【ZCKB】《中论》对应讲记 05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子二、(破依他作生):

 

世间人非常可怜,无始以来的俱生我执很强烈,更有甚者其相续中所熏习的外道的遍计思想也非常严重。而学过小乘宗派的人又认为柱子、心等存在,实执相当严重。要知道,各种宗派的安立都是由我见等常断见引发的,这些都是所破。

 

佛法并非不能破斥这些邪见,只不过很多佛教徒不懂中观和因明的道理,如果懂了就能遣除自他一切执著。但世间人往往自作聪明,认为自己什么都懂。其实,不要说看不见的东西,就是看得见的事物他们也弄不明白。如果对方能接受四生都不成立的殊胜理证,就一定会对本师释迦牟尼佛及佛教的真理生起信心。

 

但大家不要认为学中观只是破他宗,实际上真正要破的就是自己的执著。四生虽然是外道及内道有实宗的观点,但这些执著我们的相续中并不是没有。学了小乘的经论后,大家会认为因缘是存在的,因为这不仅相合众生的分别念,而且释迦牟尼佛也在很多小乘经典中这样宣说。但实际上,佛陀说因缘存在只是针对某些根机的众生暂时作的引导,在以胜义理论抉择真实胜义时因缘是不成立的。

 

一般来说,因缘生法是人们都会有的一种认识。学过宗派的人、没有学过宗派的人都会认为,在种子及地水火风等因缘具足后才产生了芽,种子和芽肯定是他体的。但在以胜义理证观察的时候这根本不成立。《入中论》就着重破斥了这种因缘聚合的他生。

 

下面开始讲颂词:

 

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
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


作用具有缘不成立,不具有缘也不成立;缘不具有作用则是非缘,若具有作用则可生果,但这样的缘不成立。

 

有人认为:不是缘亲自生果,而是缘的作用生果。比如眼识,它不是由眼根和色法等缘亲自产生,而是由这些缘先成办一个作用,再由这个作用产生眼识。

 

这一颂破缘的作用,从缘和它的作用彼此是否具有的角度来观察。

 

首先观察作用,作用具缘不具缘都不成立。

 

一、作用具有缘不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作用存在,当然它可以具有缘。但作用存不存在呢?不存在。因为如果作用能生果,它就要产生三时中的某一个果法,但三时的果法都不依靠作用而生。首先,已生的果法不依靠作用。既然眼识、稻谷、鲜花等果法已经产生,就不需要作用来再生,否则就有无穷生等过失。其次,未生的果法不依靠作用。未生的果法不存在,与石女儿或虚空没有任何差别,作用怎么让它产生呢?比如明天的鲜花还不存在,即使有作用也不能让它产生。最后,正生的果法也不依靠作用。所谓正生只不过是分别念假立而已,虽然人们认为在未来和过去之间有“正生”,但它根本不存在。任何一个法,要么已生要么未生,除此之外并没有中间的状态。比如鲜花,它要么已开要么未开,根本没有正开。没有正生,也就没有正生时的作用。既然三时的果都不依作用来生,这就说明作用根本不成立;没有作用,作用具有缘就不合理。

 

二、作用不具缘也不成立。生果是缘的作用,作用不具有缘就不能生果。如果不具缘的作用也能生果,那么煤炭也能生苗芽。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缘也能生果就等于非缘也能生果。而且这样的作用也有成为无因的过失,有缘的情况下可以有作用,但缘和石女儿一样不存在却仍有作用,这就有无因的过失。所以,不具有缘的作用根本不存在,就像毛线不存在,氆氇也不存在一样。

 

下面我们再观察缘具不具备作用都不成立。

 

三、缘不具有作用就不是缘。有生果的作用才是缘,远离了作用就不是缘,不是缘就不能生果。

 

四、缘具有作用则可以生果,但并没有这样的缘。前面讲过,三时的果法都不生,不生果也就不会有作用,没有作用就不会有具备作用的缘。

 

概括来讲:如果二者互不具足,那么缘都不能成为缘;如果二者互相具足,则不论生不生果,都不需要缘。总之,不论作用具不具有缘,也不论缘具不具有作用,四种情况都不合理。所以,依靠作用生果的说法不成立。

《中论》的推理可能比较难懂,一旦懂了利益就很大。有智慧的人特别喜欢学《中论》、《中观四百论》、《俱舍论》等论典。以前这些人总感觉,自己的智慧用在哪方面都不太合适,而现在通过精进学习中观、因明等深法后,感到自己的智慧有了用武之地,同时也对佛陀的深广智慧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没有智慧的人却很苦恼,虽然天天也在听各种各样的理证,但始终听不懂。所以,既有智慧又遇到中观、因明、俱舍的道友,应该值得欢喜!因为,这些佛法的道理很珍贵,也很甚深,没有因缘遇都遇不到,即使遇到了,依靠自己的智慧也不一定能通达,虽然现在讲法的法师很多,但他们不一定有这些论典的传承,也不一定能讲。而这些善缘我们现在都具足,所以大家应该心生欢喜。

 

智慧不太高的道友也不要太难过,对中观的空性道理,不管听得懂、听不懂,只要你以信心谛听,而且圆满传承,功德就不可思议。所以,听课应尽量专注、心不外散。中观的意义本来就很深奥,再加上散乱,这样怎能通达?

 

我想,我们这里的很多年轻人如果能把智慧用在中观和因明上,那你们此生乃至生生世世都不会在菩提道上退转。

 

在藏传佛教的历史上,高僧大德们历来都很重视《中论》,只要认真闻思打下一定基础,对万事万物的实执就容易破掉。《赞戒论》的作者——革蒙旺波丹增诺吾说过:只要认真地闻思三遍《中观根本慧论》,对大圆满的见解一定会有所认识。法王如意宝以前在课堂上讲过这个教言,老道友应该能记得。所以,对这部论典一定要有信心,因为它的确可以帮助我们断除各种实执。

 

那些前世对中观有串习的道友,只要听我讲一遍,马上就会懂;而前世串习薄弱、即生也没有长期闻思过的道友,听一遍不一定懂。所以我们安排了课后辅导,你们在我这里听一遍后,堪布、堪姆的辅导还要听。如果还不懂,就应该向聪明的道友再三询问,这样就一定会懂。

 

道理懂了以后,还要长期思维:边吃饭边思维,边走路边思维……时时刻刻都可以思维。以前曲恰堪布也说,可以一边睡觉一边思维。我想,如果在平时的任何威仪中,大家都能这样观察、这样串习的话,那么再甚深的佛法道理也会慢慢通达。

 

癸二、(破缘能立法相):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因为这些法生了果,所以名为缘,那么,当果法还没有生起的时候,这些法为什么不叫非缘呢?

 

对方认为:不必观察作用是否具有缘、缘是否具有作用,反正依靠眼根、色法、作意产生了眼识之果,所以眼根等就是缘。

对此中观宗破斥道:如果像你们说的那样,眼根等生了眼识故为缘,那么眼识还没有生时,这些法就只能叫非缘。就如箱子里的种子,虽然人们认为“这是为明年准备的种子”,口头上也这么说,心里也这么想,但所谓的“种子”也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一观察就知道,它还没起到生果的作用,因为未来的果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存在。所以,此时的“种子”并不是真正的缘,只能是非缘。如果有人认为,虽然还没有生果,但缘上面有生果的能力和作用,那我们就可以用前面的推理——作用具不具有缘、缘具不具有作用来遮破。

 

所以,眼根等只能是非缘,因为它们对未生的眼识并不起作用,就像沙子对芝麻油不起作用一样。龙猛菩萨的中观理证和世人的想法完全背离。世人都认为,眼根能生眼识,沙子不能榨出芝麻油,二者有很大的差别;但在抉择胜义中缘不能生果的时候,中观宗认为二者没有任何差别。

 

对方又认为:虽然以前是非缘,但后来依靠他缘也可以成为缘。比如眼根,还没有生眼识之前是非缘,生了眼识之后就成了缘。

 

中观宗驳斥道:如果这样,那以前不是油的缘的沙子,以后是否也可以变成油的缘?显然不能。因为,只要成立实有,非缘就不会变成缘。《显句论》说:如果认为一切万法实有,就要承认非缘也是实有;既然非缘是实有,就不可能变成缘。如果非缘可以变成缘,那你们所承认的缘就不是实有。

 

按中观宗的观点,一切万法如梦如幻、虚妄不实的缘故,在名言中就可以随着因缘幻变。所以,只有成立空性,才可以建立转变。而你们承认万法实有,既然是实有,非缘变成缘就不可能。

 

虽然中观宗认为胜义中因缘生果不成立,但在不观察的情况下,因缘和合生果是存在的,即名言中的因果不虚、前世后世等道理无欺成立。所以,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在破了一切万法的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在名言中只要因缘聚合因必定生果。虽然这是假立的,但假立的现象在假立的世俗中却不可否认。如果能学习《中观庄严论释》,我想对大家的相续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大家学中观一定要分清胜义和世俗。在胜义中,不管是依靠各个因缘还是因缘的聚合,或者不管是依靠因缘还是作用,都得不到真实的生。为什么呢?因为,这一切都是假的,在假的里面根本得不到真实的法。所以佛陀说:一切法如幻如梦,凡世俗法皆是假立。但我们也要知道,在没有获得究竟圣果之前,虽然世俗中的一切法都是假立的,但因果始终不会虚耗,也不会错乱。比如青稞的种子,在未受损害的情况下它一定会生果,并且只会生青稞,而不会生稻谷。所以,虽然在胜义中要破因果,但在名言中不得不承认因果不虚,这个问题相当重要。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壬二、破依他作生:

 

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

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

 

(原译: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是缘为有果,是缘为无果。)

 

他宗继续狡辩道:并不是由眼根以及色法等亲自产生眼识等果法,而是以成办眼识的作用为缘,即是由作用而产生眼识等果法的。

 

自宗对此破斥道:无论从作用是否具缘两方面加以观察,都是不合理的。

 

首先观察作用具缘:

 

如果作用自己都不存在,则不可能存在作用具缘的情形,犹如谈论石女的儿子具有青春韶华一般。

 

为什么没有作用呢?

 

首先,如果作为果法的心识已经产生,就不可能具备作用。因为作用是果法成立的因, 倘若果法已经具足,就不需要以作用为缘,因为果法已经生起,则无需再生的缘故。

 

其次,假如果法尚未产生,也不具备作用。如云:“因无生之作者,则无生之作用。”

 

而所谓果法的正生之时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已生、未生之外,不存在正在生起的缘故。

 

如云:“无有差别事,则无有差别法。”

 

如果对方认为:那么,作用不具缘应当可以成立吧。

 

但是,不具备缘而产生果的所谓单独作用始终不可能存在。如果存在,则有由煤炭等非缘而产生苗芽,或是令作用成为无因者等过失,所以,作用不可能存在。如同毛线不存在,则氆氇也绝对不存在的道理一样。

 

他宗又认为:如果照此推测,作用的存在的确是不合理,但缘本身总可以成为产生诸法的缘吧。

 

首先,如果这个缘没有作用,则因为不具备作用,而不能成为诸法产生之缘,因为该缘已远离了能产生诸法的作用。

 

其次,如果具有作用的缘存在,则可以产生果法。但具有作用的缘根本不存在,其原因前面已经进行了阐述。

 

总之,无论作用是否具缘,或缘是否具足作用,四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

 

相互之间如果不具足,即缘不具足作用或作用不具备缘二者,缘都不能成其为缘。

 

如果二者相互具足,即作用具缘,或缘具作用,则无论是否有果,都不需要缘,所以也是不合理的。

 

关于此理,在下文中还将进一步广说。

 

辛二、破缘能立性相: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缘?

 

对方又辩白道:“作用是否具缘不需详细观察,因为依靠眼根等产生眼识等果,所以共称眼根等为缘。”

 

我们可以对因进行观察,如果眼识等尚未产生,眼睛等又为何不称其为非缘呢?此时, 我们必须承认眼根是非缘。因为必须观待产生眼识等法,才能安立所谓的缘。在眼识尚未产生的时候,眼根与非缘是完全相同的,犹如沙子对于产生芝麻油所起的作用一样。(所以,眼根与沙子等)非缘不能安立为缘。

 

如果对方承许:虽然以前为非缘,但后来依靠他缘也可以成为缘。

 

对这种后来所依靠的他缘,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进行反驳。(并且,这样的推论还将产生所依之缘无穷无尽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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