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是老、死之相,始终不见一个法远离老、死而住。
世间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无常的法,都有老、死的相。老是陈旧、衰老,事物一点一点不断变化,这叫做老;而死是最终的毁灭。一切有为法都有这种变化和毁灭,所以我们始终见不到远离老、死而住的法。人类也是一样,有生就有老、死。有人认为,像莲花生大师那样获得了永恒不变的长寿持明果位,就没有老、死。但乔美仁波切在《山法》中说,莲花生大师的虹身成就是果位上的一种特点,并不是有为法的不灭。
所以,从有为法的角度来讲,任何法不可能离于老死。《大圆满前行》和《俱舍论》都讲了,整个器世界有成、住、坏、空的过程。我们知道,这个过程始终是迁变的,即使是住,也不是一个恒常的状态,它也随着时间在变化。就像我们的佛堂、经堂以及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一样,这些似乎不变的建筑,其实都在逐渐逐渐趋向毁灭。我们的身体也是这样,从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后到死亡,时时刻刻在变化着。所以,不管是外器世界还是内情世界,任何法都在不断地变化和毁灭。
《旅途脚印》里有一段关于无常的文字,里面引用了《红楼梦》的一个偈子:“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我们的实际生活也确实如此,花落了,人死了,但谁知道无常啊?谁又真正认识了这种自然的道理?春夏秋冬,花开花落,我们的生命也从青春瞬间到了暮年,谁能阻挡?很多人见到脸上出现了难看的“花纹”,就去做手术,但衰老还是加重了。为什么呢?因为谁也阻挡不了时光的流逝,老死是一个自然的规律,无法避免。世间人付出了大量财力、物力,用尽一切办法想获得永远的青春美满,可是到头来还是徒劳无益。
所以,对我们真正有益的就是佛法。通达了万法的无常本性,一旦自他出现无常,我们都不会伤心,会坦然面对。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不离老死。如《解忧书》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众生有生而不死,我们听也没有听过,见也没有见过;人都会死,这一点谁也不会怀疑。作为佛教徒,我们对人的生老病死,对万法的无常已经通达了,通达后就能坦然面对。从出生的那一刹那开始,一直在趋向死亡,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生起定解。
寅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住法不能自己安住自己,也不能依靠其他的法而住,就如生法不自生,也不依靠其他的法而生一样。
这是破住的最后一个问题,从自住和他住两方面来观察。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住法,那么它或者是自住——自己安住自己,或者是他住——依靠其他的住法而住,再没有别的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不成立。首先,住法不能自己住自己。自己住自己要有一个动作,这样就成了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但自己和自己是一个物体,所以不可能对自己起作用,就像宝剑不能自割,轻健者不能骑到自己的肩上一样。如果能自住,那么《宝积经》、《楞伽经》等经中所说的过失就不能避免。其次,住法也不能依靠其他的住法而住。如果它要依靠其他的住法,那么其他的住法有没有住法?第三个住法有没有住法?这样观察下来就有无穷的过失。既然自住和他住都不合理,又没有第三种住的方式,那么住不成立。
未经观察的时候我们认为有“住”,如我“住”在这个屋子里,行“住”坐卧等等,乃至佛经里也有“住劫”等的概念。但实际上这些只有在名言中才称之为“住”,而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宗喀巴大师的注疏中引用了《等持王经》(《三摩地王经》)的教证:“此等法不住,此等无有住,无住称为住,自本体不得。”意思是说,诸法本来是不住的,没有住人们以为有住;观察住的本体,其实了不可得。《摄集经》云:“色不住、受不住、想不住、行不住、识不住。”所以,住是不存在的。
听说有个道友想在学院小住,“我暂时在喇荣小住一段时间,买到房子就住一段时间,买不到缘分也就尽了;道友对我的态度好我就住,不好就不住了。”他的说法不太对。到学院来,别人的态度好不好不是关键,要看能不能得到法。能得到一点法,解决了自身的烦恼,我觉得这才是有意义的,是最关键的问题。
不管怎么样,住、不住都是名言,迷乱的众生认为这些有,但没有任何理由。而我们依靠理证,从自住、他住上观察能成立住不存在。
住不存在,佛经里为什么还有这些名相呢?这一点佛陀解释过:住的本体不存在,但观待人们的假想分别,可以说有住。所以,虽然我们有“我的住处”、“我住下来”等的名言,但这只是名言的说法,真正观察的时候,一切万法不生,怎么会有住呢?住是假相,这就是我们观察的结果。
《大圆满心性休息》讲:未经观察的时候,万法似乎是存在的;但稍加观察,这些法又不存在;再详细观察,所谓不存在的空性或无有也不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我们善加抉择,就能抉择到离一切戏论;而真正达到这样的境界,也就找到了我们的本来面目。
所以,我觉得很多众生确实很可怜,不管是学显宗还是密宗,不懂这个问题,非常可怜!而我们遇到了善知识,听到了中观的窍诀,的确很有福报。说没有生住灭,虽然刚开始听会有些吃惊,但闻思久了,我们的执著也就淡了。的确,从小受的教育让我们觉得有生、有住、有灭;我们也现量见到花朵在春天开放,夏天安住,秋天又一朵一朵凋落。在这样的教育和现量之下,我想谁也摆脱不了执著。但我们现在学了中观这一无上法门,只要依靠大乘善知识的引导,依靠龙猛菩萨、月称菩萨的理证,我们的相续逐渐逐渐熏陶下去,最后真的就会知道,其实我们眼耳鼻舌面前的一切,全是假相。就像我们在做梦,梦里有花开花落,有自然显现的很多形象,但第二天醒过来一看,除了迷乱意识的显现以外,根本不存在。好好想想梦的道理,再看看我们的生活,对空性一定会深有体会。
我们是来修行的,所以,每一个推理希望大家对照自己的相续,结合实际生活,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体会和运用这些推理,这是很好的修行。可能在运用的过程中会有些困难,觉得衔接不起来,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去作。因为闻思的目的就是要遣除自相续的烦恼,我们在生活中有烦恼,就要这样去遣除。无始以来,我们的烦恼已经根深蒂固了,修行唯一的目的就是遣除烦恼。有时候我们闻思,用理证抉择诸法的空性,以此断除烦恼;有时候我们依靠上师的窍诀来安住,用安住断除烦恼;有时候我们忏悔、念咒,以这种方式断除烦恼。所以,千方百计地断除烦恼,这是每一个修行人唯一该作的事情。
抉择住法不存在,从名言的角度,我们很容易体会到无常。无常本是名言的实相,是激励我们珍惜人身,勤勉修行的方便,但有人却认为:现在不能修行无常,如果修无常,因为上师也是无常,那对上师就难起信心。这是一种愚痴的说法。如果上师是无常的缘故,你就不起信心,那释迦牟尼佛也显示无常,你为什么信佛呢?因此,正因为诸佛及上师都示现无常,你应更加生起信心,这才是如理作意,但我们的心却很颠倒。
丑三、(破灭)分六: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住不住而破;三、观察因果而破;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任何法在已灭尽时不能灭,在尚未灭尽时不能灭,于正灭时也不能灭。诸法皆是无生,哪里有灭呢?
任何法若有灭,应在灭法的三时中成立,或者在已灭时灭,或者在未灭时灭,或者在正灭时灭,此外则不会有灭。然而经过观察,这三时中都不存在灭法。
首先,法在已灭时不能灭。一个法产生了以后趋入毁灭,在毁灭以后是否还有灭呢?没有灭。已经灭尽的法如何再灭呢?如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释》中云:“如人已死,不复更死。”人死了以后,能否再死一次呢?显然不能。同样的道理,灭尽的法也不能再灭,因为它的相续已断,并无可灭的本体。如果灭了以后仍有灭,那就会有灭法无穷的过失。因此,任何法已灭尽时,不存在灭法。
其次,法在未灭时不能灭。或许有人认为:已灭的法的确不能灭,但未灭的法肯定有灭。比如我们活在世间的人,谁也不知何时死亡,也许明天,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此时虽然还没有死,但在未来终归一死。所以,未灭法的灭是存在的。这是他们的想法,但这种想法也未经观察。为什么呢?因为法在未灭时其本体是存在的,存在与灭相违,如何能灭呢?如果说未来有灭法,但未来的灭法尚未产生,尚未产生的法如何在未灭的
现在法上存在呢?显然不可能。因为现在是有,就像瓶柱等法;而未来灭法是无,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样,有和无无法并存。另外,即使有未来灭法,它也只能属于未来的法,未来的法未生,哪里有灭呢?如果未生法也有灭亡,那有石女的儿子也有死亡的过失。因此,法在未灭时不存在灭法。
最后,法在正灭时也不能灭。没有详细观察时,我们会认为有正灭时,比如一个人已经奄奄一息,此时我们说他正在死亡。但实际观察时并没有正在死的状态,因为如果没有断气则是未死,已经断气则是已死,除此之外,不是断气也不是未断气这种情况根本不存在。世间名言中虽有“某人正在断气”的说法,但从最细微的刹那观察,未死、已死之间并无一刹那存在。由此可知,所谓正死时只是一种妄念,其实并不存在。关于微尘与刹那的抉择方式,《中观四百论》中有详细宣说,大家可以参考。由于正灭时不存在,正灭时的灭法也就不能成立了。
以上通过三时进行观察:已灭的法不能灭,未灭的法不能灭,正灭的法也不能灭。由此可知,灭法不成立。
除了以三时抉择无灭以外,也可以由无生推知无灭。第一品中抉择了一切万法无有四生,即无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而本品也以无自生他生等理证,阐述了无生的道理。既然万法最初无生,那么它最后的毁灭也肯定得不到。世间虽有坏灭或死亡的说法,比如医生说病人:过两天会死,正在死,已经死了。虽有这种说法,但这是不懂教理人的一种邪执,其实并不存在真实的死亡或坏灭。就如梦中狂象之死,觉醒的人谁会承认无生的狂象有死亡?同样的道理,既然万法无生,怎么会有坏灭呢?以上以三时及无生的方式遮破了灭法。
我们学习中观,应该有一些深刻的体会。特别是讲考的时候,每一颂最好能讲得广一点,根据自己的体会稍加发挥,这就很好;如果只是完成任务一样一带而过,这样不对。所以在讲的过程中,你们可以稍广一点,不然太略了,我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每天的内容只有六七颂,你一个人讲完了,别人就没讲的了。因此,对于每一颂的内容应该深入,首先是字面上的解释和推理,然后结合自己的相续,结合我们的现实生活进行分析,这样一步步讲下来,你对颂词的词句和意义的理解也就体现出来了。
不过也要注意一点:不管我们怎么讲,千万不能脱离原文。我最担心有的道友以后讲经说法时,词句一旦解释不来,就随便用其他道理敷衍过去。这是非常不好的事情!现在有些法师就是这样,讲《金刚经》、《楞严经》等经典时,经中的比喻或意义讲不来,他就说一个笑话,或者讲一则公案,就这样过下去了。这样非常不好!因此,希望道友们不论是现在讲考,还是以后弘法,讲任何经论乃至最细微的词句时,都一定不要离开原文的轨道。这非常重要!在原文意义的基础上,你再依自己的智慧和理解来发挥,这也是需要的。但你在发挥的时候,如果跟原文没有一点瓜葛,没有一点关系,这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注意!否则,我就非常担心一些嘴巴稍微会说的道友,他把原文放在那里,原文的外、内、密意根本不懂,却在旁边讲得天花乱坠,其实也没有一点意义!
寅二、(观察住不住而破):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如果是有住的法,则该法不应有灭;如果是不住的法,则该法也不应有灭。
有住的法,即正存在的法。一法如果存在,说它有灭则不合理。为什么呢?比如现在正在显现的柱子、瓶子或经堂,如果这些法真实存在,也即它们的本体正在安住,那怎么能灭呢?灭是间断法的相续,令法不再继续存在,这明显与住的性质相违。就像一个人的存活和死亡,活着的不可能死,死了的也不可能活着,二者完全相违,岂能并存?因此,有住的法不会灭。
不住的法,即无有本体安住、不存在的法。由于不住的法刹那不住,无有片刻停留的机会,所以它的本体并不存在。就像石女儿、龟毛、兔角以及虚空中的鲜花一样,无有本体的不住法在整个世界上何处也不存在,这样的法如何谈它的灭呢?因此,不住的法也不会灭。
或许有人认为:不是住与不住的法灭,而是先有住然后有灭。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住法本身并不存在,这在前文以三时中无住,以及住之前无生的推理都作过抉择。既然住本身都不存在,如何能有它的灭呢?因此,所谓先住后灭也是不成立的。
寅三、(观察因果而破):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因法在因位时不会由自己毁灭,在果位时也不会由他法毁灭。
对方认为:灭法是存在的,因为在产生果以后,因要毁灭,就如牛奶变成酸奶时,牛奶要毁灭一样。
破曰:在因法变成果法时有因法的毁灭的说法并不合理。如果存在因法的毁灭,那它是在因位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果位时由他法毁灭呢?就如牛奶,它是在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
如果说牛奶在因位时,即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当处于牛奶的状态时,牛奶的本体并未失去,此时哪里有牛奶的坏灭?如果说就是牛奶自己将自己毁灭,那就有自己对自己起作用的过失。自己对自己起作用,如宝剑锋自割,轻健者自骑等等,这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自己可以对自己起作用,那么作者与作业则成了一体;或者相反,因为有了能作所作,一体也成了他体。因此,自己毁灭自己不能成立。
如果说牛奶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不论此因果二者接不接触,酸奶都不能毁灭牛奶。首先,如果因果接触,则成了因果同时。为什么呢?因为因果不同时,则不能接触,就像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由于前后不同时,所以无法接触;而因果若要接触,酸奶阶段时就应有牛奶存在,如是也就成了因果同时。但因和果同时,这种观点连世间最愚痴的牧童也不会承认。其次,如果因果不接触,则果不能灭因。酸奶没有接触牛奶,怎样毁灭它呢?此时若有毁灭,那么东山的铁锤也应该可以摧毁西山的瓶子,而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不接触的法,也都可以彼此毁灭。显然这是不应理的。所以,因果不接触,果就不能灭因。由以上观察可以了知,不论因果接触与否,果法灭因都不能成立。既然因法不能由自己毁灭,也不能由果法毁灭,那所谓灭法就不能成立。
中观的理证符顺于诸法实相,是事势理,有智者应细细推究并依此树立正见。全知麦彭仁波切说:对于不愿听受真理的人,我们无话可说;但对于追求真理的人,我们宣说中观正见,相信他会因此而了知世间邪说极不应理。全知麦彭仁波切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他的话讲道理的人一定会深受感染。
寅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正如一切诸法的生相不可得,灭相也了不可得。以没有生相的缘故,可以推知亦无灭相。
第一品以及本品抉择了诸法生相了不可得,没有生相也就没有灭相。本颂科判中的“能遍”即是指生和灭,就本颂来讲,就是指生。有生则有灭,有灭则有生,以因明而言,生灭是互相周遍之因,二者互为能遍所遍,是一对无则不生的因果。本颂“生相不可得”,即是指能遍不可得,如果灭相所必定依靠的生相不成立,那么灭相也不能成立。
《中观四百论》亦云:“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意思是说:既然诸法之生无所从来,而灭也无有所往,那么整个三有轮回为何不是一种幻化呢?它完全是一种幻化,只不过众生执于各种迷乱显现而已。前文以观察自生、他生等方式,抉择了万法的实相都是无生。一切万法既然没有生相,那所谓的灭相又从何而来呢?所以,无生则无灭。比如一个人从未产生,未曾来到这个世间,那怎么会有他的死亡呢?又如虚空中的鲜花从未依因缘而生起,那么,“虚空中的鲜花凋落了”,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呢?不会有。因此,任何法的灭,它唯一的前提就是生,没有生,灭不可能存在。
其实,生灭不存在是我们对治烦恼的殊胜方便。人们往往认为真实有烦恼在自相续中生起、安住以及依缘而灭,在凡夫的迷乱显现中,这些法存在,但, 以正理观察时,所谓烦恼的生灭是不存在的。如《般若二万颂》云:“诸法如幻之自性,不生不住亦不灭。”《大圆满虚幻休息》亦云:“一切诸法如幻化一般,最初无生,中间无住,最后无灭。”这样的教言,在《中观四百论·破有为相品》中也有宣说。因此,我们真正对生住灭的自相有了认识,那对一切万法,不管是外境的纷然显现,还是内心的分别幻变,皆可了知毫无自性。全知麦彭仁波切也有教言说:没有幻化师,他所变化的幻化相也将销声匿迹。意思是说,若首先能对生住灭三相不存在之理产生深深的定解,那对魔术幻化般之外境的耽执,也将烟消云散。
因此,平时我们应观察自心的来源、住处和灭处,这是初修大圆满的关键,也是抉择并证悟空性的唯一方法。虽然中观是大圆满的前行,但前行与正行一定要结合起来修。有人认为前行只在最初修一修,正行时就不用修了,但这是一种错误想法。昨天有人打电话说:“我现在前行基本修完了,下面正行修什么呢?”听他的意思,好像前行修完就不必再修了,草草修一遍,目的就是过了以后好修正行,就像吃饭前先喝口茶一样,但这是不对的!以前的高僧大德们都将前行作为正行修法那样对待,这在华智仁波切的《大圆满前行》中讲得很清楚。而现在的有些人偏偏认为前行不殊胜,只有正行才殊胜,所以他们修前行时,只是随便修一下就过了。当然,一方面来说前行的确是入门法,修前行是为了趋入正行;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像观察心的来源、住处、灭处这样的修法,其实已是大圆满中非常甚深的修法了。因此,希望大家不要忽视《中论》的推理,尤其是无生、无住、无灭,若能对此先生起定解,再趋入大圆满本来清净的正行修法,将不会有困难。若敷衍了事,那么作为大圆满前行的空性见就难以产生,以后即使进入大圆满正行的甚深修法,也难以得益。但如果我们以中观的推理方法,抉择出包括自心的一切万法没有生住灭,并对此生起定解,那么对于修持大圆满正行本来清净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法王如意宝也讲过:听受过《中论》等中观教言的人,对他们引导比较容易;而一点也没有听过的人,除非信心特别大,否则很难引导。因此,不要放弃中观的闻思!
很多人刚一开始非常兴奋:“我要学《中论》!一定要认真!”接下来两三天都睡不着,一直精进。可是现在,他慢慢放松,一天比一天放松,逐渐所有的螺丝都掉了……这些人的闻思态度,我看不惯!《格言宝藏论》中说:做事的人总要别人嘱咐、催促,连旁生也做得到;而没有催促也能自觉行持,这才是智者的行为。但有些人每天都要我说,说明天要讲考,他就稍微看一下书。对于这种人,萨迦班智达有一个比喻:有些牦牛,要用石头、棍棒来打,它才勉强走几步;没有打,它就一直站在那儿。希望大家精进,不要做这种人。如果你觉得这个法对你很重要,对众生也很重要,你就自觉地闻思,我觉得这样非常好。但看到大家情绪低落,精进不起来,确实有点失望!学院的生活条件还可以,有吃有穿,在这样的环境里,你们应该增上信心,精进闻思,不要虎头蛇尾。有些人刚学《中论》的时候信誓旦旦,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失去信心了。这种态度不好!
我那天说过:一个人在一辈子里,传这样的法很难得。在我的印象中,法王如意宝传《中观庄严论释》只有一次,《中论释》只有一次,而某些大圆满法也只传过一两次。所以,你们学习《中论》的机会,有没有第二次很难说,而我传讲也不一定有第二次。因此,现在有这个机会,希望大家不要放松。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因此,所有的一切万法,在任何时刻都与老死的自性息息相连。如果离开老死,也即与此二者相违的住法是根本无法存在的。
癸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住法以其他住法之相而住,与以自相而住两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正如前面所陈述的道理一样,生法以自相或者他相而生都不合理, 否则即有无穷的过失,或者因为自身对自身起作用违背逻辑的缘故。此处可以此类推,即以“此住若未住,云何能自住”或者“若谓更有住, 住住则无穷”的方式来遮破。
壬三(破灭)分二:一、宣说能损之理;二、遮止自宗相同之过。
癸一(宣说能损之理)分五:一、观察所作;二、观察所依;三、观察因;四、观察法之有无;五、以前述之理类推。
子一、观察所作: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如果从三时加以观察:首先,已经毁灭的法不可能毁灭,因为已经毁灭的缘故。
其次,尚未毁灭的法也不可能毁灭,因为灭法尚未产生的缘故。
再次,正在毁灭的法也不可能毁灭,因为在已灭未灭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正在毁灭的)情况。
还有,未生的法又怎么可能灭呢?连此法本身都不存在的缘故。
子二、观察所依:
若法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如果是住法,则不应该毁灭,因为住法与灭法二者相违的缘故。
如果不是住法,也不应该毁灭,因为住法不存在或者所灭的法不存在的缘故。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如果对方承许:在因毁灭以后,可以产生果法。
但是,在作为因的乳汁之时,并不能使作为因的乳汁毁灭,因为自身对自身起作用与理相违的缘故。
而在果法酸奶之时,也不能使其他作为因的乳汁毁灭,因为(因果)二者并未互相接触的缘故。
子三、观察因: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果对方承许:既然现见果法酸奶产生, 那么,作为因法——乳汁的毁灭又怎么能不存在呢?
正如前面观察诸法,得出其生并不合理的结论一样,那么,此时此刻需要生的存在方可安立的诸法之灭,也因为生不存在的缘故,所以作为灭的存在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