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丑二、(除违教之难):
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大圣者佛陀宣说空性,是为了让有情离开所有边见执著。若有人还执著存在实有空性,则诸佛亦不能调化。
本颂是总结性的一颂,它以遮遣所有见尤其是单空见的方式,说明离一切戏论才是最究竟的见解。
在整个三界中摧毁一切烦恼、具足圆满功德的唯有大圣者释迦牟尼佛,而佛陀在《般若经》中宣说空性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随学者离开诸见:不空见、空见、空不空二俱见、非空非不空见。那么,在胜义中能否执著有一个空性可取呢?把空性作为最究竟的见解来耽执就陷入了更可怕的境地,“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这样的人,不要说声闻缘觉和菩萨,就是佛陀亲自显现在他面前,也不可能度化他。全知果仁巴大师说:如今藏地有个别宗派以实空作为最究竟的见解,这明显违背佛陀的教义。
单空虽然不可以作为究竟见,但暂时依靠单空却很合理。《定解宝灯论》中说:众生有两种,作为应成派的所化利根众生,一次性可以把有和无的戏论全部断掉;而大多数的众生却必须先把实有执著打破、安住于空性的境界,之后再把对空性的耽著也断除,就像上阶梯一样一步一步趋入离戏空性。对于后一种所化,单空显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这并不属于“诸佛所不化”;如果以单空为究竟就非常可怕。所以,暂时以单空来过渡,之后趋入离戏空性,这与佛陀的究竟密意毫不相违。
以单空为究竟见到底有何可怕之处?如果以为最究竟的见解就是单空,那势必造成行者无法趋入佛陀的真实密意。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如果有常乐我净等的执著,则以无常等可以对治;如果耽执一切法是空性,那就没有什么可作为对治的了。《显句论》中也说:执著单空者的确不可度化,就如一个乞丐来索要东西时,主人说:“我没有什么东西给你。”乞丐不悦:“那就把什么也没有的这个东西给我吧!”《宝积经》云:“以空性不可令诸法空,诸法本为空性;以无相不可令诸法无相,诸法本为无相;以无愿不可令诸法无愿,诸法本为无愿。何人可如是善妙观察,迦叶,此人堪称真实善妙观察中观道之诸法者;迦叶,何人以缘空性而耽执空性,吾言此人已于吾之教法中退失;迦叶,宁可住于如山之补特伽罗见,不可落于真实我慢之空性见。其意云何?迦叶,自诸见中之出离者,乃空性也;迦叶,何人唯执空性之见,吾言此人不可救药;迦叶,此见乃如医者于患者施与药物,此药反令诸病丛生,复于腹内存积,不可出泄。迦叶,汝作何想?此人可出脱于该病否?世尊,此人不可出脱于该病。此药令诸病丛生,复于腹内存积,不可出泄,此人实已病入膏肓。佛言:迦叶!同于此喻,自诸见中之出离者,唯空性也;迦叶,何人唯执空性之见,吾言此人实乃不可救治。”
在藏地雪域,觉囊、宁玛等宗派都不承认单空是究竟见,但某些宗派的一些高僧大德在显现上却把实空作为佛陀二转*轮的究竟密意,这显然不符合龙猛菩萨的观点,更不符合佛陀在《宝积经》、《涅槃经》以及《般若经》中所宣说的教义。我经常在想,大家能值遇宁玛派的教法,直接抉择究竟见解,这一点很值得庆幸!现在汉地很多法师在解释《金刚经》、《心经》时认为一切法不存在就是空性,其实他们也只是停留在单空的见解上,并未通达如来的究竟密意。所以,对于这其中的要点大家一定要清楚。当然,在修行和讲经说法时把单空作为必要的途径,这也没什么不可以,但千万不要把显密最究竟的见解理解为单空,否则就成了佛陀也无法度化的众生。所以大家要将这个偈颂牢记在心。
当然,只有在抉择胜义谛时才能使用胜义理证遮破一切,在抉择名言谛时则应随顺世间共称保留如幻显现,否则三世因果、前世后世、三宝四谛等都将归于虚无,这样就会堕入可怕的断见。我看过汉地某些学者的著作,他们似乎并不清楚《中观根本慧论》的基本意义,连名言的善恶也全部否认,这是非常大的错误!
庚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彼一切法从颠倒起,不实无所有,虚妄不如实。极勇猛,若有人行一法者,此颠倒行不如实行。’”
《梵王所问经》云:“世间愚人执著诸谛,此法非实亦非虚妄。”
《宝云经》云:“诸法不生亦无来,无有灭亡亦无老,此乃人狮子之说,千百众生证此理。”
经云:“诸比丘,胜义谛乃唯一真如,无欺之法即为涅槃,诸行乃为欺惑之法。”
《中观根本慧论·观行品》传讲圆满
十四 观和合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二、破因缘之能生;三、破暂时缚解。
本品观察和合。这里的和合可以理解为接触。有实宗认为,有实法彼此有和合接触的作用,所以有实法有自性。但和合接触本身并不成立,《妙力伏经》亦云:“色法无有离合……”既然无有接触,那有实法的自性就无法成立。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壬一、(略说)分二:一、见等接触不成立;二、染等接触不成立。
癸一、(见等接触不成立):
见可见见者,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终无有合时。
见、可见、见者三法各处异方,由于这三法互为异体,所以终究无有接触之时。
“见”是指能见的眼根,“可见”是指所见的色法,“见者”是指眼识。对方认为:有实法之间可以接触,所以有实法存在。比如眼根、眼识、色法三者可以接触,所以它们有自性。
破曰:这三个法明明是异体的法,怎么能接触呢?《般若灯论释》云:“见与可见及彼见者,二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三法中,两两没有接触,三者也无有接触。我们先观察眼根与色法及眼识有无接触:首先,眼根与色法不能接触,因为眼根不会跑到色法上去,色法也不会跑到眼睛里来,既然彼此不能融入一体,就不能接触。(眼睛离色法近一点就看得见,离远了就看不见,这只不过是一种缘起,并不能证明根境之间有接触。)再者,眼根与眼识也不能接触,虽然《俱舍论》认为眼根有生识的功用,但它毕竟是色法的体性,色、识如何接触?《入行论·智慧品》云:“意识无色身,遇境不应理。”因此,眼根与色法及眼识都无接触。同理,色法与眼根、眼识不能接触,眼识与色法、眼根也不能接触。
由此可见,名言中根境识三者的和合接触只是一种假立,真正的接触并不成立。比如三个人坐在一起,这有接触吗?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从粗大色法直至无分微尘之间始终无有融入的机会,所以他们永远也不能接触。
癸二、(染等接触不成立):
染与于可染,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皆亦复如是。
贪心所与所贪的对境以及染者心王也无法接触;眼根、色法以外的其余十入、贪以外的其余烦恼也是如此。
前一颂抉择了眼根见色时根境识三者没有接触,本颂进一步说明染等接触亦不成立。
染即贪心所,可染即所贪执的对境——人和物,染者即贪心所染的心王,这三者也无有接触。两两观察:首先,贪心所与贪境不能接触。虽然人们经常说:我对某人生了贪心,我对某事物生了贪心……但实际上外在贪境与内在贪心从未产生过任何关系,因为二者从来就没有接触过,若未接触也有关系,那东山与西山也应彼此相关了。其次,贪心所与心王也不能接触,因为不管它们是同时生还是次第生二者都无法接触。同理,心王与贪心所一样也不能与贪境接触。既然两两不能接触,那么三者之间也必定不会接触。
“余入余烦恼,皆亦复如是。”“余入”即十二入(十二处)中眼色之外的其余十入,包括耳鼻等五根、声香等五境。这些法与眼根、色法、眼识相同无论是两两之间还是三者都不存在接触。“余烦恼”即贪心之外的嗔、痴、嫉妒、傲慢等八万四千烦恼。这些烦恼与心王及外境异方而住,何曾有过接触?
我们知道,内道共许因缘聚合产生万法,那实际上它们是否有接触呢?没有。因此,在真实义中不应当执著因缘聚合产生万法。
壬二、(广说)分二:一、不成他法而无接触;二、无自他之接触。
癸一、(不成他法而无接触)分三:一、以推理说明;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建立宗法。
子一、(以推理说明):
异法当有合,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见等云何合?
异体的法当然可以有接触,但见等诸法并不成立为异体,既然异相不成立,那么见等诸法如何接触呢?
上两颂抉择了纵然是异体的法也不能接触,从本颂开始抉择异体不成立故不能接触。
异体即毫不相干的他体法,如瓶子与柱子、氆氇与冰片等等。异体是成立接触的前提,如果两个法是异体,则可以说它们有接触。那见等诸法是否为独自成立的异体呢?显然不是,它们要彼此观待才能成立:没有见者,可见如何安立?没有可见,见又如何安立?没有见,又如何安立见者?由此可见见等三法的异相不成立,没有异相就不会有接触。既然异体并不成立,那为何还说“异法当有合”呢?这只是一种假设,其实并不存在异体会有接触的过失,前面已作了观察。
说瓶子、柱子等异体法有合,是因为名言中只有异体法才可接触。而见等三法并非瓶柱那样独自成立,故它们不成为异体,所以它们不能接触。以论式说明即:见等三法异相不成立,互相观待故;见等接触不成立,异相不成故。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己四、宣说空性之必要: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如果对方认为:佛陀也说:“善逝之不共法门,乃为三解脱门。”你们竟敢大肆损减, 声称甚深空性“不存在”,这简直是在阻断善趣与菩提解脱之道。
大药王佛陀所说的“外空、内空以及空性空”等说法,是为了令世人能够从有实无实等一切见解中出离或者超越的对治之方。如果有谁对已经遮破的空性法,自以为其体性存在。则对于这些人,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都真正不可调化、无计可施了,这种见解简直是如同于治疗疾病所不容的泻药一般的邪见。
为什么呢?正如《宝积经》所云:“以空性不可令诸法空,诸法本为空性;以无相不可令诸法无相,诸法本为无相;以无愿不可令诸法无愿,诸法本为无愿。何人可如是善妙观察, 迦叶,此人堪称真实善妙观察中观道之诸法者; 迦叶,何人以缘空性而耽执空性,吾言此人已于吾之教法中退失;迦叶,宁可住于如山之补特伽罗见,不可落于真实我慢之空性见。其意云何?迦叶,自诸见中之出离者,乃空性也; 迦叶,何人唯执空性之见,吾言此人不可救药; 迦叶,此见乃如医者于患者施予药物,此药反令诸病丛生,复于腹内存积,不可出泄。迦叶, 汝作何想?此人可出脱于该病否?世尊,此人不可出脱于该病。此药令诸病丛生,复于腹内存积,不可出泄,此人实已病入膏肓。佛言迦叶:同于此喻,自诸见中之出离者,唯空性也; 迦叶,
何人唯执空性之见,吾言此人实乃不可救治。”
(经中的内容说明,)就像针对胆病患者, 采用药物进行治疗,虽然该药本来可以驱除病痛,但在服用之后,药物本身却变成了病痛, 而留在身体之内不可排出一样。空性的见解也如同这种药物,如果对其一味执持,也就无法证达空性,该补特伽罗的对治之方最终也就变成了食物肿瘤【54】。
【54】 肿瘤:大致可分为十八种,食物糟粕不运,精华不化,在身体内表结成坚硬的块状病变。
任何有实与无实、空与不空的一切法,除了仅仅能够互相观待而成立以外,根本不成立其本身的体性。所谓“空性”,也只不过是摧毁相的一种执著方式,所以对其自身也万万不可产生耽执。
就像某人告诉他人:“我没有什么东西可给的。”结果别人却回答说:“那你就把没有的什么东西给我吧。”要消除他人对无的执著, 实在是难乎其难的事情一样。(执著空性的见解,也是难以遣除的。)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三观行品释终
十四、观和合品
丁十四(观和合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无有离合”等,宣说了无有和合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一切法本体是存在的,因为佛陀说过“诸法有接触[和合]”、“依眼根及色法而生眼识”、“自三者之聚集而生触”的缘故。
倘若对和合[接触]进行观察,也是不合理的。下面将详细进行分析。
此品分三:一、以立宗而略说;二、广说合理论据;三、摄以破成立之义。己一、以立宗而略说: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所见的色法、能见的眼根以及见者人我或者眼识三者,无论是色法与眼根,或者色法与眼识,或者眼根与眼识两两之间,还是三者共同之间,都始终不存在相互的接触[和合]。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同理,如果对贪欲、贪著者心识及其所贪著的对境,以及嗔恚等其他烦恼、声等其他处等其他三者进行剖析,所得出的结论也是无论其两两之间,还是三者共同之间,都不存在相互的接触[和合],如同石女的女儿与儿子不可能互相接触[和合]一样。
己二(广说合理论据)分二:一、以有法不成立证明接触不成立;二、以无有一异证明接触不成立。
庚一(以有法不成立证明接触不成立)分二:一、略说;二、广说理证。
辛一、略说: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如果在该法自身之外,存在异体的他法, 如同水与牛奶一样,则可以存在相互的接触[合]。然而,所见、见与见者等所谓接触之法, 并不是对立的异体他法,因此,见等这些法之间怎么会有接触[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