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丑二、(广说)分二:一、自性不成立;二、他性不成立。
寅一、(自性不成立):
法若因他生,是即为非我。
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来?
如果如来是依靠五蕴而生,那就没有自性; 而如来没有自性,又怎么是如来?
“法”指如来,“他”就是五蕴,“我”指自性。如果如来是依靠五蕴而生的,那么如来就没有自性,因为自性存在的法绝不观待他性。既然如来没有自性,本体都不存在,又怎么叫如来呢?是如来就应该有如来的自性,没有自性就不是如来。比如,影像是依靠镜子和面貌等因缘而生,那影像的自性就肯定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它依靠他法,并非自主成立。
寅二、(他性不成立):
若无有自性,云何有他性?
如果没有自性,怎么会有他性呢?
自和他是观待的法,自都不存在,那么观待“自”的“他”又怎么会存在呢?所以,既然领受者如来的本体不成立,所领受的五蕴怎么会成立呢?不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不成立, 他所享用的财产、马车等也不存在一样。
表面上看,影像的自性本体不存在,并不会妨碍镜子的他性存在;屏幕里的人不存在, 并不会妨碍屏幕存在。但实际上,影像的自性
不存在,镜子的他性也不会成立;画面中的人物自性不存在,屏幕的他性也不会成立。因此, 如来的自性不成立,他所领受的他性五蕴也不会成立。
丑三、(摄义):
离自性他性,何名为如来?
离开了自性和他性,又怎么能叫如来呢? 既然自性他性都不存在,那不可思议的如来到底指什么呢?显然不可能存在。《显句论》 中说:一切法皆包括于自性他性之中,离开了自性他性,任何法的立足点就不存在了。
释迦牟尼佛在世俗中确实存在:佛陀所传的八万四千法门依然存在,佛陀在众生面前显现的身量在《毗奈耶经》里也有清楚的记载, 佛陀的降生地、成道地、转法轮地以及趋入涅槃的地方现在都还在……但像有实宗所承认的那种胜义中也不可破的实有如来却根本不存在,否则就会有上面所说理证的妨害。
子二、(取受不成立)分三:一、取受者不成立;二、所取法不成立;三、能取所取不成立。
丑一、(取受者不成立):
若不因五阴,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则说为如来。
如果说不依靠五蕴先有如来则不合理。因为只能以现在取受五蕴的缘故,才可以说名为如来。
犊子部的观点比较特殊,他们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我,这个人我就是取受者,身体 的色蕴和心的名蕴就是所取受的法,人我就是 依靠它们才存在的。从如来的角度讲,有一个 不可思议的如来作为取受者,如来的五蕴是所 取受的法,即如来首先存在,然后取受五蕴。 有的讲义认为这一颂都是在陈述小乘的观点,并非遮破对方的观点,颂词的意思是:未取受五蕴之前首先有如来的本体,在取受五蕴之后才叫如来。但我们认为后两句是中观宗的观点。
中观宗破曰:不依靠五蕴先有取受者如来是不合理的,因为只有取受了五蕴才叫如来, 还没有取受五蕴则不叫如来。比如释迦牟尼佛, 他并不是不依靠五蕴而独立自主存在,只有在取受了五蕴以后才成为如来。《显句论》说:不依靠五蕴的如来并不存在,如果有就成了无因。因此一定是取受了五蕴之后才叫如来。不管是阿弥陀佛、药师佛还是释迦牟尼佛,哪一位如来不是在众生面前显示了相好才叫如来?而不具有蕴的如来从未有过。所以,犊子部认为的如来是不成立的。
丑二、(所取法不成立):
今实不受阴,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受?
现在实际上不能取受五蕴,也更不能有如来之法;如果说不取受五蕴就不可能有如来, 那现在又该如何取受呢?
“今实不受阴,”由于先于五蕴的如来不存在,所以无法取受五蕴。比如提水者在提水之前不会有,没有提水者也就不能提水;再比如在总管财产之前并不是总管者,不是总管者也就不能总管财产了。同样,取受五蕴之前并不会有取受者如来,没有如来也就不可能取受了。
“更无如来法。”不依靠五蕴就更不可能成立如来之法。
“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受?”如果说不取受五蕴就没有如来,那现在又该如何取受呢?而取受不成立,也就不会有所取受的五蕴。
丑三、(能取所取不成立):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
如果没有取受五蕴,那么所取受的五蕴则不能名为所受法;但也从来没有离开了所受法而名为如来的。
前面遮破了取受者如来以及所取受的法, 现在总说能取和所取都不成立。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如果如来没有取受五蕴,那么五蕴也就不叫所取受之法了。就像如果吃者没有吃,那么饭也就不名所吃了。
“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不具有所受法的如来是不存在的。因为取受者与所取受之法是互相观待的,所以离开了所取受之法的取受者就不存在。就如所骑的马不存在,骑马者就不能成立一样。这两句在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里译作:“无有受阴故,如来无自性。”意思是:无有所受法五蕴的缘故,如来的本体也无有自性。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法若因他生, 是即非我有。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来?
如果某法依靠他法而生,则如同虚假的影像一般,不应该存在自身的本性[我]。既然不存在自身的本性,又怎么能成为如来呢?绝不会成为如来。
若无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离自性他性, 何名为如来?
如果不存在自身的本性,又怎么会存在自身之外的他性呢?既然离开了自性以及他性, 又怎么能称之为如来呢?绝不可能。
壬二、以无有取受之理而破:
若不因五阴, 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 则说为如来。
正量部的论师们提出:如来是存在的,因为如来的相续也是五蕴领受者的缘故。
如果不依靠五蕴的如来成立,则其相续也可以作为领受者。然而,不依靠五蕴的如来并不成立。既然无论如何都不成立,又怎么领受五蕴呢?因为无论哪位领受者都没有领受的缘故。
如果不依靠[因]五蕴,领受五蕴的某一位如来在此之前已经存在。就像在获得财物之前, 财物的领受者天授存在一样。现在又承许其依靠[受]五蕴,并因依靠(五蕴),而成为领受者(如来)。
今实不受阴, 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 今当云何受?
然而,不依靠五蕴,就不可能单独存在任何所谓的“如来”之法。既然任何不依靠五蕴的如来都不存在,(像这样的所谓如来)又怎么能领受五蕴呢?连领受者都不存在的缘故。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 而名为如来。
因此,如果没有领受五蕴,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存在(对方)所诩的领受。既然如此, 则不管怎样也不会存在没有领受五蕴的所谓领受者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