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30课

 

今天开始讲“破住”的第三部分,即通过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

 

寅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的,皆具老和死的相。故而,始终不可能见到一个有为法,远离老和死而有所安住。

 

老,即变旧、衰老之意,指新物质产生之后不断变化、逐渐变质;死,指事物最后毁灭、相续中断。一切有为法都具有老和死的法相,比如人类,只要有生,就必然有死,长生不老之人在世间从未出现过。《解忧书》中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意思是,在整个世间当中,生而不死的法,人们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这一点谁也不会怀疑。

 

可能有人认为,若像莲花生大士那样获得了永恒不变的长寿持明果位 [ 53 ],不就远离老和死了吗?关于这一点,乔美仁波切在《山法》中说:莲花生大士是大虹身成就者,所谓大虹身成就,是指果位上的一种特点,并非指有为法不灭。从有为法的角度讲,任何一法都不可能远离老死相,生而不老、不死的有为法在整个世间根本不存在。

 

[ 53 ] 持明有异熟持明、长寿持明、大手印持明和任运持明四种,在其他的密宗当中也讲过。异熟持明,即通过修行密法,虽然异熟的身体还是存在的,但是心基本上已经获得了这种境界,这属于加行道和资粮道。当然按照荣索班智达的观点,异熟持明是从一地菩萨开始的。长寿持明是已经获得了不生不死的境界,就像莲花生大士和布玛莫扎那样。当然莲花生大士不一定是一地菩萨,但是从他的身相不迁变上来说,经常也被叫做长寿持明。大手印持明,是从二地到十地之间具有修道境界者,任运持明是指佛地者。——《大圆满心性休息讲解》

 

为何不离老死相呢?因为无论器世界,还是有情世界的任何一个有为法,都具有成、住、坏、空四个过程,即不论是外在的物质,还是内心的起心动念,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生、住、异、灭的迁变。在此过程中,有为法的每一刹那都不相同,即不具一刹那的恒常性 [ 54 ],刹那刹那舍弃前前而趋入后后,最终都会消失殆尽。《大圆满前行》和《俱舍论》[ 55 ] 中对此都有详述。

 

[ 54 ]《俱舍论》云:因缘造作即是“为”,具有因缘造作体性的法,叫作有为法,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的,都具有生、住、异(即变异)灭的体性。

 

[ 55 ] 经部宗以上认为,有为法本身具足生衰住灭,它是这一法相续上产生的一种变化过程。因此不能从刹那的角度来安立,为什么呢?如果从刹那方面来安立,首先第一刹那产生,第二刹那安住,第三刹那变化,第四刹那毁灭,那么,第一刹那产生之后不会住,也不会灭,不具足其他法相,也即有为法需要在四刹那当中才能圆满。但这种法在万事万物中根本找不到,比如一弹指六十刹那,这也只是对照某种众生根基而安立的时间阶段,比如六十刹那中的第一刹那,它有没有变化?没有的话,如同第一刹那没有时间的变化一样,第二刹那也没有变化……直至第六十刹那之间,根本没有变化,这样会有很多过失。

对于刹那继续分析下去,其实只是众生分别念安立的一种时间概念而已,并不存在真实的刹那。因此,在众生的分别念当中,“这个人降生了”,在眼前一直安住着,在发现变化的时候说:“这个人现在老了。”最后这个人又死了。这是很粗大的一种意识判断。经部宗以上认为,生衰住灭只是一种相续上的过程而已,是很粗大的一种概念。

所以,在刹那上根本不能安立有为法的法相,对于这种粗大的意识概念,再详细分析的话,有为法的法相也不能成立,这时已经变成胜义谛了。《中观根本慧论》中着重抉择了有为法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呢?法相不存在之故,生不存在,衰不存在,住不存在,灭不存在。通过胜义谛进行观察的时候,所谓的有为法根本不存在。——《俱舍论讲解》

 

既然有为法从产生的那刻起就刹那迁变,住就不可能有存在的机会。虽然有些经论讲,有为法具有住的法相,但这只是一种名言假立而已,用名言无常理中的皆具老死相这一点,就可以遮破住。

 

表面上看,寺院的殿堂、城市里的高楼大厦等好像在安住,没什么变化,但其实它们的每一个微尘都在刹那刹那变化,渐渐衰败、趋向毁灭。人也是如此,从婴儿到青年,再到中年、老年,终至死亡,无论身体还是心识,一刹那也无法安住。所以,无论外器世界,还是内情世界,任何有为法都没有所谓的住。

 

◎认清无常,让心安住

 

我以前写《旅途脚印》的时候,谈到无常这个话题时,引用了《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葬花词》:“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的确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外器世界,春夏秋冬、花开花落,一刻也不留;有情世界,青春韶华,美丽容颜,转瞬即逝去。

 

不知不觉中,每个人就从青年步入了老年,脸上渐渐布满了难看的皱纹。很多人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想方设法保养或整容,妄想留住青春,但最终也无法抵挡岁月无情的侵蚀。

 

世间人由于不懂无常,面对无常会感到非常痛苦,而佛教徒因为修习过无常,知道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避免,所以不会太执著。如果人们能对万法无常的本性稍有了解,在自己或亲友身上出现无常时,可能就会坦然面对,不至于特别伤心了。

 

这一颂是从无常的角度,说明了万法无住之理——因为一切有为法皆不离老死相,故诸法无住。

 

寅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一切住法不可能自己安住自己,也不可能依靠他法而住,此理就如前面所讲的生法不能自生,也不可能依靠他法而生一样。

 

如果世上真有一个住法,那么它或者是自住——自己安住自己,或者是他住——依靠其他住法而住,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安住方式。这与运动相同,运动也只有两种:一是自动,二是他动,不会再有其他运动方式。

 

◎以破自生他生方法,破自住他住

 

用本品前面破自生、他生的方法,就可以遮破自住和他住。比如,前面破自生的颂词是“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意思是,若生法尚未产生,又怎能自生呢?若已经产生,又何必再生呢?破他生的颂词是“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意即,如果生法还有其他生法让它产生,生法就会变成无穷;如果离开了其他生法而有生,则万法都不必靠生法而生。

 

现在破自住、他住时,运用的方法与破自生、他生一样,类推即可。

 

首先,自住不存在。因为住法如果尚未安住,即本体没有产生,如同石女儿一样,就不可能自住;如果已经安住,也不能自住,否则会有无穷住、无义住的过失。并且,若自己安住自己,就成了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但这不合理。《楞伽经》云:“犹如剑自刃,不能斩自锋,指不触自尖,心不见自心。”意思是,剑锋不能斩断自己,指尖不能接触自己,心亦不能照见自己。

 

《宝髻经》[ 56 ] 中也有如是教言。如果承许可以自住,这些大乘经典所讲的过失就在所难免。

 

[ 56 ]《宝髻经》云:“如剑锋不能斩剑锋,手指不能接触自尖,自心不能见自心。”

 

其次,他住也不合理。因为,如果柱子等有为法依他法而住,那么第二个住就要有第三个住令其安住;第三个住就要有第四个住让它安住,如此一来,就有了住法无穷的过失。

 

既然自住、他住都不合理,世上是否还有第三种安住方法呢?根本没有。由此可见,住只是名言假立法而已,本体并不成立。

 

◎以教证说明无住之理

 

有人可能会想,既然住不存在,佛经为何还要讲住的法相、名相等呢?

 

关于这一点,佛陀在了义经典中解释过,如《大般若经·无性自性品》云:“一切皆是世俗假立,非于此中有少自性,无自性故皆非实有,诸法皆以无性为性,是故诸法无实无生,何以故?善勇猛诸颠倒法皆非实有,诸法皆从颠倒而起。”由此便可说明,虽然观待世人的假想分别,可以说有生住灭,但在实相中,生住灭没有真实的本体。

 

关于无住之理,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引用了《等持王经》(《三摩地王经》)的教证“此等法不住,此等无有住,无住称为住,自本体不得”来说明,意思是,虽然诸法本来无住,但世人却以为有住,真正观察之后,住的本体了不可得。《摄集经》亦云:“色不住、受不住、想不住、行不住、识不住。”《般若摄颂》中对五阴不安住的道理也有广说,如云:“不住于色不住受,不住于想不住行,不住何识住法性,此即行持胜般若。”

 

◎学而思,学而用

 

世人常说自己住在哪里,有些道友也会想:“如果我能买到房子,就在喇荣住一段时间;如果买不到,缘份也就尽了”“道友们对我态度好,我就住下来;态度不好,我就不住”……其实,这些想法并不合理,因为所谓的住丝毫得不到。此外,有没有房子、别人对你态度好不好,也不应成为住不住下来的理由。能得到佛法,并依之解决自身烦恼,才是住在佛学院的真正意义!

 

我们有幸遇到善知识,听闻到殊胜的中观窍诀,否则也会像世人一样,认为生住灭肯定存在,觉得不承认它们就是在毁谤现实!因为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教育都说有生住灭,并且自己也亲眼见到了各种生住灭的现象,比如花朵在春天开放,在夏天安住,在秋天凋零等等。

 

为了打破这种根深蒂固的执著,在听闻了中观无生法理之后,一定要在自相续中不断串习,到一定时候才会真正明白,生住灭只是六根前的一种假相,如同梦中虽有春花秋月、山河大地等景象,但它们从未真正产生过,只是迷乱意识的显现罢了。

 

对于所学的每一个中观理,我们都应对照自己的相续,一定要在生活中体现出来、在行为上运用起来。如果教理与生活脱离,真正断烦恼时,就会非常困难,总有一种衔接不上的感觉。要知道,闻思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遣除自他相续中的烦恼。

 

遣除烦恼的方法很多,可以通过中观教理抉择烦恼为空性,也可以依靠上师的窍诀安住,或者通过猛力忏悔、念咒等方式断除。无始以来,我们一直流转在轮回中,烦恼已根深蒂固,所以需要想尽一切办法才能遣除,这是修行人必须要做的事!

 

丑三(破灭)分六: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住不住而破;三、观察因果而破;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此科判主要遮破灭法。其实不仅灭法不存在,所谓“破灭”也不存在。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任何一个有为法,如果已经灭尽则没有灭,因为已经灭完之故;如果尚未灭,也不可能有灭,因为灭法尚未产生的缘故;如果正在灭,亦不可能有灭,因为灭和不灭以外的正灭不存在。前面观察过,所谓的“生”并不存在,既然无生,又如何会有灭呢?

 

颂词前三句是从三时方面观察:任何一个有为法如果有灭法,就应该在三时中成立,即在已灭、未灭,或者正灭的法中有灭,除此之外,灭没有其他存在方式。但观察之后,三时的法中都没有灭法。

 

首先,已灭的法无灭。如果一法产生之后趋入毁灭,在毁灭之后是否还有灭呢?不可能有。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云:“如人已死,不复更死。”意思是,人死之后,能否再死一次呢?显然不能。同样,灭尽的法也不能再灭,因为它的相续已断,并无可灭的本体。如果灭了以后仍有灭,就会有灭法无穷的过失。

 

其次,未灭的法也无灭。或许有人不同意此观点,认为活在世间的人,虽然现在没有死,但也许明天死,也许过一段时间死,最后终归一死,所以,未灭的法肯定有灭。但这种想法经不起观察。为什么?

 

因为,未来的死是一个未生法,无有任何本体,因此不能说它现在存在;另外,对于一个活着的人来讲,说他存在灭法也不合理,因为活和死完全相违,无法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并存;再者,活着的人也不能称作未灭之法,未灭的法只是时间上的一个概念,其本体根本不成立,因为灭的行为尚不存在,这样与其观待的作者、所作就不能成立,如同石女儿一样。既然未灭之法的本体不存在,它又怎么会有灭呢?如果有灭,石女儿也会死亡了,但这完全不合理。

 

最后,正灭的法也无灭。未详细观察时,我们都认为正灭的法肯定存在,认为一个人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时,就是正在灭,但这种想法不能成立。可以观察,此人已经断气了,还是尚未断气?如果已经断气,就是已经死亡;如果尚未断气,就是没有死亡,而除此之外的断气、不断气二俱或二非的情况,在名言中根本不存在。可见,虽然世人依自己的虚妄分别认为,正在死的人或正在凋谢的花等存在,但若真正观察,所谓的正灭之法不能成立。这种微尘与刹那的抉择方法,在《中观四百论》中有详细宣说,这种推断方法非常尖锐,大家可以参考。既然正灭的法不存在,正灭之法有灭的说法就不合理。

 

通过以上观察,已灭、未灭、正灭的法都无有灭,由此推出,灭法不能成立。

 

◎由无生推知无灭

 

另外,有了产生,才有灭的概念,就像一个人出生之后,才有他死的说法。如果像石女儿一样从未出生过,死的说法又从何谈起呢?在第一品中已经抉择了一切万法无有四生——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本品也以无自生他生等理证阐述了无生之理。既然万法最初无生,最后的毁灭必然了不可得。

 

虽然世间有毁灭或死亡的说法,比如,病危之人会有接近死亡,正在死亡,已经死亡的过程,但这只是一种分别妄念,根本经不起观察。就像如果说梦中的狂象未死、正死、已死,这样的概念肯定不成立,因为既然在醒觉时狂象从未产生过,它又怎么会有死呢?同样,既然万法无生,又如何能坏灭呢?绝无此理。

 

《大圆满心性休息》中说:未经观察时,万法似乎存在;稍加观察时,诸法便不存在;再详细观察,所谓不存在的空性或无有也不存在。其含义是,若能善加观察,就能抉择到离一切戏论的空性;若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就真正找到了自心的本来面目。很多修行人虽然自称学显宗或密宗,但对这些问题却一窍不通,非常可怜!

 

◎讲法之关要

 

希望道友们讲考的时候能结合自己的感悟,把每一颂阐释得广一点,不要像完成任务一样。有的道友讲得特别略,一会儿就把当天的颂词全部讲完了,这样别人都没有颂词可讲了,我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其实,如果能深入分析,每一颂都有很多可发挥的地方。

 

讲的时候,首先要分析科判、解释颂词的字面意思,然后要详细阐述推理,接下来可以结合自相续和现实生活进一步分析。

 

分析时也要注意,千万不能脱离原文。对于自己不懂的地方,不能以一些其他道理搪塞。我看到有些法师在讲《金刚经》和《楞严经》的过程中,当对经中的比喻或意义讲不来的时候,便用一个笑话或公案敷衍过去了,这样非常不好!

 

当然,在原文意义的基础上,依自己的智慧和理解发挥也是需要的。但如果发挥的内容与原文毫不相关,则非常不应理,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完全不懂原文外、内、密的意义,一直讲些别的内容,即使讲得天花乱坠,也没有任何实义!

 

寅二(观察住不住而破):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如果一个法有住,该法就不应有灭;如果一个法不住,该法也不应有灭。

 

◎有安住,不应有灭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一个法如果有住,即存在,说它有灭就不合理。比如,柱子、经堂等法,如果其性质真实存在(存在的行为即是安住),它们就不应有毁灭的性质。因为住和灭两种行为相违,有住就无灭,有灭就无住。

 

为什么说住和灭相违呢?因为在名言中,有为法的住,是指有为法一刹那一刹那的相续一直存在;有为法的灭,是指其相续完全中断,再无第二刹那的相续。因此,住和灭在性质上完全相违,一个继续存在;一个已经灭尽。比如,一个人或者活着,或者死亡,活和死无法同时并存,活着就不可能死;死了就不可能活,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可能很多人会想:住和灭并不是同时的,万法先安住,然后再毁灭。但实际上,先安住是不可能的。前面已经观察过,安住不能成立,安住前面的生也不成立。既然生和住都不成立,灭自然无法安立。这样观察之后就会知道,有为法的本体并不真实存在。

 

◎无安住,不应有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一个法如果不住,该法也不应有灭。因为,如果一个法刹那不住,就说明此法具有一种灭亡的本性,本体无法成立,这样与虚空没有任何差别。虚空是否有灭或不灭呢?不可能有,因为灭法就是令一个法的相续不再延续下去,而虚空因为没有本体,故没有相续,这样所谓的灭或不灭就无从谈起。

 

有些讲义解释说:不住的法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同石女儿或龟毛兔角一样,既然不存在,就不会有灭亡的概念。就像空中的鲜花从未安住过,也不会有毁灭一样。

 

寅三(观察因果而破):

 

对方又认为:灭法是存在的,因为当因法灭尽之后,果法便产生了。

 

但这种观点不合理,因为因法不可能自己毁灭自己,也不可能被果法毁灭,所以因的毁灭不能成立。如颂云: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一个法在因位时,无法把因位时的自己毁灭;该法在果位时,也无法把异时的因法毁灭。

 

很多讲义用了牛奶的比喻来说明:在人们的想象中,牛奶放置一段时间后会变成酸奶,此时原来的牛奶已经完全毁灭。但这种想法不合理,如果牛奶有毁灭,那么它是在因位时自己毁灭自己的,还是果(酸奶)把它毁灭的?

 

认为牛奶自己毁灭自己不合理,因为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会有很多过失:有作者与作业一味一体的过失,因为作者和作业都是自己之故;也有宝剑自割、指尖自触等与教理相违及现量不可得的过失;还有一本体的自己成了两个他体法的过失,因为有了能作(能毁)和所作(所毁)之故。因此,牛奶自己毁灭自己的说法不能成立。

 

如果认为因位时的牛奶,是被他法——果位时的酸奶毁灭的,那就观察因果之间是接触毁灭,还是不接触毁灭?

 

如果是接触毁灭,就会有因果同时的过失,因为任何两个法若想接触,必须同时存在,如果不同时存在就无法接触,就像死的人无法见到活的人,活的人无法见到未出生的人一样。但如果因果同时,就失坏了因灭果生的因果规律,也会有无因生等很多过失,连世间最愚痴的牧童也不会承认。

 

如果是不接触毁灭,那三千大千世界所有未接触的法,都可以互相毁灭了,比如,东方的铁锤也能毁坏西方的瓶子了,会有很多过失。麦彭仁波切说:对于讲真理的人来说,这种说法不太合理。言外之意是,对于不讲真理的人来讲,也就无话可说了。麦彭仁波切有时说话很婉转,从来不会用粗语骂人,尊者的著作有这个特点。

 

既然对方的能立——“因的毁灭存在”不成立,他们灭法存在观点自然不能成立。

 

寅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

 

科判中的“能遍”是指生法,意即有生则有灭,无生则无灭。从因明的角度讲,生灭是互相周遍之因,二者互为能遍 [ 57 ] 所遍,是一对无则不生的因果。

 

[ 57 ] 能遍:即外延。概括众多部分概念的总体。如瓶是概括金瓶、陶瓶等一切瓶类的能遍,也即金瓶、陶瓶的总概念;而金瓶、陶瓶等一切瓶类则是所遍。又如“常”是“非所作性”之能遍,“无常”是“所作性”之能遍。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如果一切有为法的生相(能遍)不可得,那么因为诸法没有生相的缘故,即可推出诸法亦无有灭相。

 

前面第一品以观察四生,本品以观察自生他生的方式,抉择了万法的实相是无生。既然万法没有生相,灭相是从何而来的?当然不会有,就像一个人如果从未降生过,就不可能有死亡;虚空中的鲜花从未依因缘产生过,它凋零的概念就无从谈起。因此,任何法如果有灭,它的前提就是要有生;若无生,灭也了不可得。

 

如《般若二万颂》云:“诸法如幻之自性,不生不住亦不灭。”《大圆满虚幻休息》亦云:“一切诸法如幻化一般,最初无生,中间无住,最后无灭。”《中观四百论》云:“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意思是:既然诸法之生无所从来,灭也就无有所往,如此一来,整个三有轮回为何不是一种幻化呢?只是众生执于各种迷乱显现,不知道而已。

 

◎观心的生住灭

 

很多人认为自己经常产生贪嗔等烦恼,之后它们就住在自己的相续中,不久又依靠某些因缘而灭尽。未观察时,感觉烦恼似乎真实存在,一经观察,其生住灭根本不成立,所谓烦恼,只是我们分别念的迷乱显现罢了。

 

麦彭仁波切说过:若没有幻化师,那么他所变化的幻化相也将销声匿迹。意思是,如果能对生住灭三相不存在之理生起稳固定解,就会知道,不管是外境的纷然显现,还是内心的分别幻变,一切万法都没有任何自性,这样对它们的耽执就会烟消云散。

 

平时我们应该经常这样观心。现在正讲的大圆满法,也是这样观察心的来源、住处和灭处,这是初修大圆满最关键的要诀,也是抉择万法、证悟空性的唯一方法。

 

◎前行亦是正行

 

中观法门也是大圆满的前行,修正行时,一定要把它和正行结合起来修。很多人认为,前行只是最初的时候修一修,正行时就不必修了。昨天有个道友打电话问我:“我现在前行基本修完了,下面正行修什么呢?”听他的意思,好像前行修完之后就没有任何用了,修前行的目的就是要修正行,就像先喝一口茶,然后再吃饭一样。但这种想法不一定合理,以前的高僧大德们都是把前行当作正行修法那样对待。这一点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 58 ] 中讲得很清楚。

 

[ 58 ]《大圆满前行》:依靠念修金刚萨埵和供曼茶罗的无上方便净除罪障、积累资粮,还有甚深加持之密道上师瑜伽以及不修便可成佛的往生法教授,这些引导都是本派的无上特法。

 

有些人认为前行不是很殊胜,正行才最殊胜。一方面,前行的确像一种入门法,修完前行之后可以趋入正行,但另一方面,这种理解还需要分析。因为前行当中的很多修法已经涉及到了正行的修法,就像我们现在用《中论》的推理来观察,了知一切有为法的生住灭不存在,如果以此观察心的来源、住处、灭处,就会了知心的生住灭也不成立,此修法其实已经是大圆满中非常甚深的修法了。如果通达了此理,趋入大圆满本来清净的修法(正行的修法)就不会很困难。所以,大家对《大圆满前行》和《中论》等前行法一定要重视!

 

法王如意宝以前也说过:对听授过《中论》等中观教言的人引导会比较容易,如果这方面没有任何闻思基础,除非信心特别大,否则将会很困难。希望大家千万不要放弃中观的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