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34课

 

今天继续学习第八品《观作作者品》。在我的感觉中,《观作作者品》不是很好懂,但也不是特别难懂,只要大家认真看几遍,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今天讲破违品作作者。所谓违品作作者,是指作者和作业的种类不同,分为六种:一、作者决定,作业不定;二、作者决定,作业定不定;三、作者不决定,作业决定;四、作者不决定,作业定不定;五、作者定不定,作业决定;六、作者定不定,作业不定。

 

龙猛菩萨此处使用的推理非常巧妙,在破完了同类作作者之后,又遮破了不同类(违品)作作者,如此一来,就遮破了作者和作业存在的所有方式,推出了作作者不存在的结论。

 

癸二(破违品作作者)分二:一、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一作业;二、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子一(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一作业):

 

首先破一个作者作不同的一个作业。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一个决定的作者,不能作一个不定的作业;一个不定的作者,不能作一个决定的作业。如果认为有这样的作业和作者,其过失在前面破同品作作者时已经宣说过,类推即可。

 

颂词第一句中的“有”指决定作者,“无”指不定作业;第二句中的“无”指不定作者,“有”指决定作业。如果没有讲义,可能谁都不懂有、无所代表的意思。青目论师75造过一部《中观论释》,鸠摩罗什大师将其译成了汉文,里面对这一颂解释得较清楚,像这样古代大德的论著非常珍贵。

 

[75] 青目论师:(生卒年不详)印度婆罗门种姓,公元四世纪时印度僧人。此人古来没有传记记载,所以事迹不详,只有所著的《中观论释》一书,此注释在中亚一带极为流行,后由鸠摩罗什大师传入中国。鸠摩罗什大师将青目的注释与《中论》颂同时译为汉文,对中国三论宗的形成影响非常大,如三论宗所主张的“于二谛和教二谛”的思想就是依据青目的《中论注释》而建立。由于青目所注释的《中观论释》与龙树的《无畏论》大致相同,此中观法门不仅大兴于印度,同时也传播到周围各国,自然也传到了西域之龟兹沙车国。

 

在《般若灯论》里,智识译师(波罗颇蜜多罗)将此颂前两句译为:“有者不作无,无者不作有”,意即,存在的作者不能作不存在的作业;不存在的作者不能作存在的作业。这种译法可能好懂一点。若详细分析,“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的每一句都可以从作者和作业两个方面,即总共从四个方面进行观察:

 

◎分析“有不能作无”

 

作者方面,如果是决定的作者,则不能作不决定的作业,因为其自身已经具足了行为和作业之故,比如,陶师要观待所作的陶瓶(作业)才能成为作者,如果他没有作过陶瓶,就不能称为陶师;有杀猪等杀生行为的人才能叫屠夫,如果一个人没有这样的恶行,就不能叫屠夫。也就是说,决定的作者必定有行为和作业,因为如果他不观待作业而成立,就成了无因生。既然决定的作者已经有了作业,就不能再有作业,否则就会有两个作业、两个作者的过失,或者有第二个作业无因生等很多过失。

 

从作业角度讲,如果此作业是非作业(本体尚未成立的作业),就不可能有决定的作者,因为与非作业观待的作者不能成立之故,比如,如果杀猪这件事从未发生过,就不能说有杀猪的屠夫。假如有这样的作者,他就会有无因生,即不观待作业而产生等很多过失,这样一来,花农在虚空种鲜花的说法也能成立了。

 

◎分析“无不能作有”

 

作者方面,如果是不决定的作者,则不能作决定的作业。前面分析过,非作者不能作非作业,因为作者和作业都不成立,如果能作,互相都成了无因生。同样,非作者也不能作决定业,就像一个人如果没有杀猪的行为,即他作为杀猪者的本体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儿一样,他就不可能作杀猪的业。如果能作,那么石女儿也可以有作业了。

 

从作业角度讲,如果是决定的作业,则不能有不决定的作者。因为,如果作业已经成立,它必然已经有了与之观待的作者,这样就不能再由其他作者来作,否则就会有两个作者的过失,或者有第二个作者无因生等很多过失。

 

◎非作者变为作者不合理

 

可能有人认为,一个人虽然以前是非作者,但有了行为之后,就变成了作者。比如,一个人开始不是屠夫,当他有了杀猪行为之后,就变成了屠夫。当然,在未经观察的名言中,就虚幻的假象而言,这样安立也无可厚非,但若从对方所承许的实有角度讲,这种说法不能成立。为什么呢?

 

因为按照对方观点,非作者的本体是实有的无,这样无论积聚多少因缘,也不可能令其发生转变而成为作者。如果能舍弃非作者的本体而成为作者,就说明非作者本身非实有;如果不舍弃非作者的本体而成为作者,转变则不能成立,因为相违的二法无法在一本体上并存。可见,非作者变成作者的说法不合理。

 

通过以上观察,最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作者角度讲,无论是定作者还是不定作者,都无法作任何作业;从作业角度讲,无论是定作业还是不定作业,都无有任何作者来作。

 

◎行为互违而破

 

这一颂是对作者和作业在决定方面相违进行分析。另外,从行为互违的角度讲,定作者作不定业、不定作者作定作业也不合理。比如,我依靠讲法的行为而成为法师,我作为法师,如果没有讲法的行为,则是不合理的;反之,我如果还不是法师,那给别人讲经说法也不合理,因为作者和作业在行为方面相违,无法相应之故。

 

◎不与疑惑并存

 

这一颂稍微有点难懂,希望大家能反反复复思维,最好课后互相讨论一下。我们往昔在中观方面串习得很少,对于甚深的中观理,除了少数特别聪明的道友以外,大多数人想要马上接受确实有点困难,但只要不断思维、串习,慢慢就会理解的。大家千万不能因为不懂就放弃了,每天应把所学的每一个推理都研究明白。如果今天这个科判或颂词稀里糊涂过去了,明天那个颂词不懂也不去想了,最后很多法义都没有抓住,这样非常可惜!如果在课堂上没听懂,就要在法师们辅导的时候再三思维。

 

子二(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分三:一、破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二、破非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三、破二具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这个科判主要是分析,一个作者不能作与其不同的两种作业,首先讲一个决定的作者作不同的两种作业不合理。

 

丑一(破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藏文译本颂词:

 

决定之作者,不作不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如果是决定的作者,则不能作不定业,以及定不定二俱的作业,其过失先前已经宣说过。

 

如果一个决定的作者有作业,那么该作业不离三种,即决定、不定,或者定不定二俱的作业。其中决定作者作同类的一个作业(决定作业),以及作不同类的一个作业(不决定作业),都不能成立,前面已经分析过。此处主要分析,一个决定的作者不能作不同的二业——非决定作业和定不定二俱的作业,破法前面也已宣说过。都是怎样说的呢?

 

本品首先破的是决定作者作决定业:作者如果决定,就无需观待作业,若此作业还能成立,则成了无因生;作业如果决定,则无需观待作者,若此作者还能成立,也成了无因生。因为有无因生、互相不观待、或者有两个作者、两个作业等过失,所以决定作者不能作决定业。

 

决定的作者也不能作不定业。首先,从作业角度讲,既然业尚未成立,无有任何本体,就不可能与作者有任何关系,比如,说一名法师作了一个未讲法的事情根本不合理。其次,从作者角度讲,决定作者自身已经有了作业,这样就不能再有作业,否则,就会有两个作者、两个作业的过失,或者此作业有了无因生、不观待等很多过失。

 

决定的作者也不能作定不定二俱的作业,因为定与不定二种相违的体相无法在同一作业上并存。比如,要么是佛法,要么是非佛法,不可能有佛法非佛法同时并存的一法;黑暗和光明也无法在同一处具足。同样,要么是作业,要么是非作业,既是作业又是非作业的一个第三品作业根本不存在。既然无有这种作业,作者就不可能作。

 

如果一个决定的作者不能作任何一种业,那么一个决定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的说法自然也不成立。大家最好能经常运用所学观察一下生活,比如,看见工人修路时,就应想,所谓的修路不能成立。首先,工人作为作者不成立,因为通过三时观察,作的动作并不存在,既然如此,就无有与之观待的工人作者(也可以通过离一多因等方法进行观察)。假如工人能够成立,他作的是决定、不决定,还是定不定二俱的作业呢?观察之后三种情况都不合理。由此可知,虽然名言中有工人修路的显现,但它实际并不成立。

 

我现在正主管学院的修路工作,所以常用修路来举例。如果大家看到工人修路时,也能经常以中观理这样分析,想通达无作者作业的道理应该不会很困难。

 

丑二(破非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若作者不定,不作决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该颂词原译中缺漏76。)

 

[76] 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本中没有这一颂,但藏文译本中有。

 

如果是不决定的作者,则不能作决定的作业,以及定不定二俱的作业,其过失先前已经宣说过。

 

比如,不决定的修路者,不可能作决定修路之事业,以及修路不修路二俱之事业。为什么?

 

首先,非修路者不能作修路之事业。从作者角度讲,如果一个人不具修路的行为,修路者的本体就不能成立,既然作者不成立,自然不会有修路之事。如果修路之事成立,就会有无因生的过失。从作业角度讲,如果所修道路是决定的作业,则它已经有了作者,如此就不能再成为任何作者的所作业,否则会有两个作业、两个作者的过失,或者有此作者成为无因生的过失。因此,非修路者不能作决定修路的事业。

 

其次,非修路者也不能作修路非修路二俱的事业。刚才分析过,非修路者的本体不存在,不能作任何作业。再者,即便非修路者可以有作业,也无法作修路不修路二俱的事业,因为修路不修路两种相违的体相无法在同一本体上并存。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推出,一个不决定的作者不可能作任何一种作业,既然如此,他作不同之二作业的说法也不可能成立。

 

◎梦中识梦

 

最后,我们就能清晰地认识到,虽然名言中有工人修路等显现,但真正观察时,作者和作业无论怎样安立都不合理,就如在梦中修路、在空中种花一般虚幻不实。

 

虽然这些显现并不真实存在,但是众生尚未从无明大梦中醒来之前,会一直做这样的梦。为什么?这是由于众生共同的业感77成熟所致,现阶段我们暂时还破不了,其实也没有必要破,因为中观宗的所破并非显现,而是众生相续中的实执。

 

[77] 共业,谓众生共通之业因,能招感自他共同受用之山河、大地等器世界,此乃依报之业;而个人之业因,能招感个人受用之五根等正报之业者,则称为不共业。

 

迷乱的心难以自觉其迷乱,只有借助中观推理才能趋入真实义。中观推理非常严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一个人无论是否承认佛教,只要具有一定智慧,就会自然被吸引。比如修路者修路的说法,未经观察时虽然可以说,但推证之后并不成立,对方找不出任何理由反驳。

 

中观见被称为狮子吼的原因正是如此。狮子乃兽中之王,最具权威,它发出的狮吼声能震慑群兽,谁都不敢与之抗衡。同样,中观狮吼声能破除一切戏论,任何人都无力辩驳。

 

◎做随法行者

 

大家不应仅以崇拜之心而对佛陀、龙猛菩萨生信,这样的修行人叫随信行者78,他们不能算是真正的智者。真正的智者应该是《定解宝灯论》和《中观庄严论释》里所说的随法行者79,他们因真正通达了法理,故对释迦牟尼佛,以及开显佛陀密意的龙猛菩萨和无著菩萨等圣者生起了不退转的信心。这时他们内心深处已经完全明白,任何世间人的智慧,都无法与佛菩萨的智慧相比。大家一定要通达如来密意,做一名真正的智者!

 

[78] 随信行者:是钝根者,先前行道时信仰他人的词句进而跟随方证真谛。

 

[79] 随法行者:是利根者,不仅仅是诚信于此,而且随从佛经等法义而现证真谛。

 

智者一般都对有价值的书籍非常重视。藏传佛教有一位土登尼玛活佛,他虽然身居国外,但却一直对藏传佛教的法本特别关注。前不久,他去藏地智钦寺的时候,听说我们这里有一部《量理宝藏论》新著疏,就专门派人来请。我们有的人可能不是这样,觉得法本对自己来说无所谓,还不如吃一个大大的苹果,水果的味道多好啊!尤其是尼泊尔的石榴、芒果、枇杷……(众笑)

 

本品主要讲了作作者不成立的道理,或许有人会想:这与我们成佛没有多大关系吧?并非无关,这些推理可以彻底打破我们相续中根深蒂固的实执,否则,凡夫人无始以来的习气很难消除。正因为中观推理无懈可击,在其面前我们才会心悦诚服,才会对空性见真正生起定解。

 

丑三(破二具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其过先已说。

 

如果作者是定不定二俱的作者,则对于决定和不决定的两种作业都不能造作,其过失前文已经宣说过。

 

此处的作者,是指既决定又不决定的二俱作者,自身具有相违的体相。这样一个作者,不能作决定的业,也不能作不决定的业。

 

此颂与昨天最后一颂看似相同,但意义并不一样,大家需要分辨清楚。

 

昨天的颂词“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意思是,定不定二俱的作者,不能作定不定二俱的作业。是从作者与作业同品方面破。比如,如果我既是修路者又不是修路者,则我不能作既修路又不修路的事业。为什么?因为在同一物体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违法的缘故。

 

本颂是说,定不定二俱的作者(这与昨天的作者一样),不能作决定的作业,也不能作不决定的作业。是从两种作业方面进行观察。作者与作业都是异品。

 

为什么定不定二俱的作者,不能作决定或不决定的两种作业呢?因为,从作者角度讲,定不定二俱的作者本体不成立,所以不能作任何作业;从作业角度讲,决定的作业已经有了作者,所以不能再有作者,不决定的作业本身不成立,所以无有作者。

 

今天只讲这几个颂词。下次我提问时可能会比较严格,希望大家一定把它们搞明白。如果课上没听懂,就要好好参加辅导;辅导后还不懂,就要反复研讨。如果把推理理顺了,其实没有什么不懂的;如果没理顺,理解起来就会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