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56课

在上节课当中,他宗发太过说:如果业的本体一直 不间断地存在,就会有常有的过失;如果业产生之后灭 尽,则会有断灭的过失,这样就与外道常派和断派无异了。

 

对于他宗所发的常断之太过,经部和有部分别站出来做回答并进行剖析。下面就讲这个问题。

 

丑二(对此回答而剖析)分二: 一、说经部宗观点;二、说有部宗观点。

 

寅一(说经部宗观点)分三: 一、以比喻说明;二、结合意义而宣说;三、确定业果。

 

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认为,从本颂开始的五 颂都是经部宗的观点。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说:《中论》各大讲义并未明确说明此处是谁的观点,但从《俱舍论》第九品的内容看(我们只学了《俱舍论》前八 品,第九品《无我品》没有学) ,这里应该是经部宗和克什 米尔论师的观点。我翻阅《显句论》和《般若灯论》时 也看到,里面对这几颂讲得都很略,藏文各大讲义也未 明显说明此处是谁的观点。我们下面学的时候,按照麦 彭仁波切和宗喀巴大师的观点,把整个科判安立为“说经部宗观点”。

 

首先讲“以比喻说明”,意思是,经部宗以种芽的比喻来说明自宗无有常断的过失。

 

卯一(以比喻说明)分二: 一、宣说种芽之喻;二、远离常断之过。

 

辰一(宣说种芽之喻):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如苗芽等的相续(“等”字包括了根、茎、叶、果), 皆从种子当中产生,从该相续当中又产生了果实;如果离开种子,则不会有苗芽等相续,也不会有果实。

 

所谓相续,是指同一类法前后连续无间断,它既非常有,也非断灭,只要因缘具足,相续就像河流一样连续不断产生后后的果。

 

经部宗认为,青稞的种子、芽、根、茎、叶、果都 是同一类别的相续。当因缘具足时,青稞种子就会产生 青稞的苗芽等相续,并最终产生果实,即前前的法产生 后后的法。这一连串的法形成了一个不共他法的青稞相续。

 

“离种无相续”,如果没有青稞种子,就不会有 青稞的芽、根、茎等相续,最后也不会有青稞的穗和果实。

 

完好无损的种子,在因缘聚合后不能产生相续,乃 至最后生果的理由根本找不到。《显句论》中也讲了这 个道理:微小的种子因为具足俱生缘的缘故,可以无欺 成熟广大的果。关于这一点,稍懂农业或植物学的人也 很清楚,知道只要把未受损的种子埋在地里,当水、温 度、阳光等因缘具足之后,种子就会自然发芽、生长直 至结果。这是现量可见的事实,任何人也无法驳斥。因此,经部宗认为种芽喻是成立的。

 

经部宗为何在此讲种芽相续呢?他们是想以此喻说明,业果如同种芽一样,也是前后相续之法,故而远离 了常断之过。为什么说远离了常断呢?下面分析这个问题。

 

辰二(远离常断之过):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种子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实。因为先有种子后有果实,所以不断也不常。

 

从青稞种子产生了青稞的芽、茎等同类相续,此 相续以接连不断的方式存在,最后从该相续又产生了果 实;在此过程中,先有种子,后有果实。这可以说明种子不是常有,也非断灭。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种子生果之后一直存在,就会有常有的 过失;反之,如果种子灭尽之后其相续也随之而灭,后 面不再生果,如同火熄灭了一般,就会有断灭的过失,但种子并不存在常断这两种情况。

 

首先,种子在产生后法的第二刹那就已灭尽,当果存在时,种子早已消失无余,因此,种子没有常有的过失。其次,虽然种子产生后法之后刹那灭尽,无有任何 本体,但由它引发的同类相续却会不断延续下去,直至 最后生果。人们都能现量见到,农民在春天播种,到了 秋天果实就会无欺产生,不说理论学家,即使小学生也知道这个道理,由此可知,种子没有断灭的过失。

 

总之,经部宗运用种芽喻来说明种芽之间的关 系——既非常有, 也非断灭。对于此喻,对方不得不承 认。既然对方承认种芽没有常断之过,接下来经部宗就要结合意义,宣说业果如同种芽一样,也没有常断的过失。

 

卯二(结合意义而宣说)分二: 一、宣说业果相续;二、远离常断之理。

 

辰一(宣说业果相续):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与种芽喻的道理一样,从最初的心可以产生后后 的心法相续,从此相续而产生果报;如果离开了最初的心,则不会有心法相续和最后的果报。

 

由前面的种芽喻,可知种芽等相续是存在的,这样的相续不断产生后后之果,因而不会有常或断的过失。

 

如同此喻一样,任何善恶的心相续,都是从心法等 业中产生的,随后又从此等相续中产生了苦乐的果报。 如果不存在心法之类的业,心相续及最后的善恶果也不可能产生,而成为必定无有之法。

 

比如, 一个人发恶心杀害众生或者对三宝产生了邪 见,这个恶心的业相当于种子,它产生的相续如同根、 茎、叶般会一直不断蔓延,当因缘成熟时,他就会堕入 地狱,感受烧热等苦果。而恶心相续及苦果都是由最初 的恶心之业带来的;如果最初不生恶心,随后的心相续及最终的果报也不会有。

 

也可以用善心来比喻, 《显句论》中也是从善恶两 方面来宣讲。以发菩提心为例,如果一个人最初发了菩 提心,由这一初心的业引发的心法相续,会令他的善业功德不断增上,最终成熟无量无边的善果。

 

《中观四百论》第五品颂云:  “菩萨初发心,胜过 大地上, 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此颂主要讲了一 地菩萨的功德,意思是, 一地是发胜义菩提心的开端,一地菩萨最初生起胜义菩提心的功德,远胜过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获得转轮王的福德。月称论师的《中观四百论》注疏中也讲过这个道理。

 

我们现在还在资粮道,虽然只能发起世俗菩提心, 但由世俗菩提心这一善业所引发的善心相续,也会不断 蔓延增长,产生无量无边的功德并最终引导我们登地、 成佛;如果离开了最初的世俗菩提心,就无法现前暂时及究竟的果报。

 

总而言之,由初发心等业产生了心法相续,有了心 相续,就会产生果报。反之,离开了初发心等业,就不会有心法相续,也不会有最后的果。

 

辰二(远离常断之理):

 

此处的推理与前面种芽的推理基本相同,只不过前 面是从先有种子后有果的角度宣讲种芽为何远离常断,本颂是从先有业后有果的角度进行分析。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初心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由于先有业后有果,所以不断也不常。

 

不管最初是恶心还是善心,都会产生同类心相续, 并且相续无有间断,最终会无欺产生苦乐果。比如, 一 个人发起菩提心之后,菩提心便会产生一种善心相续, 此相续一定会无欺生果。在此过程中,先有业后有果, 即先有菩提心这一善业,后有安乐之果,所以业果既非断灭,也非恒常。

 

之所以说业远离了常断,是因为,如果最初发的菩 提心直至成佛之间一直丝毫未损地存在,就会有常有的 过失;如果菩提心生而即灭,灭后并未产生同类相续及 佛果,就会有断灭的过失,然而两种情况都不成立。发 心之后,菩提心的本体便已灭尽,只是相续一直不断产 生,因此没有常的过失;发了菩提心之后,相续及果报都会无欺现前,故而没有断灭的过失。

 

◎ 名言中应合理安立业因果

 

虽然在胜义当中,因果在内的万法都不存在,但作 为佛教徒,在世俗当中一定要承认因果不虚。对于昨天 他宗所发的业果常断之太过,大家可能觉得很难回答, 现在按照经部宗的观点,已经做了很好的解答,表面看来也很有说服力。

 

如果以后有人再说做善事没用,我们就可以反问对 方:如果认为善有善报不成立,那种子生苗芽的现象该如何解释呢?

 

要想真正懂得佛法的道理,闻思是必不可少的,否 则很可能会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三世因果”等 道理产生怀疑。但这种怀疑只是一种邪见而已,因为凡夫人想以自己粗浅的智慧否认因果根本不可能。

 

◎ 闻思的“潜移默化”之力

 

在闻思的过程中,有些人觉得虽然自己闻思了半 天,但所闻之法对自心好像并没带来什么好处。其实, 闻思的利益并非短时间就能很明显地看出来,也不像打 开天眼那样瞬间可以感受到,但闻思之后,世出世间的 正见就会逐渐培养起来,各种邪见也会慢慢灭除,最终,自相续一定会获得极大利益。

 

有的初学者说:  “我已经听了半个月法了,但自相 续好像没什么改变,我是不是需要到山里闭关啊? ”实 际上,如果你去闭关,可能更不会得到什么利益。法王如意宝生前特别反对年轻人闭关盲修的原因也在于此。

 

我希望年轻人一开始不要把心思全部放在闭关、修明点 上,这样很容易产生一些不良后果。开始应该把所有精力放在闻思上,其中的好处到了晚年才会明白。

 

当年我如果没在闻思上下功夫,前途变成什么样也 不知道。我们刚来学院时,也特别想修一些大圆满法, 觉得成就很简单,自己应该依靠一些简单修法获得成就 而度过此生。如今回想起来,如果当时上师没有教导我 们,自己现在恐怕也会变成有些人那样,相续当中积聚 了很多邪见。而经过多年闻思,通过一些了知或不了知的途径,自相续所有的邪知邪见已被摧毁无余。

 

卯三(确定业果):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能成熟福德的业是十种白业道。今生来世的五种欲妙之乐即是修持白业的果报。

 

关于业的差别和种类,佛在很多经中都宣说过,这里主要宣说十种善业。

 

归纳起来,所有善业(自性业) 可分为十种白业,即我们所说的十善业。它是修福德正法的方便,包括身 体的三种善业:不杀、不盗、不淫;语言的四种善业: 断除妄语、绮语、粗语、离间语;意的三种善业:断除 害心、贪心,生起正见。颂词只讲了善业,并未宣讲恶 业,但可以间接推出,造作非法的果报,是与修持善法完全相对立的。

 

有些经中讲,十善业有两种: 一般的善业和殊胜 的善业。不杀生、不说妄语、不生邪见等叫做一般的善 业。不但不杀生,还通过放生来利益众生;不但不说妄 语,且以真实语来弘扬佛法;不但不生邪见,且以正见 抉择佛法的甚深道理;不但自己行持善法,还广泛弘扬教法……这些叫做殊胜的善业。

 

关于善法的含义,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中做 了三种解释: 一、正在造作的善业称为善业的正行或者 白业,该善业圆满之后即称为善法;二、本品第一个颂 词所讲的律仪、饶益、慈悲之心三者,可以称为善法;三、善法也可以指一般的共同善行。

 

有些讲义为了说明除了十种善业以外,调伏自心、 利益众生、慈悲心这些也都名为善法,故把本品的第 一颂“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放在了本颂的后面。从颂词的整体顺序来讲,把这 一颂放到这里没有什么不合理,但青目论师、宗喀巴大 师、鸠摩罗什大师等多数大德都把该颂放在了本品的开 头。既然我们学的是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本,我想还是遵照大师原文的次序比较好。

 

◎ 行持善业之果报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今生来世获得的色 声香味等世间五种欲妙的安乐,即是修持这十种白业的 果报。也就是说,如果行持十善业,在二世当中就能获得五种欲乐,因为这些是造白业的果报。

 

比如, 一个人今生守持十善业,彻底断除了杀盗淫 妄等恶业, 一直处于一种善心状态,那么以此善业的力 量,不仅他今生当中人格得以健全,道德变得高尚,感 召许多悦意果报,来世也能享用人天善趣的五欲快乐。 这些善业绝不会虚耗, 一定会成熟善妙之果,因为这是一种自然规律。

 

关于业的受报方式, 《俱舍论》中有详细阐述:业有定、不定两种。定业有即生受报的顺现法受业、来世受报的顺次生受业、来世之后受报的顺后生受业,而不定业何时受报则不一定,并且有对治就能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