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58课

 

第十七品《观业品》主要抉择业无自性。有实宗认为业实有,并对业的依处做了种种安立:经部把心相续作为业的所依,有部宗将不失坏法作为业的所依,唯识宗则把阿赖耶作为业的依处。

 

前面经部宗提出“业果是依靠相续而存在”,有部认为此说法不合理,因为不同界众生的相续不同、善恶因果的本体也不同,如果业果依心相续而存在,就会有相续间断等众多和重大的过失。

 

有部认为,业因果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存在一种不失坏法,在不失坏法的本体上业果才得以建立。(在本品中,有部对于不失坏法的本体、分类、何时产生、何时灭尽等道理做了详述。)

 

◎有部、唯识业所依之相似性

 

在本品中,龙猛菩萨并未宣讲唯识宗的观点,其实在业所依方面,唯识所许的阿赖耶与有部所许的不失坏法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唯识宗认为:善恶业种子都熏在阿赖耶上,因缘和合时各自的果便会现前。就像秋天的时候,种子会随风飘落地上,虽然这些微小种子当时不易被察觉,但是到了春天,它们依水分等因缘就会慢慢成熟、结果。

 

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中说:“唯识家的阿赖耶,与正量部所说的不失法,确有他的共同性;不过唯识学说得严密些罢了。”印顺法师还讲了陈真谛等译师的说法:“阿赖耶的异名叫阿陀那,陈真谛三藏译为无没,无没不就是不失的意思吗!就是玄奘译阿赖耶名藏,藏的作用不也就是受持不失吗?赖耶在三性中,是无覆无记的。”这样解释也比较合理。阿赖耶或不失坏法都是各派安立的不同说法而已。

 

我们现在正在宣讲有部宗的观点,上节课讲了“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下面宣讲“如何断除不失坏法”。

 

午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分二: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未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不失坏法不是见道所断,而是修道所断,因为有不失坏法的缘故,圣者才会感受宿业的果报。

 

颂词中的“思维所断”即修道所断,鸠摩罗什大师的翻译与现在的说法有点不同。玄奘大师翻译的《俱舍论》有时也说“思断”,可能古人是把“思”和“修”结合起来讲。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并非见道所断(见断),如果是见断,那凡夫获得圣果(即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之后,其相续中的不失坏法就应该断除,不应再感受以前的凡夫之业,这样“一返”“七返”1等也无法安立。而事实并非如此,虽然见道时业已灭尽(小乘见道是指获得预流果),但由业所生的不失坏法之相续却不会毁灭。根据佛经记载,获得见道乃至阿罗汉果的圣者仍要感受往昔所造的恶业。因此,不失坏法并非见道所断,而是修道所断。

 

[1]《俱舍论释》云:“预流极七返是指什么呢?指的是住预流果者以前丝毫也未灭除修断,这样一来,最久需要投生七次,因而称为极七返。

 

‘七返’的意思是指在天界或人间中转生七次。”“一生一间一来指的是什么呢?住一来果者如果灭尽了欲界的七品或八品修断过患,则离获得阿罗汉果还有一生,为此称为一生,与获得不来果之间尚有一品烦恼相隔,因而称为一间一来。”

 

《增一阿含经》卷第二十云:“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若求方便勇猛意者。家家、一种便成道迹。”

 

何为修道所断呢?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修断共分九地,每一地各有九品2,这些所断从见道至阿罗汉果之间次第断除。也就是说,从预流果、一来果、不来果到阿罗汉果之间,当获得后后果位时,前面诸品的不失坏法即可断除。

 

[2] 从修断来讲,欲界为一地,再加上四无色界、四禅,即为三界九地,每一地分上中下三品,每一品根据行相不同又分上、中、下,因此九地可以再乘以九,共有九九八十一品。

 

未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藏文译本颂词: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那业灭了它也灭了,如是则有破坏业果等过失。

 

◎承许见断有重大过失

 

有部认为:一个人获得圣果之后,其相续中的不失坏法虽然早晚会灭,但它要在提供完该受的业果之后才会灭。就像很多人临终之前一定要给后人立下遗嘱,立完之后才肯撒手而去一样。因此,不仅凡夫人,即使圣者也不离业果的束缚。

 

比如,佛经中记载,目犍连在获得阿罗汉果之后,因为宿业而被外道殴打致死;革究阿罗汉因为前世饿死了自己的母亲,后来即使证得了圣果,也要感受种种痛苦乃至被饿死的果报。(阿罗汉不会真正觉得痛苦,只是仍有一些感受。)

 

如果承许不失坏法是见断,那么当见谛时,由于业全部断尽的缘故(声闻乘共许获得阿罗汉果时业会断尽),由业所生的不失坏法也会随之灭尽。这样圣者就不必感受果报了,如此一来,就会有“破业”等过失。(“破业”,即因果不虚之理已被毁坏。)如果承许圣者仍要感受果报,就会有圣者没有造该业却要承受该业果的过失。

 

也就是说,如果承认不失坏法是见断,于见道者而言,就会有已造之业失毁、未造之业接受的过失。这样一来,就会有因果失坏、因果错乱等种种过咎。

 

因此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并非见断,而是修断,即得一来果时,预流果的不失坏法灭尽;得不来果时,一来果的不失坏法灭尽;得阿罗汉果时,不来果的不失坏法灭尽3。

 

◎大小乘对业果的不同承许

 

小乘宗认为业果真实存在,故而依靠相续或不失坏法可以通于一切凡圣。因此,目犍连等阿罗汉也要感受前世的报应,佛陀也要受头痛、金枪马麦4等业报。

 

[3] 四沙门果者: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此四各以二法为性。一、无为;二、有为。无为果者谓预流果,以三界见所断择灭为性;一来果以三界见所断;及欲界修所断前六品择灭为性;不还果以三界见所断,及欲界修所断择灭为性;阿罗汉果以三界见修所断择灭为性。——《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一卷十二页。

 

[4] 金枪之报:《佛说兴起行经卷上》记载:佛成佛后示现受到金枪刺足之报。金枪实是木枪,即木片也。“佛在罗阅只城乞食。有破刚木者。有木片长尺二迸在一边。当佛而立。佛跃虚空。木枪逐之。随佛上下。地水火风不能阻碍。佛旋返入僧房。展足受刺。木枪足趺上下入彻。过入地时。地六反震动。佛说因缘。昔为船主。因海水至。另一船主与之争船。佛船主以矛刺伤其足。命终。佛船主以杀人故。备受三途苦报。至成佛时。犹受余报木枪之害。”

 

马麦之报。见《中本起经卷下》:“时佛在舍卫国受婆罗门阿耆达请。三月安居。阿耆达为魔所迷。忘却供养。弟子乞食。亦无所得。乃有马师减马食之麦以供世尊。三月既满。往辞阿耆达。阿耆达悲怖交至。礼佛忏悔。留佛七日。备具供养。佛说因缘。昔维卫佛成佛之后返国。王及臣民广设供养。时有梵志谤曰。此人应食马麦。何供养为。以此口过历劫受苦。”

 

而按照大乘的观点,业果无有自性,只是自心的一种显现,由于阿罗汉虽然断尽了烦恼障,但所知障依然存在;登地菩萨虽然断尽了遍计障碍,但俱生障碍依然存在,由于他们心相续中还有一些细微障碍,所以在名言中还会有业果显现,感受一些果报也是合理的。而佛陀已经断尽了所有的烦恼障和所知障,连最细微的习气也已断尽无余,故而不可能再感受任何业果。佛陀显现受报只是在众生面前示现因果不虚而已。

 

◎谨慎取舍因果

 

大家在因果取舍方面一定要注意,就连得果的圣者都要感受果报,更何况我们没有什么境界的凡夫呢?自认为不受报,只是因为具有增上慢,非常愚痴罢了。

 

有些修行人自以为证悟了空性,超越了因果报应,于是肆无忌惮地喝酒、抽烟,做出很多不如法之事,而对于善法却置若罔闻,认为一切都无来无去、不善不恶,无需任何取舍……虽然他们口气非常大,但相续中到底有没有把所有感受化为智慧的境界却很难说。如果生病的时候一点也不疼痛;几天不吃不喝也不饥渴,说明可能真的有了一点点境界。但如果与凡夫人一样,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心烦意乱,遇到痛苦也无法转为道用,还吹嘘自己超越了因果,则叫自欺欺人。

 

以前学院有个别人,稍微接触了一些大圆满或大中观不来不去的道理,便自认为已经证悟了,觉得以后不会再感受业果了。实际上,声闻圣者、得地菩萨的境界何等超胜,大家学了《入中论》之后都会知道,即使达到这种境界仍要受报,更何况我们现在呢?人最好不要自己骗自己,别人欺骗你,你可以自我保护,但如果自己骗自己,就没有什么人能救护你了。

 

大家应该详详细细地观察自相续,在因果方面一定要谨小慎微,不要造作任何恶业,尽力行持各种善法。

 

午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分二: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未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生。

 

藏文译本颂词: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一切诸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它们都会产生相应的不失坏法,当有情于某一界最初受生时,所有的不失坏法就会合成一个,其得绳先单独生起,并引生一个不失坏法。

 

业有相似业和不相似业两种。按照《显句论》的观点,所谓相似和不相似,一是从业的本体上分:善业和善业是相似业,善业和恶业是不相似业;二是从界方面分:转生到同一界的业是相似业,转生到不同界的业是不相似业,比如,一个众生原来在欲界,现在仍转生到欲界,此两种业即是相似业;一个众生原来在欲界,现在转生到色界,此两种业即是不相似业。

 

◎投生时,不失坏法不失之理

 

有部宗认为:众生相续中有很多业,这些业都是依靠不失坏法而存在。有情命终时,相续中善业、恶业、花业等诸业所产生的不失坏法,最后会变成一个得绳,此得绳首先单独生起,之后引生一个不失坏法(此处的得绳,有部认为是指有情相续与所得法之间的一种实有法。我们学《俱舍论》时专门讲过得绳,它是二十四种不相应行5里的一种)。这时所有的业都会在该不失坏法上具足,并与之一体。由此,他将来无论转生哪一界,业都不会失毁,因缘具足时就会感果。

 

比如,一个人在人间造了善业、恶业及花业等很多业,善业中又有讲法、念咒等诸业,由此产生了很多不失坏法,这时所有不失坏法是分开具足的。当他离开人间转生天界时,所有不失坏法就会变成一个得绳首先单独生起,之后引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此时所有的业都会在这个不失坏法上具足。就像前面所说的,在一张借条上能把所有账目都算得清清楚楚一样。

 

[5] 所谓的不相应行,是指与心和心所不能相应产生。五蕴当中有一个行蕴,其中包括相应行和不相应行两种,相应行就是指心所,而不相应行则是指与心和心所根本不相应、自己独立的实有法。

 

不相应行有多少种呢?按照《小乘阿毗达磨》有部宗的观点,不相应行共有十四种,也即得绳、非得、同类、无想、二定(包括无想定和灭尽定)、命、法相(包括生、住、坏、灭)、名称、词句、文字。《大乘阿毗达磨》再加上十种不相应行——异生性、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间、方、数、和合性,大乘共承许二十四种不相应行。

 

此理也可以用银行卡来比喻,比如,一个人存入银行的所有钱都会被记在一张储蓄卡上,最后他手里只剩下这张卡,以后他即使去了外地也可以用该卡取钱。同样,我们临终时会把所有的业通过一个不失坏法的方式储存起来,来世因缘具足时,它们就会被提取出来。

 

有部这一观点貌似合理,但若以中观理分析则不能成立。如果一个人临命终时,善业和不善业的不失坏法化光融入了一个不失坏法的得绳,那它们之间是接触还是不接触呢?这样观察之后,想安立实有的不失坏法非常困难。同样,若以中观理详细观察经部观点,不要说业的前后相续不存在,就连种芽之间的关系在名言中也难以成立。

 

◎了解小乘观点之必要

 

虽然小乘安立因果的方法不能真正成立,但对于从小受到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熏染、没有任何因果概念的人来讲,若能具有小乘的因果见,其实也是可以的。有部和经部所说的造业感果之理具有一定说服力,并且有各种比喻,足以推翻世人的邪见。

 

所以,对于小乘的说法,我们也应该通达。希望大家看看自己能否运用有部或经部的观点,说服身边不信因果的人。

 

未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本科判的“生起”和前一科判的“生起”意思不同。此处是说,今生受报之后不失坏法不会毁灭,依然存在。刚才是说,一个人死亡时,即生中的诸多不失坏法会毁灭,之后生起一个新的得绳,即从一法变成了另一法。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藏文译本颂词: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这样的二种业在现世中感受果报,或者说感受完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

 

“二种业”指有漏业与无漏业,或者善业与恶业。

 

有部宗认为,一个人此生造作了有漏及无漏,或者善与不善的两种思业与思已业之后,相续中会生起与该业数量相同、异体的不失坏法。当他现世感受完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比如,一个人今生造了供僧或者毁谤、谩骂金刚上师、掠夺僧众食物等现世现报的业6之后,所作不管是善业还是恶业、有漏业还是无漏业,造了多少业,相续当中就会产生多少个不失坏法。现世感受完果报之后,他相续中的这些不失坏法依然存在。

 

[6] 现世现报的业:《俱舍论》云:由田意殊胜,及定召异熟,得永离地业,定召现法果。”论中举出定召现世果报的三种情况:(1)对于殊胜的福田、功德田所作的业;(2)造业时发心非常猛厉;(3)指相似的现法报,当修道步步升进,欲得圣果之际,往昔的业会于此时纷纷现前果报。

 

为什么呢?因为让不失坏法毁灭只有两种情况:得圣果或者死亡,也就是说,在得圣果或死亡之前,不失坏法一直不会毁灭。

 

这些继续留存的不失坏法是否还能感果呢?不能,就如债务偿清之后残留的债券一样,虽然债券还在,但已不能使用了。不失坏法也是如此,感果以后虽然还在,但却不能再感果。如《般若灯论》云:“何故不失坏法与果已犹在而不更数数与果耶?谓已与果故,如已了之券,已还财讫纵有券在更不复得。不失法亦如是,已与果故更不数数得果。”

 

午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不失坏法或者在度果之后灭尽,或者在死亡之后灭尽。

 

不失坏法在两种情况下会灭尽,一是度果,二是死亡。

 

“度果”即得果。“度果已灭”意即,度越下下果获得上上果时,原来下下果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比如,从预流果越到一来果时,原来预流果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从一来果越到不来果时,原先一来果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从不来果获得阿罗汉果时,不来果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

 

所谓“死已而灭”,意即,众生今生造作了各种善恶业,由此产生了众多、复杂的不失坏法,这些不失坏法皆以异体的方式存在,当人命终时它们便会合成一体,灭尽后生起一个新的得绳,由此得绳而引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众生原来所造之业会在上面现得清清楚楚,丝毫不差。当然,在尚未产生得绳之前,原有的不失坏法不会彻底灭尽,否则,因果的所依便已不存在,这样就与业无有差别了。

 

关于业是如何传到后世的,用传真的比喻也可以说明。发传真的时候,虽然纸在这边传真机上并未传过去,但纸上所有的文字,却会在对方接收的纸上一字不漏地显现出来。如果认为今世所造之业后世不能成立,那么这边发传真,那边纸上现出一模一样文字的现象也不合理了。如果承认因缘聚合时可以现出文字,那么因缘聚合时,新的不失坏法也应该可以产生。如果哪位道友觉得我的说法不合理,下课之后可以找我辩论啊。(众笑)

 

对于业从今世传到后世的道理,很多人都难以理解。其实不要说因果,对于生活中的很多事,我们都很难理解。当然,如果不是某个领域的专家,都会有很多迷惑不解的问题。

 

午五(归纳分类):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如果对不失坏法再进行归纳分类,则可以分为有漏与无漏两种。

 

前面观待欲界、色界、无色界、无漏界的差别,把不失坏法分成四类。如果对不失坏法再归纳分类,则可分为有漏和无漏两种。圣者相续中的不失坏法,称为无漏的不失坏法;凡夫相续中的不失坏法,是有漏的不失坏法。

 

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中认为,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不属于有漏,也不属于无漏。所谓有漏和无漏,应该是从补特伽罗相续角度讲的。补特伽罗的相续有两种,一种是圣者,一种是凡夫。圣者相续中的不失坏法,叫做无漏的不失坏法;凡夫相续中的不失坏法,叫有漏的不失坏法。

 

以上宣讲了有部宗安立因果的方法。虽然有部认为业果之间存在一种不失坏法,并对其做了种种安立,但实际上,这些观点并不合理。

 

下节课我们会宣讲中观宗业无自性的观点:详细观察时,诸法在业果两边都显现为因缘生,中间没有丝毫本体;虽然无本体,但在名言中因缘聚合时却会无欺显现,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如同火具有热性一样。

 

如果想明白今生造业,多年之后乃至来世感果的道理,用刚才传真的比喻也可以帮助理解。比如,我从中国往美国发传真,虽然中美之间隔着浩瀚的太平洋,彼此之间也有很长的时间差,但文字依然可以传过去,在美国可以一字不漏地接收到。

 

同样的道理,虽然某业是由我今生所造,但在几十年、几百世乃至无数劫之后,因缘具足时,该业果在我的相续中依然会成熟。所以,在名言中当因缘具足时,诸法即使不接触也可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