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101课

 

科判“破有实无实各自成立”分四:一、破有实涅槃成立;二、破无实涅槃成立;三、断除无涅槃之过;四、摄义。今天开始讲第三部分。

 

丑三(断除无涅槳之过):

 

对方提出:佛教徒都承认有轮回和涅槃,如果你们认为涅槃既非有实法,也非无实法,就等于否定了涅槃的存在。如果连涅槃都不承认,你们中观宗还是佛教徒吗?

 

中观宗虽然否定了有实与无实的涅槃,但并没有无涅槃的过失。如颂云:

 

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

 

藏文译本颂词:

 

来去轮回法,乃假立缘起;

非假立缘起,是名为涅槃。

 

三有轮回的来去之法,乃是假立之法或者缘起之法;而非假立非缘起之法,才称为涅槃。

 

中观宗答曰:虽然胜义观察时,我们不承认涅槃具有自性,但在名言中,我们并未否认涅槃存在,而是将非假立、非缘起之法称之为涅槃。所以,我宗并没有汝宗所说的“无有涅槃”之过。

 

◎轮回是缘起假法,故本体不成

 

三有轮回的法相是来和去,补特伽罗从他方来此处投生叫做“来”,从此地去往他方受生叫做“去”。有情在六道中来来去去、辗转受生,就构成了所谓的轮回。

 

轮回包括蕴轮回和补特伽罗轮回:依靠前世而趋入轮回的行蕴等,即是蕴轮回(并非所有五蕴都流转,比如色蕴就不一定流转,而行蕴、识蕴等会流转);以近取五蕴为因而趋入轮回的,即补特伽罗轮回或者说众生轮回。

 

三有轮回的来去都是假立之法,也是缘起之法,因此可以说,轮回具有两种特点,一是假立,二是缘起,而无论是缘起还是假立,其本体都不能成立。

 

为何说是假立呢?因为人我以及五蕴从前世来至今世,再从今世去往后世的轮回之法,都是互相观待而成立,如同常断、东西、有无、是非等法一样。比如,只有在断存在的情况下,常才会成立;如果没有断,常就不可能成立。五蕴的来和去也是如此,因此说轮回是假立法。

 

为何说是缘起呢?因为当因缘具足时,前前的五蕴就会产生后后的五蕴,因果相续不断而形成了来去的流转,如同自油灯中可以产生光明一样。因以自身的因缘聚集而产生,故说轮回是缘起法。

 

◎中观宗分二谛,故无过失

 

对于名言中这样假立、缘起的轮回,中观宗并未否认,也承认其存在,并认为当这种假立、缘起的轮回灭尽时,就是所谓的涅槃,即“非假立缘起,是名为涅槃”。全知果仁巴的《正见之光》云:轮回之因是五蕴的假立和五蕴的缘起;灭了五蕴的假立和五蕴的缘起,就是所谓的涅槃。

 

中观所许的涅槃与小乘所许的实有涅槃不同。小乘认为,依靠各种因缘,补特伽罗的五蕴一直在六道中来去流转,这就是轮回;一旦精进修持获得了阿罗汉果位,就称之为涅槃,因为其五蕴的来去自此在轮回中已经断灭了。按照中观宗的观点,小乘宗认为的涅槃仍然是假立的、缘起的。中观宗所许的究竟涅槃——实相真如法性,无论是假立或者缘起都不可成立,远离了一切边戏。也就是说,这样的果法涅槃,无论是以具备诸行或者有实法性相的角度,还是以阻断诸法的寂灭角度来安立,二者都不可成立,所以,安立二者的因也不可成立。

 

本品后面还会讲,轮回和涅槃无有丝毫差别,但这是站在胜义抉择万法真如的角度讲的,如果站在名言角度,则应承许轮回和涅槃不同,否则,说释迦牟尼佛在印度示现涅槃也不合理了。

 

总之,在名言中,中观宗并未否认假立、缘起的轮回,也不会否认非假立、非缘起的涅槃,也承许有一种轮回和涅槃的分界线。所以,中观宗不存在无有涅槃的过失,不会成为非佛教徒的。

 

丑四(摄义):

 

如佛经中说,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正如佛经中所说:想寻求出离者必须断除有、非有之见。由此可知,涅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

 

◎以佛经说明,涅槃非有无之体相

 

我们必须断除一切生成有实法,以及坏灭无实法之见,也就是说,有实与无实的涅槃都不能被承许,因为这与佛经教义直接相违。

 

很多注疏都引用了佛经教证来说明: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中引用佛经云:“诸比丘,何人欲以有实无实法,于三有中寻得出离,此人实乃愚蠢之至也。”

 

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中引用教证曰:“或有人以有求出有,或有人不以有求出有,是皆不然,若言涅槃是体者不然。”

 

《显句论》中引用佛经云:“诸比丘,以生灭寻觅出离三有,彼是大无知。”其中的“生”是指有实法,“灭”是指无实法。意思是,如果有人想以有实或无实的涅槃,在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出离,是非常大的愚痴。

 

由此可见,涅槃既不具备有实法的性相,也不具备无实法的性相。如果涅槃的本体真是有实法或无实法,佛陀在经中就不应呵斥为大愚者,而应赞为大智者了。

 

◎执涅槃有无是歧途

 

既然涅槃并非有实法,也非无实法,那它究竟是怎样的呢?真正的涅槃远离了一切戏论,这才是涅槃的本义。然而有些内道宗派对此未能真正领会。

 

如有部宗(包括犊子部)认为:有情相续中的业和烦恼断灭之后,自此不再生起的有实法就是涅槃,它就像挡风的围墙或挡水的堤坝一样。经部宗认为:涅槃的本体是一种无实法,即通过智慧抉择之后,相续中的业和烦恼灭尽而现前灭谛,这种灭法(抉择灭)是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

 

虽然小乘宗从不同层面、角度对涅槃做了种种安立,但站在中观的立场,认为涅槃是有实法或无实法都不合理。否则,佛陀在大乘经典中就不会予以呵斥了。认识中观大空性的时候,执涅槃为有实或无实都是一种歧途。具有中观正见极为重要!

 

子二(破有实无实二者成立)分四:一、以相违解脱而破;二、以互相依靠而破;三、以成有为法而破;四、以明暗之喻而破。

 

前面观察了涅槃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是分别予以遮破的。下面是从有实、无实同体的角度观察,即认为涅槃是有实无实二者兼具的法,也不合理。

 

丑一(以相违解脱而破):

 

对方又提出:涅槃应该是一种有实无实二者兼具的法。因为,从解脱本性的角度而言,阿罗汉果这样解脱的本体真实存在,所以涅槃是有实法;从息灭烦恼等法的层面而言,获得阿罗汉果位时相续中的业和烦恼已经断尽,故涅槃又是无实法。

 

这种观点更不合理,不要说在中观论师面前,即使牧童、农民等世间人也不会承认。

 

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是事则不然。

 

如果说有实无实二者兼具是涅槃的本体,那么一切有无兼具的法都成了解脱,但这是不合理的。

 

如果涅槃是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兼具的自性,则根本不合理。为什么呢?

 

◎有相违法同体的过失

 

如果认为灭除了烦恼无明的灭法(无实法)和获得涅槃的智慧(有实法)二者,实质性地在涅槃本体上存在,则完全不合理,因为有实法和无实法是两种直接相违的法,直接相违的法不可能位于同体。

 

比如,是瓶子就不是非瓶,瓶子的本体上不可能有非瓶的本体存在。又如,前一刹那柱子灭尽的本体(无实法),不可能在现在柱子的本体(有实法)上存在。如果按照对方观点,则柱子前一刹那灭尽的无实法和现在存在的有实法,就应该成了火和火的热性一样同体了,但这显然不合理,会有相违法并存的过失。

 

◎有“一切有无二俱之法都成了解脱”的过失

 

颂词是从“若涅槃是有无二俱的法,则一切有无二俱之法都成了解脱”的角度破。为何这么说呢?可以用应成派不共四大因当中的“是非相同之类推因”或称“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推断:如果涅槃是有无二俱的法,那么一切有无二俱之法都成了解脱,因为,解脱的因与非因成了等同的缘故。

 

这个道理可以用油灯喻来说明:油灯的前一刹那为因,后一刹那为果。当因作为有实法存在时,后面的果尚未产生,即还是无实法。如果按照对方观点,有实法和无实法可以在一本体上共存,那么尚未产生的无实法(果),在有实法(因)上就已经存在了。然而,因果不可能并存,如果并存,就说明此因并非该果的因。如果非因也可以安立为因,就会有因和非因相同的过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在涅槃的本体上既存在获得涅槃的智慧有实法(因),又存在烦恼灭尽的无实法(果),即认为涅槃是有实无实(因果)二俱的法,那么解脱的因和非因就成了等同。这样一来,一切有无二俱的法乃至一切法(非因)都应该成了解脱。如果因和非因、是和非全部混淆了,那么世间所有的概念都会被泯灭、抹杀,因此这种说法完全不合理。

 

◎《中论释》的分析

 

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对此也做了分析,论云:“如果将既具备某种本体,又远离他法的二者兼具之法承许为涅槃,则因为在第一刹那获得了诸行自身的本体,那么,在第二刹那既远离第一刹那诸行,同时又具备第二刹那诸行本体的所有诸法,也都成为了解脱。但是,将诸行安立为解脱的观点,是根本无法立足的。”

 

“这个道理如同承许火与烟的关系为以本体而成立的因果关系,则有其他因与非因都可以与果法安立为因果关系一样的过失。”

 

“如果因为有实无实的特点以自性而成立,所以承许二者兼具的法为解脱,这样一来,则因为与前面所说的前后刹那诸行二者相同的缘故,一切万法也都成为了解脱,这是用是非相同之类推因所得出的结论。”

 

◎共同五因、不共四因是开启中观的密钥

 

关于“应成派的不共四大因”,在第一品《观因缘品》和第三品《观六情品》中都介绍过,大家可以回顾一下。

 

慈诚罗珠堪布在《中观根本慧论讲记》中说:他在台湾严光佛学院讲学的时候有人提出疑问:如果所破能破等推导方式只是藏传佛教所特有的,那么请问这种推导方式究竟有没有佛教根据呢?如果没有佛教根据,就根本不属于佛教;如果有佛教根据的话,那么又怎么会是藏传佛教的特色呢?堪布回答说:所破能破等推导方式是有佛教根据的,但在佛经以及龙树菩萨的论典中,这些意思并不明显。藏传佛教的前辈论师利用他们超然卓绝的智慧,将不明显的内涵提炼出来,并昭然示众,就成为了藏传佛教的特色。

 

堪布说的确实没错,藏传佛教特有的中观推理——共同五大因、不共四大因,是前辈高僧大德们开创的一条通往般若智慧的通途。后学者沿着这条路前行极易通达,否则,相续中很容易生起各种怀疑。这样的理证推断,任何智者都无法颠覆。

 

学习《入中论》或《中观根本慧论》的时候大家就会明显感觉到,如果没有前辈论师们的窍诀,只依字面想通达其中甚深内涵是相当困难的。只有依靠窍诀、推理,才能完全遣除自相续中各种怀疑与实执,自然而然获得一种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