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5

 

壬三、不必向人表示对子女死的哀痛:

 

问曰:对子女等亲人死亡,虽不应忧恼,然为随顺世俗习惯,捶胸跺足地哭闹以表哀痛,以免他人反感,这难道不应理吗?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

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既然知道哀哭等对自身有损恼,也完全没有少分益处,你自己还要做这些诡诈的行为,这也是极不应理的。

 

世间亲人的聚会,最终都会分离,各个为业风所催而独自步向中阴后世。可世人不能看破这种必然的结局,似乎不能接受事实,往往要为亲人离别而哀哭忧恼。最后竟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哭丧习俗,认为亲人死去后,其余亲人必须以捶胸跺足、拔发槌身地嚎哭,表示对亲人爱著,否则就与风俗相违,会招致他人的非议。因此有些人虽然以各种原因,对儿女亲人的死亡,并不哀伤心痛,也知这种哭丧不但无益,反而对自己有损害,但是为了随顺习俗,也会假惺惺地哭闹一番。这种诡诈虚伪的行为,不但无有意义,而且是可耻的,只会增添人们的虚诳狡诈恶习,使自己更向下堕落。自己心里不哀伤,而表面行为却相反,这种行为是妓女等人的所为,妓女为了赚钱,对本不喜欢的男人也会以伪装笑颜迎合,而世间正直之士,又何必如是伪装自己呢?

 

譬如说,有女人教某位女子自杀的方法,被教的那位女子虽知自杀是非常痛苦的事,而且也知道这种行为于己有害,于人无益,但她仍然如实去效仿,对这种行为,谁会说应理呢?同样,世人明知哀哭于己有害,于人也无益,还要去假惺惺哭闹一番,与那位女子自杀之愚举,实无少许差别。

 

壬四、不应为了联络亲友后辈对亲友的死表示哀悼:

 

问曰:为亲人之去世而衰哭,自己确实有损无益,但是为了维系亲友后辈的关系,这样做又有何不当呢?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

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如是哀悼亲人之行为,即是分布痛苦,使痛苦辗转遍布于世间;对于已经陷入痛苦中的众生,还分布痛苦给他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些人认为哀悼亡者可以加强亲人之间的亲情,而这种做法其实是错误的,按他们的方式而行,一定会把痛苦进一步扩大,分布给已陷于苦难之中的众生。某亲人死了,其余亲人皆会聚合在一起,如果你去嚎啕大哭,表示出极大哀伤,如是使亲人们受感染,当时就会使他们更加觉得痛苦,而后时会使亲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相互更为贪著。由此也就使个人的痛苦,变成亲人共同的痛苦;亲友中某一人的苦难,变成所有亲人的苦难;而且以此贪爱恶业系缚,会使各人堕于轮回苦海中更难以出离。这种行为是很明显的在分布痛苦、增加痛苦,而众生堕在轮回之中,已有的痛苦尚难忍受,你再去增添痛苦,无疑是雪上加霜、疮上加盐,所以这种行为,还有什么必要去做呢?(关于颂中的“分布苦”各论师解释有异,如俄巴活佛释为爱别离苦。)

 

譬如有兄弟二人,兄与父亲住在一处,弟与母亲住在另一处。某时父母都逝去了,兄弟俩同样想:应将死讯告知对方。于是心怀亡父之悲的兄长,动身前往其母所住之处,而心怀丧母之哀的弟弟,也往其父所住之处赶来;兄弟二人中途相遇,彼此告知了父母死亡的音讯,不由得悲上加哀,二人更加痛恼。而世间亲人之间的哀悼亡人,与此兄弟二人之行径,实际上无有差别,唯是分布增加痛苦之举,不是有智者所应做的。月称论师说:“志求出离轮回者,切不可因苦痛而失坏善法。”堪布阿琼也说:“以分布痛苦而毁坏自他相续的善法,极不应理也。”二者都指出:不应做分布痛苦之哀悼等无益行为,以免毁坏自他相续中的善法。作为志求解脱的修行人,对此教诫应加以重视,各修行人皆有父母等亲人,他们也必然会逝去,此时当以佛法检束自心,以佛法助济亡人,而不能过分哀伤,否则于亲人于自己都有害无益。密勒日巴尊者在山洞中修行时,他妹妹琵达一边哭着,一边向尊者诉说母亲及自己与他分别后的痛苦经历,而尊者却笑了起来,唱起了金刚歌,山洞里的哭声与笑声同时响起来……尊者早已将父母亲度到净土去了,而且尊者已如流水般相续不断地安住于法性大安乐之中,对这些梦幻般的世事又怎么会执著呢?作为修行人,如果能这样,则永远不会给亲人增加痛苦。

 

壬五、(不应贪著亲友聚会)分二:一、正说;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癸一、正说:

 

问曰:由于亲人分离是苦因,亲人聚会能使人生起安乐,因而应当喜欢亲人的聚会。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

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如果喜欢亲人集聚,那又为什么不喜欢亲人的分离呢?集聚与分离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

 

贪著亲人聚会,也是使人滞留世俗而不能生起念死之心,使人无法顺利入道的一种颠倒常执。所以对贪著亲友聚会者,作者以反问形式破斥其迷执:如果喜欢亲人聚会,那么你也应该对亲人的分离生起欢喜吧,聚会与分离二者属于同一因,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所谓的同一因,即是令相互佐成之二法,同时生起之因。如果不加观察,世人也许不承认,聚会与分离怎么会是同时俱有之法呢?要知二者同时俱有,并非二者必然在同一刹那一起显现,而是二者生因相同,聚会生起时,分离也必然会生起。就像生与死、升与堕等有为法一样,一者已存在时,另一者也必然会存在,如同一张牌的正面与反面。在世间,有聚会必有分离,理智者都会知道这种必然规律,而没有分离的聚会在世间从来就没有过。因此,在喜欢聚会的同时,为什么不喜欢与之必然伴随的分离呢?

 

必然成对的世俗法,不会有只选择一半的可能。譬如往昔有人祈求吉祥天女(赐福的天神)赐给他吉祥福乐,修持了很久,吉祥天女终于出现了。在极度的欢喜中,那位修持者发现,在面貌端严慈和的吉祥天女身后,还有一位令人见而生畏的女神。修持者问吉祥天女:“女神啊,您背后的是谁呢?”“黑耳女(即祸神)。”“可是我祈求的只是您吉祥女神啊,她来干什么呢?我不想见到她。”吉祥天女回答说:“这是不可能的,无论在哪儿,我们俩都决定会在一起出现,如果不想见她,除非你不召请我。”福祸相倚,聚散相随,轮回法的本性即是如此,只喜欢亲人聚会,而不喜欢亲人分离,如同譬喻中的修持者一样,唯是愚稚而天真的想法,在世间实际绝不可能实现。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有一颂:“犹如大海与死尸,亦如吉祥与黑耳,如是持戒诸大士,不乐与犯戒杂居。”其中的譬喻说吉祥与黑耳,二者不会在一处,如果与本论在此处譬喻相较,似乎有点相违,二者实则并不矛盾。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所言之吉祥与黑耳(《入中论自释》云:黑耳是指不吉祥之义)不会在一处,是从吉祥与不吉祥二者之名言本性出发,说二者性质相违,如冷与热二者性质相违一样,故不能同时出现于一法之上。而月称论师在《四百论释》中的譬喻,说吉祥女与黑耳女必然会相伴随,是从二者相待成立的关系上而言。世俗中有许多法是成对出现的,一者已成时,另一者也必然会成立,如生与死、高与下、祸与福、积与尽、聚与散等等。所以两论中的譬喻,是从两个不同角度而言,并不相违,诸学者当细察。对集聚与分离的同时俱有,还有譬喻说,如同服食毒品,暂时虽会生起乐感,但痛苦也必然会随之出现,因而理智者当明察,不应于苦谛的世间法生贪著。

 

癸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问曰:虽然一切亲人最后都会分离,但是聚会的时间很长而分离很短,所以要做到聚散平等观是办不到的,而极应爱著享受亲人共聚的天伦之乐。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

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过去的时间无有起始,未来的时间无有终端,为什么你只见其中短短时间的聚合,而不见到那时间漫长的分离呢?

 

执著聚合时长而认为聚合应贪,是极为愚痴的短视者。有情堕入轮回,在三界中流转,其时间无有始端,也无有终端(就时间漫长无法计算之久远而言,并非指每个有情永无出离轮回之日)。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每一众生所饮乳,胜过四大海洋水,今仍流转投异生,未来所饮更过彼。”在已经历的长久时间中,今生的聚合只是短暂一瞬;与未来时间相较,今生的聚合也只是如同电光石火般的短短一刹那。因而从全面的时间来衡量,亲人们在今生聚会只不过如同空中飞舞的微尘偶尔相触一般,其相遇时间只是一刹那,而分离时间却长久得不可计算。如是长时的分离你见不到,只见眼前一刹那的会合,并执著聚合是长时的欢乐,而分离只是短暂的,不必计较,这种邪执何其颠倒愚痴也!对如是漫长的分离你不计较,却为短短的会合而贪著不舍,这种做法如同只以一时快乐为重,而不顾终生监禁之苦的抢劫犯一样,极不应理。

 

世人的这种颠倒贪著,遍于整个世间。譬如说,昔日有一人外出经商,离家多年未归,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凄清,便跟别的男人私奔了,后来商人回家,见妻子已离开了,内心非常痛苦。商人与其妻子本已离开了多年,那么多年的分离,他并不痛苦,回家后见妻子逃走,那时却为分离而痛苦不堪,这种忧恼,在智者看来,无疑不合道理。如果人们明白道理,既然自己对短时的聚合生深厚执著,那么对更长时间的分离,又焉可不计较呢?理应更加关注亲人之间的漫长分离之苦,而寻求对治之道。世人陷于浑浑噩噩之中,对此似乎毫无觉察,以此而导致了贪著亲人聚会,无法将自己投入于对治分离等诸苦的正法修习中。有一位老人,本拟在喇荣寂静处出家,以即生所余之生命修持离苦之道,翌日忽然有变,说老伴病了,想回去看看,我试着劝言:“不要回去为上策吧,你回去也治不了她的病!”老人坚持要请假,说:“师父,我与老伴共同生活了四十几年,相伴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哪能不管她呢?”呜呼!唯见四十余年之短短相聚,而不见无边际的漫漫分离,世人持此颠倒短见不舍,岂有出离机会!

 

壬六、不应贪著良辰美景:

 

问曰:分离的时间长,也是事实,但有春夏之花开鸟啼、秋冬之月朗雪飞等良辰美景以娱自心,所以并无分离的苦恼,不需要对分离特别执著。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

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刹那等所成的各种时间,决定会像诸怨害一样夺走寿命,因此对刹那等怨仇,你都不应贪著。

 

春花秋月等良辰美景,不是可以遣散离别苦恼的欢乐境,而是随时都在夺走生命的怨敌。春夏秋冬、晨昏昼夜等等时间,皆由刹那刹那流逝的时光组成,而在这刹那须臾之中,存活也在不停地减灭。比如有人为消遣孤闷,去花园里散心,或如诗人那样“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借酒消愁、自歌自舞一番,也许当时能解开一点惆怅,但是时间却在此番放浪形骸之间,不知不觉将其寿命夺走了一截。不管欣赏美景之时内心如何觉得舒畅快乐,在快乐之同时,它也在悄悄地减损你的生命,因而美景良辰实际上也必定会如夺命怨仇一样。堪布阿琼在此把时间比喻成会将亲友变成怨仇的小人,由于这种小人从中作梗,一切令人愉悦的良辰都变成了夺命怨敌。所以,对这些夺命怨仇,你怎么能贪著呢?这些刹那不停的夺命魔怨,又怎么会消散你的离别苦恼呢?

 

譬如说,有一个老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经常打骂奴役,而老女仆不但不生仇恨,反而贪爱主人;同样,刹那流逝的时光,在不停地残害着有情,而世人不但不了知,反而愚痴地贪著这些时光。堪布阿琼的注疏中,此譬喻稍有不同,说有一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而主人的夫人对她很好,因而她虽然在不断地受着痛苦折磨,仍然贪著主人的家。主人的家喻世间,刻毒的主人喻世间之苦害面,夫人喻世间欲乐令人感到愉悦的一面,女仆喻贪著世间欲乐的凡夫众生。月称菩萨在此处也教诫说:现在应是彻底了知有为法本性之时,故智者对世间不应生贪心,而应了知凡夫作为的颠倒,生起强烈的厌离心。

庚三、(教诲应当远离贪著尘事而勤修解脱道)分二: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辛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

 

问曰:以上所说的,是有道理,但是一想到要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孤零零地只身前往寂静处修学佛法,我非常害怕,所以还是没办法出离。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

智者定应做,谁待于治罚。

 

恶劣的分别心怖畏分离,所以不能舍俗出家,而这是智者经抉择后,决定应做的事,谁会不作而束手等待死亡的治罚呢?

 

恶慧是指卑劣邪恶的分别心识。由于卑劣的分别恶念,世间有许多人害怕与亲人分离,而无法舍俗出家到寂静处修学解脱正法。具此类分别念者,应知分离必定会到来,不管你害不害怕,死主决定会使你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在三界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凡夫可以摆脱与亲人分离的厄运。因此,出家修行才是圣者以智慧观察所应作之事业,也是每一个能了知诸行皆无常的智者决定会行持的正道。对智者们所决定的,能如风吹散微尘般破坏诸轮回痛苦的出家正道,有头脑者怎么会不去作呢?有理智者,谁会无动于衷、束手等待死神的诸般惩罚呢?《因缘品》中说:“正道四圣谛,智慧所观察,破坏爱轮回,如风吹尘散。”“一切行无常,如慧所观察,若能觉此苦,行道净其迹。”故而,智者们以智慧抉择的舍俗出家、修持脱苦圣教,实是每个轮回众生所应作的事业,也是必须作的事业。

 

譬如说,国家法规所定的赋税,人们迟早都得上交,有识者也会按规定主动缴纳,而不会等到政府以强力手段治罚之后,才去缴纳。同样,明知自己必定要与诸亲人分离,又为何不早一点依智者所抉择之道,主动舍离他们去修持离苦圣道呢?即使有点小怖畏痛苦,也应想想,现在不及时出离,下一刻死主以强力分离自己与亲人时,那种怖畏痛苦会比现在更为强烈!

 

末法时期的人们,其恶慧更为卑劣,顷刻之间其分别念也能找出千百条不让自己出家修行的理由,对亲人的贪爱也更为深厚难舍。曾亲见多人发愿出家,但数日之后便以各种借口回家,要去征求家人意见,可大多数人一去不复返,痛失出家脱苦的机缘!藏族有谚语:出家之时节,不要问父亲,亦不询于母,自己当做主。出家是自己生生世世的大事,是自己向上解脱或向下堕落的关口,有智者为何还不清醒,不要徘徊,该下决心选择了!有些人说自己年纪大了,出家也成不了器,不能弘法利生,不如在家做居士,自己好好修法以求解脱。在家好好修法,恐怕也只是口头虚语而已,实际上如陆地之行船,烈火中生莲,难!难!难!想出家便应出家,年纪大小实不必计较。汉传佛教史上,中年晚年出家而终成高僧大德者,代有人出,如能海阿阇黎、弘一大师皆是三十九岁才出家,而为近代的汉传佛教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出家有诸多分别,尚犹豫不决者,切勿迟疑,当速做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