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观四百论》49

 

 

前面第一个大科判主要讲别破我,从四个角度破斥的,下面讲第二个科判:总破我,就没有对哪个教派单独进行破斥,而是总的进行破斥。

 

庚二、(总破我)分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三、不应许解脱时有我;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

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或观我周遍”主要讲一些外道,比如胜论外道、数论外道、尼也耶派认为我周遍一切所知法,破斥方法前边已经做了详细的抉择,三个科判都在讲我周遍一切万法的观点。

 

“或见量同身”主要是裸体外道的观点,他们认为我和量同身,这个量是什么?身量,和谁的身量?不管是哪个众生,显现是什么样子,他的身量有多大,我就有多大。比如人一米七,那么我就一米七高,蚂蚁的话,那我就是蚂蚁这么小,他就从这个方面进行抉择的。所以“或见量同身”。这个时候他们还是不可能承认一种虚假的我的,所有的外道都没有办法安立一个虚假的我,他们都认为有个常有的我。实际上这方面直接观察的观点是也有很多过失的。因为裸形外道也承许轮回、因果等等。其实我们可以观察你今世当中的这个蚂蚁的身量,第二世转成人的时候,它这个我有没有变化呢?肯定变化了,前世的时候是蚂蚁这么大,今天当中就变成人这么大的,下世转成大象又有大一点,所以这样一个一个观察的时候,完全都是无有常有,这个常有不变的我从这方面直接破的时候也可以了解。

 

或者从一体他体方面破斥,也是可以这样安立。如果是一体的也是不对的,如果是一体,身体有五蕴,或者色蕴有手脚等等不同的差别,有很多很多支分组成的。如果是一体,那么你的我应该有很多支分,因为和我的身体是相同的缘故不可分割的缘故,所以你这个身体在往前走的时候,我应该在运动,或者身体当中的一只手断掉之后,我就缺少一部分,像这样的你手脚断掉之后,我缺少一部分,那么你这个我是不是常有的我呢?完全不是常有的我。所以说不敢承许一体的。他体的话肯定不对的,就是完全和这个身量就没有什么关系的,这方面就不再破斥。所以“或见量同身”有这样的一种过失的。

 

“或执如极微”,我就像极微一样小,在讲记当中讲无忍派,阿琼堪布抉择无忍派的观点,破极微怎么破斥呢?就是前面第九品讲到的破极微的方法,把这个理论掌握之后,直接用这个理论破掉,把这个极微破掉,那么这个所依没有之后,能依就不可能产生了。极微如果没有的话,我像极微一样,或者就是极微,同样完全没有办法安立。

 

“智者达非有”,不管怎么样安立,或者说“我周遍”、或者“量同身”、或者“如极微”等等,或者有情,或者无情,不管怎么承许,因为这一切都不是真正的法界自相,完全都是妄执的缘故,所以说真正有智慧的智者观察的时候,通达一切粗大的我执都是不可能安立的,就了解这个无我的道理了。

 

辛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

 

下面讲第二个方面,如果是常有的,不可能获得解脱的道理。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如果像外道所许的一样,一切我都是一种常法,外道说:为了这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所以说要修道。这样观察的时候根本不应理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常法非可恼”,一个真正不变的法,怎么可能被其他外来的法所扰乱呢?这方面是根本不可能的。“无恼宁解脱”如果最初的时候根本没有恼乱的一种状态,那么又怎么可能离开恼乱之后的一种解脱的状态呢?根本没有。就像平时我们经常打的比喻,一个众生从来没被束缚,在他的身上就安立不了解脱,因为束缚解脱必定是观待而立的,所以说没有束缚就没有解脱。外道你承许有一个解脱,是从哪里安立的呢?没办法安立。同样,常法上面根本不可能有外缘对它做损恼,不可能对它做束缚的,那么既然没有损恼,也没有束缚,那么哪里有一个解开束缚之后的解脱呢?也不可能安立了。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计”就是中观当中经常提到,就是认为、承许的意思。如果你现在承许有一个常有的我,最后又获得解脱,从道理上的观察的时候,根本不应理了,完全就是安立不上的。所以说这个方面就直接从如果是常法没就办法被束缚,也没办法安立解脱,这个颂词直接的解释是这样的。

 

或者前面经常用到一个方面就是讲,你这个常有的我,最开始的状态,他是解脱的状态还是束缚的状态?如果这个常我刚开始的状态就是解脱的状态,就不需要修道,一切众生早就解脱了;如果说这个常有的我刚开始的是一种束缚的状态,那么再怎么修持也没办法解脱,因为没办法改变束缚的状态,你是常有的缘故。这样一观察,怎样承许的都是有很大的过失。

 

那么中观或者内道的修行人怎么安立呢?内道修行人根本没有安立一个常有的东西,常有的束缚、常有的我、常有解脱、常有的佛等等都是没有的。都没有的话,就是在一个没有自性当中,在空性当中显现束缚,既然在空性当中显现束缚,就在空性当中把它解开。在名言当中有束缚也有解脱,胜义当中没有束缚也没有解脱。所以说内道的观点安立的时候,确确实实就知道内道当中讲的无我的道理,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殊胜的,否则的话方方面面都没办法安立。

 

《入中论》中也讲过,承许无我、承许空性的宗派,那么他的业果,他的解脱等等,全部都可以安立;承许实有的宗派,业果、解脱,这一切名言全部都要失坏的,我们在讲《入中论》的时候,这些颂词抉择的非常非常详细。

 

所以说通过这些颂词抉择之后,我们相续当中产生什么样一种想法呢?承许实有,承许实有的我,绝对没办法安立名言,没办法获得解脱的,所以只有承许无自性,承许无我,在这样的状态中修持,才可以获得解脱。

 

那么,这个有两个方面,前面这个观点也提到了,比如说常有的我,没办法安立解脱,从所知法角度没办法安立的。从能知的角度,就是说关系到我们自己的修法,内心当中怎么安立呢?有一个常有的东西在你面前,那么你的心就会缘这个东西产生常执,如果你的相续当中有常执的话,就不可能证悟空性,因为常执和空性的状态明明是相反的,所以这个时候对外境对一切所知法,这个所知法的范围就比较广,如果从能知和所知的角度讲,那么所知法的范围就广了,比如说,不仅仅是外在的色法,把自己的内心都可以作为一个所知,自己内心当中的体悟到底是有,还是没有,还是空性,这方面可以作为所知。我们把这一切所知法抉择成空性之后,所知都没有,能知怎么能安立呢?就这二者毕竟是一种互相观待的法,所以这个时候通过观察一切所知无自性,自己的能知就安住在无自性的状态当中,自己的心逐渐和法界的自相趣入,实际自己心的本性就是一种解脱,因为是空性的体性。

 

那么通过观察有什么作用呢?通过观察自己的内心,能取的心在逐渐趣入的时候,自己心上的垢染逐渐逐渐就减弱了,最后修到福德和智慧资粮都圆满的那一刹那,证悟空性。证悟空性怎么样呢?可以说是初地的时候就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这个方面就是我们自己的需要达到目的。从所知能知的角度,尤其从内心当中不对一切诸法产生任何的实执,乃至于对空性的本体都不产生任何实执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和法界的自相特别的趣入了,就因为法界的自相当中就没有丝毫的分别念在里面,没有丝毫的实执,我们现在所抉择的道理,就是符合这样一种体性,符合这样的体性抉择之后再去安住。

 

这个时候就仅仅是差那么一层、一点点,就是离解脱还有一层纸的差别了,你捅破了就解脱,不捅破就没有解脱。但这个时候你能够安住在一种,能取的心完全都是一种毫无执着、离开一切戏论的殊胜定解智慧当中的时候,实际上就是非常容易了,很容易很容易。这个时候如果说再对自己的上师有坚定不移的信心,再作意祈祷,猛厉地祈祷,你相续当中本身有这样殊胜的正见,再通过上师的外缘一加持的时候,就是很简单,解脱就是在自己手中一样,就这么简单。

 

所以说这一切完全都来自于对殊胜空性的抉择生起一种定解,前面我们反复提到这个定解,我们抉择空性就是要在我们相续当中产生一个空性的定解。

 

那么这个空性的定解并不是牢牢地认为这个空性有的,这个也不对,这是一种单空的定解,但不符合真正的法界实相离四边的定解。离四边的时候,就认为什么都没有了,不是一种真正的定解,如果认为什么都没有了,这不是空性。

 

通过学习这些之后,了解一切诸法的就是离开四边的,但是法界自相当中,一切四边没有任何执着,没有任何执着的这样一种定解在内心当中必须要生起。生起的时候,首先是有一个所缘,缘它,再慢慢慢慢就把这个所缘的心也融入到这个所抉择的见解当中去,这样安住,安住的时间越长,自己证悟空性的把握就越大。所以为什么讲止观双运?就是这个意思。

 

实际上你决择的见解的时候,是一种胜观,但是这种胜观如果处在散乱位的时候,比如说,现在我们是在散乱位抉择,胜观的这个状态不会保持很久的,不会保持很久它的力量就弱,没办法发挥它的效力。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要通过修禅定来摄持它,禅定就是一缘不散乱,那么这个时候一缘不散乱缘什么呢?就是缘胜观的见解,这个时候一边安住在禅定的状态当中,他所安住的状态又是真正的出世间的见解,这个时候二者一双运、一和合,一方面自己所安住的是出世间的见解,一方面它又不散乱,长时间就安住在这种状态当中,所以说能够长时间安住的话,安住时间越长,出定的时候的作用就越大了。通过这样的时时刻刻串习之后,它的力量越来越强,首先是伏灭粗大的烦恼,然后再伏灭微细的烦恼,最后就可以现见自相获得解脱,有这样殊胜的必要性。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现在再继续讲圣天菩萨所造的《中观四百论》。

 

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第十品 破我品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一、破我;二、破时实有;三、破所见实有;四、破根境实有;五、破边执。

 

己一、(破我)分三:一、别破我;二、总破我;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

 

庚二、(总破我)分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三、不应许解脱时有我;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辛三、不应许解脱时有我:

 

主要讲破除有些人的观点,认为解脱的时候有实有的我。真正在解脱的时候没有一个我获得解脱的,就是因为断除了我之后才能获得解脱,如果没有断除我,仍然有个常我,缘常我生起常我执,如果缘常我生起常我执,我们都知道我执就是产生一切所有轮回痛苦的因,所以不可能有解脱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抉择之后根本没有一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我若实有性”如果说在胜义谛当中真正有一个实有我的体性存在,那么就不应该在修道的时候思维无我。“定知真实者”,如果说在真实义当中有我,但是在修道的时候通过修无我了解了真实义的圣者,他们所趋入的的解脱道应该是虚妄的,不应该成为一个真正的解脱道,这是总说。

 

下面从颂词方面进一步进行分析,为什么解脱的时候不应该有我?“我若实有性”并不是在世俗的名言当中,众生还没有获得解脱之前,还没有证悟无我之前,这个时候的假立我,并不是这样讲的。而是在真正的胜义谛当中,在胜义的实相当中,如果承许有一个实有我的体性的话,那就不应该“思无我”。因为实有我的体性是胜义的自性,应该缘胜义的自性去抉择见解,抉择见解之后,应该缘这个胜义的见解去实修,最后的时候就现前胜义的见解,这是一般的闻思修次第。在刚开始发心入道的时候,就发心证悟无我,首先通过闻思证悟无我的道理之后,在道位的时候缘这个无我的见解去串习,反复地修持,首先通过无我的执着断除我执,如是再把无我的执着消尽,如是就获得解脱的自利了。

 

但是如果在胜义谛当中真实有一个实有的我,那么在道位的时候你去思维无我、修习无我的道理,就是错误的修法。“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那么最后,我们可以承许有些佛教的修行者,他最后了解的真实性,已经证悟了这个真实性,趣入解脱道之后,那么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讲,这种趋入的解脱道所获得的果应该是虚妄的。“定知真实者”也不应该是真正知道了真实,他已经颠倒了,可以说他自己的所修的法,所见到的无我空性全部是颠倒的,不是真实义的,就是因为在胜义谛当中,实际上是有我的。但是这些智者在修持的时候,通过修持无我性,已经和胜义谛矛盾了,和胜义谛已经颠倒了。

 

最后了知真实性,趣入解脱道,这个解脱道不应该是真实的。为什么不应该是真实的呢?因为趣入解脱道的这些圣者,他们正是因为证悟了无我,安住在无我的境界当中,这个时候获得解脱。但是实际上的情况是在胜义谛当中有一个我,所以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这个真实义者他们的修法错误,然后最后所做的果也错误,所以说趣入的解脱道也应该是虚妄不实的。

 

按照他们的理论下来的时候,应该有这样一种过失。但是,这样的过失实际上是不应该存在的。我们说,生起痛苦的根本是我执,有了我执就决定会造业流转轮回,所以要真正地离开痛苦获得解脱,那必须要随顺法性,必须要随顺无我的道理,真正见到无我才可以获得解脱道。所以从现实的角度来讲,从理证方面讲,或者从遍知佛陀的教义来讲,从方方面面观察的时候,都不应该说是有一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这方面不应该真实安立的。这就是从颂词方面直接讲到的。

 

甲操杰大师还有一种其他的解释方法,主要是针对外道,他们认为有常有我获得解脱的,实际上是不应该真实的获得解脱,因为不破除我执永远不可能获得解脱,所以从这个角度进行破斥。颂词当中是针对外道的观点进行破斥。按照前面的这种解释方法,主要是抉择如果真正要获得解脱道应该还是要趣入无我。从究竟义来讲两种解释都是这样,但是从方法上讲不太相同。所以应当了解真实获得解脱的时候,不是有一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就是应该断除我执。

 

不仅仅是外道这样承许,前面我们提到过犊子部的观点,他们承许有一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他们的根据有教证,因为佛陀在经典中讲到,有众生的补特伽罗,有声闻的补特伽罗,还有佛陀如来的补特伽罗,所以佛陀在经典当中,真真实实宣讲到的有这个众生,有这个我存在,所以他们认为这个我是有的。实际上针对这样的观点,我们可以说是不对的,没有一个常有的我获得解脱。

 

我们抉择的时候,可以用《大乘庄严经论》弥勒菩萨在觉分品当中提到的理证破斥。如果说内道犊子部修行者,他们认为最后的时候有一个我获得解脱,那么我们就可以提问,佛陀在经典当中说有我的存在,他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我们可以说,目的不外乎有三种:第一,在经典当中佛陀说有我,目的是让众生生起我见;第二,佛陀在经典中宣说我,那么是不是让众生去修习这个我呢?如果你不修习,说这不就没有用了;第三,佛陀在经典中说有我,是不是为了让众生解脱呢?他们认为就是应该让众生解脱而宣说我。

 

但是一个一个分析的时候,都不成立。为什么这样不成立呢?如果是为了让众生生起我见而宣说有我的话,那么众生无始以来早就有我见了,不需要再宣讲有我的道理,众生都是直接安住在我的见解上面,所以不是为了让众生生起我见而宣说的。

 

那么是不是为了让众生修习我呢?并不是的,因为无始以来众生就在修习这个我,生生世世都在串习我执,所以根本不是为了串习我、修习我宣讲的。

 

是不是为了获得解脱而宣说我呢?他们就认为这个就应该很正确的,就是为了让众生解脱而宣说我,但实际上这个也不对的。为什么不对呢?因为如果说有我就可以解脱的话,那么一切众生无始以来早就应该解脱了,就是因为无始以来早就有我的缘故。

 

所以从这样三个方面观察的时候,佛在经典当中宣讲我并不是说最后要有一个实有的我获得解脱。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意义呢?在世俗谛当中,针对有分别心的众生面前,为了引导他们,就宣讲我这个名词、名称,实际意义上是根本不存在一个我的,而且佛陀在经典当中也不可能出现这么明显的错误。所以他不可能在胜义谛当中认为有一个我存在的,而是在名言当中为了随顺修法,或者为了调化一些众生,就宣说了有我的教义,单单是从假立的我方面安立的。

 

因此说不管是破除外道的观点也好,还是针对内道当中一些不了义、不究竟的观点进行破斥的时候,如果承许有个常我或者承许解脱有我,不管是教证理证哪方面观察的时候都不应该成立的。这是第三个科判的内容。

 

辛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破无我的解脱者是实有,科判当中讲无我解脱是实有的,但是真正按照讲义或者颂词的意思来讲的,就是无我的解脱者应该是有的。

 

这个观点和前面那个观点应该说是有差别的,如果没有差别的话,就没有必要单独立一个颂词来讲解了。前面一个颂词主要是讲到从刚开始的时候也有我,最后的时候也有我,修行的过程都是围绕着我在修行,最后是我在获得解脱的。第二个颂词的意思很明显了,破除承许无我的解脱者。

 

有些外道承许,虽然常有的我是不存在,但是在获得解脱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我,应该有个解脱者。实际上这个解脱者是谁呢?这个解脱者就是我。所以说他们这个观点和前面的观点,做一番分析的时候,他的微细差别就是虽然承许在修道位的时候,没有一个我的存在,但是在获得解脱的时候,还是应该有个我。这个颂词和第一个颂词关键的差别之处就在这个地方,否则如果没一点差别没必要重新再破斥。

 

实际上观察他们的观点,他们在道位的时候承许无我,和他们在解脱位的时候承许有我,这两种观点可以说是直接矛盾的。还有一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观点当中也可以了解到,他们还是想承许有一个常有的我,他们总是认为如果在解脱位的时候没有我,那么谁获得解脱呢?解脱果谁去享用呢?等等他们有这样的疑虑。

 

这些疑虑来源于没有对真实义做甚深的思维,或者没有缘殊胜的三藏圣教闻思的结果。如果真正对三藏圣教进行闻思之后,那么没有我,解脱还是可以安立的。没有我,解脱的安乐从名言的角度来讲,就是自己去享受。比如说自己现在开始修法,修法的时候虽然胜义当中根本没有我,但是通过修法获得解脱之后,那么是谁享用这个解脱果?确实是自己。因此外道不了解这样的观点,还是认为应该有一个常有的我,可以说证悟真实义获得解脱的。

 

下面讲这个是不对的。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

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这个颂词当中就是讲若解脱的时候有我,“若解脱时有”如果在解脱的时候有一个解脱者,有一个我获得解脱。“前亦应非无”这样观察的时候,这个解脱者或者我在前面位的时候,或者在修道位的时候“应非无”,“非无”就是否定词,就是应该有的意思。

 

既然解脱的时候,有常我获得解脱,可以推知在道位的时候,在世俗谛的时候,我应该是实有存在的,否则这样一个实有的我是从哪个地方来的呢?就没有因产生了。像这样常有的法,在初中后都不应该改变的,但是按照你们的观点推理的时候,在前面的时候,它是没有的。一旦获得解脱的时候,突然这个常我就来了,就显现了,那么这个常我是从哪里来的?这就不符合常有的体相、特征。或者说在解脱时有的话,应该在前面有,这个方面还要讲,用后面两个偈子进行分别。

 

为什么这样讲?“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所谓的获得的解脱,就是“无杂时所见”,就是自己相续当中,自己的智慧没有杂有其他的错误见解的时候,真实了解真实义的时候,“说彼为真性”,“真性”的意思是从所知的角度了解的,那么从能知的角度,要证悟这个真性获得解脱,才可以承许你是个解脱者。实际上“真性”的意思就是说,在没有杂有任何错误的见解,没有任何这颠倒增益见解的时候,它的本来状态,就是它的真实性。

 

那么修道是为了什么呢?修道就是为了现见这个真实性。我们现在积累资粮也好,忏悔罪障也好,实际他的究竟目的就是为了现前诸法的真实状态。既然有这样一种过程在里面的话,最后在获得解脱的时候,已经见到了一个常我,这个时候,可以说你获得解脱的时候,肯定你见到的就是最究竟的真实性,既然在最究竟的时候见到了常我获得解脱,有一个我获得解脱,就可以推知它就是不变的真实性。那么这个不变的真实性,前面我们抉择过,不可能突然无因无缘产生了,它在道位的时候就应该存在了,众生就是因为不了解它的体性而迷茫的。所以说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你认为刚开始的时候,道位的时候无我,在解脱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常我来享受他的解脱果,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就不可能成立。

 

所以说所谓的真实性,就是不杂有任何妄见的见解。在对外道观察的时候,是这样成立的。实际上中观宗修习空性的时候也是这样安立的。我们所证悟的空性是什么?我们说现见空性的时候就获得了解脱,那么空性是不是刚开始的时候没有,通过我们积累资粮、忏悔罪障之后突然显现出来的呢?根本不是这样的。也就是说空性的体性在众生没有证悟的时候,它就是如是如是存在的,只不过众生通过不断的修持现见了它的本性而已,除了这个之外没有一个突然而来的真实性。这个方面主要是从中观宗的角度,从大空性的角度安立的。

 

如果从如来藏的方面更是如此了。如来藏在众生迷惑,或者不迷惑的时候,它的体性都是如是如是存在安住的。现在修道主要是去除障垢,去除障垢之后使它的真实性逐渐逐渐显现而已。

 

所以说从方方面面观察的时候,真实义可以说是它的本来状态,我们在修道的时候,抉择它的本来状态,然后去随顺它去修行,最后获得解脱,因此在真正获得解脱的时候,也不应该有一个我存在,所以外道所承许的实有的我,就没办法安立了。

 

下面讲这个第三个科判的内容,主要是破除一些诤论,破除诤论的对象主要是有些人认为如果承许无我,就会有断灭的过失,有这样的一种疑惑,或者这样一种诤论。一方面是辩论,一方面也是遣除我们自己相续当中的种种现前或者不现前的疑惑。如果把这些道理了解好之后,我们也可以知道,虽然是无我,但是根本没有断灭的过失。

 

庚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分四: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二、有我亦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三、能生所生法唯是无常;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辛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

 

有些人就会这样想,如果说承许一切都是无我的话,那么诸法它的体性就是刹那刹那生灭的,没有常有性,诸法刹那生灭,既然诸法在刹那之间,并不是说一个法生起来之后,安住一段时间再灭,按照佛教的观点来讲,一切诸法都是刹那刹那生灭,一个法一产生的时候就灭了,再产生的时候又灭了,在每一个刹那当中都有生灭的过程,像这样那就肯定成为断灭了,为什么没有断灭的过失呢?他们就是从这个方面讲,应该有一个常有的法存在。

 

针对他们所发的过失,我们可以说需要通过正理进行观察,破除他们的邪见。如果不破除他们的邪见的话,我们如果相续中生起这种见解的时候,就根本没办法对治,所以说必须要缘殊胜的教理学习之后,就能了解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

 

那么如何进行观察呢?

 

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无常并不是断灭的,在世俗名言的真实义当中诸法都是无常的,都是刹那生灭的。那么这样一种无常,刹那生灭,有没有断灭的过失呢?肯定是没有断灭的过失。为什么?因为一切法都是通过因缘而产生的,因的能力还没有断尽之前,虽然它的体性是无常的,但是不会成为断灭的过失。

 

就像一切诸法正在空性的同时它不是没有一样,所以我们可以了解一切诸法无常,无常是一切有为法的体性,但是正在显现生灭无常的同时,它的因没有断的时候,它的相续就不会断,它的相续不会随随便便就间断,可以说一个法从生住灭的体性来讲,它必定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而产生的,既然有这样的因缘,这个因缘没断,它的法的显现体这一成分就不会断灭。从这个方面首先做回答。 

 

然后从反问的角度去破除他们的观点。“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说的时候,只要一些诸法是无常的,它就会断灭,那么“今何有草等”?那么在现今的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花草树木等等现相出现呢?不可能有,按照你们的观点应该没有,但是实际上现在还是有的。因为他们承许这些法就是因为不是刹那无常的缘故,所以说才有草等的显现,我们怎么去破斥呢?

 

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了解细无常的道理,以草做例子观察的时候,一个草刚开始时安住在种子的状态,然后不断地变化,虽然说我们把这个种子种在土地的时候,在几天、十几天当中看不出它马上长出一个芽,但是在种下去那一刹那的开始,因为水土、阳光等等因缘和合的时候,种子就在不停地变化,那个时候就已经在不停地变化了,然后从种子位开始破坏,然后显现芽位,再显现茎位,有叶、花、果,最后秋天逐渐枯萎,然后就没有了,就这样的一种过程。

 

那么这个过程你承许是不是无常的呢?他承许这个是无常的。那这个是不是一个断灭的?他说是没有断灭的,虽然它是无常,比如说种子位、芽位、花果位,最后枯萎,很多位都在无常,但是不是断灭呢?他们说没有断灭,虽然是无常的,但是它还是不断地在延续它的生命,有这样一个过程。我们观察的时候,他如果这样说了,这个时候就是在几个粗大的位的变化而已,实际上的这些细微的变化是没有的。他如果是这样想,如果不做详细地观察的话,肯定会这样想了,比如说种子位的时候,它是不变的,然后突然就变成了芽,在芽位安住一段时间,然后再长出茎,然后再开始长。他认为粗大的变化虽然有,但是细微的这种无常是不可能承许的,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讲,它是不会断灭的。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观察了,从芽到种子之间,它是突然几天之内一点不变,突然某一天就长出的芽吗,还是每天每天都在长?肯定说是每天都比较长的;既然每天都在长,你可以说一天当中的时间或者是第一天有种子,第二天有芽的时候,是一天当中不变化,突然长了吗,还是在这个一天当它在每一分钟每一分钟都在变吗?肯定说每一分钟每一分钟都在变;每一分钟都在变再往下观察的时候,既然每一分钟在变,每一秒是不是在变呢?肯定必须要这样承许的,最后观察到最微细的时候,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刹那都在变化,确实是这样的。

 

如果对种芽的比喻不理解,我们可以用一个人的一生来做比喻,这个方面就比较容易了解。一个人有婴儿、少年、青年、老年、死的过程。我们用眼睛盯着一个小孩子看的时候,你是根本看不出来,他在慢慢慢慢地长大,即使眼睛都不眨地这样去看,也看不出他的变化,但是你看不出变化就不等于他没有变化。所以说他从这个婴儿到少年这个过程当中,并不是说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根本没有变,突然有一天就长大了,长高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从这个方面我们可以观察,一个法它自己在显现生住灭的过程的时候,必定都是刹那刹那在变化的。

 

还有很多很多例子,比如说头发,每天都在长,经常看根本看不出来的,但如果不注意十几天长这么长,但这个不是突然长出来的,而是每天都在长,每天都在一个刹那刹那在不断地不停变化,只不过就不好发现,这就是细无常的道理。

 

通过细无常的道理,观察到了最细的时候,他就只有承许前面的刹那和后面的刹那绝对是不相同的,每个刹那都是有生灭变化的。这样观察得很细致的时候,我们就问他,既然诸法都是这样刹那刹那生灭的,那么有没有断灭的过失呢?如果观察到这一分的时候,他就不敢承许断灭的过失。因为诸法的本性虽然是在刹那刹那的变化,但是绝对没有断灭,有这样一种相续,它的原因是业所推动的相续没有变,没有断的缘故,所以说它不可能断灭的。

 

比如说,我们用手仍一个石头出去,这时候观察每一刹那都在变化,每一刹那都在往前走,每一刹那都是生灭的,那它会不会第一刹那马上掉在地上呢?这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就因为我们手上这个力量作为它的因,手上这个抛出去的力量,这个因没有断灭之前,它的相续是不会变的,相续一直要往前走,乃至于我们手上的力量用尽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掉下来了,就是这样的道理,一切诸法是无常的,刹那刹那生灭的,但是绝不可能第一刹那灭了之后,马上断灭了,很多比喻都可以了解是无常但没有断灭的过失。

 

所以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今天就不应该看到任何草等,今天就不会看到任何的众生,乃至于你跟我辩论的这个人不肯存在了,因为你本身就是刹那无常的法,所以说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就可以知道的虽然无常,但是绝对不会断。

 

这方面的关键之处,在于前面分析的理论当中,它有个因缘的力量,这个因缘的力量存在的时候,它就不会断灭。比较能理解的就是前面说的抛石头的比喻,乃至于力量没有消尽以前,一直在空中飞行,最后才掉下来,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能说它常有不变的,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刹那都在不停变化。

 

在弥勒菩萨《大乘庄严经论》当中也提到了,有些人不承许刹那刹那变化,他认为的一个法产生的时候,中间是不变的,安住一段时间,最后才灭。比如说面前的杯子,它形成一个杯子的同时,这时它生起了,但是在好几年的时间当中,它一直都是不变化的,一直都是安住不动的,最后它自己遇到一个大的违品的时候,才会坏灭。

 

很多很多人有这样的一种观点,不仅仅是杯子,还有柱子、山等等,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有这样的过程。虽然是有无常,虽然承许无常,但是这个无常是什么?这个无常并不是刹那无常的,它生了之后还安住一段时间,这个是现量见到的事实,乃至于它粗大的违品没有遇到之前,一直会安住的,他有这样一种观点。

 

这种观点根本就靠不住,可以说很有必要破除这种观点,如果不破除,相续当中就比较容易产生这么粗大的实执,所以这方面也是引用《大乘庄严经论》的理证。

 

你认为诸法很产生完之后,它不是马上灭的,它是安住一段时间,那么我们就是说,你安住这段时间当中,它是根本不变化的,那么它的力量来自于何方?是它自己以自己的力量安住,还是依靠其他的力量安住的?我们这样观察。如果承许这个杯子没坏之前,是通过自己的力量而安住的话,我们就说它永远不会灭了。因为它自己的力量,现在可以安住的话,依靠它自己的力量也会永远安住,所以说这个东西一产生之后它就永远不会再灭,可以从这方面观察的。

 

如果说不是它自己的力量,通过其他的因缘帮助它安住,那么就问,这种力量是什么?其他的力量来自于哪里?这方面根本就找不到的,确实怎么找也找不到一个杯子自己安住的过程当中,还有其他力量帮助它安住,这方面根本找不到。或者说,如果这个东西需要一个其他的力量帮助它安住,我们就说它根本就不是一种常住的东西,它自己力量,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安住。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比喻而已,一个理论而已。实际上在《大乘庄严经论》中有十四个理证,详细抉择一切诸法根本不可能生了之后,安住一段时间,然后再灭,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抉择得非常详细。

 

这样我们就了解一切诸法在生的时候,第一刹那生,第二刹那绝对灭,不是第二刹那灭,一个刹那在生的时候马上就灭,第二个刹那生时马上灭,一切诸法都是这样的过程,绝不可能有一个常住不灭的过程,最后才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完全没有这样的一种理由。

 

那为什么要抉择这个呢?抉择这些道理的必要性,就是为了彻底破除颂词当中的他们的邪执,既然有这样一种观点,那么“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就违背现量了,这个观点根本就没办法安立。所以从世间的比喻作为理论的时候就可以了解。

 

虽然这样一种法,它的体性就是如此,从来没变化,但是众生愚昧的缘故,他就见不到,见不到的时候,圣天菩萨就在这个颂词当中把这个观点提出来辩论,辩论完之后,学习之后就了解到一切诸法实际上都是刹那生灭的,但是刹那生灭当中它不会马上断灭。

这个方面就是很必须要了解的很清楚,不仅仅是要破斥外道的观点,实际上还要断除世间上的常断两种边执。针对我们修道的时候就是这样子,我们自己所修的一切善法,现在所造的一切业,它的本体是有为法,绝对是刹那生灭的,既然是刹那生灭,会不会是断灭呢?不可能断灭的,因为它的因缘力还在,它的因缘力存在的时候就一直延续下去,乃至于生果。

 

所以我们现在修的善法,虽然它的本性是刹那无常的,或者再观察细一点就是空性的,但是正在空性的过程当中,因为它的因缘力不灭的缘故,所以说它会一直存在下去,然后乃至于成熟果。所以对我们自己来讲,一方面会断除对它的实执,一方面就会诚信因果不虚的道理,在颂词当中都是体现得非常明确。学习这些颂词对我们修行是非常大的作用。这个方面从世间方面来讲。

 

后两句“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那么从修行的角度来讲,或者从获得解脱的角度来讲,一切众生早就应该解脱了。为什么这样讲?从愚痴做比喻,愚痴有时候说是无明,愚痴或者无明是产生众生流转最根本的因,如果承许愚痴断掉之后,就可以马上获得解脱了。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讲,如果无常马上断灭的话,那么愚痴早就应该断灭了,愚痴断灭之后,众生不可能再流转轮回,所以早就应该无勤当中获得解脱。就是因为无明愚痴,它也是观待不知外境,不知诸法真实体性的对境而产生的,既然有这样一种对境,它自己来讲也是刹那生灭的体性,完全没有一个实有存在的体性。或者前面那种推理的方法推的时候,愚痴本体也是刹那生灭,不可能安住不动的。所以如果这样的话,一切众生都应该没有愚痴,早就应该解脱了。这个方面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讲绝对不可能成立的。

 

还有很多很多无边的过失,只要承许有安住,只要不承许刹那生灭,很多过失都会出现,如下雨一样不可避免。

 

所以就了解佛教当中所抉择的诸法无常,不仅仅是粗大的法无常,而且从最微细的角度来讲,绝对就是刹那刹那变化的,刹那生灭的。有很多这样的观察的方法的。这是第一个科判的内容。

 

辛二、有我亦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

 

在外道的观点来讲,他就承许常有的我,常有的我在轮回当中指挥一切万法,然后产生种种六道轮回、还灭、解脱等等,都是因为常我的力量显现的。实际上如果承许常我的话,就根本不可能有流转、还灭的过程,绝对是没办法安立的。要从详细的理论上去观察,否则单单是说一下,别人不一定信服,或者单单讲一下结果,对修行人相续当中不一定马上产生一个很殊胜的见解,所以必须要从理论上进行抉择,从理论上决策好之后,自己相续中的疑惑才会从根本上打消。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

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如果说你认为你自己有一个所执着的常我,这个常我就是生起一切轮回和获得解脱的根本因,“设有所执我”应该包括这些含义,也就是说如果有个所执我,它成为本轮回和还灭的因的话,那么就是不对的。为什么不对呢?“现见色等行,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就是说现在我们能够现见一切色声香味触等等一切诸行,一切诸行所造作的过程都是从他缘产生的,从他缘住、从他缘灭的,根本没有一个常有的我在里面指挥,在里面自在的生起一切一切的万法,这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

 

那如果你认为有一个常有的我存在,然后它在造作一切万法,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观察,如果说它有一个常用的我存在的话,有一个实有的东西存在,就必定有它的作用。我们就是说,它的作用是什么?这个常有的我实有不变的东西,它做了什么事情安立它是常有的,或者实有的,它真的有体性呢?它到底做了什么事情呢?

 

我们问的时候,实际上观察的时候,根本没做任何事情。他们说有做的事情,比如说我了解了这个外境,或者现在我做了很多事情,这方面怎么不是它的作用呢?我们说根本不是它的作用,为什么不是它的作用?比如说生起眼识,是谁的作用?是观待外境、自己的眼根、自己的心识这三种因缘和合的时候,眼识产生了。像这样观察的时候,你的常我根本没有产生任何作用。听声音的时候也是同样的,产生一切万法的时候,它的作用都是通过内六处、外六处产生一切法的,所以这个常我在里面没有发生作用,绝对没有任何作用可以产生。既然没有任何作用可以产生,那么你的常我就没有做任何事情,所以不可能安立它是实有法的。从这个方面也可以做观察的。

 

或者我们可以说在轮回当中的一切万法,你认为是一种常有的我所产生的,但是我们现量观察的时候,现量见到一切万法是从他缘而产生、他缘住灭。比如说讲义当中讲到生贪心的时候,你必须要观待一个外境,悦意的对境现前的时候,你去贪着他,这时生起贪欲心;生嗔恨心也是同样观待嗔恨心的对境;种芽产生的时候,也是要经过它的种子、水土等等产生的,所以这样一观察的时候,常我在轮回中所作的一切万法,一切的事情没有真正的体现出来,完全没有体现出你的常我在里面做了什么事情,所以说一切诸法可以说是从他缘而产生的。

 

然后住的时候,也是缘没有灭之前这个叫住,真实的住是没有的,一个常住不灭的安住是没有的。名言当中安立的安住是什么呢?安住是缘还没有尽的时候,这个状态就叫做住。

 

灭是什么?灭是因缘尽的时候叫灭。

 

一切法有生住灭,完全都是观待于他缘,因缘聚集的时候就生了,因缘还没有灭叫做住,因缘一灭就叫做尽。我们可以观察生住灭的过程,完全都是观待因缘的。

 

我们再从另外角度讲,如果你说不观待任何因缘就可以产生,通过你的常我产生,这个时候就不可能有一切万法的产生,一切都不需要因缘,这个时候常我造作就够了。但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事情,完全靠因缘产生。所以从这方面去观察的时候,常我不可能作为这个生起万法的因缘,所以这一切都必须要观待种种的法,所以说没有一个常有的我真实存在的,绝对是没有一个常有的我作为生起万法的因。

 

所以这个地方就观察到了,既然轮回当中的一切法不是常有所造作的,要获得解脱也绝对不观待常我。如果观待常我,因为常我是有自在的法,它可以任运地产生轮回,任运地产生解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每一个众生的相续当中,他的想法是什么呢?每一个众生绝对不想受丝毫的痛苦,想长久地享受安乐,如果说有一个常我在里面,在我们的内心当中制造一切万法,那么这个常我应该时时刻刻地都造一些好东西给我们享受,不可能造一些痛苦给我们受,这是说不过去的事情。

 

因为常我有能力,首先观察常我有能力,而且常我一方面是产生一切万法的因,每一个众生相续的心态都想要享受安乐,不想要痛苦,所以通过这样几种因素去观察的时候,绝对常我应该恒时造快乐的东西,造悦意的东西给我们享受,不可能造丝毫的痛苦,但是实际现象是,好的东西总是很快就消失了,而痛苦就跟随众生,一直就没办法离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的,常我也绝对不是一个自在的造作万法的因。

 

或者说如果常我是一切流转和还灭的因,那么众生早就想获得解脱,比如说外道,他在没有发心入道之前,假如他不知道常我是流转和还灭的因的话,他进入外道的宗派,受到外道宗派训练的时候,从那一刹那起他就了解到实际上一切轮回都是常我造作的,而一切解脱也是常我造作的,在了解这个观点的那一刹那他马上就应该获得解脱,常我就是造解脱因的缘故。所以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外道就不需要去长时去苦行了,五火焚身也好、跳崖也好,或者学习牛狗的禁行也好,全部没有必要,无有勤做就可以解脱,但是根本不可能事情,因此这样观察的时候,你的常我就绝对不可能安立成流转和还灭的因,从这个方面进行破斥的。

 

辛三、能生所生法唯是无常:

 

下面讲第三个科判的内容,能生所生法都是无常的体性。可以说在轮回当中一切万法显现都是一种能生所生的过程。能生的就是它的因缘,所生的是它的果,所以说一切万法离不开因果,离不开能生所生的关系,既然承许一切万法都是能生所生,那么就不可能成为常有,那绝对是无常的法,这个颂词主要讲这个问题。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这个就不一定要破除外道的观点,就是让我们修行者了解轮回当中的一切能生所生的法,只要有能生所生的关系,全部都是无常的体性。既然是无常的体性,它就不会安住不动。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缘这样的一种的见解再观察为什么有生灭无常呢?就是因为一切诸法无自性的缘故,是空性的缘故,它才有这样无常的变化。如果不是空性的,不会有无常,应该是常有的。这方面的话,从直接上讲好像是讲无常,但实际上从究竟上来讲,应该趣入到空性的境界当中去。

 

比如说在世间上所看到的一切法,“如缘成芽等”,通过这种各样的因缘聚合之后,种子就会显现芽、果等等,所以说一切都是从因缘产生的,它的种子、水土等等是能产生的因,然后芽等就是所生的果。

 

“缘成种等生”,既然种子可以产生芽,种子是否是独立自主,自由自在的可以显现的呢?这个种子也不是的,种子从哪里来的呢?种子是在秋天的时候,果实成熟之后,从果实的因当中产生种子,又从种子作为因又产生它的苗芽,又从它的根茎叶等产生种子,所以这一切都成了能生所生的关系。

 

这个地方是从种芽的角度进行观察的,实际上轮回中的一切万法都没办法离开能生、所生,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有因缘才可以产生,没有因缘不可能产生,前面反复讲到了,因此说,既然一切万法都是因缘产生的话,那么就绝对不可能是常有的法。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所以说一切无常的万法,现在我们能够见到的、接触到的、能够想到的这一切法,可以说都是一种无常体性的法,它的因是什么呢?它绝对是“无常所起”的。

 

我们的观察一切诸法都是因缘产生的时候,比如说只要是我们能够见到的、想到的,脑海中能够浮现出来的,这一切都是因缘产生的。我们就会想到石女儿在脑海当中可以显现出来,虚空在我们的脑海里面可以显现出来,它们根本就没有,既然没有,那它们的因缘是什么?有时候关系到脑海当中的事情的时候,意识的对境的时候,就会觉得不好思维了,但是这个方面也不是什么不好思维的,为什么这样讲?在你的脑海当中显现石女儿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说脑海当中显现一个它的总相,男的或者女的,这时就显现了一个大概的印象,那么印象通过什么来的呢?我们说是自己的意识里存在的,有时候看到众生的种种形象的时候,假设一个众生就是石女儿在自己脑海当中显现了,通过时间迁变,种种因缘在自己脑海当中显现石女儿的形象,那么这个石女儿的形象在自己脑海中显现的时候,是不是常有的?绝对不是常有的,因为它毕竟刚开始时没有,最后自己因缘、意识、想法聚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显现出来了,然后自己的分别念一转移的时候,马上变成其他的法了,所以说它根本就没有。

 

或者虚空也是同样的,虚空在自己脑海中显现的时候,认为这个是虚空,这个是蓝色的天空,这时也观待自己的意识,观待自己所看到的什么都没有的对境等等,很多很多因缘和合的时候,就自己脑海中显现出来,所以说这个方面也是一种无常的体性。所以只要是自己见到、听闻到、想到的这一切都是无常的。

 

乃至于自己脑海当中所缘的法性、如来藏光明,也就是说在自己脑海中显现的时候,它并不是如来藏的自相,在这样的过程当中的时候,还是依靠因缘产生的,缘宣讲如来藏的经典,或者宣讲法性的经典这些因缘,再加上自己的如理思维等等,各种因缘和合的时候,修法的时候,缘空性修法,在自己的脑海当中显现这些法也是无常的体性。

 

胜义当中没有一个能思所思,能想所想,能缘所缘,种种分别都寂灭了,所以这个问题就不在讨论之列了。既然在世俗当中说这些法的时候,可以说只要能够想到的一切法,全部都是无常的。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所以说要产生一个无常诸法的果,毕竟它因全都是无常的,不可能有一个常有的因,产生一个无常果。比如说大自在天作为因,然后产生轮回的显现,或者无常的因显现一种常有的果,完全也是不可能。比如说前面讲到这个本来是无我,但是最后产生的一个常有我的解脱者等等,都是不可能的。常有的因更不可能产生常有的果,因为两者都是不变化的,两者都是不需要观待他缘的,所以说因果都不能安立。

 

这样三种理论没办法成立的时候,只有成立第四品,无常法产生无常法。这样绝对是符合诸法名言实相的,像这样的道理必须要好好思维。

 

辛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名言当中,万法在产生的时候,是不是完全常住不灭,或者说生的时候马上断掉呢?不是这样的。为什么这样讲?就是因为缘起的缘故,缘起是非常非常奥秘的,缘起的体性一般凡夫众生绝对没办法思维的。单单是佛陀,佛陀在证悟的时候证悟了一切诸法缘起的道理,证悟了缘起的道理之后,给众生宣讲这个问题,让众生了解到一切诸法是因缘产生的法,缘起性空、现而无自性的道理,缘这个方面去作意、去修行可以获得解脱。

 

这方面在佛法来讲是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了。我们平时虽然了解一切都是因缘生,因为在所有的佛经、论典当中,平时大德开示当中都提到一切都是因缘生的,佛教就是因缘产生法,实际上是怎么样的因缘产生?到底是常还是断的体性?真正如理作意,好好分析的人不多。只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之后,了解一切诸法空性,在空性当中,显现法不灭的道理,现空无二的道理,就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了。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首先讲到非常非断的道理,有时候我们说,缘起产生的道理是不是在抉择胜义谛呢?不一定是胜义谛当中讲的,科判当中讲得很清楚,名言当中的一切法都是离开常断的体性,所以从科判的意义来了解的时候,它的重点落到了名言谛的法。但从了解名言谛的法非常非断,从这个地方入手,又可以了解胜义当中空性的体性。

 

所以这样就可以知道,一切诸法是不是断呢?根本没有断,一个法在安住一段时间之后,它没有了,它消失了,这时候是不是断灭?按照有些外道的观点来讲,它就是断灭了,比如说一个人死了,永远不会再有了,就断灭了。这个方面实际上是不成立断灭的过失,为什么不成立断灭的过失?就是因为诸法是因缘产生的缘故,所以它的本体来讲根本没有断灭的过失,就是因为因缘和合的时候它就会产生,如果真正它的本体断灭,不管积累任何万亿的因缘,它也绝对不会产生的,因为它彻底断掉了,它的本体本来就是一种断灭的体性的话,那么绝对积聚一万个因缘、一亿个因缘不可能再产生。

 

但是我们可以知道一切法刚开始的时候,它是没有的,然后通过因缘聚集之后它产生了,就是因为通过因缘聚集可以产生,所以一切诸法的本体不可能是断灭的,如果是断灭的话,聚集因缘也不可能产生。所以说这个颂词讲得很清楚的,“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所以不可能成立断灭。

 

有些人认为一切诸法是常有不灭的体性,实际上世俗当中的法,只要是显现的法就不可能不灭。为什么这样讲?“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就是因为诸法因缘灭了之后,它的本体就不可能再常住,所以说因缘灭了之后,这个法的本体就消失了。

 

很多众生在了解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就容易落入边执当中,或者认为这个东西在显现的时候就是常有的,或者就认为这个东西灭了之后永远就没有了,这方面是很容易出现的过失,但实际上就是因缘和合的缘故,缘起和合产生万法,所以一切缘起显现的法,它的本体就是离开常和断的,就是因为因缘聚合的时候会产生,因缘息的时候它会灭,所以说它观待因缘,观待因缘就绝对离开常和断,所以说这方面是没有这样的过失。  

 

还有常和断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是常?什么是断?是不是我们抉择空性的时候成了断?根本不是这样的。龙树菩萨《中论》当中常和断定义很清楚。什么是断见?先有而现在没有,就是说一切诸法刚开始时,有一个自相的实体,它是实有存在的,刚开始时有个实有法的体性成立存在,最后它断掉了,这时叫断见、断灭。常是什么?常就是一切诸法的本体刚开始有,现在也有,永远不会改变的,就是常。

 

但是我们可以观察诸法,名言谛的诸法是不是这样子的,绝对不是的。一切诸法从产生的时候,也是因缘聚合产生的,因缘聚合的一切法本体就是空性,所以没有常的过失。有没有断的过失?有时候常边不容易执着,对佛教修行人来讲,常的方面不容易有,因为现量见到很多法不停的变化,所以认为是无常的。

 

但是很多时候认为是断灭的,灭了之后就没有了,像这样会不会有断灭的过失?没有的。断灭的过失前面讲的很清楚,它的体性是先有而现在没有,那么我们有时候就想,一切诸法不是以前有现在没有吗?并不是这样的,一切诸法本来就是没有的,只不过因缘聚合有妄现而已,显现一个影像而已,实际上是根本没有。

 

比如做梦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梦境当中所显现的这些法本身就是没有的,我们刚睡下去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大象、老虎的显现,睡下去之后开始做梦了,这个时候脑海开始显现很多老虎大象,这时是不是它真实存在呢?根本没有真实存在,确实就是正在显现的时候它的本体是没有,只不过因缘和合时候的妄现而已,现而无自性而已,所以最后一醒来这一切都没有了,消失了。那么这就根本不符合于先有本体,后面断灭,断见的体相。

 

这样了解之后就知道,我们现在抉择空性也是同样的,我们面前显现很多很多法,通过理论把它抉择了,然后知道它是空性的,这是不是断见呢?绝对不成断见,就是因为这个法本身就没有,我们面前显现的这些法都是一种妄现而已,它的体性来讲本来就是空性的。现在我们抉择的这个空性见就是找到它自己的本体。它的本体是什么?它本体也是空性的,所以得到了空性的见解去修行、去证悟,绝对没有成为断见的过失。

 

所以这方面就了解因缘产生的法绝对就离开常断。这样就了解到的一切诸法,生死和轮回的体性,绝对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正在显现的同时,根本没有稍许的自性存在。

 

所以这个时候讲破我品,破我品实际上主要的核心就是讲到了解脱的本体到底有我、无我的关键问题,所以实际上在生死的时候也是没有我,在涅槃的时候也是没有我。生死涅槃二者来讲,都是没有丝毫体性,只不过观待面前显现的种种法而已,观待显现法的时候有生灭、有生死,有涅槃,实际上二者都是纤毫没有自性的,从这个方面应该进行详细的思维。

 

今天就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