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32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中观根本慧论》主要宣讲一切万法的究竟实相,通过破斥我们分别念所执着的万法的自性,了知一切万法在显现的当下无任何本体可得。

 

今天讲第八品——观作作者品,对作者和作业进行观察。作者与作业涉及很多方面,例如世间当中工人有作业,造作一切善业和恶业的时候也存在作者和作业,学生写作业的时候也有作者和作业。作者和作业包括很多方面。如果我们能了知作者和作业是无自性的,实际上也能够了知一切万法在以作者和作业的方式显现的时候,也是现而无自性的。

 

丁八(观作作者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首先讲经部关联。关于作者和作业无自性的道理,在佛经[1]中讲过,“作者不可得,其作业亦不可得”。

 

佛经中的观点有时会详加分析,有时不加分析而直接宣说结论。因为当时的利根者通过这样的宣讲马上就能够知道作者和作业是无有自性的。在《般若经》等经典中,很多时候是直接说万法是不存在的。至于为什么不存在,这种不存在的意趣到底如何理解,如果没有龙树菩萨出世造《中论》等论典,我们可能还是没有办法了知为什么一切万法是不存在的,或者以此处为例作者不可得、作业不可得,如果没有真正通过推理来抉择的话,我们还是很难了知为什么不可得,不可得的意趣所在,核心在哪里。

 

作和作者不可得在经典当中是有记载的,对于经典当中所说的作者和作业不可得,龙树菩萨通过理证的方式详究地推出作者和作业的确是没办法安立实有的自性的。

 

戊二、品关联:

 

为什么要讲这一品呢?一方面,作者和作业是我们所执着万法的一部分,对它需要观察抉择为空性。另一方面,虽然第七品讲了有为法不存在,但一些实执严重的人或有实宗,仍然想成立实有的观点。他们认为有为法是实际上是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因——作者和作业存在,有了作者和作业就会显现有为法。以烦恼为例:烦恼是有为法,有了作者和作业,烦恼就会产生。其余的瓶子、柱子等有为法,如果有了作者和作业,也会显现出瓶子柱子的本体。此外,除了有人为因素的有为法之外,其余的山河大地等无情法,也有作者和作业,只不过这个作者和作业不是人来进行的,在纯粹的器世间当中也有安立纯粹器世间的因。

 

按照佛教的观点:任何一法离开了众生的业之外都无法安立。《俱舍论》讲一切有情世间、器世间都是以有情的业而生成的。包含:一切有情的身体,有情的心,有情参与之后造的庄稼等有为法;还有须弥山、河流等无情法,都是有情的业而生成的。有情的业是谁造的呢?是作者造的,因此一切有为法的因可以确定是作者和作业。有了作者和作业这个因的存在,就会生出它的果——有为法。所以对方想要通过成立作者和作业有本体可得,来推出一切有为法是存在本体的。

 

中观宗为了说明作者和作业不存在,就宣讲了本品,这是本品的品关联。

 

此品分三:一、胜义中破作业及作者;二、名言中仅可安立;三、以此理类推。

 

己一(胜义中破作业及作者)分二:一、遮遣同品能作所作;二、遮遣违品能作所作。

 

能作所作比较容易理解,能作是作者,所作是作业。同品的能作所作分为三类。第一类:决定的作者做决定业。业是决定的业,作者也是决定的作者,能作所作都是决定的。第二类:不决定的作者做不决定的业,能作所作都是不决定的。第三类:二俱的作者做二俱的业,能作所作都是二俱,二者是相同的,所以安立为同品。简要来讲:决定的能作和决定的所作、不决定的能作和不决定的所作、二俱的能作和二俱的所作,这三类是同品的能做所作。

 

违品是指相违。比如决定的作者和不决定的业,不决定的作者和决定的业,都是违品能作所作。破斥的时候,分同品和违品二类进行遮遣。

 

庚一、遮遣同品能作所作:

 

遮遣同品的能作所作有七个颂词,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个颂词。中观宗立宗:决定的作者不做决定的业。后面六个颂词是第二部分,讲立宗的理由。

 

首先讲立宗: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在掌握颂词的意义之前,首先要分析术语以便理解颂词。在四句颂词中有四个术语:决定作者、决定业、无定作者和无定业。

 

决定有作者:就是通过分析观察已经成立的作者。作者一定是作了业、通过作业才肯定安立为作者,这叫做决定有的作者。

 

决定业:是作者做完的业,本体安立了,叫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也叫不定作者,是没有作业的作者,也就是说不是一个真正的作者,没有通过观察确定下来。

 

无定业:是没有通过作者做的业,也就是说,是不存在的业。

 

综上所述,有了作业就是成立了作者,决定业是已经成立了的业,无作者就是非作者,不定业就是非业,可以从这四个方面理解。

 

下面解释颂词。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决定通过作业成立的作者,他是不会做决定的业的。为什么?此处先略释,后面再详解。观察方法与第二品“去者去”的观察方式一样:决定的作者一定有作业的行为才能成为作者,但是这个行为成立了作者之后,就没有办法再成立决定的业了。因为行为只有一个,如果成立在作者上面,就没有办法再去做决定的业。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作者也是不定的,他没有作业,当然就不是作者;业也是无定的,没有作者去做它,是不存在的业。一个不存在的作者,当然不能做不存在的业:作者犹如虚空,作业也犹如虚空,作者没有办法作业。

 

以上是立宗。

 

下面讲理由,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颂词,破斥决定的作者做决定业。

这是第一个根据。下面四颂,讲第二个理由,不决定的作者,也不做决定业。最后一颂,是第三个理由,立宗当中虽然不明显,但是含摄二俱,二俱的作者不做二俱的业,即定不定的作者不做定不定的业。以上把后面的六颂,分成这三个部分来解释。

 

首先讲第一部分,解释安立决定的作者不做决定业。

 

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

有业而无作,无业有作者。

 

作者就一定不作业的,作者没办法作业。中观所讲的推理方式,和一般世间人的想法不同。因为世间人随顺实执、随顺轮回分别心,而中观宗的抉择的方式是回归法界。从某种意义上讲,和一般人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要趋向解脱,必须彻底颠覆以前惯有的思维模式。

 

为什么决定的作者没办法做决定的业?前面在分析去来品的时候,已经详细分析过,此处为了加深印象,再次做分析。为了把这个问题讲清楚,分四个步骤进行:三个前提再加一个结论。

 

第一步:当作者作业的时候,一定存在三轮:能作,即作者;所作,即作的对象;作业,即作的行为。比如一个人砍柴,能作是人或者斧头,是能砍者、作者;所作就是这块木头,是砍的对象、所砍;然后,拎着斧头不断往木头上砍的行为就叫做作或作业。在分析砍柴的时候,一定存在作者、所作和作业。每一个法稍加分析的时候,都存在能作、所作和作业。这个问题我们要先提出来,有助于进行后面的分析,按步骤成立立宗很有必要性。不管世间人认识到还是没有认识到,三轮在作业的过程中都是明显存在的。

 

有了能作、所作和作业之后,进入第二个步骤,也就是第二个前提:怎么样成立作者?如果什么都没有做的话,那就不是作者;要把作者安立为作者,必须要有所作和作的行为。如果没有所作,也没有作的行为,就不能安立为作者——如果没有所作和作的行为也能安立为作者,那么山河都可以安立为作者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比如一个木匠,必须要做木匠的作业,才能安立成木匠;砍柴者必须要砍柴才能安立为砍柴者。

 

同样的道理,要安立成为所作的业,也必须要有作者和作的行为,否则就不是所作业。比如说,这根木头是不是所作业?慈诚罗珠堪布在注释当中讲,一棵树长在森林中的时候,只能叫一棵树,乃至于伐木工人拎着斧头去砍它之前,它都不是所作业。只有当工人拎着斧头去砍它,具备了能砍和砍的动作时,才能说这棵树变成了所作业。没有人去砍它的时候,它只是一棵树而不是所作业。所以要成立所作业必须观待能砍和砍的行为,也就是必须观待作者和作才能成为所作的业。

 

作业本身也要观待能作和所作。比如一个人拎着斧头不断地劈木头,它观待了拎斧头的人或斧头本身,也观待了所砍的木头,然后才成立砍的行为——作业。所以,成立这三个法,各自必须有前提。如果没有前提,就无法安立作者、所作和作业。

 

第三个前提,怎样成立实有的作者?为什么要加进实有的概念?如果是假立的法,它是可以互相观待的,假立的三个法:能作、所作和作业在一体当中可以安立。比如,一个人拿着斧头砍木头,有了这个动作,砍的人才成为作者,所砍的木头才成为所作业,都是互相观待的,因为假立的缘故。

 

如果是实有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前面说必须要通过所作和作业才能成立作者。

 

那么,现在要成立一个实有的作者,前面讲了必须要通过所作和作业才能成立作者。现在的问题是只有一个动作和一个所作法,如果把这个动作和所作法成立在作者上面,那么唯一的、而且实有的作业,就不存在了。把所作和作成立在作者上面之后,因为它是实有的缘故,所以只能成立其中一个法。用三个法成立了一个法——作者是成立了,又如何成立所作和作业呢?都没办法再成立了。因为所作要观待其余二个法,作也要观待其余二个法,但在实有的前提下,唯一的所作业和作,是无法既成立作者又去成立一个所作的。

 

实有的法是不可观待、不可改变的,假立的法可以观待,既可以成立作者也可以成立所作;但是要成立实有的作者,就必须符合实有的体性。不能又要成立实有,又不受实有的规则约束。实有的法不可观待,在一系列动作当中,只有三个法:能作、所作和作,在一个时间当中,这三个法分别只有一个。如果把唯一的一个作,用来成立作者,那么作如何成立?所作又如何成立?其余二个法都是无法成立的。所以要成立实有的作者,必须符合实有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就没办法安立为实有的作者。这就是第三个步骤,或者第三个前提。

 

有了前面三个前提,就可以得出第四个步骤或是一个结论:决定的作者没办法做决定业,没有业可做。虽然在不观察的时候,作者可以作业,因为是观待的。但是,如果通过上面一系列成立实有作业的步骤观察下来之后,唯一的一个作业,已经成立在作者上面了。所以用三个法成立一个法,其余的二个法也无法安立了,或者至少其余的一个法无法安立。如观察作和作者,把三个法并为二个来讲,成立一个之后,另外一个法就无法成立了,也就是说,成立了作者,作业就无法安立了。

 

我们分析的时候,关键要把这几个步骤分析清楚,之后对《中论》当中所讲到的“作者无作”的问题就可以清晰地认知。与前面的“去者去”一样,先有几个前提,把这几个前提搞清楚后,再来一个个地分析,为什么实有没办法安立:首先,一切作业一定存在作者、所作和作三轮;然后,如果要成立作者,必须要有所作和作的行为;第三步要成立实有的作者,要符合什么条件?什么叫实有?此处必须把在名言中成立的因素全部剥离,名言谛中的成立是观待、假立的。而要成立实有,就必须要明确实有的概念——即是不可改变、不观待的法。

 

把不改变、实有唯一的一个作业,放在作者上面成立了,三法当中就只成立了一法,其余两法都没办法成立了。因此,最后是观察的结论,如果把作者安立成决定作者,那就不可能有作业了。通过四个步骤:三个前提、一个结论,就可以知道,决定的作者一定是没有作。

 

再看颂词:“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通过前面的分析思路可以清晰地了知,决定的作者一定是没有作业的。“定作者”是决定的作者。通过分析观察,作者是具备了所作业和作之后,成立决定作者;那么既然是这样决定的作者,就不可能再有作业了。因为成立一个作者之后,作业是无法成立的,怎样成立一个实有的作者去做一个实有的业呢?比如一个人在砍柴,似乎可以这样讲,但是深入分析下来,这样一个决定的作者,是不可能再成立作业了。如果用了作业成立了作者之后,这个作业就没办法作了。在这一系列动作当中,只有一个作业,没有第二个作业,如果用这个作业成立作者,这个作业就没有办法再作,所以决定的作者是无业可做,叫定作者无作。

 

那么“无作者成业”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在成立作者之后还要成立作业,那么就有两个过失:

 

第一个过失,如果还要有个作业,那就必须再成立一个作者,成了两个作者。因为作业成立于作者,还要做单独一个作业需要观待另一个作者,所以就有变成两个作者的过失。

 

第二个过失,是无作者成业。也就是如果要强行安立一个业的话,那么所成立的业,就是成为无作者而成立的业。因为唯一的作者前面安立的时候已经把业用掉了,所以后面那个业,并不是前面的作者做的业,前面的作者没办法做这个业,所以这个业成了三轮之外的一个业。这个额外的业,要么是另外一个作者,要么就是无作者做的业。如果要安立另外一个作者,就需要两个作者。如果说它不是前面一个作者做的业,那么以这个业就成为无作者的业。

 

因此,如果成立作者,作者是无业可做,因为在唯一的三轮当中,成立作者的时候已经把所作和业用完了。如果要强行成立业,那么这个业并不是前面第一轮当中作者做的业,它成了和前面作者无关的业,成为无作者的业。或者如果要成立这个业,只能成立第二轮的业和作者。

 

以上两句是以作者为重点做了观察,下面两句以作业为重点来观察。

 

“有业而无作,无业有作者”。如果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观察业上面,那么如何成立业呢?观察方法与前面第二个步骤是一样的,要成立所作业,必须要符合它的条件,有作者、有作的行为才是所作业。像上师讲的一样,森林中的一棵树,没有人砍它的时候只是一棵树,不是所作业,有人砍它就变成所作业了。如果是决定的所作业,已经有了作者,就必须用作者和作来成立它。

 

把重点放在成立所作业上面,“有业而不作”,有业成立,那就不可能有作者了,也不可能有作的行为了。为什么呢?与前面的分析一样,一个三轮当中,每一个法只有一个,用其他两个用于成立一个的时候,后面两个就无法成立了。比如以作者和作成立业,业成立了,其它两个也是实有的,也需成立,但是此时无法成立了。

 

所以有业而无作变成了虽然业成立了、但是没有作者的情况。那么没有作者来作的业是什么业、是谁的业呢?像这样的话,没有办法安立一个真正的所作业。

 

“无业有作者”,如果要强行成立一个作者,他没有办法做前面的业,这个作者就变成没有业的作者,成为无业而有作者了。这个分析方式和前面是一样的,只不过把作者和业调换了一下位置。如果用前面第一轮当中的作者成立了业,但是成立这个业之后,这个业就没有人做了,因为作者已经不存在。如果后面还要成立作者,那么这个作者应该是存在于第一轮之外的作者,他是没有办法做前面这个业的。所以说,没有办法做前面的业,就成了一个无业的作者,无业的作者怎么可能叫作者呢?

 

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知龙树菩萨颂词中的所讲到的意思,或者说,我们可以正确了知此理的理由是:决定的作者一定没有办法作决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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