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品 破时品
己二、(破时实有)分二:一、破时体实有;二、破能立。
庚一、(破时体实有)分三:一、破过去未来实有;二、观察有果无果而破;三、破现在实有。
辛一、(破过去未来实有)分三:一、破未来实有;二、破过去实有;三、别破未来。
壬一、(破未来实有)分四: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二、破彼所答;三、若未来实有应成现在;四、若三世实有应非无常。
癸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
时论外道认为:虽然以现量比量皆不能成立常我,然而常法并非全然不存,因为时是常法。时依外境苗芽等物而住,苗芽等虽有时生有时不生,但时是离开三时中所住法之外的异体常法,通过刹那须臾等方式表现。恒常的时法虽无法现见,然通过比量观察具水肥等因缘的种子,有时生芽有时不生,即可了知彼等另有因缘,这种因即是恒常存在的时法。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瓶等诸法若在未来时,即应无有过去与现在的瓶等;若在未来时的瓶等上有过去与现在,那么未来应该无有。
时论外道许时是常法,而实际中除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无常三世时法以外,如果另有异体的时法成实存在,那必定可以现见,但却无法现见。在第九品中,曾对此类时间为常法的观点作过观察,已破除了常有时法为万法生因的邪论,本品再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角度进行分析,针对各种宗派对时法的实执,进行更深一步的破斥。由于时法不像色法那样具形色,而是依于三世法表现,故观察时需依三世法来进行。所谓三世法,即是生已灭尽的过去法,生已未灭的现在法,具足种子尚未产生的未来法。依于这三种法,可以体现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时法。
本颂首从未来时的角度进行观察。在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现在过去的事物,未来的瓶子是现在尚未生起的法,其本体尚未生起,也就不可能依这种虚无之物而成立过去现在,这种道理一般凡夫都应明了。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过去和现在的瓶子,也即说明了未来时中不存在过去时和现在时,以此汝等外道所承认的“时为常恒一体之法”,无疑不能成立。如果你们认为在未来瓶子上,过去和现在都应存在(婆薮开士释中,说外道以未来瓶即现在的泥团,或过去的土,成立未来中有过去和现在),那么三世应成同时存在,将生的法应成过去和现在法,一时中存在多时等等,有种种太过。而且汝宗许时为常恒一体法,如是应成过去现在皆是未来时,可是无有过去现在,未来又如何成立呢?观待现在过去而成的未来,若无观待境,则永无成立的机会。
癸二、破彼所答:
问曰:未来的瓶并非完全无有过去的瓶,在未来体中还有未来的一分故,既然有未来的一分,也就有过去现在的一分,故无有任何过失。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
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去。
未来的瓶若已经谢灭,还有未来的未来体,这样则恒常成为未来,怎么能成立过去呢?
外道认为,在未来的瓶成就显现时,虽然原先的未来已谢灭,然而未来的未来仍然会存有。比如说明天的瓶子,过一天后虽然会谢灭,然而仍会有下一天的瓶子体,如是未来之分永远也不会灭失,不存在上偈所言的过失。如果这种观点成立,应成瓶子恒时是未来的瓶子,无有过去现在,因为外道承认未来有实体,若有实体则永远不会有变化,不会变为过去或现在。汉译《百论》中云:“若堕未来相中,是为未来相,云何名过去,是故无过去。”瓶子上若有成实的未来体相,那么与未来相违的过去现在不应成立,只能承认唯有未来,而无过去和现在。如是汝等许为常法的时中,过去现在时皆不存在,一切法皆应成为未来法,这显然是一种荒谬的论调,正常人谁也不会接受。
此处的未来体,也可理解为“未来若已谢”后的灭法。若这种灭法于未来的瓶上实有存在,那么瓶子应永恒是未来法,而不能成立过去现在。对于灭法,宗喀巴大师曾作为八大难题之一有过抉择,也承认灭法有实体,而自宗按全知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不承认灭法有实体。中观派只承认时间是观待假立法,是众生心识中的一种分别计执,因有情妄执才建立的一种虚幻三世相续时法,其实际不可能存在实体。若有承认,即可依此事势正理,向对方发太过,推翻彼等立论。
癸三、若未来实有应成现在:
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
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法如果在未来时,能表现出未来的相,就应成为现在,怎么名之为未来呢?
如果像时论派所认为那样,未来体是实有,任何一种法在未来的时候,也能表现出其未来相。比如说明天的瓶子上,存在着后天瓶子的相,如是今天的瓶子,也应存有明天瓶子的相,依此类推,应成一切法皆已生起而未灭坏,一切应成现在法,这样又凭什么道理说为未来呢?未来的本体皆已生起存在,而尚未灭坏,已生未灭即是现在的法相,按道理不应许为未来。依世俗假立名言,人们共许今天的瓶子与明天的瓶子为一相续,可以说明天的瓶子于今天有,也即现在法有明天法的相,明天法有后天法的相,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假立分别,是虚幻无实的名言。如果许未来法有实体,是成实法,即不可能成立。现在若存在成实的未来,那么未来即应是现在,永远不应成为未来。婆薮开士论师云:“若三时自相有者,今尽应现在;若未来是为无,若有不名未来应名已来。”三时若自相存在,未来的自相应成实恒存,如是现在也存在未来,而未来是现在无有成立之法,如果已成立,不应称为未来,而为已来的现在。依此类推,只要承认未来实有即应成为现在,未来之法何时也不可成立也。
癸四、若三世实有应非无常:
未来过去有,现有复何无,
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
若未来时实有,过去时实有,现在时实有,诸法于何时当无有呢?如果一切时皆是实有,由何因缘使彼三世法成为无常呢?
外道胜论派与内道有部行人,认为三世是成实法,并非观待成立。然而,未来现在过去时如果皆成实存在,那诸法又在何时会显现无有呢?三世成实,则过去现在未来恒时存在不灭,其成实本体永无变灭之际,如是过去的法、现在的法、未来的法也应成无有灭失之时,一切时都应存在不灭。一切时都存在不灭,那又能由何种因缘说诸法皆无常呢?佛经中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若许三世成实,显然与诸行无常的教证相违,也应成一切有情无需修道,皆已获得无生灭来去的寂灭安乐。从理证说,若许三世成实,昨天的瓶子在今天也应存在不变,与今天的瓶子是一体法,如是应成瓶子永远不会毁灭。又比如说,九十年前的今天是你降生人间的一周年,若这个过去时成实,则至今天也不应变化,如是你应成仍是一岁的稚童;或者说今天若成实,则在过去也应存在今天,你在九十年前也应成有九十一岁,或再过多少年你也应是九十一岁。以上种种过失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无论从教证理证观察,许三世成实的观点,绝无成立的可能。
壬二、破过去实有:
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
过去不过去,如何成过去。
过去时如果已经过去了,又如何会成为过去时呢?过去时没有过去,又如何能成为过去时呢?
经如上分析,已了知未来时非是实有,然由各自不同的业缘,有些众生也许仍会执著过去时实有。过去若有实体,可以分析过去时究竟过去了还是没有过去?若已经过去了,那么怎么还能成立它存在呢?过去时已经过去了,已经超越了过去时,即不复存在过去时。大疏中云:比如原来的牛奶,后来变成酸奶时,牛奶即不复存在;又如人们从儿童变成老年人时,这些人的老年时期即不复存在童年。以此明显可知,若过去法已经过去了,即不应再有过去法,不能再成立过去法的存在。婆薮开士释云:若过去过去者,不名为过去,何以故?离自相故,如火舍热不名为火。如果说过去法的体不成就过去,那么也不能成立有过去法的存在,因为过去时尚未过去,现在还在起作用,如是已生未灭的法应成为现在法,又怎能成立为过去法呢?比如一个人到了老年时期,其过去时的童年若尚未过去,那么老年人应成为童年,这种颠倒名言事实的立宗,实是任何正常人都不会承认的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