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观四百论》43

 

 

庚四、(破极微是常)分三:一、破极微常;二、若极微无方分则瑜伽师不能见;三、佛不说极微是常的理由。

 

辛一、(破极微常)分三:一、有方分则应成非常法;二、同类极微和合则不应生他体;三、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

 

壬一、有方分则应成非常法:

 

科判讲到:如果极微是有方分,就不应该是常有,首先有这样的立论。对方说,你这个不能成立,因为我们承许的极微根本就是没有方分的。他们认为我们有文不对题的过失。但是我们必须要观察,一观察之后,通过观察的结果,极微绝对不是无方分的,既然是有方分的话,就不可能成为常有。是从这样的思路进行破斥的。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胜论外道,还有一些小乘宗承许产生万法的因是极微,极微是物质当中的最小单位,我们要用眼睛去看的话看不到的,只能用意识去分析。不可能像分析一个粗大的杯子一样,放在我们眼前,然后用眼睛仔细去观察,只有通过意识,因为意识是很微细的。极微微细,意识也很微细,所以要通过意识去分别。

 

在唯识宗、中观宗当中经常破斥极微,因为众生尤其是要证悟大乘空性的话,不可能承许在胜义当中有一个不可破的极微存在,如果对极微有微细的执著,是不可能趣入真实的空性的,所以这个地方为了真正的大乘菩萨趣入殊胜的空性,必须要破除极微。极微破除之后,物质方面最微细的单位没有了,对色法方面就不可能有耽执。

 

以前我们讲《入行论·智慧品》的时候也讲到这个问题,我们不需要分析,把一个粗大的法分成很多很多份,一个分成两份,两份分成四份,四份分成八份,一直分下去,好像永远都可以分成两份似的,好像有这样的执著,法是永远分不完的,只要它存在就可以分成两半。我们不需要去费这个心,因为小乘宗当中已经把这个东西抉择到最微细了,他已经说了,极微就是不能再分的,它就是一个基础,不能再分。所以我们就省了很多麻烦,不需要再讲分到什么样的程度,什么时间之后才能分完,或者到底分得完分不完?这些不需要去观察,小乘当中已经把这个观察好了,我们就用这个结果,观察这个极微到底有没有。

 

因为小乘宗或者胜论外道承许的极微可以说是没有方向的,最小的单位,没有东南西北的方向,他们说不能再分,一分就成空性。我们就在这个基础上,就是要得到一个空性的见解,我们不承许极微是有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安立它是有方向的,只要有方向,一分马上就成空性。如果我们不知道这样的理论,就认为极微有方向,一分又成两半,再分又成两半,不会这样的。这个已经是最小的了,他们也承许,如果再一分就成空性了。我们就是要得到这样的观点。

 

这个也是跟随小乘的根性来进行抉择的。大乘的行者抉择空性的时候不一定要通过这么麻烦的程序,他不需要,他直接说一切诸法是因缘而产生,一切因缘产生的法正在显现的同时完全都是空性的,没有一点极微或者刹那等不空的法在里面。大乘就从缘起因当中直接抉择。或者从金刚屑因,从因生果,你的因是什么因,没有因就是空性的体性。

 

既然有这样的观点,也许我们相续当中有这样的执著,就可以通过这个方面去观察,得到空性的见解。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因为小乘或者外道承许很多很多不同的极微积聚起来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粗大的色法,那么就问:你们很多很多细小的极微积聚起来变成粗大的色法的时候,它们是相遇而积聚的,还是不相遇而积聚的?如果是相遇,那么两个极微就要成为一个,才可以说它方方面面已经接触了,相遇了;如果只是表面上接触的话,这个不叫接触,真正的接触是方方面面都要接触。

 

如果你承许第一个观点,也就是两个极微完全接触,完全相合,那么产生万法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两个极微方方面面接触的时候就成了一个了,再加一个极微又成了一个,把整个须弥山的极微加到一起还是一个极微,因为必须要方方面面相遇,必须要两个融为一体才能完全相合,但是这样的话就没办法积累成粗大的色法了,山王都成了积微了。

 

只有承许第二种观点,因为极微是一种色法,两个极微都有它自己的体积,所以不可能真正相遇的,只能边缘相遇或者一部分相遇。如果是一部分相遇的话就不对了。前面讲过方方面面全部相合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只能承许一分接触。那么颂词当中讲了“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中间一个极微,周围六个方向有六个极微,中间这个极微接触到周围六个极微的时候,它就有六份,最多我们可以安立成六份。接触到的这一分可以说是产生粗大色法的因,其他没接触的,比如说中间,除了这个法的六个边缘之外,中间这部分根本没接触到,那中间这部分就不成因了,“余分非因者”。这样观察的话我们就知道,是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那么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时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下面就马上提到它的结论“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就有方分了,因为一个极微上面就有了常和无常的差别了,接触到的这部分成了无常,它可以产生其他的法,变成了组成其他粗大色法的因;没有接触到的这部分还是常有的。所以在一个极微上面就安立了常有和无常两种法,所以说“即应成种种”,如果是“种种”的话,“故非常”,肯定有方向的,并不是无方分了,不是无分微尘了。

 

接触到的这部分肯定有方向,或者说六个极微围着一个极微的时候,慢慢组成粗大的色法,中间的极微肯定有东南西北上下六方,有六方就可以分细,分细了就成了无常,绝对不是你们所承许的常有的无分微尘。主要是从这个角度进行安立的。为什么科判当中讲到如果有方分的话就成了非常?主要是从这样一个一个理论观察推理下来的时候,必须要这样承许。

 

那么我们得到这个结论又能怎么样呢?有方分了再分,一分就成了空性了,没有了,没有实际上就是空性,极微就彻底破斥了,一切色法方面的空性就获得了。观察极微的目的就在这个地方。

 

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观察得这么详细到底有什么必要性?这个就是抉择空性的一个理论,现在我们是对粗大的法一个一个进行抉择分析,但是按照小乘的观点观察的时候,一切粗大的法是从最小的单位极微不断地积累变成的。我们现在认为粗大的法是有的,但是大乘空性说这一切法全部都是无有自性,连丝毫的极微的微尘许都不存在,原因在这里讲得很清楚,完全不可能成立无方分的微尘。

 

所以通过这样的理论一破斥的时候,在我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法,完全都是不存在的,因为极微不存在,极微没办法成立。所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切色法可以说是一种显而无自性的法,虽然业力显现的时候,是有显现,但是正在显现的同时,它连一个微尘许都不存在。如果我们把极微抉择到之后,我们才知道大乘当中讲的,一切法显现的时候连微尘许都不存在,连微尘许的执著都不可能产生。从这方面就可以了解了,这就是破斥极微的目的所在。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昨天第三品背诵已经背完了,训练之后背得非常好。但是有一些以前发了愿要背诵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慢慢慢慢就不背了,这样的话不好。人不多,只是一两个人没什么理由,也不是很忙的,不背的话,对自己来说不是非常好,养成这样的串习的话非常不好。

 

我们学法的时候,刚开始怎么开始,中间或者最后,都应该有一种毅力坚持下去,对自己学法现在或者以后都不会造成什么障碍,否则的话,学一个善法中间又中断很不好。在《入行论》当中也是讲过,后世有五种不悦意的果报,所以有必要今天作一番提醒。如果已经发愿背《四百论》、《入行论》或者《俱舍论》等等的话,不管怎么样,每天抽时间把每天规定该背诵的背诵了,这样就很好。如果发了愿不背的话肯定不太好。

 

对我自己来讲,以前在堪布仁波切面前发愿要背《入菩萨行论》,但是最后种种因缘当时没有圆满,所以我一直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在上师面前发了愿,最后又不圆满,这次不管怎么样前五品要背完,后面我要背的话,主要是缘以前在上师面前发过愿的必须要圆满,我想不论如何要把这个背圆满。现在大家也是同样的,既然发了愿要背诵,还是尽量背好一点,否则中间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退的话很不好。

 

《入行论》、《俱舍论》还没有开始统计,过一段时间统计一下大家背得怎么样,是每天按照自己的进度在背的话就非常好,如果不是的话还要想一个方法使大家能够背完是比较圆满的。

 

对善法方面千万不要用其他相似的理由来欺骗自己,这个是没有任何必要的。在善法方面应该多努力,其他的琐事像谈天、睡觉,如果你背诵或者学法,该思维的思维了,该修的修了之后还有很多空余的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如果正法方面的事情都没有做完,就把这个放下,做其他的无有意义的轮回的事情,诸佛菩萨不会欢喜,上师也不会欢喜。所以有必要作一番强调。

 

本来我刚开始认为如果大家都非常精进的话就好,现在看起来开课一个多月以后,有些人确实特别精进,我非常随喜赞叹,还有一些中等的,还有一些不行的。有些通过劝勉的方法可以加一把劲,还有一部分众生不管怎么样都是不行的,这部分人诸佛菩萨都没办法调化的话,对我凡夫人肯定是没办法的,所以看自己吧,精进的话就是可以的。

 

现在讲圣天菩萨所造的《中观四百论》。

 

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第九品 破常品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戊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分三:一、总破有为法常;二、别破有为法常;三、断不许破实有之诤。

 

己二、(别破有为法常)分五:一、破补特伽罗我;二、破三无为实有;三、破时是常;四、破极微是常;五、破解脱实有。

 

庚四、(破极微是常)分三:一、破极微常;二、若极微无方分则瑜伽师不能见;三、佛不说极微是常的理由。

 

辛一、(破极微常)分三:一、有方分则应成非常法;二、同类极微和合则不应生他体;三、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

 

壬二、(同类极微和合则不应生他体)分二:一、正说;二、与许极微不遍体和合相违。

 

癸一、正说:

 

“正说”主要是破斥外道的观点,外道承许极微是实有的法,而且产生粗大法的时候是通过极微遍体相合之后产生。针对这样的观点下面进行破斥: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

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在因”,“因”是什么呢?就是产生粗大色法的因,“微”就是极微的意思,就是作为因的极微,“圆相”就是处在因位的极微的所有体相。“于果则非有”,在果位根本不存在。既然在因位的时候所具有的相,在果位的时候根本没有的话,那么“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从这样的理论就可以了解,一切极微完全都不可能是遍体和合而产生其他法,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极微可以遍体和合的话,就根本不可能产生其他法。下面进一步分析它的原因。

 

极微的体相,首先是无有方分,第二它是实有的法。那我们观察两个极微可不可能真正地相合呢?没办法真正相合的。按照外道的观点来说,是承许两个相同的极微是可以遍体和合的。

 

遍体和合前面我们已经作了抉择了,并不是一边,或者一部分相遇,而是两个极微完全成为一体,方方面面都融合,这个时候叫遍体相遇。这个在《入行论》当中作了抉择,在这个地方它的体相也是相同的。如果真正两个极微能够遍体和合的话,就不可能产生其他的法,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两个极微和合在一起的时候,它的体性有没有变化?我们说肯定是有变化的。按照外道的观点来讲,很多极微遍体和合之后,它的本体就长大了,不断不断就变成粗大的法了,像宝瓶、柱子等等都是很多很多小的极微不断地相遇,不断地和合之后,体积不断增大,不断增大,最后就变成一个很明显、很粗大的,我们自己的眼根都能够直接了解的粗大的色法。

 

但实际上按照这个颂词所破斥的观点来讲,你认为实有的极微能够遍体和合产生果,但是我们观察果上面根本就没有极微的相,“于果则非有”,就是说作为因的极微的所有体相,观察果上面是根本没有的。比如说一个宝瓶,它的体相是什么?它是可以破坏的,它是无实有的、无常的,它是有方向的,全部是粗大法的体相。那么显现这个粗大法的果的时候,因位时候的极微的相到哪里去了呢?完全都没有了。如果完全没有的话,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或者根本没有办法遍体相合,或者如果要遍体相合的话,就必须要破坏极微的相。

 

从果的体相明显可以了解,像我们面前显现的这些,比如说手上的书,或者桌子、蜡烛等等,这一切法都是一种粗大的法,外道承许这些粗大的法就是很多很多的极微融入到一起,遍体相合之后不断不断显现出来的。既然这样,我们在观察这个果法的时候,在它上面根本找不到一点点极微的体相,无方分的、实有的、没办法变化的,一切这样的特征在果法上面都找不到。既然这样,那么就说“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所以一切极微法完全不是按照外道的观点所承许的那样,通过遍体和合而产生粗大的法。根本成立不了。这个地方推理的过程就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从粗大的法这样了解,在我们面前的这些很粗大的法,通过它的体相推知的时候,你这个因早就变坏了,极微的相在这个粗大的法上面根本就没有了。或者我们不说非常粗大的法,我们就说两个极微合到一起的时候,都完全不一样的。按照他们的观点,极微最初是两个,然后三个,不断不断增加极微的数量的时候,它的体积就变得越来越粗大,就越来越明显。我们就说两个极微和合在一起,遍体和合的时候,肯定在和合之前极微的体性就没有了,完全都不同了,它的体积也大了,所以两个极微和在一起的时候,已经和最初的极微的因完全不相同了。所以两个极微相聚的时候都已经破坏了它自己的体相,所以从微细的地方观察到粗大的时候,不可能是极微遍体和合之后产生了粗大的法。这是第一个科判,正破。

 

癸二、与许极微不遍体和合相违:

 

这个科判所抉择的内容是什么意思?前面外道承许它必须是要遍体和合的,但是这个科判所抉择的意思就是实际意义上是根本没办法遍体和合的,这样的话和外道他们自己的观点就矛盾了。一方面外道承许两个极微可以遍体和合,但是从他们自己所承许的极微的特征来看,是根本没办法的。科判的意思就是从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但是从他们的观点推知他们也是不敢承许两个极微真的遍体和合的。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这个极微的体性是一种实有的色法,既然是实有的色法的话,那么在一个极微的体积上面不可能容有其他的极微遍体相合的,因为一个极微是实有的法,两个极微还是相同的,两个都是有质碍的实有的东西,怎么可能互相进入呢?绝对不可能。外道本身承许的是极微不是无自性的法,它是实有的,两个都是实有的。

 

比如我们用比较粗大的法来打比喻,两个鹅卵石可不可能互相进入呢?不可能的,因为左边这个鹅卵石和右边这个鹅卵石都有它自己的体相,都是实实在在的,不是空性的,这样两个东西怎么可能互相进入呢?当然这个地方是用比较容易理解的粗大的法进行比喻的。实际上极微也有这样的体性,他们虽然承许是无有方分的,但是他们承许是实有的,都是色法的体性,既然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互相进入,在一个极微上面不可容许其他的法占据它的位置,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就是这个意思,在一个极微的体积上不可能允许其他法来占据。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下面从果方面,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也是可以安立的。第一句和第二句主要是讲不可能相遇的意思,从他们自己所承许的观点来讲就是矛盾的。下面第三句和第四句又换一个角度,你们是不可能承许“因果等量”的,这个地方的“因”是什么?就是极微,“果”是什么?就是通过极微而显现的粗大的法,比如宝瓶、柱子等等。外道的观点是这样的,他们承许极微是产生一切粗大法的因,因就是极微,果就是通过极微遍体相合之后组成的粗大的色法,所以这里说,你们外道是不可能承许因果等量的,也就是说,非常非常微小的极微,和很粗大的果法这二者是相同的数量、相同的体积,这方面是绝对不能承许的。这个地方就是按照他们自己的观点进行破斥的,他们是不敢这样承许的。理由何在呢?必须要讲他的理由,否则的话,对这个颂词就没办法搞清楚。

 

前面讲过了,第一句和第二句就是说两个极微不可能互相融入的,下面这两句就是说,假使退一万步说,承许你们的观点,可以融入,那么因果等量的过失就没办法避免了。为什么这样讲呢?如果是真正能够融入的话,两个极微成为一个极微的时候,它的体积是没办法增大的,再加很多很多极微进去的时候,全部也是成了一个,这样的话,它的体积、重量都没办法增大,即使把须弥山这么多的极微遍体融入,最后也只能成立一个极微的位置,所以这样的话,有什么样的过失呢?因和果就等量了,从它的体积和数量来讲,就没有极微法和粗大法的差别了。这个外道敢不敢承许呢?不敢承许的,但是如果按照他们自己的观点来推理的时候,肯定有这个过失。如果他不改变自己的立宗,肯定这个过失是没办法避免的。

 

再回顾一下,这个颂词讲到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不可能是遍体相入的,第二层意思,即使说能够遍体相入,那么肯定要承许因果等量的过失。不管外道怎么样安立都没办法避免这些过失。

 

既然没办法避免这些过失,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自己的脑海当中得到一个什么答案呢?是不是现在再去想第三种方案呢?不应该的。破斥了极微一方面没办法遍体相入,一方面如果是遍体相入就成了因果等量,得到这些过失之后,对我们自己的相续来讲就能够破斥这个极微是实有的观念,主要应该从这个角度了解,而不是说这两个方法行不通,我们再去找第三种方法。

 

实际上我们如果了解每一个颂词的意思的话,都能够比较圆满地破斥极微实有的观点。比如这个地方所讲到的破极微的科判下面这么多颂词,如果我们把其中的一个颂词通达了之后,那么根本不可能产生极微实有的观念了,这样的邪见、妄执肯定会破斥的。但是为什么要讲这么多颂词呢?因为众生的根性是很多的,有些用这个颂词可以马上趣入,但是有些众生的根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才可以了解,所以就用很多方法来进行抉择。或者对一些众生来讲,他喜欢从方方面面破斥,那个时候他就定解更加稳固。

 

壬三、(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分二:一、正破;二、极微无方分则不能运行造境。

 

外道会这样想:如果极微已经组成了有分支的,或者有方向的粗大的色法的时候,不敢承许它是无方分的,但是还没有成为这种粗大色法之前,还没有分支之前的极微应该是无有方分的。

 

癸一、正破:

 

他们认为极微还没有造成粗大色法之前应该是无方分的,造成了粗大色法之后它有方分,所以这两者是不矛盾的。他还是想成立极微是实有的观点,又想换一个角度成立极微有自性。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颂词当中讲到,极微如果说有方向,比如说有东方的话,那么“必有东方分”,有东方的这一部分,这样的话肯定观待它的西方、南方、北方、上下肯定都有了,一个方向如果成立的话,其他方向肯定必须要成立的。“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如果这个极微已经有方分了,那么就不可能安立它是极微的观点了。颂词当中主要的意思就是这样。

 

但是我们有时候就会出现一个疑问,实际上科判所抉择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科判当中所讲的是成了粗大色法的时候有方分,但是外道自己承许还没有成立粗大色法之前这个无分微尘是无方分的。不详细了解的话,好像觉得这个颂词是不是没破对?好像和科判对不上。并不是这样的。

 

这个颂词的直接意思是这样,但是如果要详细理解的话,讲记当中讲得很清楚,首先就观察,你这个极微是不是真正无有方分的?如果真的无有方分的话,我们就观察没有方分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怎么观察呢?比如讲记当中讲到,把一个极微放在手掌上,我们用眼睛来看,实际上这个是一种假立,极微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但是我们可以假想。

 

把这个极微放在自己手掌上面的时候,我们就观察这个极微,它有没有朝虚空的,往上的这部分?还有粘在自己手上的往下的这部分呢?有没有上下的差别呢?如果说是有,这个极微下面这部分挨着自己的手掌,和自己的皮肤挨在一起,没有挨着皮肤的这部分就是朝着天的,往上的。如果有这样的部分,就说明肯定有上下,有上下就必定是有分的。

 

如果他不敢承许这种观点,他说放在手掌上的极微没有朝上也没有朝下的分别,那么我们可以说极微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根本没有,它的上就是下,下就是上,我们放在手掌上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或者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分析,这个实有的极微,它的中心有没有上和下的差别呢?如果有的话,那么肯定有上下了,那就从它的中间作一个界线,如果有,那么成了有方分,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极微完全是假立的,不存在。一方面是无方分的,一方面是实有的东西,完全成了一种妄执。

 

所以通过这样观察之后,如果承许没有方分,通过前面的理论观察的时候,这个东西完全是假立的,根本不存在一个实有的东西。所以他就只有承许有方分,有方分就是这个颂词当中所破斥的。这个过程我们必须要了解,分析的方法不了解的话,就没办法直接了解颂词和科判所对照的意思。

 

这个在讲记当中讲得很清楚,首先是通过观察极微是有方分的,如果承许无有方分,这个法本身就不成立,就是一个虚假的东西。如果有方分,那么就从这个颂词直接破斥,如果有方分,那么肯定有东南西北的方向,那么极微就还可以进一步分,分了之后成了什么呢?前面讲过,极微分了之后就成了空性,根本不存在的。

 

这样的观察方法在法王如意宝所造的《直指心性》的窍诀的加行部分抉择极微的时候也是这样抉择的,他就说把极微按照前面所讲的方法分别的时候,一破极微的时候就成立空性,完全是无基的。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它的微细之处,有了这个理论基础,我们再去看法王他们所造的这些窍诀论典的时候,就知道是从这个角度进行破斥的,极微方面不成立实有,完全可以产生一种定解。否则的话,如果没有通过理论详细抉择为什么一破了之后马上成空性,这个方面不了解的话,怎么去看这个窍诀好像都没办法了解它的真实意思。

 

平时我们的分别念当中就认为,这个极微破了之后,比如说有六分的话,破了又成了六分,其中一分再破又成六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前面我们已经讲过了,极微就是最小的东西了,再没有比它更小的东西了,所以把它破了之后就不存在了,极微就没有了。所以我们说这个理论了解之后,再去看这些窍诀的时候,就可以了解把极微破了之后就马上成空性的意义了。

 

癸二、极微无方分则不能运行造境: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按照外道的观点来讲,很多很多的极微聚集在一起就成了粗大的法,那么我们可以观察它的过程,首先是这些微尘是遍布在虚空当中的,它们是没有一个体性,没有一个形状的,很多很多极微在粗大的色法没有显现之前,都是遍布在虚空当中的,最后通过各种因缘聚合的时候,必须聚集在一处才可以显现粗大的色法,这个是肯定的,外道也承许,我们现在观察的时候肯定也是这样的,你不聚集在一起的话,还是漂浮在空中的,所以必须要聚在一处,四面八方的极微不断地朝一个方向聚集之后,逐渐逐渐就可以形成一个粗大的法了。

 

但是这样的一种过程是根本没办法成立的,就是从这个角度破斥的。为什么这样讲呢?这个地方讲,运行要“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也就是说,一个物体要朝一个方向运行的时候,必须要取前面舍后面,比如说现在我们这个人,现在要往经堂聚集的话,肯定要把后面的路程舍弃,不断地往前面走,这就是“取前舍后”,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是一种运行。

 

那么极微有没有这样一种运行呢?如果不观察的情况下,外道说极微可以从四面八方朝一个方向聚集,我们认为也可以。好像在我们脑海当中想到一个灰尘飞快的速度朝一个地方开始聚集,好像有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是没办法成立的。什么原因呢?因为极微按照他们的观点来分析的时候,根本是没有方向的。

 

我们再进一步详细分析,比如说一个粗大的法必须要在中央聚集,四方的极微要朝中间的方向不断聚集,东方的极微要朝西方运行才行,南方的要朝北方走,西方的要朝东方走,北方的要朝南方走,这样才能往中间不断聚集。但是这个时候,比如说一个人下命令了:“所有东南西北的极微现在开始往中间前进!”,这个时候大家都不听命令。为什么呢?这些极微就说:“我们没有方向啊!”没有方向朝哪里走呢?根本走不了。如果有一个方向的话,比如说极微有东南西北的方向,如果要向南方进的时候,那么北方的极微就往南方走,但是极微根本没有方向,那么哪个是东哪个是西呢?根本没办法安立。它自己没有方分,没办法朝东方前进的缘故,怎么可能很多很多极微聚集到一起,然后再造成一个粗大的色法呢?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的缘故,这个时候就没办法安立了。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此二”主要是说前后,直接从颂词上面讲的时候是前后,前面我们是讲方向,有个方向的话,它可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本身没有方向的话,让它朝哪里走呢?没办法安立了。“要取前舍后”,极微也是同样的,必须要舍弃后面的,往前面走,但是极微根本没有前后的概念和特征,它本体上面没有前后,怎么去舍后面取前面呢?安立不了。所以“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圣天菩萨观察得很细致,我们自己的智慧有的时候很难观察得这么细致。登地以上的菩萨,他们的智慧非常深广,从这么微细的角度给我们抉择之后,我们就觉得既然极微没有前后,没有方向的话,就不可能有运行;既然没有运行,就不可能聚集在一处;没有聚集在一处的话,哪里有一个通过实有的极微造作之后产生的实有的粗大的法呢?根本不可能显现的。所以从这个方面,它的理论就是这样的,主要是给他们讲“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首先第一句和第二句是讲到了世间上这些法相的共同特征,你要说行进的话,必须要取前舍后,但是极微就没办法安立这个特征。没办法安立的缘故,行就没有,行没有的话,怎么可能造境呢?通过这样的行为不断地运行,然后造粗大的境,根本不可能安立的。推理过程的关键就是要抓住极微本身没有方向,没有前后,没有东南西北,所以没办法朝一个方向走,没办法取前舍后。把这个了解之后,这个颂词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