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十八、观我法品
本品宣讲趋入真如的方便。全知麦彭仁波切讲过,第十八品蕴含了甚深的意义,是整个《中论》精华。也有论师认为本品是对前面人无我与法无我的总结,主要宣讲了断除障碍以后如何趋入无我空性的道理。由此可见,高僧大德们都把本品视为《中论》的精华,本品的偈颂也被很多中观论典所引用。所以,希望大家认真研究这一品,不能背诵全论的道友至少应将本品背下来。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宣说真如之自性;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三、如是宣说之果。
癸一、(宣说真如之自性)分三:一、破我与我所;二、如此遮破之果;三、断除与圣教相违。
子一、(破我与我所)分二:一、破自性成立之我;二、以此遮破我所。
丑一、(破自性成立之我):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如果我即是五蕴,那么我就成了生灭的法; 如果我异于五蕴,那么我就不具有五蕴的法相, 成了无为法。
外道所承认的唯一、常有的我以及部分内道承认的不可思议的我都是遍计的我,在五蕴上施设的我则是俱生的我。
一切烦恼、一切轮回过患的根源是什么呢?就是执著我和我所的萨迦耶见。故《入中论》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关于断除我执的教言,《观燃可燃品》中有五相推理,《观如来品》也从如来的角度宣说了 这五相。本颂词则只观察两相,即我和蕴之间 是一体还是异体,将我抉择为空性以后,我执 就被破掉了,没有我执,我所执也就没有了。 这一颂是大德们抉择人无我见常用的教证,这 一尖锐的推理能摧毁如山王一般的我执邪见。 人我要么与五蕴一体要么与五蕴他体,但进行观察时,这两种关系都不成立。
首先,我与五蕴无二无别不成立。如果我是五蕴,由于五蕴是刹那生灭的体性,我也就成了生灭的法。但这并不符合实际,因为人们根本不会认为我是刹那生灭的,人们认为从小到老是一个我,绝不会认为现在的我是新生。
不管俱生的我还是遍计的我,谁都不会认为人我是生灭的法。
另外,五蕴是五个法:身体的色蕴,苦乐等各种感受的受蕴,取种种相的想蕴,能够了别的识蕴,以上四蕴以外的行蕴。如果我和五蕴一体,那么我也就成了五个。进一步来讲, 五蕴又能分出更多的法:色蕴分成因色、果色, 受蕴分成苦乐舍等感受……如果五蕴和我无二无别,那么我岂不也有这么多的数目?但人们从来不会认为有多个我,所以这种观点不合理。
《显句论》说:如果我和五蕴是一体,那么在获得解脱时我就会断灭,因为在圣者趋入无余涅槃时五蕴会灭尽,这样就堕入断边。
总之,如果我和五蕴一体,则有我成为生灭法、我成为众多、我将断灭等过失。
其次,我和五蕴他体也不合理。如果我和五蕴是他体,那么我就不具有五蕴的法相。作为有为法,五蕴都具有生住灭的法相,如果我不具有生住灭的法相则成了无为法,是无为法就不会有任何改变,也就不会有人我在轮回中的流转。这显然不合理。
另外,《显句论》说:如果我和五蕴是分开的他体法,那它们就像牦牛和马匹一样互不相关。以可现不可得之理观察:如果在五蕴之外真的有一个我存在,那通过某一正量应该能得到它,但是不管依靠什么量在五蕴以外根本得不到我,既然得不到离蕴之我,那么他体就不能成立。
我和五蕴既不是他体也非一体,故无自性。经云:“如同依明镜,纵然现影像,彼者真实中,少许不可得。如是依五蕴,纵然现我执,然如此影像,真实中无有。若未依明镜,影像不可现;如是未依蕴,我执不可得。”
龙猛菩萨的这个理证非常深奥,全知无垢光尊者在抉择大圆满的本性时就经常引用这个颂词。希望你们好好领会这个甚深的教言。
三界的众生没有一个不执著自己:我的身体、我的感受……整日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身心的乐受,这样众生就会不断地造业流转。但详细观察五蕴跟人我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一体还是他体?此时就会发现人我根本不存在, 它和兔角没有任何差别。那么这又是谁在追求快乐呢?这样执著又有何意义呢?
学了《中观根本慧论》以后,希望大家都能精进修持空性。无始以来我们漂泊至今,都是因为我和我所执,既然现在依靠中观理证明白了无我,那就应当精进修持空性,以期早日断除轮回。并且,当见到众生因不懂无我而漂泊轮回,自然也会生起悲悯。我们闻思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挑别人的毛病,也不是为了在众人面前炫耀自己,目的就是要打破我执,真实地利益众生。
大家闻思的所得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运用, 每一位道友要经常观察我执减少了没有。如果没有减少我执,就说明自己的闻思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收获;我执减少了,就说明闻思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所以,大家要对我和五蕴的关系认真思维。
在闻思的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人说听法没有意义,那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轻易跟随这些言论。每一个人都应该体会到:通过听法能对甚深的中观空性生起定解,因此听法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藏地有一种说法:未听过中观和听过中观的人行为上截然不同。为什么呢?因为在听闻中观法理以前我执很重,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闻思后我执明显减轻,人也就变了。所以,诸位具善缘的道友应当认真听闻无我空性的道理,而且还应当反复思维,这样一定会对空性生起定解。
丑二、(以此遮破我所):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如果没有我,又怎么会有我所?灭除了我我所的缘故,也就不会有我执和我所执。
所谓我,就是指依五蕴而起的法,它是我执的对境;所谓我所,是指我所执的对境,比如我的身体、我的瓶子、我的柱子、我的房子……我和我所是从对境方面讲的,而我执和我所执则是指有境的执著。众生为无明烦恼所遮障,不知道万法的真相,本来不存在我却执著有我,就像愚者将阳焰误认为水,将幻化的人认为是真人一样。众生总会不由自主地执著: 这是我的身体、感受、生活、房子、轿车…… 每个人都对这些怀有非常强烈的执著。
前颂以他体一体的方法抉择了无我,既然没有我又怎么会有我所呢?我是我所的基础, 就像没有瓶子,也就不会有瓶子的颜色、形状、大小等概念一样,没有我自然没有我所。灭尽了我与我所,还会不会有我我所的执著呢?当然不会有。我我所这一对境不存在,依什么而生起执著呢?所以,我我所以及对我我所的执著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真正观察时,它们都不存在,与石女的儿子没有任何差别。这样本不存在的法,不管你怎样寻找也是找不到的。
如果真的想寻找什么,那就去寻找“我”,看“我”到底在哪里,这还是很有意义的,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所收获。听说有些外国人没事干,整天探求这个、寻找那个,比如某种动物身上的毛有多少根,青蛙的牙齿有多少颗…… 研究这些问题有什么必要呢?得到了结论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如果要研究,我很希望他们能研究一下佛法。但很遗憾,他们对佛法偏偏没有信心。
前段时间甘孜州修水利工程,挖土到了大概三十米深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动物,在那条黑黝黝的动物身上聚集着很多小动物。有些人说是龙王,有些人说是恐龙,也有些人说是怪物。全世界有几百位新闻记者来到这里采访。大家看了都觉得很稀有,也特别害怕。某些动物保护组织的人士劝诫不要杀害它,担心杀害了它会出现一些灾难。其实从佛教的眼光来看这也并不奇怪,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就提到了很多这类孤独地狱的众生。
从佛教的角度来讲,对这些动物的研究并不是特别重要,最值得研究的就是“无我”。人人都为了“我”而追求,但所谓的“我”到底存不存在呢?名言中有假立的“我”,但这个 “我”并非真实存在。这一点,只有依靠中观理证和《般若经》才能通达。所以我想,整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学问就是“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我’”。如果的确有“我”,人人为了它而忙碌也是合理的,但如果没有“我”,那为什么要为了“我”而奋斗呢?
“我”只在迷乱的现相中才有,就像在梦境中觉得有“我”的感受,但醒来的时候会清晰地了知梦中的“我”只是一种虚妄。同样, 即使人们再怎样认为有“我”和“我所”,这毕竟也只是一种虚妄,在真实义中并不存在。或许以偶尔的因缘,人们也会有世事如梦幻的感触,但以此却无力抵挡眼前纷然呈现的一切; 人们有时候也会说:“人生就是一场戏”,但实际上人们还是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执著。所以, 要想真正认识无我并打破我执和我所执并不容易。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真正在中观和大圆满等深法方面有一定境界的高僧大德以外,一般的人是很难断除我执的。但只要能了达自己的身心感受、亲朋好友、故乡等法都是虚假的, 对我和我所的执著一天天在减轻,就说明已经有了一定的境界。否则,如果对这些法的执著还很大,就说明自己的境界并不高。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十八、观我法品
丁十八(观我法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色法以我及我所空”等,宣说了无有人我以及法我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如果业、烦恼以及作者等等犹如寻香城等,世间凡夫被非真如性的现象所蒙蔽,那么请问,所谓的“真如性”究竟是什么呢?又如何趋入该真如性呢?
因为内外的一切法不可得,若能穷尽对我以及我所的一切执著,也就是真如性。要趋入真如性,就应当了知一切过咎的罪魁祸首,就是萨迦耶见。为了观察此见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趋入真如性之次第;二、宣说真如性之法相;三、修习真如性之果。
己一(趋入真如性之次第)分三:一、破我与我所;二、以穷尽执著而获解脱之理;三、驳斥与教相违。
庚一、破我与我所:
佛 护 论 师 认 为 : “ 第 十 八 品 旨 在宣说真如之性,故如同精髓一般。”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如果以俱生我执而执著的我存在,则应当观察其究竟存在于与五蕴为一体,以及异体的何种情况之中。
依照《观如来品》以及《观燃可燃品》等等各品中观察对方观点所采用的方法,在这里将其问题进行归纳后,从两方面进行观察。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即如果我就是五蕴, 我就成了有生者、有灭者以及众多者,而不是取受者了,因为我与五蕴的本体无二无别的缘故;如果我与五蕴为异体的他法,我就不具备五蕴的法相——生、住、灭三者了。如果这样承许,就有我成了无实之法,也即无为法的过失。我如果是无为法,就不存在稍许本体,如同空中的鲜花一般。如果是恒常的,则为了自我利益,而做的一切努力都无有价值。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无我我所执。
(原译: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灭我我所故,名得无我智。)
因 此 , 既 然 我 的 本 体 不 存 在 , 又怎么会存在五蕴等我所呢?因为我所也是倚赖我而安立的。既然所缘境——我与我所的实有不可得或者自性已经息灭,有境者我执与我所执二者也就随之而息灭,绝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