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29

 

癸二、认识能断愚痴的对治:

 

问曰:对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以何方法才能对治断除呢?

 

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若能现见缘起空性之理,愚痴则不能再生起,因而此论尽一切力量,唯独应说的即是缘起性空理趣之语。

 

愚痴烦恼的根本对治便是观修缘起性空正理,缘起理是佛法正见的重心,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以无漏智亲见的诸法实相。世间诸外法如苗芽茎根等皆以其特定因缘而起,诸内法从无明到老死十二支,各依前前为因缘而生起,诸法皆以因缘才会现起,由此而可见诸法皆无固定不变实有的本体(自性)。在中观正理观察下,诸法不但在胜义中为空,在世俗名言中也不成立有自性,唯是因凡夫妄自计执诸幻法为实,才会生起种种实执烦恼。若能现见诸法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缘起性空本质,那么正常人谁会对无利无害的幻影、梦境生烦恼呢?因此,为断烦恼解脱轮回束缚,于此论中尽一切力量,从各方面宣说了缘起无自性的理趣。前八品述其各方面的加行,后八品紧紧围绕修习缘起空性的正行而展开。龙树菩萨说:“因惑因缘故,轮转生死中,非因及因缘,是名为涅槃。”众生为因缘现象所迷惑,故执实轮转于生死,若见到诸因缘法“非因及因缘”的空性道理,则一切邪分别无从生起,三毒烦恼息灭,则名为寂灭涅槃。因此修习佛法追求解脱,其重心在于了达缘起性空的正理,闻思修习的主要法义,也应全部围绕此空性正理而行。

 

譬如说,十五日晚上的明月升起,会无余照破一切黑暗;同样,若能圆证诸法缘起性空之理,其智慧光芒即能无余遣除一切愚痴无明黑暗。月称菩萨言:“愚痴与智慧,不可同俱住,如同光明日,黑暗不共住。”故诸修行者,当尽一切力量,使自己相续中生起缘起性空智慧。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一、(断贪之理)分二:一、具贪行者之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癸一、具贪行者之相:

 

问曰:怎样了知他人是贪欲炽盛的有情呢?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

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经常爱好歌舞等事物,好为舍者或受者,喜欢洁净等,现见具贪欲的人,有如是征相特点。

 

众生各自根器性相千差万别,菩萨要摄受调伏他们,必须先了知其性相特点,而后方可对症下药。就贪欲炽盛的有情而言,他们具有不同于其他有情的一些特征:具贪行者在平时一般都会喜欢歌舞嬉笑等放逸散乱行为,也会喜欢以香水、花鬘等种种饰物打扮自己,对外表形象特别执著;然后具贪行者会比较大方,愿意施舍财物受用,以此希求他人对自己生好感;他也会乐于接受别人的东西,喜欢享受;还有,具贪行者一般都爱洁净,对住所、衣饰等各方面都会注意保持干净整洁。另外,贪欲炽盛者的分别心非常活跃,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在世间显得较聪慧;其言谈举止和蔼温柔,以便亲近别人,而且言谈也会直爽等,这些特征性相在其余论典中也有一些论述。与这些特征性相相反者,即是具嗔行者的相,贪相嗔相混杂皆有即是痴行者的相。

 

譬如说,谁人具有财神,不用问即可知道他的财富一定会丰盛圆满,如果财神离开了他,其财富也无疑会没有了。同样,谁人若具足贪相,他一定会是具有贪欲者,若贪相消失,也表明他贪心已消失。修行人对他人相续的贪嗔等烦恼,应从外表征相上细加观察而了知,月称菩萨言:“贪欲令他贪,自贪心生喜,嗔恚则相反,愚者则迷惑!”依此等窍诀善加抉择了知者,则能于所化众生对症下药,善加调伏。

 

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问曰:当以何等方便调伏贪欲炽盛的行者呢?

 

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

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佛陀教诫具有炽盛贪欲的行者,对衣服饮食及住处等一切受用,远离美好善妙,而且要恒常依止师长而住。

 

对贪心炽盛的行者,佛陀及诸菩萨圣者们,在三藏中教诫过多种对治断除贪欲的方便法。特别是在律藏中,佛陀制订了十二头陀行的规则,在住处、卧具、饮食、衣服等方面引导具贪行者有效地调伏贪欲烦恼。十二头陀行之中,为断除行者对华美衣服的贪爱,规定了粪扫衣、但着三衣而不用其余的衣服;为断除对食品的贪著,规定了常乞食、不作余食、一坐食、节量食(受一丸之食即止而不多接受食品);为断除对住处卧具的贪欲,规定了住阿兰若处、冢间坐、树下坐、露地坐、随处坐、常坐不卧。依如是苦行方便,行者可有效对治贪欲烦恼。此外,要断除贪欲,初学者必须长时依止具相的上师长老而住,以恒常得到策励与教授,这是修行人必须依止的根本方便助缘。否则,行者难以靠自力战胜贪等烦恼,因这些烦恼无始以来即在控制着自己,若依自力能轻易摧毁,则过去无有边际的漫长时间里,自己为何没有摧毁它们呢?而具相的师长们已降伏了贪等烦恼敌,依殊胜智慧与方便,能为弟子进行有力的加持、引导等,尤其诸出家修行人应如法长期依止师长而住,不然极有可能如同“七月姑娘”(指某地一姑娘出家七个月即还俗)一样,为烦恼所败而失去解脱机会。

 

譬如说,人们受到婆罗门非人的迷执危害时,如果用酒和不净物泼洒身体,非人即会被赶走,因贪著洁净的婆罗门非人,最害怕不净物。同样,具贪行者为喜好受用的贪欲烦恼魔所迷执时,如以不善妙的受用等苦行对治,即可有效地遣除。月称菩萨言:“何人依对治,息灭诸烦恼,如是有对治,则不增烦恼。”欲求调伏贪欲烦恼者,当尽量依止苦行与具德上师的教诫,如是则能灭除烦恼,而速得解脱。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一、思维嗔恚过患:

 

问曰:生嗔恚有什么过失呢?

 

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

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如果自己无有能力而生嗔恚,唯有使自己面容丑恶而无有意义;若自己具有能力而生嗔恨,也是无有悲愍的恶行,佛说这种嗔恚是最下等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嗔恚烦恼都不应理,而且会毁坏福德善根,引发恶果并招致圣者呵责。人们生嗔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能生嗔,一种是具力生嗔。无能生嗔是指自己无有能力,无法胜过对方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在内心暗自嗔恼,这种嗔恚于对方无害,却对嗔恼者自己有极大损害。通达因果规律的佛陀说过:嗔恨他人者会使自己容貌变得丑陋。月称菩萨也说:“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不忍令速堕恶趣。”由此可略见其过患之严重。具力生嗔是指自己具足势力权威,有能力胜过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大发嗔怒,恐吓折磨残害他人,这种行为是无有悲愍的非法恶行,不仅危及自己,还要损害许多人,佛陀及诸圣者们都说过:毁坏自相续功德的罪恶,莫过于嗔恚。大疏中说:尤其是无有悲愍地杀害众生,这是世间最下劣的行为。像汉地战国时期的秦国战将白起,他曾经将投降的四十万赵国士兵全部活埋。白起虽然多谋善战,一举击败了赵军,从而有能力决定投降者的命运,然而他以嗔毒的发心,将降兵全部残害至死,以此恶业,他先堕入地狱而后转为旁生,而士兵们也因此受到了横死的损害。因此,佛菩萨们说这种嗔恚恶业是最为下等的恶业,于人于己皆有损害。

 

譬如说,有一个婆罗门作了违背其种姓的行为,以此不仅他自己受到了处罚,其他同种姓者也都受到了灾患;同样,一个人生嗔恚造恶业,不仅损害他自己,其他人也要因此而遭受祸害。月称菩萨言:“嗔恨与猛火,最初烧自己,之后渐盛燃,焚烧诸他物。”诸修行者,当详察嗔恚的可怕过患,若对此生起深刻认识,其对治决心就一定会生起。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子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

 

问曰:别人对自己说粗恶语时,该如何调伏自己的嗔恚呢?

 

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

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他人说不悦意的语声,能净除自己往昔所作的恶业,只有受愚痴蒙蔽的不善士,才不乐自己罪障清净。

 

“说不悦意声”一句有两种解释:其一解释为,本师释迦牟尼佛及诸善知识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净除自己的恶业;另一种解释为,他人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揭露自己的罪业。其实二种解释都可以,无论是谁在我们面前,宣说揭露过失或讥讽等种种不悦意语言,依靠这些语声,自己可以认识相续中的罪过。古人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由听从这些胜士的逆耳忠言可以促使罪业清净;如果是劣者对自己说一些恶意中伤的不悦意语,修行人应了知,这是自己往昔所作恶业的招感,因而应当安忍以消除宿罪。自己听到的不悦意声,实际上是净除宿罪的最好助缘,自己若虚心接受或安然忍受,相续中的罪业障碍一定会得到消除,对这种机会,有智者当然会乐于接受,只有那些为无明愚痴所蒙蔽的恶劣者,才会不喜欢清净罪业,而相信因果者,谁不希望自己的罪业清净呢?

 

譬如说,有人养了一头大象,后来大象生病,他很慈悲地想医治其病,准备了许多药物,可大象愚笨地拒绝服药,认为主人要伤害自己,而将他杀死了。同样,不悦意语实际上也是清除罪障的良药,而那些愚昧无知者,不但不接受,反而生起嗔恚,损害说不悦意语者。作为修行人,一定要认识这种行为的愚痴,月称菩萨言:“若人以恶语,中伤自己时,于己饶益故,智者不应嗔。”在《入中论》里也说过:“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诸学人诚当牢记这些金刚语,于生嗔境前依之调伏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