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论著超胜一切不仅依理成立,而且依据教证也足可证明。】
《中观庄严论》这部论著超胜所有其他的一切教典,不仅是“依理成立”,通过道理、通过正理已经宣讲完了,“而且依据教证也足可证明”。
【《楞伽经》中的五法之义前文已引用过,】
“五法之义”实际上就是对这个论典的一种赞叹。“五法三自性,以及八识聚、二种无我义,涵盖诸大乘”,因为五法当中前三法包括在唯识当中,后二法包括在中观当中,而本论讲唯识和中观和合的,所以说已经涵盖诸大乘了。引用了五法三自性这个教证的意思,实际上也是说明《中观庄严论》涵盖了唯识和中观的意思,涵盖了整个大乘。通达了《中观庄严论》就通达了整个大乘,“前文已引用过”的意思要表达的是这个含义。
【而此经中广述的结尾又云:“谁依理证测此理,信勤瑜伽无分别,已依不住之义者,享用妙法如纯金……”】
佛陀在《楞伽经》的结尾部分通过颂词这样讲:“谁依理证测此理”,谁通过殊胜的理证来了知此理;“信勤瑜伽”就是说具有信心、具有精进的瑜伽士,“无分别”就是说能够安住在无分别的意义当中,他如果能够在安住在无分别的本体当中;“已依不住之义”,“不住之义”就是一切不住,一切无所住,就相当于空性的道理;“享用妙法如纯金”,他享用妙法就犹如享用纯金一样,“纯金”就是很纯的黄金,没有垢染,一点垢染都没有,它通过十六次的磨炼之后完全一点垢染都没有,所以这个人可以享用犹如纯金一样非常非常清净的妙法。
“测此理”,因为在《楞伽经》中讲到了唯识,讲到了中观,所以说唯识和中观的义理在这个当中讲了,虽然在《楞伽经》当中不会出现唯识、中观宗的名词,但是它的意思在里面是有的。胜义谛中讲空性,名言中讲唯识的观点,所以“谁依理证”,把这个问题、把这个道理、把这个法理完全了知清楚之后再修行。修行的时候,具有信心,具有精进去修,这样的瑜伽士,最后就可以证悟无分别。证悟无分别之后,“已依不住之义者”,他就享用真正的妙法,就像享用纯金、黄金一般。所以说也是超胜一切,通过教证可以证成。
【二量圆融一味、依理抉择的这部论前所未有,以颠扑不破的理证足可成立将此论赞为价值连城。】
世俗量和胜义量圆融一味了,依理抉择的这部论典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是通过颠扑不破的理证,也可以成立这个论典是“价值连城”的。上师也是说,我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个论典是“价值连城”的?也许我们体会不到这个“价值连城”,因为我们的的确确智慧太粗大了,发现不了这样的好东西。比如说,在小孩面前给他个如意宝,他就觉得这是个石头珠子嘛,就随随便便扔来扔去,他因为不知道它的价值,所以也对它不重视。
现在如果我们觉得其它的一部小说比这个价值还要高得多,这样的话实际上是无明把我们的智慧眼蒙蔽了。这个方面已经通过颠扑不破的理证,可以说把此论赞为价值连城,我们应该了知它的殊胜价值。因为对于一个成佛者来讲,唯识和中观包括了所有大乘的教义,我们如果能够对大乘的教义产生定解,这个方面就是入道的最初的因缘。它的价值是非常非常多的。如果我们对成佛没有很大的兴趣,对修道没有很大的兴趣,就会发现我们对这个论典没有很大的兴趣,对《中观庄严论》的兴趣就不大了。
【详细内容请参阅《楞伽经》《密严庄严经》《解深密经》《父子相会经》《月灯等持经》《象力经》《无尽慧经》《摄正法经》《海龙王请问经》《宝云经》《般若经》等。】
详细的内容我们可以参阅《楞伽经》当中也是讲到了八个问题。《密严庄严经》中也是讲到了唯识的观点以及胜义谛的观点。上师在笔记当中讲到《密严庄严经》的功德很大的,有些造了无间罪、谤法罪的人,如果能够读一遍的话,意思是说也是可以得到清净的。《密严庄严经》汉地也是有的,《密严经》或者《厚严经》这样翻译。《解深密经》中也是讲到了世俗和胜义谛中的这些道理。
《父子相会经》,有些地方说是在《宝积经》当中的一会叫“父子相见会”,也有翻译成“相见会”的,它是《宝积经》中的一品,或者说它单独作一个经典就可以叫《父子相会经》。
《月灯等持经》就是《三摩地王经》,《大象妙力经》、《无尽慧经》不知道是不是汉传佛教中的《佛说无尽意菩萨经》,《佛说无尽意菩萨经》当中也是讲到了一些二谛的道理,了义、不了义的问题以前我们在查一个资料的时候,《无尽慧经》怎么也查不到,但是有一次无意当中看一个汉传的叫《佛说无尽意菩萨经》,这个里面对了义、不了义,空性是了义的这部分内容是对得上的,在这个里面找到了这样的教证,所以有点怀疑这个《无尽慧经》是不是就是《佛说无尽意菩萨经》,这个还不敢肯定的。
《摄正法经》上师说这个是《般若摄颂》,然后是《海龙王请问经》《宝云经》《般若经》等等,可以参阅这些经典。
【如果对所有这些经典的无垢意趣深入细致思索,必会更加深信不疑。】
如果真正我们对于“这些经典的无垢意趣深入细致思索”的时候,“必会更加深信不疑”。对什么深信不疑呢?对这部论典的殊胜处深信不疑。你把《般若经》,把唯识和空性的经典,把它的意思深入细致地分析完之后,再回过头去看《中观庄严论》:“哦,《中观庄严论》当中对于唯识的精华,对于中观的精华都已经全讲完了。”所以说这个《中观庄严论》的价值一下子就凸显出来了,所以更加会成为诚信不疑,这个论典是超胜一切。这是总的方面产生定解。
【分别而言,对本论生起定解之方法:】
总的对大乘生起定解的方式前面讲过了,那么分别来说怎么样对本论生起定解呢?对《中观庄严论》产生一个殊胜定解是怎么样的?
【超胜其他中观之此论自宗具有与众不同的五种观点:】
这个论典是超胜其它中观的论典,此自宗《中观庄严论》具有与众不同的五种观点。
【一、真正的所量对境唯一安立为能起功用的实法;】
第一个观点,第一种特点就是“真正的所量对境”,什么叫“真正的所量对境”呢?“所量对境”可以很多,可以是实实在在起功用的,也可以是不起功用的。但是在这两类当中“真正的所量对境”应该是“唯一安立为能起功用的实法”,“能起功用的实法”就是说在我们的五根面前显现的这个法,这个方面就是讲“能起功用的实法”,这个就叫做“真正的所量对境”。至于虚空啊、石女啊,这个可以作为“所量对境”,但是它在世俗中不存在的,它是不能起作用的,所以说不把它作为“真正的所量对境”,它有它的必要性。
【二、外境不存在唯有自明自证之心识的独特观点;】
第二个问题就是讲成立“外境不存在唯有自明自证之心识的独特观点“,在名言谛当中,外境是没有的,自证是有的,主要是要成立名言当中有自证。
【三、认为外面形形色色的显现由自心所造,承许唯心;】
第三个观点是说一切外面形形色色的显现都是从内心显现出来的,所以说“承许唯心”。“承许唯心”和第二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第二个问题主要是成立名言中有自证,这是针对有些宗派的观点。
有些宗派认为名言当中都不承许自证的,但是《中观庄严论》名言当中承许自证,这个方面重点是安立在承许自证方面。第三个方面是承许一切唯心造方面,所以一切形形色色的显现都是“由自心所造,承许唯心”,这两个方面的侧重点不相同。
【四、胜义分为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
胜义谛可以分为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分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更加能够帮助后学者趋入到正道当中。因为真实胜义太深了,太高了。我们说离一切戏论,怎么样离一切戏论?在我们这种分别念面前,没有办法趋入,没有办法了知什么叫做一切戏论,因为它的层次的跳跃性太大了。我们现在的智慧处在一个低层次,离戏的观点处于一个高层次,像这样的话不是在一个层次上面,我们就永远没办法对所谓的真实胜义谛产生一个定解,所以修行的时候肯定有一种找不到门的感觉,没办法相应。
以前我们用的比喻是什么呢?我们用穿针的比喻,我们现在的智慧是一个很粗大的绳子,真实胜义谛是很细的针眼,二者不是同等的,没办法相应。怎么样把很粗大的东西穿过去呢?穿不过去的,因为二者不相应的缘故。真实胜义谛太微细了,我们的分别心太粗大了,它不是在一个层次上,就永远相应不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觉得离戏呀、空呀,看起来的时候,字句上好像可以解释,但是真正内心当中是没有底的,内心当中对真实胜义谛是没底的,到底什么是离戏?到底什么是空性?这个方面还是没有底。所以这个时候分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非常非常好!
首先相似胜义谛是分别心的对境,它可以作为分别心的对境,如果方法得当是可以对单空产生了知的,它的的确确分别心是可以缘的东西。通过分别心缘单空,大概体会一下空性是什么样的。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在这个高度上再超越,就可以相似相似地了知:哦,真实胜义谛是这样的。如果中间没有一个过渡,没有上到一个高的层次上面,没有上到相似胜义谛的层次上面,直接进入真实胜义非常困难。所以胜义分为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非常重要!对于我们修行来讲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五、在抉择相似胜义时,认定各自正量所得出的意义互不相违。】
“抉择相似胜义”的时候分二谛了,分二谛之后“认定各自正量”,世俗正量所得出的名言当中有实法,和胜义量得出的胜义当中空性二者之间是“不相违”的。因为它使用的量是两个量,互相之间没有相违的地方,互相之间也不混杂。
如果我们抉择相似胜义的时候,把各自的量分开,对我们,或者对帮助别人遣除怀疑有很大的必要性。上师也是经常在课堂上批评,很多人不分世俗和胜义谛。一切万法是空性,他就觉得连世俗中的因果法都不存在了,他就会这样想。这个方面就是明显把世俗和胜义混为一谈了。实际上在抉择相似胜义谛的时候,在世俗量前得到的因果都是存在的,它和空性是不相违的。因为空性在胜义量面前衡量胜义谛,二者之间意义互不相违,而且也是没有矛盾的。所以说在抉择相似胜义谛的时候,也有它的必要性,而且必要性是非常非常明显的。对我们来讲可以遣除怀疑,对别人来讲,遣除对正道的怀疑、疑惑都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就是这样的问题。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全知麦彭仁波切所造的《中观庄严论·文殊上师欢喜之教言》。
此论分二:一、所说支分;二、所说论义。
甲一、所说支分:
这部论典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宣讲造论的分支,第二是所说论义。现在讲第一个科判。第一个科判当中分了造论五本进行安立的。造论五本当中由谁所著,为谁而著,属何范畴,全论内容和有何必要,其中前面四个问题已经讲完了,现在在讲第五个问题,有何必要。
静命论师造这个论典到底有什么必要呢?就是为了让后学的弟子轻而易举地悟入,或者对整个大乘的意义产生定解之后,进而趋向殊胜菩提。这个就是一种殊胜的必要性,有了这种殊胜必要,知道了这种殊胜必要性之后,我们在学习这个论典的时候,就可以产生一种非常殊胜的动力,就知道如果我们通达了这个论典之后,就可以对整个大乘轻而易举地产生定解。
因为整个大乘,大家都知道,真正从经典的角度来讲浩如烟海,如果没有一个殊胜的途径,没有一个非常殊胜的窍诀的话,很难以在一生一世当中真正去通达整个大乘的殊胜教义。但是因为有了《中观庄严论》的缘故,名言谛当中唯识的广大道理,胜义当中甚深中观的道理,实际上就包括了所有的大乘的教义。所以说如果能够通达《中观庄严论》,就能在一生一世当中,通达整个大乘的殊胜的教义,对整个大乘产生定解,有了定解之后,进一步修行就可以很快获得殊胜的菩提果。这样的话,就会非常非常精进,或者说是有把握去修持殊胜的大乘教义了。
现在正在讲的是第五个问题。前面对整个大乘产生定解的方法已经做了安立了,现在讲的是分别对于本论产生定解的方法。通过安立本论超胜其他论典的五种观点进行安立的:第一个,是真正的所量对境唯一安立为能起功用的实法;第二,是外境不存在,在名言谛当中有自证的观点;第三,一切都是唯心所造;第四,是胜义谛分为相似胜义谛和真实胜义谛两种,第五,就是在抉择相似胜义谛的时候,各自正量认定的意义是不矛盾的。
下面我们要对这五个意义展开叙述。
【于此逐一介绍它们各自的主旨:其一、】
第一个问题就是真正的所量对境唯一安立能起功用的有实法。真正来讲的话,所量的对境也可以是有实法,也可以是无实法。但是,真正的所量对境安立成起功用的有实法,这个是有必要性的。
【我们要了解,世俗中真正的所量对境唯一是能起功用之法,而所有无实法依靠自力而无法显现,是依赖有实法以遣余的分别心而假立的,】
在世俗谛当中,“真正的所量对境”,就是我们根识的所量对境,我们心识的所量对境,“唯一是能起功用之法”,能起功用的法,比如说这个水能起功用,瓶子能起功用,火能起功用,这些都是能够起功用的法。《中观庄严论》它在世俗谛当中安立的所量对境,就是能够起功用的法。
能起功用的法称之为有实法,“而所有无实法依靠自力而无法显现”,就是说和有实法对应的、观待的无实法,依靠自力是无法显现的,“依靠自力而无法显现”的意思是怎么样的呢?它必须要“依赖有实法以遣余的分别心而假立”,后面这一句讲到无实法依靠自力无法显现,它必须要依赖有实法,通过遣余的方式来进行假立。
那么怎么样依赖有实法呢?比如说:“瓶子不存在,无瓶”这个观念,“无瓶”,实际上就是一种无实的概念、一种无实法。它第一个,“依赖有实法”,依赖什么有实法呢?依赖瓶子这种有实法,第二,“以遣余的分别心”,后面把这样一种瓶子的有实法遣除掉之后,就是说没有瓶子,这个地方没有瓶子了,这样的话就是,首先是依赖一个有实法的瓶子,后面就把这样一种有实法的瓶子遣除掉之后,说这个地方有一个无瓶的概念,安立一个无瓶。所以说这个无瓶也好,还是无柱也好,或者说虚空也好,还是石女儿也好,实际上都要依靠一个有实法,通过遣余的方式来假立。
如果没有有瓶的话,就不会有无瓶;如果没有柱子,就不会有无柱;如果质碍物不存在,就不会有虚空的概念;如果没有兔子的头和牛角的概念,就不会有兔角。所以说兔角也好,石女儿也好,都要依靠一个有实法,把这个有实法遣除掉之后,安立一个无实。石女儿也是这个概念,石女没有儿子,他就把石女生儿子这个问题遣除掉之后,后面安立一个石女儿的概念。这些都称之为无实法,就是说某个东西不存在,或者虚空这些法都称之为无实法。
无实法是依靠自力无法显现,在因明当中也是有这样的观点,就是说一切的有实法是通过因缘而起的,无实法是依靠有实法而假立的。所以名言谛当中,有实法应该说是存在的,它是能够有一种显现的,通过自力在根识面前可以显现出来。而这个无实法,在根识面前无法显现的,它通过自力无法显现,只有通过有实法遣余的分别心现一个总相而已,只能现一个总相。所以在名言谛当中是把所量对境安立成起功用的有实法。
【由此可确定观现世量安立的合理性,依靠观现世可抉择观现世对境中显现的所知万法为无常,】
“由此可确定观现世量安立的合理性”,实际上就是说,观现世量在名言谛当中是合理的,但如果你要把观现世量,放在胜义谛当中怎么安立也是不合理的。上师在笔记当中也讲到了,眼识乃至于根识,像这样五根识面前,它是有这样一种显现,无欺的显现。能够显现的法都是有实法,都是能够起功用法。在自己根识面前显现的法,都是能够起功用的。所以从这个方面可以安立观现世量的合理性。
“依靠观现世可以抉择观现世对境中显现的所知万法为无常”,这句话的意思是怎么样的呢?如果是在我们的观现世量面前显现的法,绝对是无常的法,这个方面就直接可以抉择出来了。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它在我们的根识面前显现的缘故。只要能够在我们的根识面前显现,绝对是有实法,绝对是能够起功用的法。换句话来讲,能够起功用的法,绝对是无常的法。
如果说是恒常的法,就无法起功用了。第一个,恒常的法根本就没办法显现出来。在我们面前显现的法,最初没有,后面显现出来的,然后它有不断的变化,可以不断地起功用。如果是恒常的法的话,那么就没办法显现,它没办法变化,也没办法起功用。所以说能够在我们根识面前显现的法,绝对都是无常的法。这个方面就可以抉择出来。所以在观现世量的这个对境当中,可以成立一切万法是无常的。
【同样某些人自以为是地认为虚空等是恒常之法,实际上只不过是它的无实假名成立而已。】
虚空是恒常的,这个是在世间当中有一种说法,在论典当中也有一些这种说法,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虚空是恒常”的密意,不能够像某些人自以为是地认为,虚空是不变化的缘故,它就是恒常的,就觉得虚空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法,它应该是个有实法吧。
但实际上虚空它是恒常的法,虚空是一种无实法。如果是无实法的话,绝对没办法起功用,虚空是绝对没法起功用的,虚空也根本不可能作为一种眼识的对境、不能成根识的对境的。有一种这样安立的方式。所以说有些人认为虚空是恒常的法,下面我们就讲“实际上只不过是它的无实假名成立而已”,“无实假名成立”,就是说对虚空的角度来讲,它也是一种“无实假名”的,或者就是说安立它的“恒常”的这个名字,实际上也是一个“无实假名”的,那为什么是一种“无实假名”呢?
首先对虚空的本体概念分析。所谓平时我们见到的虚空,比如说,现在我们眼睛睁开,不就看到房子里的虚空吗?这个实际上佛经当中讲的话,什么都没看到就安立一个见到虚空,实际上你看到虚空是看到了什么呢?从一个角度来讲是什么都没看到。只不过这个房子当中没有质碍,没有一个色法的存在,就把这个不存在色法的空间,假名成一种虚空的概念。还有蓝色的虚空也是一样的,我们所见到的蓝色虚空,它是一种色法,它是一种显色,是一种蓝色,蓝色可以作为眼识的对境,但是这个虚空的本身,它不是有这样一种颜色、形状等等,像这样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说虚空本身是一种无实假名,它就是遣除了有质碍的东西之后,安立一个无实假名而已。
还有就是所谓“恒常”的名词,我们说虚空是恒常的,为什么论典当中也说虚空是恒常的呢?它实际上是安立一种假名,安立一种无实的假名。因为虚空不是无常的缘故,把这个“虚空不是无常的”安立一个“恒常”的假名字而已。
我们说虚空是不是无常的?虚空它不是无常,因为它没有本体。如果说是有它的本体、有有实法的话,就会有它的生、住、灭,但是虚空的话,它是一种不存在的东西,所以从虚空不具备生住灭,不是无常的角度,安立它是恒常的。为什么?因为它无生、无住、无灭的缘故,无生无住无灭就可以假立成一个恒常的概念。所以说所谓的虚空恒常、虚空存在、看到虚空、我用手摸虚空,实际都是一种错觉,都是一种假立的而已。
此处讲到真正能够在眼识面前显现的这些法都是有实法,都是无常法,虚空是不是我们的所见呢?虚空不是所见,所以不能把它安立成一种观现世量当中的真正的所量。它只是一种概念,在我们的意识当中,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可以有一种虚空的总相。好像有一个虚空的概念吧,虚空的总相可以安立,但实际意义来讲虚空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倘若是有实法,必须是能起功用的法。】
如果是一个有实法的话,肯定是一个能起功用的法;如果是无实法就不能起功用。因明的论典中是讲得很清楚的。
【如果是有功用之法,就可成立是刹那性,一切实法的无常性也可轻而易举得以证实。】
如果是有实法就肯定能起功用,如果能起功用就绝对是刹那性的,如果是刹那性绝对是无常性的。如果是恒常性就不会变化,恒常的特点就是,最初是怎么样,后面就是怎么样。如果一个东西最初是这样的,中间是这样的,后面也是这样的,它就具备了恒常的体性了。具备了恒常的体性之后能不能起功用呢?肯定不能起功用。能够起功用的法就是能够起作用,一旦要起作用,那肯定就要舍弃它以前的状态,当舍弃了以前的状态,变成其余状态的时候,它就可以起功用了。如果一起功用之后,就肯定是刹那性的,绝对是无常的。
或者这个本体能够显现在我们眼识面前,只要能够显示在我们根识面前的法,全都是无常的,就是因为它以前没有,现在有了,后面还会毁灭的缘故,所以能够显现在我们根识面前的法都是无常的法、都是刹那性的,都是能够起功用的。
因为它只是抉择这样一种能够起功用的法,至于其他的无实法都是假立的,对于假立的法也没必要花很多力气去分析,只不过是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或者说我们能够觉知到的这些法能够起功用,我们知道它能起功用,是无常的,我们就对它做衡量就可以了。所以说“一切实法的无常性也可轻而易举得以证实”了。
【如果懂得以显现的方式取自相、以遣余的方式取总相的道理,必会对此理解得极其透彻,这相当于是因明论的心脏与眼目。】
在取境的时候是“以显现的方式取自相,以遣余的方式取总相”,在因明《量理宝藏论》第三品当中,对于这样一种显现取自相,遣余取总相也是讲得很清楚的。
什么叫做“以显现的方式取自相”呢?“自相”就是前面所讲的能够起功用的法,在五根识面前通过自力能够显现出来的法,这个叫做有自相的法,也叫有实法。取自相的话,是以显现的方式来取,比如说我们这个眼睛,眼识取了色法,通过显现来取自相,只要自相的法一旦显在我们的眼识面前之后,在我们眼识面前一显现,取相的方式就完成了,彻底就取完相了。不需要了知它,你不需要产生一个分别,这个是一个柱子,这个是一个瓶子,不需要这样,只要在我们眼识面前一显之后,它就已经取完了。所以说这样一种“显现的方式取自相”的时候,它是一种无分别的。
“以遣余的方式取总相”,“总相”的东西就是一种概念了,比如说虚空的概念,石女儿的概念,或者说在我们的第六意识面前,在我们脑海当中显现出来这个瓶子的概念,这些方面都叫做“总相”。实际上它是假立的,它不能真正起作用,显现在脑海当中的瓶子是没办法起作用的,真正能起作用的是外面这个自相的瓶子。
我们要取这样一种总相,通过“遣余”的方式。遣余前面讲有两种,一种是名称遣余,名称遣余就是当我说瓶子的时候,就遣除了柱子,遣除了其他的法,这个是通过名字遣除其他法来安立瓶子的名称;第二个是分别念遣余,分别念遣余是当我内心当中、脑海当中一想柱子的时候,一想瓶子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遣除了其他法,我只是认定瓶子这个相,只认定瓶子这个相。所以要认定总相的话,是通过遣余来取的。
自相通过显现,只要一显现就可以取完了。总相方面的法,必须要通过遣余来取,你脑海当中认定一个法之后,这个时候通过这个方式来遣除其他法,认定这个法而取得总相。
如果能“懂得以显现的方式取自相、以遣余的方式取总相,必会对此理解得极其透彻”,对于这样一种观现世量,或者为什么在名言谛当中真正的所量对境是起功用的有实法呢?对于这个道理能够理解得非常非常透彻。
“这相当于因明论的心脏与眼目”,这个方面相当于因明论当中心脏和眼目的关系。如果通达了这样一种显现取自相,遣余取总相,就对于因明的心脏和眼目最核心的部位,完全已经掌握到了。为什么要这样讲?因明的一些观点、因明的一些常识,实际上就讲到了观现世量面前,唯一把能够起功用的法安立成所量,因为它是通过显现方式可以取自相。它就是显现在我们五根识面前,这些都是能够起作用,这些都是无常的法,对于其他方面的无实法、假立的法,这个方面倒不是非常重要的。
【而名言本身也分为真名言与假名言两种,其中能起作用之法许为真名言,这与经部的观点相吻合。】
“名言本身也分为真名言与假名言两种”,“其中能起作用之法”称之为“真名言”,这个也是和“经部的观点相吻合”的。“真名言”和前面的有实法是相通的,因为真名言是能够起作用的,有实法是能够起作用的。假名言只是一个名称,它不能起真正的作用,这个和经部的观点是相吻合的。
【法称论师也说:“若入观外境,我依经部梯。”】
什么意思呢?法称法师他究竟的意趣来讲,他是承许唯识的,但如果要承许外境呢?“若入观外境”,假如说要入于外境,要观外境,法称论师说“我依经部梯”,我是依靠经部的观点,这个“梯”,就是讲一个方便、一个梯子或一种承许的意思。如果不承许外境也就罢了,如果一旦要承许外境,肯定是依靠经部的观点来承许,通过经部的梯子就能够真正了知外境的这种观点。经部的观点就象梯子一样,如果你要真正达到一种承许外境的这种承认的话,肯定是需要依靠经部。在有部和经部当中,经部的观点是比较了义的,所以说一定要依靠经部来进行承许。
【对此,虽然不承认隐含的外境,但对于心所呈现形态各异的现相必须如此进行名言分析。】
在经部当中有一个特殊的观点,就是有一个“隐含的外境”,真正我们在承许《中观庄严论》的时候,在对于这样一种外境进行分析的时候,有没有一个真正的“隐含的外境”呢?“隐含的外境”是不存在。
什么意思呢?经部当中的论师他认为,当我们在取外境的时候,比如说我们面前这张桌子,实际上我们眼识看到这个桌子的时候,只是看到它的一种行相而已,那么真正的这个外境,具有色法自性的这个外境的桌子,能不能看得到呢?看不到的。为什么呢?这个是隐蔽分,这个是此处所讲的“隐含的外境”。这个隐含的外境是存在的,但是不能够被我们的眼识直接取,我们的眼识取的这个桌子只是一种行相,就是说这个行相和我们的眼识是无二的,实际上我们所看到的这张桌子,它就是我们眼识的本体,是心识的本体。但是除了这个心识之外有没有外境呢?除了心识之外,有外境。那么这个有外境谁能够知道的?通过推理才能够知道,见是见不到的任何人都见不到真实的外境。
这个在后面还要讲。经部宗他有他的生同决定理,后面唯识宗要破他的生同决定理。这样的话就是说,眼识所取到的这个桌子只是一种行相。有的时候我们就觉得,眼识取的这个桌子是行相,我可以理解,但是我的手不是摸到了吗?我的手正靠在这个桌子上,这么明显的感觉还是个行相?实际上这个所谓明显的感觉,它只是一个身识。这个也是一种识,这个识是什么识呢?这个是一种身识。
这个桌子的形状颜色,显现在我们的眼识当中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显了桌子的形色,等于是一种心识。我们的手靠在桌子上的这种感觉,这个硬邦邦的感觉,好像很实在的感觉,这个也是一种心识的行相。这个是什么心识的行相?这个是身识,身体的一种识。所以不管我们摸到也好,还是说我们看到也好,这些只是显现在我们心识面前的一种影像而已,真正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个“隐含的外境”,“这个隐含的外境”才是真正的外境,才是具有色法自性的外境,这个是经部宗这样承许的。
但是我们这个地方讲,“虽然不承认隐含的外境”,法称论师也不真正承许隐含的外境。我们在安立外境的时候,虽然跟随经部宗来承许,但是经部宗当中合理的观点我们就安立了,不合理的观点就不承认,所以说“不承认隐含的外境”。
“对于心所呈现形态各异的现相”,实际上这样一种形态各异的现象是在我们心面前显现的,“必须如此进行名言分析”,这个外境可以说是有的,而且显现在我们心面前,如果要观外境的时候,就可以依靠“经部梯”,但是经部的观点当中所谓的这样一种“隐含的外境”,这个方面是不需要去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