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打稿,仅供参考)

 

《楞严经》第32课 笔录

 

(听打稿,仅供参考)

 

酿杰钦布作丹涅咪央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蓝钦波锕嘉达   而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锕灿吐协么多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坚坚拉香擦洛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内钦热卧贼诶央堪色   自大圣境五台山

将华特吉辛拉耶拉门   文殊加持入心者

晋美彭措雅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恭杰多巴颇瓦辛吉洛   证悟意传求加持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又开始《楞严经》了。

 

《楞严经》应该是二转和三转的一个佛经,主要是着重二转法轮的一个法。一般一转法轮的内容,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都是存在的,像《俱舍论》《阿毗达磨》当中根本不会说它是空的,或者说它不存在,不会这么讲的。那么到这里的时候,先讲了它的本质,然后讲这样的现相在实相当中是不成立的。这个道理我们要明白。

 

我们前面已经讲了十处,也就是说,眼、耳、鼻、舌、身,包括它的对境,一对一对的都讲完了。今天讲十二处当中最后两处,意处,或者说法处,这个道理。这个跟前面的十处比较起来稍微有一点点难,也不算特别难。因为前面的我们大家都知道,眼耳鼻舌身我们叫有色根,在《俱舍论》里面讲有色法的根,它的对境也是固定性的,色声香味触,这个是固定的。而且它是有色的,按照有部宗的观点,色声香味触都是有实体的,所以它是真正的尘。

 

法处的话,它的有境是意识。我们前面也讲过,它是意根,它的对境叫法尘。法尘没有一个真实的,像色声香味触一样的实质的体性,但是它依靠意根也是出现一种影像,这种影像也是实有的,包括善、恶这些都是意识的对境。所以这个叫做法尘。

 

今天我们就讲十二处当中的最后两处。佛告诉阿难: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佛告诉阿难,你常常在你的意根当中,或者你的意识当中所产生,所缘,你的意识的所缘有三种:一个是善的所缘,一个是恶的所缘,还有无记的所缘。

 

依靠意识而产生的这三种所缘,实际上这称之为法尘,或者说是“法则”,藏文当中翻译的是法的实相,法相也可以说,法尘也可以说,凡是意识的对境就是法。什么法呢?在这里讲,善法、恶法、无记法。

 

这个法还是存在的,这个法并不是佛法的意思,就是我们意识对境的法尘。那这样的话,就像我们眼根的对境是色法一样的,其实善法也是存在的,恶法也是存在的,还有无记法也是存在的,所以在这里叫做三种法则,或者说三种法尘。这个大家都知道。

 

我刚才想找个《智者入门》,但是后来没有时间了,《智者入门》里面的法尘……《俱舍论》当中的法尘指的是什么?意根面前的法是什么?记得吗?也是善、恶、无记法吗?

 

以后堪布,堪姆们稍微远一点有一点也可以,那天我没有说堪布堪姆不能来,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放在前面的话,有点不好意思,坐在后面,或者是坐在……现在除了维纳师以外,一个堪布堪姆都没有了,他们可能觉得:“哇,我们应该在前面,如果不在前面的话,宁可不上经堂。”再也见不到了,这个也理解,一般习惯了坐在法座上,何况说是那个的。

 

但有时候,或者说讲《楞严经》的时候,我讲《俱舍论》现在已经接近二十年了,本来我对《俱舍论》也不是特别的,原来只是自己学,听过一两次,所以说不是很精通的,不像中观,中观和大圆满稍微熟悉得多一点,应该这样的。所以你看这个《俱舍论》里面的法指的是?谁都没有说,老菩萨们肯定不知道的,所以他们有些人想:“活该,你把这些老菩萨全都带到前面,你看现在《俱舍论》的问题谁都不懂。”

 

你们学《俱舍论》太不成功了。我二十年前肯定行的。《俱舍论》正在学的今天一个都没有是不是?

 

行吧,再看看。

 

下面就是讲法是这三性的法。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下面就开始问了,既然法是这样的话,那这个法尘到底是你的心产生的,还是除了心以外,再另外有一个方所?刚才讲的善、恶、无记这三个法到底是心产生的,还是心以外的其他地方有一个法产生呢?这样问的。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

 

如果你说法尘,就是刚才善恶(无记)法,如果是自己的心产生的话,那么“法则非尘”,因为它是心产生的缘故,你所谓的这样的法界也好,法尘的话,那就不是外境的尘。因为心产生的话,心肯定不是外境,那这样的话,你所谓的法界,或者法尘的话,不是尘了,不是对境了。

 

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那么不是心的所缘,因为如果这个法是心产生的话,那肯定是心的本性,那这样的话,它不是心的所缘。本来,比如说声音是耳根的所缘,法是心,意根的所缘,意识的所缘,但是如果是心所产生的话,那它不是对境了,不是对境的缘故,“非心所缘”,不是意识或者意根,心的所缘,“云何成处”?这样一来的话,怎么会就成意识对境的法处(或者法尘)呢?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这个是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我们可能有很多人想,意识对境的法肯定是有的,因为色声香味触法嘛,这个法是对境,肯定是有的。但是,这个法如果真的是心产生的话,就有这个过失了,不能承认的。

 

第二个方面的疑问: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

 

如果你认为除心以外的另外一个地方有这个法尘,这样的话——

 

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那就出现问题了,你这个法的自性,是心以外的,不是现在我们所承认的那样,法尘是另外一个地方存在的,如果另外一个地方存在的话,那你这个法的自性肯定已经形成了,那我试探,问问你,你这样的法的自性到底是有知觉的呢,还是没有知觉的?“为知、非知”?因为我们承认另外有一个法尘存在嘛,那这样的话,你这个法尘是有知觉的呢,还是没有知觉的?这样问的。

 

如果第一个: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

 

如果你说刚才另外存在的这个法尘,还是有知觉的,如果是有知觉的话,那有知觉的就是心呐,就是意根,就是意识,那这样的话,跟你的意识不同的,有一个“非尘”的法存在的,不是外境的尘,而且它是有知觉的,跟你的知觉不同的,因为它毕竟是对境。这样的除了你的意识以外的,另外有一个非法尘的东西存在。那这样的话,“同他心量”,那这个相当于是某个人的心的相续一样的,你这个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心的相续一模一样的了。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如果这样的话,“即汝即心”,你的这个心是你的意识,那这样的话,刚才的对境也是另外一个心,那么怎么会是你的心变成另外一个你的心呢?因为你刚才也说,你的对境是另外一种存在,而且它是有知觉的,有意识的,如果有意识的话,那就变成了另外一个心的相续。另外一个心的相续的话,那你的心就是你的心,不可能变成他的,那这样的话,怎么会是变成你的心还有跟你不同的另外一个心呢?

 

本来是我们很简单的,我的心是有境,然后对方不管是有为法也好,善法也好,或者恶法也好,无记法也好,那这个是法尘,但我刚开始说这个法尘是另外存在的,而且它有知觉的,那有知觉的话,你的心是一颗心,你的心的对境的法尘又变成了另一颗心,那这样一来的话,跟你还是有一定的关系,你和法尘的关系结果变成了两颗心。那这样的话,肯定是不合理的,在这个世上谁都不会承认的。比如说我缘善法,我的心的分别念观想佛像,佛像另外有一颗心的话,那一个人都是变成了两颗心。那这样肯定不合理的。

 

这是刚才第一个问题当中的第一个小问题已经破完了。

 

第一个问题当中的第二个小问题:

 

若非知者,

 

刚才说离心存在的法尘它没有知觉的。不是刚才说“为知、非知”,如果你承认是“非知”,刚才这个法尘不是有知觉的。

 

那这样的话——

 

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

 

如果你说这个法尘它是没有知觉的,那这个尘肯定不是色,因为色是眼根的对境;也不是声音(耳根的对境);香和味(鼻根和舌根的对境)也不是;还有离合和冷暖(身体的对境的触)也不是;还有不是虚空相。五知觉应该是这些,色声香味触,还有包括虚空。我们所有的对境就是色声香味触,还有虚空,除了这些以外,世界上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法了。

 

所以你如果说有一个非知觉的法存在的话,那除了色声香味触和虚空以外没有。这样的话,你的法尘到底在哪里?“当于何在?”色声香味触以外的意识的对境到底在哪里?

 

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

 

我们这样抉择下来的话,从色到虚空之间——因为从色声香味触,最后虚空——从色到空之间,你所谓的法尘哪里都是没有办法表示的、指定的。这是四方形的,这是圆形的,或者这是好看的,或者这是好听的,或者这是什么什么的,凡是从色到空之间都无法表示。

 

那这样的话,在整个人世间当中,不应该有除了色法和空以外另外一个的法尘——第三品物体存在,这个就没办法。我们人世间当中其实色声香味触法空,这个应该是很概括性的概念,但是我们现在要抉择法尘的时候,从色尘到空之间其实也是得不到的。如果得不到的话,在这个人世间当中除了色到空之间以外,另外有一个法尘你能不能指定出来?很难指定下来的。

 

所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抉择的时候,确实是,就像我们前面眼见也是没办法得到的,耳闻也是没办法得到的,鼻嗅也是没办法得到的,舌尝也没办法,然后身觉也没办法得到的。同时我们现在这个法,也是意感或者说是意知吧,意识知觉的法也是不可能得到的。

 

这样一来,抉择空性其实也是,一方面确实也比较简单吧。我看到贝若扎那,他做了一个按照密宗的观点的《心经》的注释,很简略。在这里面也是抉择,我们不是无眼耳鼻舌身意,一直这样抉择的时候,其实空性就很容易了解的,名言当中,显现当中,眼耳鼻舌身确实是存在的,但是实际上都是了不可得。那这样一来,他这里说在整个人世间当中,除了从色到空以外哪里有这个法?这个当内没有,以外也是没有的。

 

所以说——

 

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刚才不是说除了心以外,另外有一种有缘,但是这个不是心的所缘,“心非所缘”,如果不是心的所缘的话,你这个法处从哪里建立起来呢?用谁来立法处呢?其实不依靠心也没有办法建立的,除了心以外的话,这个法尘也没办法建立的。

 

下面就开始总结。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

 

所以我们应该知道,心对境的这个法尘,还有我们的这个心,或者说意根的话,这两者是没有处的。法尘的本体也是不成立的,意根的本体前面也抉择过,也不成立的。

 

这样一来的话——

 

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所以意和法,意根和法尘这两者在世俗当中是有的,但是胜义当中也是没有的。就像《金刚经》里面讲的是:“若心有住,则为非住。”如果心有住的话,实际上也是非住,有住就是无住,有和无是一样的,我们世俗当中的有,实际上是没有的,有的意思也是没有的意思,没有的意思也是有的意思。很矛盾吧?但实际上是不矛盾的,麦彭仁波切《定解宝灯论》里面也是说,现空无二无别看起来好像相违,但是实际上是不相违的。原因也是这样的。

 

因此说这个法处和意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它并不是因缘,也并不是非因缘,不是自然和非自然,也就是说它是真正如来藏的妙力,或者说是妙真如显现。

 

这样的话,真正的它的本体,观察的时候了不可得,未经观察的时候,了了分明。如果从密法的有一些直指法当中,可能我们当下会想,你现在心里无论是产生——就像上师的有些灌顶仪轨当中也是有,不管是你心里产生恶的念头也好,或者是善的念头的话,一切的一切就像虚空当中密集的白云和黑云一样的,然后当下的话,善恶消于自己的本性当中,如同云消于虚空当中一样的。

 

通过这种方式来比喻的时候,我们也是认识到,在我们的意识面前,一方面,色声香味触的这些影像也可以显现的,这个声音是好听的,好吃的、不好吃的……

 

八斤酥油够不够吃一个多月?我今天在家里算了一下,可能这个人吃得有点多了。因为八斤的话就是八十两,离法会现在最多是一个半月,一个半月就是四十五天,如果一天早上吃藏餐,中午吃汉餐的话,那一顿里面都是大概有接近二两酥油,那这样的话有点儿多了。

 

以前看到一个知识,一个人最多一天半两油,油不能太多了,本身我们的身体的负荷只能半两,然后你吃了二两油的话,是不是有点……今天他没有来是吧?(众笑)是不是吃酥油吃多了?好吧,不来就不说了,来的话还要问这个问题。一个半月要吃八斤酥油,不知道怎么分的……算了,不讲酥油了,已经讲了两天了,再也不讲了。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下面就开始讲十八界,为什么说十八界都是如来藏的妙真如性。这个“界”大家都知道,是六根、六尘、六识都说成界,就是六根界,六尘界,六识界。

 

界的话,《俱舍论》当中,界有种子的意思,印度的翻译当中也有种子的意思。汉地的有些大德讲,它也有界限的意思,领域、界限。它是一个类别的,它有一定的界限,比如说欲界,有欲望的这些众生一个界当中;然后色界,有光明色的一个;无色界没有色的一个界,界也有这个意思。

 

还有《宝性论》前面一直讲界,这个界,比如说石头有石头的界,金子有金子的界,银子有银子的界,它有一种界性。它这个界的内容好像比较多的,它也有界限的意思,也有种子的意思,也有界性——它自己固定的一种本质,就像我们每个众生都有如来藏,如来藏是一种界性吧。学《宝性论》的时候这个界是很重要的,这个应该清楚的。

 

那这样的话,这个界到底是什么样呢?实际上有十八界。但十八界当中,这里主要以六识为主。因为六识如果能破的话,那根和境很容易(破)。比如说我们中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墙,两边的墙靠着中间的墙,如果中间的墙倒了的话,两边的墙没有什么依靠处。所以这里表面上看讲的是十八界,但实际上是六识,从眼识到意识之间着重破斥。破斥的话,那么尘和根随之而破掉。所以这个方式大家应该明白。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佛陀告诉阿难,你看阿难一直不说话,也许他不太懂,但我看好像后面他比较活跃,他中间让佛陀讲吧,一直吃瓜子不说话。

 

佛陀说:阿难,你应该是明白的,你的眼和色为缘,生起眼识。因为眼是根,色是境,依靠这两个因缘能产生眼识,这个阿难肯定是承认的,是对的。

 

那佛陀就问他:

 

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他就问:那你这个眼识是不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然后就变成眼界?依靠眼根而产生的话,它就肯定变成眼界。我们一般比如说混血儿的话,父亲是西方人而产生的话,那可能西方人的血统已经有了;依靠母亲是东方人的话,东方人的的血统也有这样的因缘。那这样的话,你的眼识是不是因为眼而产生,就变成了眼界?因为色而产生,也变成了色界,有是色的这种界性,是不是这样呢?

 

阿难还是不说话,然后佛陀说,阿难,你还是说一点儿吧,不要这样的,你是不是这几天有点儿不开心还是什么呢?不说的话,我就开始继续破啊: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

 

如果阿难你不说话,我就开始分析,分析什么呢?如果你认为这个眼识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话,那么“既无色空”,因为它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眼识是一种意识状态,它仅仅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话,那就没有色了,没有空了。因为色是外境,空也是外境,这样的话,色和空都没有,就“无可分别”。

 

如果色和空都没有的话,外境的色和空等等,白、红、蓝,或者说这个是山,各种各样眼睛看到的这些东西,这是绿色的,这是电视,这是花朵,这是瓶子等等这些现相,那这样的话,都没办法辨别了,因为它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眼根它自己上面不可能有这些东西,所以它不可能辨别。因为不观待色法,不观待空法,全都是依靠眼根而产生,那就对整个世界模糊一片,没办法分辨。

 

纵有汝识,欲将何用?

 

虽然你有识,但是因为你的识依靠根而产生的,那这样的话,你不管想什么的话,这个识对你没有任何的用处,因为依靠根,眼识已经产生了,眼识已经产生的话,那你现在有眼识也好,你有意识也好,有什么用呢?没有什么用处,多余的了。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如果它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话,那你的这种见,不应该有青色的、黄色的、赤色的、白色的,而且也不应该有四方形、三角形、上上下下等等各种各样的这种表示,不应该有的,因为全部都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眼根上有没有什么青红白蓝啊?不可能有的。

 

眼根上什么也没有,那这样的话,“从何立界?”你的眼识的界怎么建立起来呢?全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话,确实是整个世界的五花八门也好,或者说是形形色色的这些现相,对你而言全部都是化为乌有,什么都没有了。应该有这个过失。

 

所以(佛陀)跟阿难说,你这个眼识依靠眼根而产生是不行的。

 

再接下来,这个眼识是不是第二个问题,是依靠色法而产生眼界呢?也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

 

如果你说眼识依靠外面的柱子、瓶子等色法而产生,那这样的话,“空无色时”,虚空它没有色嘛,这个时候,你的识应该会灭掉的,意思就是说,你的这种眼识全部都是依靠色而产生的,那这样的话,和前面的推理是一样的,你见到前面的虚空的机会永远都是没有的,从此之后,你再也见不到前面的空空荡荡的空间了,你的眼前全部都是色法以外不应该有任何东西。

 

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那这样的话,你怎么会说:“我已经知道了虚空性?前面没有什么东西,是虚空性。”这样的说法不应该有的。但实际上你还是有吧。我们说“今天这个空间是怎么怎么的”,你看见中间没有什么东西的话,我们还是称之为见虚空吧,就像没有光明的时候见黑暗的说法一样的。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这个稍微有点难懂。如果你说,刚才前面不是说因为眼识是依靠色而产生的吗,依靠色而产生的话,就有不见虚空的过失,前面是这样的;如果你说先见了色,以后见了虚空的话,就已经随着色而变了。

 

“若色变时”,可能有两种解释方法,一个是,比如我前面看到红色的、蓝色的,后面白色的、黑色的,那这样随着色的变化的时候,“汝亦识其色相迁变”,虽然前面的色不断的变化,你执着它的色相也会变化的,但实际上你的识不能迁变的,为什么不能迁变呢?因为前面说你的眼识是从色而产生的,不是自己的眼根而产生的。那这样的话,你的识不能迁变,你的识不能迁变的话,那么眼界从什么地方产生呢?眼识的界从什么地方成立呢?不能成立的。这个地方通过辩论给他发了这么一个太过。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

 

如果说你的识,随着外面的色变化也变化的话,那你的眼识的界,自相都是不应该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你刚才说是通过色而产生的,那随着识而变色,或者是随着色而变识的话,那你的眼界不应该有了。为什么没有呢?因为你的眼界自相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变化的话,那自相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你的识不应该随着境而变化的,它是独立的一个色法而产生的,并没有说要介入你的意识,如果介入你的意识的话,按照你的观点,眼识早就已经没有了。

 

不变则恒,

 

如果你说,虽然外面的色有变化,但是我的眼识一直是没有变化。

 

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因为它没有变化,那这个眼识虽然是从色当中产生,但是永远都不应该知道虚空了。因为没有变化,没有变化的话,我前面的这个眼识是从色法当中产生的,永远都是色法当中,比如说从瓶子的色法当中产生眼识的话,那我永远看到这个瓶子,不应该看到虚空,不应该看到其他的法。这个还是有这样的过失。

 

上面的这两种:一个是从眼而产生的话,不合理的;从色而产生的话,也是不合理的。下面是另外一种观点,说我的这个眼识是依靠色和眼根这两个法当中产生。这个我们很多人也这样认为的,因为眼识是由所缘缘的外境,和增上缘的根,这两个因缘具足的时候可以产生的。但这个说法如果详细观察的话,也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如果同一个时间当中这两种,也就是说,眼根和色法共生的,这是我们很多人可能也是这样认为的,没有眼根的话也不行的,没有色法的话也不行的,有了这两个因缘的话可以共生。那这样的话,还是有过失的。

 

怎么有过失呢?“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这个观察是这样的,眼根和色法,这两个法产生眼识的话,那这两个法是合而产生的,还是不合而产生的?如果说是合而产生的话,那么“合则中离”。

 

怎么是“合则中离”呢?我的眼识依靠眼根和对境两个生起来的,那我的眼识是不是跟它们两个合?如果合的话,跟这边的一个合,跟这边的一个合,两边都有合。如果有两边的合的话,那这边是尘的部分,色法的部分;这边是眼根的部分,根的部分,那我的眼识跟这两个合在一起,就已经变成两法,跟根有关的一部分,还有跟尘有关的一部分。那么,根的一部分和尘的一部分,两个之间是有隔阂的,有隔离的。比如说长水子璇,还有蕅益大师他们都说,根是有知觉的部分,尘是没有知觉的。所以一个是有知觉,一个是没有知觉,完全是不符合的,这样说的。

 

但实际上,按照小乘的观点,其实根也是无情法,它没有知觉的,尘也是没有知觉的,识跟它们合不合的话,中间应该有隔阂的。这样讲可能好一点,但是好几个讲义都认为意识如果跟这两个合的话,一个是有知觉的部分,一个是没有知觉的部分,那可能是我们人的相续所摄可以,根还是可以逐渐产生知觉。其实根它自己的本体来讲,《俱舍论》当中说它是有色法,但是它是无情法,应该是这样的。

 

那这样的话,如果合的话,中间是分离的;如果是离的话,这两个有和合的机会,如果和合的话,那体性就杂乱,体性为什么杂乱呢?因为一个是尘的界,一个是根的界,那么最后这个眼识到底是外境的界性,还是根的界性呢?或者说是这两个混合一体呢?还是中间有隔开的呢?所以这样的眼识,因为尘是外在的法,如果根是内在的话,那内外混合的,就是这么一个结果。

 

这样的话,可能眼识也并不是这样。眼识是一种识,它既没有根的微尘,也没有外境的尘的微尘,所以始终是不能成立的。这个解释方法大家也应该这样来理解吧。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

 

这里讲三处。是故我们应该知道,眼和色为缘,产生眼识,其实这三处都是没有的。从眼根的角度来讲,因为刚才破的时候主要是以眼识为主,直接破眼识,间接破眼根和外面的色尘。所以说眼和色为缘所产生眼识的界,其实三处都是不能成立的,跟石女的儿子和龟毛兔角完全是一样的。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色界三”,识界还是“色界”?

 

也是跟前面一样“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它没有说是世俗性,三者虚妄也没有说。

 

刚才藏文不知道怎么说的。按理来讲的话,眼和色,还有识(眼识),这三者本非因缘生,本非自然性,而是光明如来藏的妙力真性。应该这样讲。

 

色还是识?下面都是“声界”、“香界”,对,可能是这样的,它没有说识,但实际上可能是识的意思吧,因为十八界的话,这里面要讲三个界嘛,可能这个意思。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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