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52

 

 

 

第二颂是别破,首先是对于众生补特伽罗的往来进行破斥:

 

若众生往来,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谁有往来者?

 

这一颂主要是破斥犊子部所承许的不可思议的我。 犊子部认为我是不可思议的,非常亦非无常。可以往来于诸界,并能作为解脱与束缚的因。针对这样一种所谓不可思议的人我,下面进行分析。

 

“若众生往来”,如果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实有的人我,能够往来于前后世,我们从五种观察去寻求到底有没有。前面在讲燃无可燃的时候,讲到观察人我不存在的五种木车因,如果在这五种观察中找得到人我,那就说明人我是真实的;如果找不到人我,就说明人我的确只是一种概念,只是没有根据的一种立宗而已。如果在殊胜的理论面前找不到实有的人我,犊子部就只有放弃所谓不可思议人我的执着。

 

怎么观察呢?就是在“阴界诸入中”五种观察。阴,就是五蕴;界,就是六根六境产生六识叫十八界;诸入,就是十二入或者十二处,六根和六境叫十二处。就是说在五蕴、十八界、十二处中,以五种寻求去观察有没有呢?

 

也就是观察人我和五蕴是一体?他体?还是具有?还是能依所依的关系?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五蕴有五个,人我只有一个,如果是一体的话,不是人我变成五个,就是五蕴变成一个。或者五蕴是无常的缘故,那么人我也成无常、毁坏的自性;要不然因为人我恒常,则五蕴也变成恒常永不毁坏等有很多过失,所以不可能是一体。那是不是他体呢?谁也没办法离开五蕴之外单独有一个所谓的人我的存在,所以二者之间不可能是他体。然后二者之间是不是具有呢?具有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体的具有,一种是他体的具有,也就是说如果你要成立一体他体的具有,必须首先要成立一体他体, 但前面已观察一体他体丝毫不成立,当然不可能有一体和他体之具有。而能依所依必须要在他体的前提下才能成立。不管是以人我为所依五蕴为能依,或者五蕴为所依人我为能依,都没办法安立,因为没有他体故。所以能依所依的关系也不存在。

 

把这五种观察方式同样放在十八界、十二处中观察,理论是一样的,只是基不同。这样分析后,“五种求尽无”,尽无,就是完全不存在,完全得不到一个所谓的人我存在的根据。 “谁有往来者?”倒底是谁往来呢?根本没有一个所谓的不可思议的我在往来。你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不是常不是无常的人我存在,如果它有自性,必须要经得起观察,但是通过这五种观察一无所获,因此你所说的人我的确不存在。不存在这样的人我,何来往来和前后世呢?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第三、是通过分析前后往来中间的身体不存在而破。这个中间的身体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前世的五蕴和后世的五蕴之间,有没有一个中间的身体作为连接者?找不到连接者。以此而破,科判就是这个意思。

 

颂词当中讲到:

 

若从身至身,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则无有往来。

 

“若从身至身”,身就是蕴,就是说从前世人的五蕴往来至今世天人的五蕴,观察这中间有没有一个五蕴身作为连接。

 

 

如果没有中间的身体,就不会有前后世的往来。上师著作中讲,如果中间没有身体,就会有前世的人我与后世的人我变成一体的过失,或者不是一体,但同时存在的过失。因为,前世的身体灭了之后,以中间的中阴身作为连接,然后中阴身灭掉之后,产生后世的五蕴。如果取消中间的连接,则前世和后世之间变成没有一点缝隙或间隔,那么前世和后世就变成一体。那么前世的人我和后世的人我,就会变成同时存在。而且下面进一步说, 有六道众生的人我同时存在的过失:既然前后世两个相续可以同时存在,那么当你再转世的时候,你的这两个身份和下一世的身份角色也是同时存在,三次轮回都同时存在。如果你再转到阿修罗道,你前面的三个再加上后面的这个同时存在,就变成四个。这样类推下去,就变成一个人在一时间之间六道轮回,显然不可能。所以说,如果前世后世中间没有一个身体作为连接,前后世就成了无间接触,前世和后世的人我就变成同时存在的过失。

 

如果认为前世身死了之后,转成中阴身作为过渡,然后再转为天人,中间有一个身体做连接。这样的承许避免了前面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其他过患。前世的人身和中阴身之间有没有连接?人和中阴身之间,不可能有一个身体做连接。如果中间没有身体做连接会怎样呢?将导致前世人的五蕴和中阴身无间和合,变成一体。

 

或者说没有身体做衔接就没有所依,因为人我,必须要以五蕴作为载体,作为设施处。如果身体没有了,人我是谁的人我呢?这也不可能。按照《俱舍论》等大小乘的论典,中阴身也是有五蕴的,只不过它的色蕴相当的细微,细微到没什么阻碍地穿墙过壁。似乎觉得它没有身体,其实它不是没有身体、没有色蕴,而是有很细微的色蕴。但没有粗大的身体做所依的缘故,它的心漂浮不定,很想找到一个更稳固的所依投生,所以它想方设法去投生,原因在此。而人的五蕴比较粗大,墙壁对其形成障碍无法自在穿过。

 

所以中间有没有五蕴都有过失。“若从身至身,往来即无身”。你认为有身体无身体都不对,所以说:“往来即无身”。“若其无有身,则无有往来”,因为中间的身体不存在,那就没有往来了。实有的往来,通过观察中间有无身体做间隔也可以破掉。

 

下面破涅槃存在,一个颂词中分开前后两个问题来进行抉择,第一二句说诸行无有涅槃,第三四句说众生没有涅槃:

 

诸行若灭者,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

 

诸行就是指五蕴。灭是指涅槃,涅槃也就是寂灭或圆寂之义,把苦谛和集谛完全的寂灭掉叫做涅槃。圆寂是圆满功德获得寂灭。佛陀获得涅槃,我们说佛陀获得圆寂的功德。但有时候,圆寂也有去世的意思,主要还是指圆满功德,寂灭烦恼。

 

五蕴到底有没有寂灭呢?没有寂灭。五蕴只有两种情况,常有的五蕴或无常的五蕴。常有的五蕴,不可能寂灭,因为它常有的缘故,不可能变化,若是变化,先有后无就不是常有。如果五蕴是常有,则众生永远都不可能涅槃,因为诸行之苦和集永远没办法灭掉的缘故。

 

无常的法也不会灭,因为无常的法刹那生灭,第一刹那生的当下就灭掉了,已经灭了,本来就处在灭的状态,就不可能再灭。所以无常法也不可能涅槃。

 

第二个问题是众生有没有寂灭,“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众生也只有常有的众生和无常的众生两种。常有的众生,就永远没办法寂灭。无常的众生也不可能寂灭,已经灭了怎么可能再灭呢?所以寂灭也不存在。

 

涅槃不存在的道理讲得比较简单,大家可以依前类推。如果存在轮回,肯定会有涅槃。轮回不存在,涅槃也不存在,可以类推。缚解当中也是,束缚讲得多,解脱讲得少,束缚不存在,解脱就不存在,比较容易类推。

 

所以我们知道,我们现在想要获得的涅槃,并不真实,因为轮回不存在的缘故。或者说,所谓的涅槃,只是迷乱的分别念消尽的状态。实际上,这样的涅槃它没有一个实体。在《辨中边论》中讲到了这个问题,如果你想要获得大涅槃的佛果,你必须要息灭对它的执著,不息灭对涅槃的执著不可能获得涅槃。

 

我们为什么要抉择涅槃不存在呢?尤其对大乘行者来讲,中观主要调化的是大乘行者,对大乘行者来说,如果你对涅槃有执著,这种执著心牵引着你使你根本趋入不了涅槃。涅槃是什么呢?涅槃就是分别心完全不存在,或者证悟一切万法离戏空,而你的执著,恰恰与之背道而驰。这种执著障碍你趋入涅槃,障碍你没办法现见实相。所以如果你想要成佛,你必须要打破对成佛的执著。你想要涅槃,你必须打破对涅槃的执著。你如果不执著了,心的状态自然趋入涅槃当中,自然趋入成佛的状态中。

 

所以大乘的教义讲了很多如内空、外空、内外空、乃至于胜义空、涅槃空,就是让我们放下执著。我们要了解佛陀以及龙树菩萨和弥勒菩萨等所讲的空性的密义,息灭对轮回涅槃的执著,安住空性,它的本体就是解脱、就是成佛的自性。

 

今天讲到这个地方。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中观根本慧论》二十七品,每一品都在观察抉择一切万法的究竟实相,在二转法轮中究竟实相体现为离戏空性。离戏指离开一切执着和边戏,可以归纳为有、无、是、非,或有无二边。

 

学习《中论》,通过抉择了知一切能执、所执,一切二取都不存在,万法的本体是既非有边也非无边、什么都不存在,什么都不是的离戏空性。这种空性是通过殊胜的正理抉择之后了知的,而不是在没有观察、抉择之下的懵懵懂懂地认为什么都不是的状态,此二者之间的差别非常大。我们必须经由正理观察获得殊胜的定解,在这种定解中反复串习观修,这就算是修习空性。

 

如今宣讲第十六品——观缚解品,本品对束缚和解脱进行观察。本品的品关联主要针对有实宗进行破斥,所破是对方想要通过缚和解作为根据(能立)来证成诸法实有的观点。

 

所谓的轮回和涅槃、束缚和解脱,暂时观待众生的分别心时可以说是无欺存在,但这种无欺存在是一种假立,并非真实存在。束缚和解脱都是现而无自性,只是名言中的假立现象,胜义中一切缚解不存在、缚和解都是平等空性的。

 

前一科判遮破了轮回和涅槃,今天讲第二个科判―——遮破束缚和解脱。对束缚和解脱进行观察有总破和别破两种方式,第一个颂词是总破缚解,后三个颂词是别破,别破中前两个颂词主要是别破束缚,后一个颂词是别破解脱。

 

己二、遮破束缚与解脱:

 

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

 

颂词分为二层,第一层讲诸行(即五蕴),第二层讲众生。颂词意思是:诸行、五蕴是不缚不解的;众生也是不缚不解的。也就是说无论执着五蕴束缚或众生束缚都不成立。如果不成立束缚就不成立解脱,束缚与解脱都不成立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万法本体本来就是离戏、空性的。颂词针对众生不同的执着方式分为破蕴的缚解和破众生的缚解。

 

首先观察“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诸行指一切有为法或一切五蕴。一切五蕴是不缚不解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诸行都是生灭之相,生灭之相观察到后面的时候就是很细微的刹那生灭,而对此生灭之相无法束缚,如果没有束缚就不会有解脱。

 

具体如何安立一切诸行生灭相不缚呢?一切万法在产生之前不会有束缚,因为本体不存在。产生之后也无束缚,因为这个法产生之后马上就灭了,它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停留时间,没有一丝一毫的安住。如果它有安住就可能被束缚,但是它没有安住,生之后马上灭的缘故,还来不及对它束缚,法的本体就马上灭了,所以没有被束缚的基础,无法安立被束缚的前提。所以以生灭相安立了不缚不解,这是一种方式。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观察:如果一切诸行的本体存在,就可以说它有缚,有缚就可以安立有解。但一切诸行从色蕴到识蕴,每一个法都没有本体,如此又如何能安立成所缚呢? 无法安立。所缚没有,也就不会有解脱。一切万法是否真的如此呢?从色蕴乃至于受想行识(每一个蕴)进行分析,每一个法的本体都是空性的,也就绝对不可能安立一个所谓的所缚,而且这种所谓的五蕴空性不是证悟之后才是空性的,当下就是空性的。所以它现在就没有束缚,如果现在没有束缚就没有解脱,这就是它本来的自相、本来的实体。

 

假如所缚不能安立,能缚是否有呢?能缚是什么呢?有人说烦恼是能缚,人我是能缚,实执是能缚。我们来分析这些能缚的因缘到底存不存在?真正对每一种烦恼观察分析,从贪欲、嫉妒、骄傲,乃至于根本烦恼、随烦恼,八万四千烦恼中每一个烦恼都是依缘而生的,都没有丝毫的本体。如果它自己的本体都不存在,又如何去束缚别人呢?如何安立真正的能缚呢?因此,所缚不成立,能缚也不成立,一切的束缚都不成立。

 

从以上分析观察即可了知:一切的行,从它的诸行生灭相的角度是不缚不解的;从一切万法所缚和能缚的本体是否存在的角度,也是不缚不解的。正是“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

 

下面分析众生有没有束缚?“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在本品前面遮破轮回与涅槃科判中讲到:众生是既没有轮回也没有涅槃。前面讲 “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中,众生是否在轮回当中有往来呢?如果没有往来,当然就没有束缚了。所以“众生亦复然”意思是常的众生不应该有束缚,无常的众生也不应该有束缚。

 

“若众生往来,阴界诸入中,五种求尽无,谁有往来者?”这个颂词中讲如果存在一个所谓的众生,那就可以有一个众生的束缚,但所谓的众生“五种求尽无”,通过五项观察,所谓的众生只是一个概念、一种虚妄分别、虚幻本体而已,既然它的本体都没有,又怎样被束缚呢?所以从这个颂词分析之时也可以了知无法安立束缚。

 

还有一个颂词:“诸行若灭者,是事终不然;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此处“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主要是讲涅槃不存在,涅槃也就相当于解脱。即常有的众生不会灭,无常的众生也不会灭;或常有的众生不会解脱,无常的众生也无法安立解脱。因此,“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

 

通过前面的道理一一分析之后,我们就知道所谓的众生的束缚是假立,所谓众生的解脱也是假立。在究竟实相当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束缚和解脱,了知这个就是解脱(真正安住不缚不解就是解脱)。

 

众生追求的所谓的解开束缚之解脱,最后却发现无缚无解就是最为殊胜的解脱道。上师的注释中引用了荣素班智达对众生执着方式的分析:很多众生认为轮回非常苦、非常的不自由,所以一定要追求一个解脱道,这类众生是小乘习气非常浓厚的表现。为何这样讲呢?因为在小乘的观念当中,轮回是一种存在的现象,涅槃仍然是一种实有存在的现象,所以轮回是一种所遣,涅槃是一种能遣,从这个角度安立之时必须要抛弃轮回,获得一个实实在在的解脱和涅槃。如果有这样的实执心,那还是一种小乘的习气。如果我们通过小乘的习气来学大乘的法,有时二者非常难以相应;或想要通过小乘的习气获得大乘的果,通过这样的方式求解脱非常困难。

 

荣素班智达并非说此方法不对,而是说这是相合于小乘习气的方式。其中的意思是讲,除了所谓的执着实有的涅槃,修持实有的涅槃道之外,实际上还有其他的方式可取——针对于大乘根性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相应于大乘习气、大乘道的方法就是无缚无解。以了知一切万法缚解是幻化相,了知束缚和解脱是本来无生的道理,安住它就是最好的解脱。由于束缚本身是幻化的,了知实际当中没有所谓的束缚,所谓的能束缚、所束缚,束缚的方式、时间也不存在,无始以来都没有过束缚,了悟此理就是殊胜的解脱。除此之外,没有一个所谓的实实在在的轮回,也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涅槃。

 

如果你认为有个实在的轮回、实在的涅槃,这样的修行方式会花很大力气却收效甚微。小乘行人花很多力气修持这样一种法,但后面就得到一个很小的果——罗汉果。虽然从此果超越三界角度还是很殊胜的果,但针对于究竟佛果、究竟的菩萨道而言, 它就是个很小的果。而且获得小果之后,后面还要把此果舍弃掉,重新趋入到大乘道当中,重新发菩提心,重新又悟入无缚无解这样的境界,最终才能获得最圆满的佛果,所以小乘行人实际上走了一条迂回之路。而大乘者没有必要走这条路,因为还有比这条路更直接的修道方式——了知一切万法无缚无解。

 

大乘行者如果真正地认为有束缚和解脱可得,对于这样的大乘行者而言是无法获得殊胜果位。因此,真的要获得大乘的道果,则必须要相应它的道,即无缚无解的空性道、实相道。完全体会、消化此理之后,就按此道去行持,如是它的因正确,果一定正确;道如果正确,它的果一定是最为殊胜、最为迅捷的一种方式获得。针对大乘行者而言,必须了知哪一种法是小乘行者行持的,哪一种法是大乘行者行持的。大乘行者可以了知小乘认为轮回涅槃实有的观点,但不需要去走这条路。大乘通过直接观束缚的本体不存在,直接了知无缚无解,就可以获得解脱。中观宗、密乘都是直观它的本体,并没有首先安立实有的轮回和涅槃,然后再遣除,而是直接就了知一切都不存在,这就是解脱。我们一定要抛弃小乘的习气,尽量地培养大乘的修道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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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51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中观根本慧论》分二十七品,现在讲第十五品——观有无品。本品讲三个问题: 一、遮破四种戏论、二、呵责相违之见、三教诫修习中观。

 

在前面的内容当中对自性他性、有实无实四种戏论进行了遮破;对承许有无等相违之见进行了呵斥和观察,观察之后了知分别心所执著的所有境界都是不存在的,应该了知一切万法空性的道理。不单是分别心了知的对境是空性的,而且分别心本身也不存在自性;第三个科判教诫后学者在殊胜中观正见的引导下,必须修习中观见,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一切有无等的执着,获得殊胜解脱。

 

下面两个颂词,第一个讲教诫修持中观,第二个讲常断的定义。

 

己三、教诫修习中观: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如果认为一切万法真实存在,就是执着常边;反之,认为一切万法决定没有,即是执着断边,因此有智慧的人不应该执着有边和无边,如此则不会落入常见和断见中。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如果认为某一法一定存在,最初也有自性,后来也一直有自性,就是执着常边。如果认为某法先有而后无,或者一概否认眼前所有的显现,就会落入到断灭见当中。如世间人或者顺世外道所认为的先有后无都属于断灭见,这样执著就是执著断边。还有不了知空性的道理,以为一切万法在显现的时候就是不存在的,这也是相合于断灭——如果执著一个什么都不存在的“中”也容易落入断边当中。

 

常、断见也有粗大和微细两种。有些人落入到粗大的常断见中,有些人落入到细微的常断见中。不管怎么样,如果在分别心面前执著一个“有”,或者是执著在胜义谛中有,或者是执著刹那生灭的实有,都有执着常边的过失。或认为某法先有后无的断、根本不存在的断、或认为法界中有一个空性的无,这些都属于断见。所以有智者应了知这些常断见的差别,并善巧地予以灭除。只有灭除了有无二边之后,才能远离粗细的常断见,才能够证悟一切万法真实的自性。

 

因此对于我们来讲,最初比较容易了知的是把有和无理解为幻有和幻无。如果认知这一切有是幻有,就不会执着常,如果把无认知为幻无,就不会执著断。所以一切万法幻化的道理,对我们远离有无边、远离常断边的作用相当大。

 

抉择这种幻化的有无不是非常困难,通过学习《中论》的推理,了知一切万法皆是观待之故,所以都是假有、幻有,对分别心面前正在显现的法,很容易了知这就是一种幻化的有。如果能够安住了知幻化的有,就不会执著常,可以离开粗大的常边。因为法没有实有的缘故,无也是幻化的无,了知幻无也能善巧的断除断边。这样可以从最粗大的常断有无中解脱出来。

 

然后在幻化的本性中进一步思维的话,会对空性的意义有种更加深入的体会。有时我们会认为,虽然是幻有幻无,但是不是还有一种有无的相呢?实际上它本身是一种假有假无,如果我们停留在这个层次上面,智慧不深入的话,有可能出现一种影子一样的感觉,自性是没有的但显现仍然会有。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分别念还是有一种执著,对幻化有种执着。

 

我们在幻化的高度上再进一步观察的话,一切离戏的空性就在幻化当中可以突显出来。如果我们经常观察幻化的话,我们的智慧就可以从实有的状态中解脱,趋入到幻化当中,从幻化当中再进行观察,就能够了知一切真正空性的意义,在幻化当中去体会空性的含义。

 

这是一个过程,最终我们是要趋入离戏。趋入离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幻化所能表示的含义,它所能够影射出的空性的意义很明显。

 

有时候我们看到幻化就理解为这是出定位的见解,实际上幻化本身也可以指出一切法是假有的是离戏的,关键是处在什么样的高度上去理解。如果只是停留在初步认识上,就认为自性没有,但显现有,这还没有真实了知离戏空。如果进一步理解,正在幻化的当下,实际上没有丝毫的本体,是一切离戏的本体。这通过幻化可以了知,关键在于在这些见解中怎么样去深入,这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体会。智慧增长之后就会发现,以前理解的教义和现在理解的教义还是有差别的。

 

 一切万法的本性本来如是安住,但我们的智慧如果没有深入的话,对一切万法的了知,仍然还是从有到无,或从现到空,从浅层次到深层次的差别。所以这个时候需要一种智慧的增长, 一方面要经常闻思、复习所学的空性,通过看书、讨论的方式增长智慧,以期在不断地学习当中对教义有更深层次的了知; 另一方面在闻思的过程当中,精进地祈祷文殊菩萨、祈祷传承上师,通过殊胜的离戏智慧加持,也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一方面是好好学习,一方面多去祈祷,通过外力的加持,通过信心去了知法界的自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有些时候似乎修习佛法是需要自己的努力,忽略了外力的加持,但是外力的加持还是极其重要的。如果自己有信心,也有一点智慧,再加上能够精进地去祈祷、做一些忏罪、积资这样的助缘,就能够在幻化中找到一切万法空性的真实义。

 

我们在世间当中,如果没有引导,很难知道这一切是幻化的、无自性的,但是慢慢学习之后,我们的心会转变,会从实执的状态最终趋入到空性的证悟当中。

 

所以我们对一切万法的有、无、常、断都应该抛弃。有智慧的人应该对一切万法善巧观察,从认为实有到认为幻有,从幻有再进一步深入了知它离戏,一步一步地观察趋入到实相当中。我们通过见解趋入修行,从修行趋入证悟,也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来的。所以学习佛法还是需要一定的因缘和时间才能做到。

 

以上是教诫我们应该修持中观。

 

接下来的一颂,是宣讲对所应远离之常断二边的自性加以认定。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如果某法有决定的自性,先后持续而有这就是常。如若此法,先有而今无,前的自性彻底不存在则是断灭。简言之,常即是先有后亦有;断就是先有而后无。

 

按照上师的注释中说,我们要区分宗派的观点和名言的观点,来理解常断的含义,这一点非常重要。

 

宗派的观点,是通过观察分析之后抉择出来的,很多时候落入到遍计中。名言中也有所谓的先有现在也有,或先有今无的现象,但这种现象不是宗派所执的常断,不属于这里破斥的对象。此处破斥的都是宗派的遍计执着。

 

“若法有定性”,如果承认诸法存在实有的自性,过去现在未来三时恒有,这是非常标准的常见。如数论外道的神我、胜论外道的大自在天;以及很多宗派认为的补特伽罗我,这个我以前也存在、现在也存在、后面也存在,以前是束缚在轮回中而存在,现在是我在修道,离开束缚之后获得涅槃的也是我,认为我初、中、后都存在、不变化;还有一些,没有善巧理解三转法轮中如来藏的含义,通过分别心认为如来藏在众生流转轮回、中间修行乃至获得解脱之间实有存在,这种通过分别心认定的如来藏也落入到常见中。所以“若法有定性”,这是讲所谓的常见。

 

断见就是执着先有而今无,这个法首先存在,后来没有了。比如順世外道认为,众生的五蕴以前是不存在因的,今生当中突然出现,出现之后变成了有自性的实有的法,生命结束之后,又彻底消亡,一点都没有留下,这是标准的断灭见。

 

或者在抉择烦恼的时候, 认为烦恼首先是实有的,通过修行对治烦恼没有了; 或者认为诸法的自性首先存在,通过观察之后没有了,这些都由是宗派观察后产生的断灭见,或者说是在我们心中的很强的一种执著,通过这种很强的执著安立了一种常断的观点。

 

第二种是名言中一般人所认为的常断,这二者也是虚假的。比如说认为世间的法在某一段时间内存在,它似乎有一种不变的自性,认真观察的时候这是刹那生灭,但在名言中有这样的说法,假立这个法的存在,这是名言中的常。名言中的断见,比如说一个人首先存活在世上,后来他去世没有了,有一种这样的有无见。这是名言中的常和断的概念。我们破的时候不是破观象当中的假立的常和断、假立的有和无,这只是人们的一种说法。佛法在引导众生的时候有时也会安立这样的有无常断的名相。

 

在中论当中破斥很多常断,所以在安立常断的时候区别宗派安立常断和名言当中假立的常断,这也是很有必要的。区分清楚才不会混淆,中观宗所破的常断主要是针对实执。比如说数论外道的神我、自性、实有的我、或错解如来藏之常,这些都是所破的对境。所破斥的断见,就如顺世外道认为的没有前后世的断灭、或者认为空是实有的空。尤其是先有今无,不是名言中讲的先有后无,而是这个法首先实有存在,有自性,现在彻底消亡了,这是标准的断灭。

 

一个法首先有自性,后面也有自性,这叫常;一个法首先有自性,后面没有自性,或者完全不存在了,这叫断灭。

 

我们在学习佛法的时候,衡量自己的见解到底是常见还是断见,可以以这个颂词为标准。我们抉择出来的空性是不是断灭,就看符不符合这个颂词当中所讲的断灭相。如果你认为这个法在观察之前的的确确实有存在,通过观察之后没有了,什么都不存在了,这就有可能变成了断灭见。如果认为万法本来是没有的,只不过众生妄加执着,认为它有,把一切法抉择为空性只是还原它的本体,这不叫断灭,因为不符合先有今无的断灭的体相。

 

龙树菩萨通过他全面的智慧,为我们说出了常见和断见的标准,依此标准,就可以放心大胆的抉择修持,不用担心自己的见解落入偏差边执之断灭当中。

 

别人如果问你:“我的见解是不是断灭见?”也可以通过这个标准来衡量,看他的观点是一切万法本来没有而抉择没有,还是首先有现在变成没有了,就能做出正确无误地判断。

 

还有我们在互相辩论的时候,判断对方观点是否落入常断见,也可以依靠龙树菩萨的这一颂所说标准来分析,“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首先把常和断的标准定下来,然后再来分析对方的见解符不符合这个标准,如果没有标准,大家都说不清楚了。

 

以前禅宗也通过《楞伽经》、《金刚经》来印证证悟,我们可以通过《中论》的颂词来印证我们的见解,如果龙树菩萨所讲的空性的含义和自己相续中认知的正见一致的话,那么这个见解清净正确。否则,和这些标准对不上,则说明自己的见解还没有真正地清净。或者在抉择见的时候,稍微偏了一点方向,必须要做调整。

 

以上对有无二边,附带常断二边,做了观察和分析。有智慧的人在抉择见的时候,首先善巧离开常断见,在修行过程中,不脱离因果,不脱离空性,以互相印持的方式去修持方便和智慧双运,就可以获证现空无二的色身法身双运的佛果。这是修行中观的过程中必须要了知的。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五观有无品终。

 

 

十六、观缚解品

 

下面讲第十六品,观缚解品。

 

观缚解的意思是观束缚和解脱,或者说观轮回和涅槃。缚可以说是轮回,解可以说是涅槃。我们都想从轮回中获得解脱,证悟清净的胜义谛。那么缚和解到底存不存在自性呢?我们在讲第十五品的时候,对缚解不存在的道理也曾经做过观察。所谓的束缚只是分别念安立的幻化、假立的束缚;所谓解脱也是分别念安立的解脱,实际上并不存在实有的束缚和解脱。如果没有束缚就不可能有解脱,没有被束缚的众生就没有得解脱的众生,所以束缚和解脱都是幻化的。最初轮回的时候,是幻化的众生被束缚,最后得到幻化的解脱,中间修持解脱道仍然是幻化的。在初、中、后,除了离戏空外没有其余的法,只是众生的分别念没有认知这个实相,所以佛陀告诉我们,你现在被烦恼和业力所束缚,你现在轮回当中漂流,你需要修持解脱道,最后你会获得一种清净的解脱,这都是佛陀随顺我们的分别心而善巧安立的。佛陀的究竟意趣是要引导我们趋向于无缚无解的本来解脱的状态。

 

所以我们在抉择见地时,首先要认识到究竟的实相是无缚无解。很多大德教诫过我们,努力修持正道,当最后获得证悟的时候,会发现我们本来就是解脱着的,本来就没有什么在束缚我们。但是在没有达到最后的解脱前,这样的实相你无法认知。

 

所以在修行的时候,如果我们见解很高,修行的方式就不一样了。如果对束缚和解脱有一种实有的执著,修行就会充满痛苦。要真正趋入中观的修行,无缚无解的正见非常重要。不仅是中观当中,无缚无解的见解很重要,实际上密法中也有很多无缚无解的观点,如果我们现在对无缚无解有了一定的认知,以后在听上师讲密法当中的无缚无解的时候,就很容易理解。所以这对我们以后修持密法,或者抉择密法的正见,也有很大的打基础的作用。

中观是通过正理、通过观察一一地抉择无缚无解,密法是把无缚无解的道理以窍诀的方式讲出来而已,所诠的意义是一样的。密法当中没有很多的推理,没有相合于我们的分别心来说为什么无缚无解,因为是窍诀,不可能讲很多推理。所以我们在学中观的时候,就相合于分别心执著的方式,一个一个予以观察,予以打破,从而了知束缚是不存在的,解脱也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众生,就会有佛;如果有轮回就会有涅槃;反之,没有众生,也没有佛陀;没有束缚也就没有解脱。所以从这方面说,众生和佛是平等的,轮回和涅槃是平等的。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可以真正在内心当中产生定解,以后对于佛经中所讲的无佛无众生、无轮回无涅槃就不会觉得非常不好接受,反而会觉得非常亲切,因为这就是一切万法的本体,一切万法的真相就是这样的,所以对于佛经当中所讲的真实无伪的道理可以生起决定的胜解。

 

我们对于无缚无解的所诠义,要认真去观察,这里的能诠句不多,但所诠义相当深刻。无缚无解的观点是最上乘的解释方式,在小乘或世间当中根本提不到无缚无解的观点,只是在最上乘,在大乘当中讲到法界的无缚无解的殊胜的所诠义,因此我们对此应该产生不可退却的定解。

 

丁十六(观缚解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首先讲经部关联:在《般若经》中讲到“色法无生故,无缚亦无解”。因为色法无生的缘故,哪有束缚和解脱呢?哪个是能束缚,哪个是所束缚?如果这个法有生,可以说有束缚有解脱,如果此法无生,就不可能有束缚、解脱。色法如此,受想行识四蕴也是如此。五蕴是无生的缘故,五蕴无缚无解,众生不存在,众生无缚无解,这就是实相。我们学习中观所要认知的就是这个实相。

 

有时候我们会想,如果无缚无解,那谁在轮回谁在涅槃?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假相而已。在分别心面前,首先有一个我在轮回的感觉,所以才有观待轮回的解脱。

 

从实相的角度来说,从来就没有一个众生在轮回,哪有谁去涅槃、解脱的问题呢?通过中观的正理分析观察,轮回根本不存在,众生也不存在。如果众生不存在,轮回不存在,那什么人获得解脱?所以没有轮回也没有涅槃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无缚无解就是万法的实相。

 

对这样的正见,你要堪忍。我们说修安忍当中有三种安忍,第三个就是无生法忍,对一切无生的法你要能够忍耐接受。无缚无解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对它产生一种堪忍的定解后才能去现证这个实相。这是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二、品关联,有些有实宗或者我们的分别念认为万法是存在的,因为存在束缚和解脱的缘故。如果这个法都不存在,谁束缚谁解脱呢?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有一点道理,但其实关键的地方出了问题,就是把名言中虚假的束缚和解脱放在了胜义当中来观察。

 

所谓的束缚解脱只是一种假相,实际上和空性的意义毫不矛盾,但如果你认为这个假相是真实的是胜义中有的,那它就是一个矛盾的法。但我们说这一点也不矛盾。胜义中一切万法离戏无自性,没有轮回没有束缚也没有解脱,名言中有幻化的众生,幻化的解脱,但这只是缘起的假相而已。

 

中观宗为了帮助我们趋向于解脱,趋向于实相,所以宣讲了本品,以说明束缚和解脱,或者说轮回和涅槃不存在。如果说轮回涅槃不存在,那么通过轮涅的能立,而安立的自性实有的所立也就不存在了。从这个方面也可以遮破对方的观点。

 

此品分三:一、遮破轮回与涅槃;二、遮破束缚与解脱;三、驳斥其他过患。

 

关于遮破轮回和涅槃,属于上根利智者的法门,如果针对根性还没有成熟的众生来说,不但不能信受反而会产生邪见。或者认为既然轮回也不存在,涅槃也不存在,那就不用修习佛法了,就开始造恶业;或者认为轮回涅槃怎么可能不存在呢?佛陀亲自说过轮回存在,涅槃存在,你竟敢诋毁,所以你这个论典不是佛说的,造这个论的人是魔王的化现。

 

所以能够接受轮回和涅槃不存在的,一定是他的根性成熟到一定程度了,才能给他解释为什么轮回和涅槃不存在。轮回和涅槃是名言中假立的、幻化的。佛陀在经典当中讲的轮回涅槃存在,只是就世间缘起的现象相对而安立的,而在佛陀的究竟意趣中,轮回和涅槃没有稍许的自性,实相当中根本不存在轮回和涅槃。

 

第二是遮破束缚解脱,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高的正见。第三是驳斥其他过患。

 

首先,遮破轮回和涅槃有四颂,前三颂都是讲轮回不存在的根据,第四颂讲涅槃不存在的根据。前三颂中,第一颂属于总破,总破蕴和人我有往来;第二颂是别破众生补特伽罗有往来;第三颂是通过观察前后世的往来中身体不存在而破。下面我们在讲偈颂的时候可以进一步来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讲总破蕴和人我有往来的道理:

 

己一、遮破轮回与涅槃:

 

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

 

前三句是讲蕴没有往来的道理,第四句是讲众生或人我没有往来的道理。前三句广说,第四句略说。

 

“诸行往来者”,诸行就是五蕴,五蕴有没有往来呢?比如说人在轮回中,前世的五蕴生到今世,今世的五蕴生到后世,名言中有这样一种往来的现象,但真实观察有没有一个五蕴从前世到今世?肯定是不存在的。

 

因为所谓的诸行只可能有两种情况,常有的五蕴或者无常的五蕴。我们就在常和无常中去观察,到底有没有所谓的五蕴往来。

 

第一、“常不应往来”,常有的五蕴不应该有往来。常法的特性就是稳固不变,既然不变化,那怎么可能有往来呢?这本来就矛盾。往来是有变化的,比如前世是人的五蕴,今世转成天人的五蕴,后世可能转变成旁生的五蕴,在往来的过程中五蕴在不停地变化。常和往来是直接的矛盾,恒常的法是不变化的,不变化的法是绝对不可能有往来的。

 

退一步说,即使有往来,也有过失。比如前世是人的五蕴,今世转为天人了,因为常有的法不能舍弃自己的自性,所以前世的人的五蕴不能舍弃,生到了天界成了一个天人,这又产生了一个矛盾。人和天人之所以有不同的安立,也是因为人有人的五蕴,天人有天人的五蕴。如果人的五蕴没有舍弃,天人的五蕴没有获得,那还是一个人,不是天人,因为没有天人的五蕴的缘故。如果不舍弃人的五蕴,生天之后还是人,不是天人。

 

再进一步观察,如果不舍弃人的五蕴的前提下又获得了天人的五蕴,那就会出现两种过失:一是如前所说,人的五蕴没有舍弃就获得了天人的五蕴;二是天人的五蕴变成了无因的产生。因为前后世是有连接的,天人的五蕴必须从人的五蕴上继承,现在人的五蕴没有舍弃,因没有变坏,果就出现了,果从哪里来的呢?就成了无因产生。因变成了恒常不变,果成了无因生。或者有因果同时的过失,或者有两个相续的过失。

 

所以常有的法是绝对不可能有往来的,否则会出现很多过患。

第二、“无常亦不应”,无常的法能不能往来呢?从名言中假立的前提下,五蕴是无常的,舍弃前世无常的五蕴之后,变成后世天人的五蕴,名言中可以以这样一种粗大的方式安立。但是如果严格来看的话,实有的无常能不能往来呢?实有的无常不能往来。

 

前面说前世的五蕴变成今世的五蕴,这是一种很粗大的无常,这种观点安立粗大的名言足够了。但是如果要分析实有、胜义,就不能停留在粗大的层面,要观察细无常,也就是刹那生灭。这个法一生起之后马上就灭了,已经不存在了,怎么可能有往来呢?前一刹那和后一刹那都不一样了,怎么可能说前世的五蕴舍弃之后变成后世的五蕴呢?这个根本不可能出现。因为刹那生灭意味着第一刹那的本体在第二刹那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没有所谓的往来。

 

如果无常是实有的,前面的刹那和后面的刹那不可能是一体的,如果是他体的,那也是有两个相续的过失。

 

这是总破蕴,常和无常不可能有往来。

 

下面“众生亦复然”,那补特伽罗人我有没有往来?前面已分析离开五蕴的人我不存在。即便单单从人我的角度来分析,也可以观察是常有的人我往来,还是无常的人我往来,观察的方式和前面是一样的。

 

如果是常有的人我,就不可能有变化,如果是无常的话,第一刹那的人我到第二刹那已经不复存在,也不可能有往来之事。所以说众生也不可能有真实的往来。

 

我们平时所说的轮回,也是经不起观察的,它原本空性,就是说众生本来没有流转过。而众生并不了知本来没有轮回的实相,以此为因而继续流转。遮止流转的最殊胜方便就是认知它的离戏空性。

 

因为一切万法本来就不存在流转,你认知了这个实相,马上就能够遮止轮回,因为轮回本空已经被证悟之后,就不可能再产生流转的因。

 

我们在学习中观空性的时候,假如每天从早上开始一直都在熏习中观,一辈子几十年都在学习中观的理论,我们的心不具中观见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可以说是一种教育,也可以说是一种熏习,就像我们在世间摸爬滚打一辈子,肯定沾染轮回的习气。我们仅学习一两个月中观,很多道友的相续已经完全变化。通过龙树菩萨的加持,我们经常讲幻化、假立,经常讲空性、破实有,内心当中实执的观念在逐渐消退。世间人为了推销他的产品经常做广告,你看多了自然脑海中总是浮现这个东西。学习佛法也是这样,广告里有很多虚假成分,但《中论》中没有什么虚假的成分,这就是一切万法究竟的实相。

 

我们经常串习万法无自性空性,听得很多,想得很多,思考得很多,修得很多,每天都以空性见来摄受的话,肯定在几十年之后你整个心都会转变,转变成一个中观的瑜伽士,你内心一定会产生很多空性的觉受,所以这是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上师经常安排我们学习中观的原因就在这里。我刚开始来是学中观,现在还在学,要经常把中观、空性作为重点,去了知一切万法的确无自性,通过很长时间的观察,我们的心态肯定会变成中观的心态,这是非常重要的。

 

有段时间没有学中观,就觉得好像有点生疏了,有点远离了中观见解的感觉,后面尤其是这几年不间断地学,像《四百论》、《入中论》、《中观庄严论》、《中论》、还有《定解宝灯论》等,像这样再再的学习中观,内心当中的空性见,到目前为止就比较稳固。

 

一切万法首先是幻化无实有;然后在幻化无实当中再进一步观察抉择、串习,真实的空性义就会显现,这时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你停止在某个层次,后面的境界也不一定出来。如果你再进一步学习,前面没有得到的对空性的认知、见解或觉受,在后面的学习过程中逐渐逐渐会引发。关键是要认真去看,认真去学习,前面再再讲过,千万不要认为这个颂词已经懂了,实际上还可以进一步深入到和以前完全不相同的空性的意义中。

 

比如:“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从很多理论进行观察的时候,的确找不到诸行实有而且能够往来的根据,所以说在中观锐利的正理观察之下,一切万法只能回归到他的本来空性,我们的心也只能回归空性,长时间的薰习必然会趋入到一切万法之实相的证悟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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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64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子二、(如此遮破之果)分二:一、灭尽我执者不可得;二、灭尽我执而获得解脱。 

丑一、(灭尽我执者不可得):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证得无我的智者其本身实不可得,因为, 已经断除了我执与我所执的智者也无法见到有一个“见空性者”。

 

本颂主要宣说见者瑜伽士不存在。有实宗认为:我与我所应当存在,因为证悟无我、无我所的“见者”瑜伽士存在。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证得了无我的智者实际上并不能成为见者,这样的见者实不可得。为什么呢?因为“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未见”指不可见、不成立的意思。前面已经抉择过我与我所不成立,既然没有我与我所,那断除了我执与我所执的“见者”是谁呢?所以,见者补特伽罗不成立。

 

本师释迦牟尼佛圆满证悟了无我,断除了一切执著。但他能否成立为见者呢?除了名言假立以外根本不成立。同样,位登极喜地的龙猛菩萨也只能在名言中成立为见者。佛经亦云: “内法观空性,外法亦观空,何人修空性,彼亦无少许。”“何人”指的就是见者。既然外面的法是空性,里面的法也是空性,那么修空性的补特伽罗怎么能超离于内外法之外而成为真实的见者呢?

 

按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本颂最后一句为“是则为稀有”,我在《显句论》中没有找到“稀有”的意义,《般若灯论释》中本颂也有别的译法。可能他们采用的不是一个梵文版本,如果是一个译本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差距。这次我结合藏文本对《中观根本慧论》的颂词作了调整,这对以后的学习者来讲应该说是很有必要的。当然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非常有加持,在汉地普遍流通。以前我讲《金刚经》就采用了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本。因此,我在这里要澄清: 我们并不是在遮破鸠摩罗什大师。不然有人会不会这样传:“某某把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都改变了……”

 

丑二、(灭尽我执而获得解脱)分二:一、如何灭尽我执;二、如何获得解脱。

 

寅一、(如何灭尽我执):

 

内外我我所,若尽灭无有,

诸取即为灭,取灭则生灭。

 

如果把将内五蕴执为我以及将外在诸法执为我所的萨迦耶见灭尽无余,那么诸取也就灭尽了,诸取灭尽,则生也就灭尽了。

 

人们执内相续所摄的五蕴法为我,执外在蕴界处所摄的法为我所。如果灭尽了我和我所,我执和我所执就全都灭尽。没有了我和我所的执著,轮回中的诸取就灭尽了。取有四种:欲取、见取、我语取、戒禁取。欲取,即对欲界色声香味等欲妙的贪执;见取,即除了戒禁取见之外的四见,它的主要根源是坏聚见;我语取,即依靠内在的身心而说我,是我所执的根源;戒禁取,一般指外道所行持的戒律。转生轮回的根本就是四取,灭尽了四取就不可能再转生于轮回中,就像火灭了烟必将消失、种子灭了芽果也不可能出现一样。

 

寅二、(如何获得解脱):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业和烦恼的灭尽称之为解脱。业和烦恼并非实有,故一旦证入空性,戏论就灭尽了。

 

业和烦恼灭尽,众生在生死中的流转也就停止了,这就是所谓的解脱。所有痛苦的来源是业和烦恼,业和烦恼的来源是非理作意,非理作意的来源就是执著种种相的戏论,当证入空性灭尽一切戏论的时候,业和烦恼也就随之灭尽了。

 

凡是为世间名言所摄的法,比如瓶子、柱子、氆氇等法,都是戏论。诸法本来没有自性, 但由于对它们起了相执从而生起非理作意,进而引发烦恼并造业。那么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断尽业和烦恼呢?只有证入空性。所以,为了获得解脱,我们应该修习空性。只要证悟空性, 戏论、非理作意乃至一切业和烦恼也就灭尽了, 此时就获得了解脱。

清辩论师认为这里的解脱指大乘的解脱, 佛护论师则认为不仅指大乘的解脱,也包括小乘灭尽人我的解脱,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驳斥了清辩论师,说本颂的解脱是指大小乘的解脱。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说:解脱不仅指大乘证悟二无我空性,声闻的证悟虽堕于寂灭边,但也算是解脱,否则除了中观者以外就再没有解脱了,这显然有很大的过失。对于证悟空性就是解脱,月称论师、宗喀巴大师和果仁巴大师都引用了《中观四百论》的教证来说明,即“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庚二、以穷尽执著而获解脱之理:

 

得无我智者, 彼等不可得。

无我我所执, 见者亦未见。

 

(原译:得无我智者,是则名实观。得无我智者,是人为希有。)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存在,所以我还是可以成立。

 

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也不能存在于我与五蕴二者之外,所以也不能以我的自性者而存在。谁能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呢?包括瑜伽士都不能见到自我。

 

因此,那些言及“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以自性而存在”的尔等之辈,既不能彻见真如法性,也无力抛却萨迦耶见。一切烦恼的根源就是萨迦耶见,如果没有萨迦耶见, 则断尽了取受,也就不会再有业的积累,所以也不可能再投生了。

 

为什么呢?因为业和烦恼的源泉,就是这些分别念,烦恼就是由可爱、可憎以及颠倒非理作意的分别念而产生的,所以其本体不存在。非理作意的分别念,来自于无始以来对能知与所知、能诠与所诠、瓶子与氆氇、男人与女人、可得与不可得等等诸法的耽执戏论之串习。针对实执的戏论,可以用彻见此等外境为空性的智慧进行破除。

 

打一个比方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石女的女儿不存在,就不会产生“此人是女人”念头的戏论。既然没有这种念头,就更不会萌生“她是清净可人的”等等之类悦意的、自性可得的非理作意。如果没有这些非理作意,就不可能对石女的女儿产生贪执。如果没有贪执之念, 也就不会有准备与之接触等行为了。(下面将以解释颂词的方式来归纳上述道理:)

 

内外我我所, 若尽灭无有,

诸取即为灭, 取灭则生灭。

 

(原译:内外我我所,尽灭无有故,诸受即为灭,受灭则身灭。)

 

同样,如果能将对于内执受的五蕴,以及外摄受的诸法,依次执为我与我所的萨迦耶见灭尽,就能遮破包括欲取、见取、戒禁取以及我语取在内的四取。如果此等四取能够灭尽, 则具备三有之相的受生也会随之而灭尽。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既然流转的因业与烦恼已经灭尽,则可称之为解脱。业与烦恼产生于非理作意的分别念, 而这些分别念又产生于种种名言相的戏论。对于所谓的戏论,只有以彻见无有自性的外境之相不可得,我与我所等为空性的智慧方能灭尽。

 

如果没有破除执相的戏论之边,即使不执著于诸法的成实,却不能遏制对诸法以及诸法之相的执著分别念。

 

因此,虽然在圣者的根本定当中,不存在成实的二现。但如果不分别相的智慧,仅仅是对成实的三轮不分别,则以这样的不分别智慧, 虽然对成实没有分别,但因为没有破除无我以及内外器情世间等等的一切万法之相,又怎么能寂灭一切戏论呢?因为仅仅破除了成实的戏论,却没有破除除此之外的任何戏论的缘故。就像认为世间万法仅仅像兔角般不存在一样。

 

彼等之人虽然明知无实,却执著于断除成实之相,这也是一种无实的戏论,并不能遮破瓶子等内外器情世间一切万法的戏论。

 

因此,无有分别的智慧,是没有任何相之戏论的,它远离一切戏论,而不是仅仅远离了成实的戏论。任何人只要有戏论的所知境,虽然不会执著其违品,却因为没有遮破违品本身之外的一切戏论,所以仍然执著于无实,而不能脱离于戏论。

没有丝毫相之戏论的,就可称之为“无缘”、 “无分别智”以及“离戏”。从实相角度而言, 是没有任何承认与可得的。

 

那些受宗派掣肘而做的破斥、建立、断除与安立等一切行为,因为没有超离于戏论,所以都是有承认的。

 

因此,所谓的戏论,包括相之戏论以及成实戏论,这些都是戏论的分支,属于邪慧(分别念)之境。无实与无相有着天壤之别,了知这一点极为关键。缘于法的因,即为该法以及该法之相,此相如果能成立为空性,则所谓清净与肮脏的分别妄念,也就成立为不耽执于该法以及该法本体的空性。此空性一旦成立,则无有对该法的取舍之愿,这一要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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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63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十八、观我法品

 

本品宣讲趋入真如的方便。全知麦彭仁波切讲过,第十八品蕴含了甚深的意义,是整个《中论》精华。也有论师认为本品是对前面人无我与法无我的总结,主要宣讲了断除障碍以后如何趋入无我空性的道理。由此可见,高僧大德们都把本品视为《中论》的精华,本品的偈颂也被很多中观论典所引用。所以,希望大家认真研究这一品,不能背诵全论的道友至少应将本品背下来。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宣说真如之自性;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三、如是宣说之果。

 

癸一、(宣说真如之自性)分三:一、破我与我所;二、如此遮破之果;三、断除与圣教相违。

 

子一、(破我与我所)分二:一、破自性成立之我;二、以此遮破我所。

 

丑一、(破自性成立之我):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如果我即是五蕴,那么我就成了生灭的法; 如果我异于五蕴,那么我就不具有五蕴的法相, 成了无为法。

 

外道所承认的唯一、常有的我以及部分内道承认的不可思议的我都是遍计的我,在五蕴上施设的我则是俱生的我。

 

一切烦恼、一切轮回过患的根源是什么呢?就是执著我和我所的萨迦耶见。故《入中论》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关于断除我执的教言,《观燃可燃品》中有五相推理,《观如来品》也从如来的角度宣说了 这五相。本颂词则只观察两相,即我和蕴之间 是一体还是异体,将我抉择为空性以后,我执 就被破掉了,没有我执,我所执也就没有了。 这一颂是大德们抉择人无我见常用的教证,这 一尖锐的推理能摧毁如山王一般的我执邪见。 人我要么与五蕴一体要么与五蕴他体,但进行观察时,这两种关系都不成立。

 

首先,我与五蕴无二无别不成立。如果我是五蕴,由于五蕴是刹那生灭的体性,我也就成了生灭的法。但这并不符合实际,因为人们根本不会认为我是刹那生灭的,人们认为从小到老是一个我,绝不会认为现在的我是新生。

 

不管俱生的我还是遍计的我,谁都不会认为人我是生灭的法。

 

另外,五蕴是五个法:身体的色蕴,苦乐等各种感受的受蕴,取种种相的想蕴,能够了别的识蕴,以上四蕴以外的行蕴。如果我和五蕴一体,那么我也就成了五个。进一步来讲, 五蕴又能分出更多的法:色蕴分成因色、果色, 受蕴分成苦乐舍等感受……如果五蕴和我无二无别,那么我岂不也有这么多的数目?但人们从来不会认为有多个我,所以这种观点不合理。

 

《显句论》说:如果我和五蕴是一体,那么在获得解脱时我就会断灭,因为在圣者趋入无余涅槃时五蕴会灭尽,这样就堕入断边。

 

总之,如果我和五蕴一体,则有我成为生灭法、我成为众多、我将断灭等过失。

 

其次,我和五蕴他体也不合理。如果我和五蕴是他体,那么我就不具有五蕴的法相。作为有为法,五蕴都具有生住灭的法相,如果我不具有生住灭的法相则成了无为法,是无为法就不会有任何改变,也就不会有人我在轮回中的流转。这显然不合理。

 

另外,《显句论》说:如果我和五蕴是分开的他体法,那它们就像牦牛和马匹一样互不相关。以可现不可得之理观察:如果在五蕴之外真的有一个我存在,那通过某一正量应该能得到它,但是不管依靠什么量在五蕴以外根本得不到我,既然得不到离蕴之我,那么他体就不能成立。

 

我和五蕴既不是他体也非一体,故无自性。经云:“如同依明镜,纵然现影像,彼者真实中,少许不可得。如是依五蕴,纵然现我执,然如此影像,真实中无有。若未依明镜,影像不可现;如是未依蕴,我执不可得。”

 

龙猛菩萨的这个理证非常深奥,全知无垢光尊者在抉择大圆满的本性时就经常引用这个颂词。希望你们好好领会这个甚深的教言。

 

三界的众生没有一个不执著自己:我的身体、我的感受……整日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身心的乐受,这样众生就会不断地造业流转。但详细观察五蕴跟人我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一体还是他体?此时就会发现人我根本不存在, 它和兔角没有任何差别。那么这又是谁在追求快乐呢?这样执著又有何意义呢?

 

学了《中观根本慧论》以后,希望大家都能精进修持空性。无始以来我们漂泊至今,都是因为我和我所执,既然现在依靠中观理证明白了无我,那就应当精进修持空性,以期早日断除轮回。并且,当见到众生因不懂无我而漂泊轮回,自然也会生起悲悯。我们闻思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挑别人的毛病,也不是为了在众人面前炫耀自己,目的就是要打破我执,真实地利益众生。

 

大家闻思的所得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运用, 每一位道友要经常观察我执减少了没有。如果没有减少我执,就说明自己的闻思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收获;我执减少了,就说明闻思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所以,大家要对我和五蕴的关系认真思维。

 

在闻思的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人说听法没有意义,那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轻易跟随这些言论。每一个人都应该体会到:通过听法能对甚深的中观空性生起定解,因此听法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藏地有一种说法:未听过中观和听过中观的人行为上截然不同。为什么呢?因为在听闻中观法理以前我执很重,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闻思后我执明显减轻,人也就变了。所以,诸位具善缘的道友应当认真听闻无我空性的道理,而且还应当反复思维,这样一定会对空性生起定解。

 

丑二、(以此遮破我所):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如果没有我,又怎么会有我所?灭除了我我所的缘故,也就不会有我执和我所执。

 

所谓我,就是指依五蕴而起的法,它是我执的对境;所谓我所,是指我所执的对境,比如我的身体、我的瓶子、我的柱子、我的房子……我和我所是从对境方面讲的,而我执和我所执则是指有境的执著。众生为无明烦恼所遮障,不知道万法的真相,本来不存在我却执著有我,就像愚者将阳焰误认为水,将幻化的人认为是真人一样。众生总会不由自主地执著: 这是我的身体、感受、生活、房子、轿车…… 每个人都对这些怀有非常强烈的执著。

 

前颂以他体一体的方法抉择了无我,既然没有我又怎么会有我所呢?我是我所的基础, 就像没有瓶子,也就不会有瓶子的颜色、形状、大小等概念一样,没有我自然没有我所。灭尽了我与我所,还会不会有我我所的执著呢?当然不会有。我我所这一对境不存在,依什么而生起执著呢?所以,我我所以及对我我所的执著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真正观察时,它们都不存在,与石女的儿子没有任何差别。这样本不存在的法,不管你怎样寻找也是找不到的。

 

如果真的想寻找什么,那就去寻找“我”,看“我”到底在哪里,这还是很有意义的,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所收获。听说有些外国人没事干,整天探求这个、寻找那个,比如某种动物身上的毛有多少根,青蛙的牙齿有多少颗…… 研究这些问题有什么必要呢?得到了结论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如果要研究,我很希望他们能研究一下佛法。但很遗憾,他们对佛法偏偏没有信心。

 

前段时间甘孜州修水利工程,挖土到了大概三十米深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动物,在那条黑黝黝的动物身上聚集着很多小动物。有些人说是龙王,有些人说是恐龙,也有些人说是怪物。全世界有几百位新闻记者来到这里采访。大家看了都觉得很稀有,也特别害怕。某些动物保护组织的人士劝诫不要杀害它,担心杀害了它会出现一些灾难。其实从佛教的眼光来看这也并不奇怪,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就提到了很多这类孤独地狱的众生。

 

从佛教的角度来讲,对这些动物的研究并不是特别重要,最值得研究的就是“无我”。人人都为了“我”而追求,但所谓的“我”到底存不存在呢?名言中有假立的“我”,但这个 “我”并非真实存在。这一点,只有依靠中观理证和《般若经》才能通达。所以我想,整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学问就是“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我’”。如果的确有“我”,人人为了它而忙碌也是合理的,但如果没有“我”,那为什么要为了“我”而奋斗呢?

 

“我”只在迷乱的现相中才有,就像在梦境中觉得有“我”的感受,但醒来的时候会清晰地了知梦中的“我”只是一种虚妄。同样, 即使人们再怎样认为有“我”和“我所”,这毕竟也只是一种虚妄,在真实义中并不存在。或许以偶尔的因缘,人们也会有世事如梦幻的感触,但以此却无力抵挡眼前纷然呈现的一切; 人们有时候也会说:“人生就是一场戏”,但实际上人们还是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执著。所以, 要想真正认识无我并打破我执和我所执并不容易。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真正在中观和大圆满等深法方面有一定境界的高僧大德以外,一般的人是很难断除我执的。但只要能了达自己的身心感受、亲朋好友、故乡等法都是虚假的, 对我和我所的执著一天天在减轻,就说明已经有了一定的境界。否则,如果对这些法的执著还很大,就说明自己的境界并不高。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十八、观我法品

 

丁十八(观我法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色法以我及我所空”等,宣说了无有人我以及法我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如果业、烦恼以及作者等等犹如寻香城等,世间凡夫被非真如性的现象所蒙蔽,那么请问,所谓的“真如性”究竟是什么呢?又如何趋入该真如性呢?

 

因为内外的一切法不可得,若能穷尽对我以及我所的一切执著,也就是真如性。要趋入真如性,就应当了知一切过咎的罪魁祸首,就是萨迦耶见。为了观察此见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趋入真如性之次第;二、宣说真如性之法相;三、修习真如性之果。

 

己一(趋入真如性之次第)分三:一、破我与我所;二、以穷尽执著而获解脱之理;三、驳斥与教相违。

 

庚一、破我与我所:

 

佛 护 论 师 认 为 : “ 第 十 八 品 旨 在宣说真如之性,故如同精髓一般。”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如果以俱生我执而执著的我存在,则应当观察其究竟存在于与五蕴为一体,以及异体的何种情况之中。

 

依照《观如来品》以及《观燃可燃品》等等各品中观察对方观点所采用的方法,在这里将其问题进行归纳后,从两方面进行观察。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即如果我就是五蕴, 我就成了有生者、有灭者以及众多者,而不是取受者了,因为我与五蕴的本体无二无别的缘故;如果我与五蕴为异体的他法,我就不具备五蕴的法相——生、住、灭三者了。如果这样承许,就有我成了无实之法,也即无为法的过失。我如果是无为法,就不存在稍许本体,如同空中的鲜花一般。如果是恒常的,则为了自我利益,而做的一切努力都无有价值。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无我我所执。

 

(原译: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灭我我所故,名得无我智。)

 

因 此 , 既 然 我 的 本 体 不 存 在 , 又怎么会存在五蕴等我所呢?因为我所也是倚赖我而安立的。既然所缘境——我与我所的实有不可得或者自性已经息灭,有境者我执与我所执二者也就随之而息灭,绝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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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62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子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分二:一、论中共称之比喻;二、世人共称之比喻。

 

丑一、(论中共称之比喻)分二:一、业无自性之比喻;二、喻义相对应。

 

寅一、(业无自性之比喻):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就如世尊以神通所作的变化人,这个变化人又能幻变出第二个化人。

有实宗认为:业、作者、果报、受者都应该成立,经云:“自作业之异熟,由各自承受。”如果这些不成立,则毁谤了佛陀所宣说的业因果规律。

 

中观宗回答:我们并不否认名言中有业、作者、果报、受报者。《显句论》说:我们并未毁谤因果,因为只有从有无皆不存在即无自性的角度出发,才能建立因果。对业果虽无自性但业却能感果,中观宗有很好的比喻,而有实宗对业果有自性且业能感果却举不出任何比喻。这说明有实宗的观点有一定的过失,中观宗的观点却完全符合一切万法的客观真理。中观宗的比喻是化人喻:具有不共神变的佛陀通过神通幻化了一个化人,而这个化人又幻化了一个化人。在这个比喻中,佛陀所变化的化人完全属于幻化,没有实体,但在没有自性的情况下化人可以再次幻化。

 

这个比喻还可以这样理解:佛陀自身也是无自性的,在无自性的情况下却可以幻化各种相,即:佛陀可以变化化人,化人又可以变化化人。对中观理论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知道佛陀本身也是幻化的。《幻师请问经》说:在幻化般的佛陀面前,以幻化般的供品,作幻化般的供养,获得幻化般的果报。

 

本颂的比喻很可能出自《宝积经》,因为《显句论》中说:幻化是存在的,要通达这个道理, 一定要参考《宝积经》的公案。在藏传佛教历史上也有化人的记载:藏王松赞干布白毫间幻化了一位名叫阿嘎玛德的比丘,他从印度与铜洲交界处的一株蛇心旃檀中取出了五尊旃檀观音,同时塑造了拉萨的十一面观音像。法王如意宝也讲过,为了调化惹琼巴,米拉日巴尊者幻化了一百匹野马,每一匹野马又幻化了一百匹野马……惹琼巴看得眼花缭乱,对尊者生起了极大的信心。在理解上述公案时要认识到, 没有自性才可以幻化。

 

寅二、(喻义相对应):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佛陀最初幻变的化人相当于作者,由化人所幻变的化人则相当于业。

现在将喻义结合。比如某人造了善业、恶业后成了作者,这个作者就相当于最初的化人,所造的业则相当于由化人所幻变的第二个化人。化人没有自性,就好比作者及作业的本体是空性;化人虽无自性却可以造作化人,就好比本体空性的作者可以作业。所以大家应当明白,无自性的业因果是可以成立的。

 

下面总结一下业因果的道理。认为业因果存在的外道论师中,有的认为以神我而形成, 有的认为以常有的微尘而形成……内道里面, 有部宗认为业因果依靠不失坏法而存在,经部宗认为依靠心的相续因果得以成立,唯识宗认为依靠阿赖耶才能安立因果。虽然有各种说法, 但真正观察时,因果实有根本无法安立。中观自续派虽然在究竟胜义中承许远离一切戏论, 但暂时抉择了相似胜义的单空以及名言中业因果的自相存在;中观应成派则着重抉择远离四边八戏的究竟胜义谛,但在后得位也随顺世间以无自性的方式安立了业因果。

 

在抉择胜义谛时,唯识宗的观点较中观宗稍微低一点;但在抉择名言时,唯识宗的观点却很殊胜。因为唯识宗所承许的自明自知的心识或阿赖耶虽然在胜义谛中不能成立,但万法唯识却是名言的实相。其实唯识和中观二大车轨是相辅相成的,学了全知麦彭仁波切的《中观庄严论释》自然会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对业因果虽无自性却可以成立生起了极为稳固的信心,那就说明对中观的空性已经有所了解。《定解宝灯论》云:“空性显现凡夫前,虽似相违于现见,诸智者以奇语赞,说此双运真奇妙。”圣天论师也赞叹道:“见诸法如空,信业也成熟,稀有中稀有。”意思是,如果见到胜义中诸法如虚空一样,就一定会诚信名言中的业因果,这是稀有中的稀有。所以真正通达了中观,空性见越来越清晰时,对业因果毫厘不爽的道理一定会生起极大信心。

 

丑二、(世人共称之比喻):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一切烦恼、业、作者及果报,悉皆如幻、梦、阳焰、谷响般无自性。

上两颂讲了论典中的比喻,本颂讲世人共称的比喻。在藏文译本中,这一偈的第一句还包括“身体”;第二句没有差别;第三句在“皆如幻”的后面还有“乾闼婆城”;第四句中无“如响”。前两句《显句论》解释为:烦恼指贪心等烦恼;业指福业、非福业、不动业;身体指骨肉异熟之身;作者指造作善恶业者;果报指造业之后在今生他世中成熟于自身的果报。

 

在名言中业因果的无欺显现是存在的,但真正观察时:这一切皆如幻术一般,看上去似乎是有但实际却没有本体;也如乾闼婆城,看上去好像有人物、车马,但这一切都是虚无的; 也如做梦,我以各种方法降伏了各种怨敌,但醒来时既没有先前遭遇怨敌的恐怖,也没有后来获得胜利的快乐;又如阳焰看起来是流淌的水,但根本不是水,业因果的本体也是如此, 虽有显现但终归无有实质;还如谷响,虽然可以听到空谷的回响,但却无处寻觅它的踪迹。所以,大家应当结合这些比喻,细细体会业因果的虚幻性。

 

总之,我们要知道,在轮回大梦里所显现的一切,在真实的胜义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永嘉大师的《证道歌》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金刚经》亦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壬二、(以教证总结):

 

《梵王请问经》云:“佛告梵王:‘若无业无果者,即是菩提。如是菩提无业无果,得菩提者亦无业无果,彼得授记及圣种性亦复如是。若无业无报者,彼圣种性亦不能起身口等业。’”

 

《无上依经》云:“佛为怜愍世间住于乱慧无因恶因诤论者故,于世谛中说有诸法、有我、 有人、有众生、有命者。”

 

《宝胜经》云:“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

 

《金光明女经》云:“无明体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生,善女当观诸法如是,何处有人及以众生,本性空寂无所有故。”

 

《等持王经》云:“佛宣如幻之佛法,百千众生获饶益,发愿已得佛授记,此悉幻化无真实。”

 

《中观根本慧论·观业品》传讲圆满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庚四、名言中如何安立之理: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如果对方又提出:连佛陀都说过:“自作业之异熟,由各自承受。”你们这样安立诸法无有自性的观点,岂不是在毁谤业果?你们(这样承许,)简直成了彻头彻尾的“空无派”首脑了。

 

《显句论》中云:“吾等并非‘空无派’, 吾等遮破有无二者,乃为开显趋往涅槃城之无二道。吾等未言无有业果作者,仅言其无有自性。若以为无有自性,则能作所作非理。然若有自性,则能作所作愈发非理。唯自性无有, 能作所作方能合理。于此理,尚可以喻说明。”

 

《般若灯论》也云:“犹如幻化师,以精湛幻技, 幻化复幻他,彼幻复他幻。作者作作业,亦同于幻术。”这些教证说明,本师佛陀以无量圆满之神通幻化出根本之幻化,此幻化于幻化之后,复又幻化为他法。按照《显句论》的观点, 一共做了两次幻化。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幻化又化作他法,支分的幻化又再一次幻化。这三个层次的三种幻化依次与作者、所作之业以及异熟果三者相对应。

 

也就是说,如同该幻化又化作其他的幻化之法,支分的幻化又再一次幻化为另一个他法一样。无有自性的作者以及所作之业也同这些幻化是一样的。譬如,如同幻化的作者,其所作之业以及异熟果报,也像幻化之法所幻化出的他法一样。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 如焰亦如响。

 

同理,诸烦恼以及业,异熟之身心,诸业的作者补特伽罗,还有异熟之相续等等一切果报,其本体都不可成立。正当显现之时也犹如寻香城[幻]、犹如阳焰、犹如睡梦中的现象(犹 如谷响),即使显现,其自性也了不可得。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七观业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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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61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二、(破果法身体):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如果说一切烦恼和业是身的因缘,既然一切烦恼和业的本体都是空性,何况这些身呢? 对方认为:业肯定存在,因为业的果——身体存在。众生造善业形成人天善趣的身体, 造恶业形成地狱、饿鬼、旁生等恶趣的身体, 有果的缘故,说明因也存在。

 

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呢?以烦恼和恶业形成恶趣身体,以行持善法而有善趣身体, 这种现象只是名言中的假立。从胜义的角度观察时,“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连一切烦恼和业都是空的,更何况身体呢?在《观染染者品》等品中,从烦恼的来源、本体、果等方面抉择了烦恼的空性,在《观作作者品》等品中也抉择了所有的业是空性的。既然烦恼与业的本体都无实有,那么它们的果——身体又如何成立实有呢?就像虚空中没有花园,自然不会有鲜花的扑鼻芬芳一样,没有烦恼及业的因, 自然不会有身的异熟果。

 

在闻思中观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违缘,有的人也许会生起这样的邪分别:“学中观不是很重要,学点其他的吧,去别的地方修法吧……”如果没有正知正念,你就会不想学, 会觉得应该去学别的法,或者觉得修行更重要, 最后真的不学了。这就是魔障!这样轻率放弃闻思中观的机会很可惜,即使以后自己再想学习中观也非常困难:上师、道友、道场等方方面面的条件都难以具足,自己一个人怎么能学得好呢?

 

住在上师如意宝的道场上,道友们不愁吃不愁喝,也有闻思修行的机会。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希求的呢?我想,自己在别的地方生活条件可能会好一点,但要聚集二十个人长期讲经闻法也不太容易。你们也一样,生活条件好一点的地方哪里都找得到,但真正能闻思修大乘佛法、真正对自相续有意义的地方,恐怕很难找到。因此,我希望愿意闻思修行的人安住下来。我本人发过誓愿——至少安住学院三到五年,希望道友们也能这样发愿。发愿的力量非常强大,以前上师如意宝发过四年的弘法誓愿, 后来也变成了现实。所以,我们应当为了修行这样发愿。

 

人不是牦牛,应该对自己的前途有一个计划。我觉得修行人不需要对世间法有计划,但对未来的修行有一种计划却很有必要。所以, 希望大家为自他的闻思修行共同创造好的缘起。

 

我是这样打算的:先把五部大论讲完,之后开讲《大幻化网》,然后再讲一点大圆满实修法,这样宁玛巴的法基本就圆满了。五六年以后,每一位道友应该会打好一定的基础。在这之后,我打算一直不离开学院,也还会讲一些修行的法。

 

寅三、(破享用异熟者)分三:一、以一体异体破受者;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三、无有业果受者。

 

卯一、(以一体异体破受者):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所谓的感受者,不过是被无明所覆蔽、被爱结所束缚的凡夫。这样的感受者与原本的作者不是异体也不是一体,所以无自性。

 

对方认为:业是存在的,因为业的感受者存在。比如一个人造了布施的善业并依此获得了天王果位,由于天王的果位存在,所以布施的业必定存在。

 

站在中观的立场来看,对方的说法只是名言中的现相,不可能在真实中成立。佛经云:“无明所蔽诸众生,皆具爱结之束缚。”就像眼翳病人在翳病未消尽之前一直见不到白色海螺的真相一样,为无明所蔽的众生在爱结未断之前始终见不到一切万法的真相,由于执著万法实有,每一个众生造业以后会不自在地感受果报。但这种感受者只能在名言中依靠假立的一相续方能成立,如《入行论·智慧品》云:“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

 

虽然在名言中有享受异熟者,但真正观察时这并不成立。在胜义中,作者与受者要么是一体要么是异体。如果二者是一体则有很大的过失,比如发放布施的人转生天趣做了天王, 那么人就成了天人,也就是说在人间布施的人就是天王,或者天王还在人道作布施;再比如农民种庄稼,如果春天的种植者与秋天的收获者是一体,那么春天就不用种了,因为那时可以直接收割;而秋天又无法收获,因为那时尚在种植。

 

如果作者和受者是他体则有因果错乱的过失,因为作者并未感受到自己所造的业。《百业经》说:“众生所作之业,不会成熟于外境的地、水、火、风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蕴、界、处上,即所谓‘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百业经》的每一个公案几乎都有这样一段文字,以强调自作自受的道理。自作自受是名言无欺的因果规律。如果认为作者与受者是他体,那么作者与受者便毫无关系了。既然如此,众生则没有必要造善业, 因为自己得不到善果;也不必顾忌造恶业,因为自己无需感受苦果。所以,作者和受者是他体也不合理。

 

在胜义中,不仅善恶等概念,即使现量可见的春种秋收等也不成立。虽然名言中存在无欺的因果,但如果认为这是真实的则不合理, 因为这只有在空性中才能得以显现。当然,大家一方面不能执著因果真实成立,但另一方面也不要认为名言中也不存在因果:九亿多农民天天劳作无非是为了收获粮食,如果这种因果也不存在那谁还愿去辛苦劳作呢?如果这个世界不是处处有因果,很难想象它将混乱成什么样。

 

卯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业不从因缘而生也不从非缘而生,所以没有业。既然没有业,也就不会有发起业的作者。

 

犊子部认为:有一个不可言说的我,它可以作为业果的受者。但以中观推理观察时,这个受者并不存在。不可言说的受者要存在必须先有业的本体,有了业才会有作者,之后才会出现受者。

 

但业的本体并不存在。因为,第一品在对增上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因缘等四缘的本体进行观察时,任何缘都不成立,既无缘,业也就不会从缘而生了;而非缘要观待缘才有, 业也更不可能从非缘而生。既然依靠缘及非缘都不能成立业,又怎么会有造作该业的作者以及承受业果的受者呢?

 

此外,这个不可言思的人我,说又说不出、想又不能想,谁能成立它呢?要成立它则应该以语言或思想来诠表,如果语言、思想都无法表达或缘取,那这个我到底是什么呢?难道要把石女的儿子称为不可言思之我?所以,犊子部的“人我”根本不能成立。

 

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找到一个不可言说的造业者。不管造善业还是造恶业,既然有了所造业,造业者就可以言说。比如工人做了工就可以说是做工者,农民种了庄稼就可以说是种植者,牧民、画家等做了各自的事情也都可以称为作者。因此,作业者并不是不能言说的。从受业者的角度来讲,造了业以后要享受果报, 这样的享受者也同样可以言说、思维。所以, 超离言说、思维的受者也只是宗派的说法而已, 实际上并不存在。

 

卯三、(无有业果受者):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既然没有业和作者,那如何有从业所生的果呢?没有果又如何有感受果报者呢?

 

前面以遮破一体异体、缘和非缘的方式, 遮破了业的本体。既然业不存在,那么业的作者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作者和作业是互相观待的。

中观的道理太深,以世间语言来讲可能会好理解一点。曲恰堪布讲法的时候总是以最难听的话作比喻,他说以最难听的话作比喻,听的人记得清楚。但我不太方便用那种比喻,所以我以农业为喻来分析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农民耕种,就不可能存在收获的果实,没有果实就不会有收获者。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名言中作者、业、果报、受者这四个法的存在,但这些名言中假立的法在胜义中并不存在。以正理详细观察时, 业不存在,造业的作者就不存在,因此依业成熟的果也不存在,而果不存在,享受者也不存在,一切都像虚空中的花园一样不存在。

 

所以大家应该了达,这些名言中形形色色的法,不管是因果之法还是五根前显现的法, 在能取所取未消于法界之前的确有无欺的显现,然而真正以中观理证来观察时这一切就像水泡一样都不存在。水泡不管显得怎样美丽, 都是不实在的;同样,虚妄分别心面前的任何法都不会有任何真实。

 

很多上师都说:在听受大圆满之前,一定要听受《中观根本慧论》。格蒙旺波·丹增诺吾说过:只要把《中观根本慧论》学习三遍,自然而然就会对大圆满本来清净的见解有所认识。上师如意宝也曾说:不管修密法还是修显宗,要打破相续中的我执烦恼就必须修持空性。所以,只要能彻底明白《中论》所宣讲的缘起空性的道理,大家对心的本性或者万法的实相都将有所了解。

 

在闻思本论的过程中,希望大家尽量避免一切违缘。有的道友在闻思修的过程中,心特别堪能,始终有一种饱满的兴趣。不论遇到什么违缘,他们都誓愿坚定:一定要把这部法听完,一定要把这部法研究透彻。但也有个别的道友,他们以偶尔的善心萌动,也想好好闻思, 但被各种琐事、违缘一拖累就中断了。人身难得,闻思般若法门的机会更为难得,值遇了这样的法门时大家理应精进。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关于烦恼不存在的道理,首先在前面破生的时候已经予以了遮破,然后在第六品中又遮破了烦恼的本体。下面,我们将以可爱与可憎等方式进行遮破:

 

辛二、破异熟果法: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如果对方提出:业以及烦恼是存在的,因为其果法异熟身存在的缘故。

 

经书中所宣讲的“业以及烦恼,是诸异熟身成立之因”的观点,只不过成立于名言当中, 在胜义中却并非如此。

 

既然已经证明了业以及烦恼二者的自性为空,又怎么可能言及以前者为因的异熟身呢? 换言之,既然作为因法的业与烦恼都是空性, 又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高谈阔论所谓“彼等之果法——异熟身”呢?实在是毫无道理!

 

辛三、破承受者: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异亦不一。

 

如果对方提出:业是存在的,因为其异熟果的承受者存在的缘故。如果业不存在,那么(承受者)又怎么会承受其异熟果呢?如同虚空中的芒果一样。

 

但承受者也并不存在。这样的所谓“承受者”,是指智慧之眼被无明所遮障的凡夫,因为具备了贪爱外境的束缚,所以才会成为有漏之业异熟果的承受者。

 

这个承受者既不可能是该业作者之外异体的他法,也不应该是该业的作者。因为作业与异熟果报成熟并不是处于同一时刻,而在作者之外的他法身上,又不可能使果报成熟的缘故。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不可言说一体异体的承受者存在的缘故,所以业也是存在的。

 

但业并不存在。因为业并不是从因缘而生, 关于此理,在《观因缘品》中已经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业也不是从非缘而生,其道理在《观作与作者品》中已经予以了破斥,所以业并不存在。因为业不存在,所以业的作者也不会存在。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如果所作之因——业,以及其作者两者都不存在,那么由业而生的果又怎么可能存在呢?如同空中的树木所生之果实一样。

 

如果所承受的果报并不存在,承受者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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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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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卯二、(有罪福颠倒之过):

 

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

 

如果有不作业,那么虽未造罪业也会有罪, 并且未中断梵净行者也会有不清净的过失。

 

罪福颠倒的过失有两个方面。第一,“不作而有罪”,既然业有自性,那么即使“不作”——从未造罪也应该有罪。第二,“不断于梵行,也有不净过。”即使从未中断梵净行,守戒极为清净,也仍会有不清净——破梵净行的过失。

 

为什么罪业和福德会颠倒呢?就是因为业有自性。《显句论》中说:本来不作就不会有杀生等一切罪业,但因为业自性常有,所以虽然没有杀过牦牛,也会有杀牦牛的罪业。其他讲义以五无间罪为例:虽然某人没有做过杀父杀母的行为,但罪业仍会在他的身上无缘无故降临,他也要到地狱中感受无量的痛苦。而且, 即使不中断地行持没有丝毫染污的梵净行,也避免不了不清净的过失。梵净行就是梵行,“梵”是指涅槃,“行”是指为涅槃而作的行持。《般若灯论释》云:“梵者谓涅槃,若行涅槃行者,名为梵行,住此行者名住梵行。”按理来讲,如果一个修行人一生中从未犯过丝毫戒律,他的相续中就根本不可能有犯戒的罪业。但因为对方认为一切业自性存在,所以犯戒的业也应该自性存在。既然如此,从未犯戒者的相续中也会有犯戒的过失,这显然不合理。

 

本颂后两句在《般若灯论释》中译作“住非梵行罪,今应得涅槃”。意思是即使犯了戒, 行持了非梵行,还应该得到涅槃。与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相比,这虽然在引出的过失方面有点差别,但最终意义都在否定业不作而有的观点。

 

大家在学习的时候多翻一些讲义很有必要,不同讲义的观点往往有不同之处,这会使我们有更开阔的思路和更深入的理解。

 

佛法的道理很深奥,中观更是其中的精华。在藏地,只要学中观,《中观根本慧论》、《入中论》和《中观四百论》就是必修的课。大家应当将这些论典结合起来学习。很多对空性有定解的道友,学了一遍还想学;而那些对中观法门没有定解的道友,他们的信心一直生不起来。中观里有很多非常珍贵的真理,如果只是泛泛地理解而没有深入下去,那么也就谈不上获得闻思的真正利益了。因此,希望大家集中精力、 全力以赴,把整个心思都放在中观上!

 

在闻思的过程中很多人有这种毛病:刚开始精进得不得了,中间就越来越懈怠了,快结束的时候整天都在数页数:什么时候结束?但结束以后可能另外一部大的论典又开始了。所以不要关心《中论》什么时候结束,结束了又怎么样?你也不能马上成佛。不管学什么学问, 自己的心一定要堪能。有些人的确很苦恼,可能是因为前世的业力、烦恼或各种原因,虽然很想学,但心一直不堪能。但多数道友对闻思很有兴趣,具有这样的素质应该算是很好的修行人。

 

我想,这次学习《中论》的道友中,大概百分之二三十的人基本上通达了《中论》的意义,他们以后不论是自己修行中观还是给别人传讲都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当然,原原本本如理如法地宣讲,除了得地圣者以外,一般凡夫恐怕非常困难。以前上师如意宝也引用过旃扎古昧的教言说:讲经的过程中难免有一点口误, 但听者应当摆正态度,不应该有太多的挑剔:

 

“今天又说错了”、“前后矛盾”、“不符合语法”、“不符合道理”、“不符合逻辑”……这样吹毛求疵没有必要。当然,造论和讲法不太一样, 造论时确实要细心,大家应当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卯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这样一来则破坏了一切世间的名言法。并且,造罪业与造福业也没有任何差别了。

 

世间的一切语言法并不超离因果。假使业的自性真实存在,不需要造作,那么就破坏了世人共称的一切语言法。

 

比如,依靠各种材料可以将经堂修起来, 如果业的本体存在,不需要造作,那么“修经堂”这一名言就被破坏了。再比如,通过勤作瓶子可以形成,如果瓶子原本就存在,那我们就不必造了,这就破坏了“造瓶子”的名言。还有,如果业不作而有,“农民收获”及“牧民挤乳”的名言也就被破坏了。由此世间所有的名言法将被一并摧毁,但讲道理的人根本不会承认这一点。

 

此外,如果业有自性,那么造作罪业和造作福德也就没有差别了。为什么呢?《显句论》云:未作之业存在之故。比如我造了杀害众生的罪业,另一个人修积了福德。如果业的自性存在,不用造作就有,那么他虽然不杀生,也应该和我一样成为罪人;而我虽然不修福德, 也应该和他一样成为好人。这样一来,造罪者与修福者已经没有丝毫差别了。这样承认,一方面毁坏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 另一方面也违反了世间常理,世人谁也不会说遵纪守法的人和违法乱纪的人没有差别。

 

寅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承受了果报以后还应该继续承受,因为业决定有自性的缘故。

 

按《俱舍论》的观点,当善恶业感受了各自的果报以后,就会像灭尽的种子一样不再生果了,这是业果的自然规律。比如获得阿罗汉果的圣者,在凡夫时造的业还未消尽,故仍需感受最后的余业,当这些业成熟以后就再也不会感受了;或如种子出生苗芽后,就再也不会继续出生苗芽。

 

而如果业的自性存在,那么感受果报以后还应该继续感受。比如说我以布施的业获得了王位,按正常的因果规律来讲,布施的业在感得王位以后就用尽了,但按照对方的观点,布施的业本性常有,所以在我得了王位以后,还应继续获得王位。再比如说农民种植庄稼,春天的耕作在秋天收获了以后还能收获。为什么呢?因为耕作的业自性成立。所以,只要业有自性,造业者就应恒时感受它的果报。但谁也不敢这样承认,因此业有自性不成立。

 

丑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分三:一、破因法烦恼;二、破果法身体;三、破享用异熟者。

 

寅一、(破因法烦恼):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如果说世间诸业从烦恼而生,那么烦恼既非实有,业又怎么会具有实体呢?

 

对方认为:业应该存在,因为业的因—— 烦恼存在。在名言中,有了无明烦恼,就产生了种种业。比如,我的相续中生起了贪、嗔、痴等烦恼,之后就会造作善业、恶业以及善恶夹杂的业,也就是白业、黑业及花业。这一点不仅小乘宗承许,中观宗在名言中也承许。

 

但这并不能证明业实有。如果烦恼的本体存在,那么从烦恼而生的业也存在,但烦恼的本体并不存在,这一点以第一品抉择烦恼的缘不实有,以及第六品抉择烦恼的本体不存在都能成立。既然烦恼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存在, 那么从烦恼所生的业又怎么会有实体呢?肯定不会有。既然烦恼和业是一对因果,一者有, 另一者才有,所以无法否认因的烦恼不存在果的业也不存在。

 

烦恼与业虽无有实体但却在众生的相续中根深蒂固地存在,很多道友对此都会有同感。要对治这些烦恼,一方面要多串习空性,另一方面也要有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就拿戒肉来讲, 也需要以毅力强行对治。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希望大家不要把我要求大家戒肉看作是“国王的规定”,每个人自己要从因果上好好分析。我要求大家戒肉并不是我不让大家“享受生活”,但某些人总是想:如果堪布“慈悲”一点,那我们就有吃肉的机会了……其实,从我个人来讲,我根本没有开许吃肉的权力,连大慈大悲的佛陀都没有开许过, 谁又敢开许呢?所以,请不要幻想什么时候开许吃肉。

 

我希望大家慎重考虑吃肉的过患。诸位来到人间,有的二三十年,有的四五十年,有的六七十年,为了短暂的口腹之欲可能造下了很多恶业,为了清净这些恶业,难道就不能忍一忍吗?

 

当然,在吃肉的问题上,我也犯了很多错误,以前我也吃过很多肉,一想到这些就很后悔,也很害怕。佛陀在《涅槃经》、《楞伽经》等许多经典中都讲了吃肉的过患,并指出这是泯灭大悲心的表现。看了这些,再想到自己已经为一切众生发了菩提心,但在行持上却连戒肉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感到非常惭愧。想到这些,看见肉我也不想吃了。同样,我也希望大家尽量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要再吃肉了。

 

很多人担心营养不足,所以要吃肉。但肉类的营养价值实际上比不上水果蔬菜。有些营养学家的说法非常正确,他们说:人们认为肉的营养价值很高,所以认为吃肉好,但肉的来源就是植物,既然如此,为何不选择不经过动物的身体而直接进入我们身体的水果和蔬菜呢?

 

现在的藏地不同于以前,以前藏地一点蔬菜也找不到,现在藏地已经有很多蔬菜了,所以在藏地学佛不用担心没有蔬菜吃。而且,吃肉也特别贵,如果拿同样的钱一定会买到很多很好的水果蔬菜。

 

总之,学佛的人尤其是大乘佛教徒吃肉不太合理。如果暂时无法发愿终身吃素,可以每年年初时发誓今年之内不吃肉,这样一年一年坚持下去,最终一定可以彻底断除这种恶习。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63

 

【63】此处藏文版颂词原意略有矛盾,但果仁巴大师对此的描述为:“沙门虽未作非梵行,但因有非梵行的无作之业,故有梵行染污之过。”与鸠摩罗什颂词原意,以及麦彭仁波切的解释一致,故保留汉文原颂词。

 

如果业是无作之法,那么就会有谁会在根本没有作业的情况下,却要承受无作之果报。这样一来,就成了即使没有造作该异熟果的因——业,也会遭遇无作异熟果的巨大恐慌之过。换句话说,就是即使没有造作杀生罪业,却会有无作的杀生果报降临到自己头上。

 

(如果这样承许,就会导致)即使保持圆满清净的梵净行,却因为存在非梵行的无作之业, 就使所有的行为都成为非梵行,所以也不能获得涅槃。这样就与自宗的论典及立场完全相违了。所谓“梵”即是指涅槃,“行”就是指为获得涅槃而作的业【64】。

 

【64】此处的译文,为使文意不至于前后矛盾,故删除了藏文原文中与其他注释(包括僧成论师、果仁巴大师等的观点)相左的一句话。望大家详察。

 

你们如果承许业的自性存在,就会有即使没有行持不善法,也会面临果报灾难,所以(断除不善法)毫无意义,行持梵净行也大可不必等众多过咎。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 亦无有差别。

 

这样一来,也就毫无疑问地否定了世间名言中制作瓶子、氆氇的劳作,以及耕耘稼穑等等一切法。因为纵然没有劳作,其成果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可能重新再做的缘故。

 

由此还可以推断出,补特伽罗造作福德之业与造作恶业也成了无有差别,因为所有的善恶之业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可能重新再做的缘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原译: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这样还有在业的异熟果报已经成熟之后,还需要再三地承受异熟果报的过失。若要追究这一切过失的原委,就是因为承许业的自性存在的缘故。如果作为因法的业并没有(因为果的产生而)消失,而是一直存在的,我们就不能否认(新)果法的产生。

 

庚三(破谛实存在之能立)分三:一、破因法烦恼;二、破异熟果法;三、破承受者。

 

辛一、破因法烦恼: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如果对方提出:业就是存在的,因为业的因法烦恼存在的缘故。如果业不存在,则其因也不应该存在,如同用龟毛缝制的衣衫一样。

 

如果世间的诸业是依靠烦恼而产生的,则在烦恼不存在的前提下,有漏的业也遍是成立不存在。以宗法无有烦恼的能立,也可以成立业不存在的结论。而作为因法的这些烦恼,却是因缘起而生,并非真实存在的。如果这些烦恼不是真实存在的,其具因者[果法]——业又怎么可能真实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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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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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三、(摄义):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业虽然刹那灭尽、本体为空性,但依不失坏法而能感果,所以不断;业的异熟相续及生死轮回虽然依不失坏法而存在,但业本身刹那即灭,所以不常。业果报依靠不失坏法而建立, 这就是佛陀所宣说的真理。

 

本颂前两句藏文译为“空性与不断,存在及不常”,意思是:业是空性的、是不断的,是存在的、是不常的。汉、藏版本的译法虽然稍有差别,但都是在总结有部宗的观点。此处有部宗宣说了业的四种特点或者业依靠不失坏法而远离常断的道理。

 

首先,业是刹那生灭的缘故,本体是空性的,并不是外道所遍计的实有的法。《般若灯论释》云:“空者谁空?谓诸行空。”其次,依靠不失坏法,业灭了以后虽经长时仍可感受果报, 所以不断。《般若灯论释》云:“而业不断者,有不失法在故。”再次,依各种因缘而有业,依业的牵转而生死轮回存在。《般若灯论释》云: “云何为有?有谓生死。生死者,谓诸行于种种趣流转故,名为生死。”最后,业是不常的。虽然有业及生死轮回,但业并不是永远存在, 在众生感受果报时,业的本体早就灭了,因为它是刹那性的。《般若灯论释》云:“云何不常?业有坏故。”而业果报能够远离常断而合理建立都是依靠不失坏法。所以有部宗认为,因果不虚的根源就是不失坏法。这样的道理是大慈大悲、远离一切无明的佛陀所宣讲的。

 

这里的解释和《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基本相同,但在《显句论》中这四点并不明显。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虽然也认为本颂宣说了四点,但解释方式却有些不同。他认为, 第一点“空性”指业的刹那性;第二点“不断” 指不失坏法不中断;第三点“虽有而不常”,是指虽然有这样的不失坏法,但却不是常有,而是刹那生灭的;“业果报不失”是第四点。而佛护论师、清辩论师、无畏论师以及果仁巴大师等很多论师都是从业的空性、不断、存在、不常四点来解释的,都说明了业对不失坏法的依赖性。在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中,还进一步说到了有部对经部的驳斥。尽管各大论师的解释稍有不同,但我们要认识到,有部宗认为业果能够远离常断并得以建立都是依靠不失坏法。

本颂遣除了常断的过失,至此已圆满了有部宗的观点。当然,经部宗也能以自宗观点遣除常断。大家也应该想一想,如果自己受持有部或经部的观点,能不能回答他人的问难?有部与经部的见解其实并不低劣,它完全能遮破一切世间人的邪见。所以,如果能受持有部、经部的见解就已经很不错了。当然,在此基础上还有大中观、大圆满的见解就更好。但如果只在口头上具有大圆满见,而实际上却连小乘的因果见都没有,那就非常可怕。业因果是佛教的基础,见解越高的人对业因果越会有深入的理解。有些人连业因果的道理都不懂,还自称是大圆满的瑜伽母、瑜伽士,这是非常可笑的。每个人应该详细观察,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对业因果生起不退的信心。

 

下面宣说中观自宗的观点。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诸业本来不生,因为无有决定自性的缘故; 诸业也不会毁灭,因为其本来不生的缘故。

 

如果有人问中观宗有没有业因果,那以这个偈子就可以回答。表面上看,这个偈子只抉择了业因果不生不灭,其实间接也宣说了业果不失坏的道理。

 

按中观宗的观点,从胜义的角度来讲,不管是自性的善恶业还是佛制的善恶业,所有的业根本不生。为什么呢?因为从自性他性、一体异体等角度观察时,这些业都不成立。既然业没有生,又如何有灭呢?比如石女儿从未来到世间,又如何会有石女儿的死呢?

 

当然,胜义中没有业因果并不等于名言中也没有业因果,中观宗承认名言中如幻如梦的业因果。虽然这只是世俗中的一种假相,但却是无欺的,这个道理非常甚深。如果有人认为, 业是空性所以是断灭的,业有显现所以是常有的,那我们可以说:业本无自体,所以无有生灭,也不会有常断之过;不仅胜义中业无有生灭,即使在名言中也不会有真实的生灭,也不存在常断的过失。

 

本颂以业不生抉择了因果为空性,间接宣说了业因果不失。果仁巴大师解释《入中论》的《破除邪见论》在宣讲业果不失的时候也引用了此教证。《入中论》则以业无自性灭说明业因果不失坏,如云:“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 宗喀巴大师的《善解密意疏》在解释《入中论》的这个颂词时也引用了《中论》这个颂词。可见,这两个颂词可以互为注脚。龙猛菩萨主要宣说业果不生不灭的空性,而月称菩萨则在无自性的基础上宣说业因果不会失坏,两位尊者的说法虽有不同,但实际密意是一致的。希望大家能把这两个颂词结合起来学习,这样就会对中观宗建立因果不虚的道理生起稳固定解。学习佛法的过程中有一些辩论是正常的。

 

就像宗大师在《善解密意疏》和《理证海》中着重建立灭法,果仁巴大师却作了驳斥:…… 有些人认为灭法实有,但这种见解连有部、经部的观点亦不如。对此,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评价说:“双方的诸位辩论对手都是具有超凡妙慧的智者,对于他们之间理证技艺较量的精彩表演,我们当以不偏不倚的雅兴来尽情欣赏。”我们以前也说过,萨迦、格鲁、 宁玛等各派的高僧大德之间的辩论,都是为了让所化众生打开思路,并不是谁的观点真的有不正确之处,这一点大家应该清楚。

 

不仅在大乘各派之间,小乘大乘之间的辩论也是如此。遮破了小乘的观点,并不是因为小乘的观点不正确,只不过大乘建立的方式更为超胜而已。比如,虽然中观宗遮破了有部宗和经部宗的业因果安立方式,但并未否认名言中的业因果,按中观宗的观点来讲,业本体不生不灭的缘故,当因缘具足时就可以显现业因果。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分二:一、应受未作业而破;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寅一、(应受未作业而破)分三:一、有诸业恒常不变之过;二、有罪福颠倒之过;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卯一、(有诸业恒常不变之过):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如果业有自性,即名为常法;如果业是常法,那么不作的法也应名为业了,因为常法就是不可作的。

 

对方认为:如果业无自性则与教证相违。佛经中说过,众生的业百劫也不会毁灭,因此业果应该存在。

 

破曰:业无自性不会失坏业果,相反,业有自性才会失坏业果。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业的自性存在,那业就是恒常的,那业以前怎样以后也会怎样,这样业就不能有迁往他处的改变,这就是常的过失。并且,业如果常有, 那么不作的法也可以叫业了,因为常法是无法造作的,就像以手臂不能抓住虚空一样。

 

但不作的法也叫业或者说业不是所作,这与现量相违。我们可以现量见到业是要造作的, 众生造业之后才会成熟果报。如果业是常有,不用造作也不能变化,那么它永远也不可能成熟果报。所以,承认业有自性不合理。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癸三、摄义:

 

虽空亦不断, 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不失坏法不但将因果关系紧密相连,而且与我们所宣说的我所空等道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下面将陈述以不失坏法与业相关联所具有的四种特征:

 

如果承认我们在前面所宣说的道理,则可以了知,因为所造之业在第二刹那不会安住, 所以其本身的自性也不会安住,也即为空性; 虽然业已经灭失,但是业的异熟相续却不会中断;虽然业不是像河流一般连续不断,(而是在产生的第二刹那已经毁灭,)但六道众生的相续却可以合理存在,因此,森罗万象之三有轮回可以理所当然地存在;虽然在与业相应的异熟果成熟之间,能够始终安住,但却并非恒常【62】的法,就是所谓的“不失坏法”。

 

【62】 此处与《般若灯论释》的观点有所不同,该论认为,因为存在业的坏灭,所以为无常。如云:“云何不常?业有坏故。”但本论认为,此处的无常,是指不失坏法的无常。

印顺法师在《中观论颂讲记》中的观点,与本论一致。如云:“‘虽’然‘有’生死业果的相续,因感果以后,不失法即灭,生死在无常演化中, 所以也‘不’是‘常’住的。”

此处列出各派观点,望诸位斟酌。

 

因此,诸佛才为我们昭示了具备虽然是空性,却不会间断;三界以及六道众生的轮回虽然存在,却并非恒常四种特点的诸业果报之不失坏法。

 

己三(驳斥无咎之回答)分四:一、因无自性故无常断之理;二、宣说能损承许自性存在之理;三、破谛实存在之能立;四、名言中如何安立之理。

 

庚一、因无自性故无常断之理:

 

既然所谓“业”的存在不合理,那么其异熟果又怎么能够产生呢?针对因果关系进行辩论的尔等之辈,简直就像因为担心寻香城的毁灭,而苦心竭力地进行保卫的愚蠢之徒一般。如果在业自身的本体产生之后,直至其相

应的异熟果成熟之间,一直驻留不动,就有恒常之过;而一旦消逝殒灭,没有驻留,又有断灭之过。但业是根本不存在的,关于其自性不合理的理由,我们可以用前面已经论述过的观点进行驳斥。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佛陀所说的“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又是为了表达什么样的密意呢?

 

建立在常断基础之上、虚假名言中的诸业本来没有生,其原因是因为业本身固有的自性并不存在的缘故;又因为业的自性没有产生的缘故,所以业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毁灭。只有在生法建立的前提下,才能提及毁灭的话题。

 

庚二、宣说能损承许自性存在之理:

 

若业有性者, 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业存在自性,则其本身无疑就成了恒常之法,因其自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往他法转变;如果成了恒常之法,则业也就成了无作之法,其原因是因为恒常之法不可能有作法能够找到切入点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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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58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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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午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分二: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未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不失坏法不是见道所断,仅是修道所断, 因为只有依这个不失坏法圣者才能感受宿业之果。

 

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不是见断,因为在小乘经典中记载,获得见道乃至阿罗汉果的圣者仍要感受往昔所造恶业的苦果,如果不失坏法在见道时已断,那么圣者就不必感受这些业报, 而“一返”、“七返”也无法安立。所以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是“思维所断”(修所断)。

 

按《俱舍论》的观点,修断共分九地,每一地又各有九品,这些所断从见道至阿罗汉果之间次第断除。即从预流、一来、不来到阿罗汉果之间,当获得后后果位时,前面诸品的所断即可断除。

 

未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那业灭了它也灭了,如是则有破坏业果等过失。

 

本颂说明不失坏法是见断有很大过失。因为业造了以后本体就会灭尽,而不失坏法在见道时也被断除,这样一来,诸位圣者就无法感受果报了,这就破坏了业果。

 

小乘宗认为,不仅凡夫,即使圣者也同样不离业果的束缚。如目犍连尊者因为宿业而被外道打死;革究阿罗汉因为前世饿死了母亲, 而感受种种痛苦并最终饥饿而死。所以,只有成立不失坏法是修断,才能成立一切凡圣的业果。如果它是见断,则破坏了业果通于凡圣的道理,这就会有圣者不必感受宿世恶业的苦报, 以及其他没有造该业的补特伽罗却需要承受该业果等过失。

 

大小乘对业果的承许不太相同。小乘认为因果不虚通于一切凡圣,如目犍连等阿罗汉还要受前世的报应,佛陀也要受金枪马麦之报。而按照大乘的观点,阿罗汉虽然断尽了烦恼障, 但所知障依然存在;登地菩萨虽然断尽了遍计的障碍,但俱生的障碍依然存在,由于他们相续中还有一些细微的障碍,所以会感受果报。但佛陀已将最细微的业障习气彻底断尽,故不可能感受任何业果,佛陀显现受报只是为了显示因果不虚。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取舍因果!如果自认为超越了因果,所作所为不受因果的限制, 恐怕只是一种妄想。为什么呢?得了很高果位的圣者还要受报,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

 

有些人看了一点“不来不去”的道理,就认为自己已经证悟空性了,不会再感受业果了,或者因为有一点相似的中观或大圆满见解,就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对一般人讲的,像我这样了不起的高僧大德,怎么会受因果报应呢?于是他们就喝酒抽烟……行为很不如法;而在行持善法方面,却认为一切无来无去、 无善无恶,于是便舍弃善法。这些人空话说得很大,但苦乐感受跟平凡人一模一样,遇到一点点小事也心烦意乱,受到一点点痛苦也无法转为道用,相续中没有任何真实境界,这样说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学过《入中论》的都知道, 声闻境界、菩萨境界是何等超胜,有那样的功德还要受因果报应,那你凭什么不受果报呢?

 

千万不要自己欺骗自己!如果别人欺骗了你还情有可原,但自己骗自己,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人能救护你了。还是好好观察自己的相续,如果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就不要造任何恶业,要尽心尽力行持善法!

 

午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分二: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未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一切诸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根据这些业就会生起相应的不失坏法,当有情于某一界最初受生时,所有的不失坏法就会合成一个, 它的得绳单独生起,并引生不失坏法。

 

按《显句论》的观点,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从本体上分,善业和善业相似,善业和恶业不相似;从界上分,转生欲界的业不论善恶都是相似的业,而转生欲界的业和转生色界的业是不相似的业。每一个人都会造作很多相似或不相似的业。比如我讲经说法是善业,它在我的相续中依靠不失坏法而存在;我生起嗔心是恶业,它也依靠不失坏法存在。从本体上看这两个业是不相似的业;但它们都要在天界成熟果报,所以又是相似的业。当我死后转生天界时,这两个业的不失坏法变成一个,它的得绳先单独生起,并引生不失坏法。此处的得绳,有部宗认为是指有情相续与所得法之间的一种实有的法。

 

不失坏法是业的所依,何时因缘具足,其果报就会无欺成熟。它相当于唯识宗的阿赖耶, 善业恶业的种子都熏在阿赖耶上,因缘和合时各自的果就会成熟。虽然即生所造业的不失坏法各自存在,但死后所有的业就变成了一个不失坏法。在这一不失坏法上,每一个业都有记

录,就像借条上每一笔债务都记得清清楚楚一样。并且,就像这边银行的存款在那边的银行凭一张卡就可以全部取到一样,人间所造的业在转生天界时以一个不失坏法,就可以令所有的果报不失。

 

此处宣讲的道理相当重要,虽然这只是小乘的观点,但足以打破无有因果的断见。现在很多人受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的影响,连因果正见也没有。对这些不信业因果、不信前世后世的人,以经部或有部的观点就可以驳斥。所以我想,在还不能理解中观安立业果不虚的道理之前,最起码要通达有部宗和经部宗的说法。

 

未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如是二种业在现世感受果报或者说感受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

 

本科判的“生起”和前一科判的“生起” 意思不同。这里是说受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而前一科判的意思是说,前世死的时候不失坏法灭尽,后世受生时生起一个新的不失坏法。

 

“二种业”指有漏业与无漏业或善业与恶业。现世感受的果报,有的来自宿世的业,有的来自现世的业【5】。造了这些业以后在相续中会生起不失坏法,在感受果报以后不失坏法依然存在,这就是“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5】现世现报的业:如供养僧众、谩骂金刚上师等依靠严厉的对境而造下的业。

 

为什么受报以后还有不失坏法呢?因为不失坏法的毁灭只有两种情况:得圣果或者死亡。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云:“因为不存在使不失坏法灭失的因,所以在果报现前之后,不失坏法仍然不会毁灭。”那么这些继续留存的不失坏法,是否还能感果呢?不能感果。

 

《般若灯论释》云:“何故不失坏法与果已犹在而不更数数与果耶?谓已与果故,如已了之券, 已还财讫纵有券在更不复得。不失法亦如是, 已与果故更不数数得果。”就像偿付了债务的债券,虽然债券还在,但已不能用了。不失坏法也是这样,感果以后虽然还在,但已不能再感果了。

 

午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不失坏法或者在度果之后灭尽,或者在死亡之后灭尽。

 

不失坏法在两种情况下会灭尽【6】,一是度果,一是死亡。所谓“度果已灭”,即度越下下果获得上上果的时候,不失坏法会灭尽。比如超越预流果获得一来果时,预流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超越一来果获得无来果时,一来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超越无来果获得阿罗汉果时,无来圣者的不失坏法就会灭尽。所谓“死已而灭”,是指生前众多的不失坏法在死亡以后即灭尽,而前世众多的不失坏法灭尽之后,于受生之地又会产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前三果圣者的不失坏法是“度果已灭”,凡夫与阿罗汉的不失坏法是“死已而灭”。《般若灯论释》云:“如须陀洹等度果已灭;阿罗汉及凡夫人死已而灭。”

 

【6】此处并非指刹那无常的坏灭。

 

有情虽然死亡,但之前的业仍然需要不失坏法来感果,所以,当舍弃了前面的不失坏法之后,必定会在后一世初受生时产生一个新的不失坏法。这一点可以通过发传真来说明,在这边发传真,在那边就会收到一份相同的文件, 新文件上的文字并不是这边原稿的文字;这就像新的不失坏法生起时舍弃了原来的不失坏法一样。这边的文件原稿虽然没有传过去,但文件的内容却在新的纸张上一字不漏地全部显现; 这就像原来的不失坏法虽然灭了,但它上面的种种业却在新的不失坏法上原原本本地存在。

 

如果有人问:“既然不失坏法已经灭了,为什么还会出现新的不失坏法来延续业果呢?” 那我们可以反问:“既然这边的文件并没有到那边,为什么那边可以显现同样的文字?”如果有人又问:“天界的不失坏法和人的不失坏法并无接触,为什么可以现前天界的不失坏法?” 那我们可以反问:“色达也没有接触到成都,为什么我在色达发传真,成都能接收到?”

 

午五、(归纳分类):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如果对不失坏法再进行归纳分类,则可以分为有漏与无漏两种。

 

前面已观待欲界、色界、无色界、无漏界的差别将不失坏法分成四类。这里再进行归纳就成了两种:有漏的不失坏法和无漏的不失坏法。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说它有漏无漏, 是依据它所执持的业而说的。凡夫人的相续中只有有漏的不失坏法,而圣者的相续中也有无漏的不失坏法。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子三、宣说不失坏法之断除:

 

见谛所不断, 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见道者虽然断除了凡夫之业以及见道之断,却并没有断除不失坏法。因为(不失坏法) 属于修断[思维所断],所以即使断除了见断,也不能断除前面所造之业的不失坏法。虽然业已经灭尽,但该业的不失坏法之相续却不会毁灭。

 

按照以上所陈述的理由,可以得出结论: 圣者与凡夫以前所造的善与不善之业,因不失 坏法的作用,就不可能使悦意与不悦意的业果 失坏,并一定会产生。

 

因见断故断, 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原译: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并可以毁灭业,也即以前面所造的不同种类业,所产生的前面的不失坏法之相续也会毁灭。这样一来,则有该(见道者)之业果就会灭失,其他没有造作该业的(补特伽罗)却需要承受该业果,以及业也会失坏等等的种种过咎。

也就是说,这样承许就有圣者无需感受异熟果,而凡夫即使没有作业,也必须承受业果, 以及业果不存在的过失。

 

子四、安立债券生灭之理: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法独生。

 

(原译: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生。)

 

在欲界、色界以及无色界中,包括所有属于同界的善业等同类或者相似的业,以及互不相似的善与不善之类的业,所产生的众多不失坏法,在受身之时,就将各自(不失坏法)舍弃,而在(现在投生的)该界,单独只得到了(不失坏法的)得绳,从而使其得以产生【61】。

 

【61】此处说法与鸠摩罗什的颂词原译略有不同,但与僧成论师的观点一致。而《般若灯论释》中,此偈译为:“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现在未终时,一业一法起。”未论及受生之时不失法的产生过程。

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与鸠摩罗什观点一致,认为此处生起的是果报。如云:“最「初」生起「受身」,「尔时」就唯有某一种果「报」单「独」的「生」起;其他的业,暂时不起作用,再等机缘。果报现起, 保证业力的不失法,也就过去不存在,而唯有此果报身的相续受果了。”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法犹故在。

 

(原译: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现世所受的一切果报,因有漏及无漏,或者善与不善的两种思业与思已业,而产生于与该业数量相同的、异体的不失坏法。在以今生所有的不失坏法,而使异熟果现前之后,其自身却不会毁灭,而是一如既往地安住,只是对业果的产生不起任何作用,如同(债务偿清之后)残留的债券一样。前世或今生所造之业, 在顺现法受[即现世现报]之后也是一样,因为不存在使不失坏法灭失的因,所以在果报现前之后,(不失坏法)仍然不会毁灭。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那么(不失坏法)究竟在什么时候毁灭呢? 在证果或者死亡之后毁灭。所谓证果之后的毁灭,可用前面已经讲述过的“但修唯所断”来进行表述;所谓死亡之后的毁灭,可用“一界初受生,尔时法独生”来进行表述。

 

子五、宣说以本体而分类: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我们还应当了知,(不失坏法)分为互相观待的有漏与无漏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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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57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二、(说有部宗观点)分二: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

 

卯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 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唯识的观点由中观来驳斥。《入行论·智慧品》云:“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 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不仅如此,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 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卯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分三: 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辰一、(略说):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在《般若灯论释》中,本颂并非龙猛菩萨的原颂,只是释文中所引用的《阿含经》的偈子:“诸佛及缘觉,声闻等所说,一切诸圣众,所共分别者。”但在《显句论》、《青目释》以及全知麦彭仁波切、果仁巴大师、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中,都认为本颂是《中论》的颂词。所以我认为,它应当是龙猛菩萨的原颂。

 

辰二、(广说)分二: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

 

巳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3】”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3】  不失坏法:一种不相应行。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经部的相续和有部的不失坏法建立业果都有合理之处,但以中观的观点来看,在名言中业果并无自性,只是一种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巳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分五: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五、归纳分类。

 

午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4】。

 

【4】 指圣者相续中的一些不失坏法。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辛二(有部避免过失之理)分二:一、宣说他宗之过;二、建立自宗。

 

壬一、宣说他宗之过: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 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绝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 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59】。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59】   对此,果仁巴论师认为:“如果这样,则无论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

 

壬二(建立自宗)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癸一、略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 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这种不失坏法,因欲界、色界、无色界与无漏界的差别而分为四种。虽然因所属界类的划分而安立为有漏与无漏,但其本体却是无记的,因此,既不是有漏,也不是无漏。说它不是有漏是指它并非有漏之业,但总的来说,它还是属于有漏的范畴,因为是所断的缘故。它也不是善法与不善法,因为在离贪者与善根中断者两种相续中都存在的缘故。

即使断除了诸业,也不能断除不失坏法。比如,见道的圣者虽然断除了凡夫之业,但我们却能在圣者阿罗汉身上看到凡夫之业的功效,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失坏法存在的缘故。

 

但不失坏法却属于修断;另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是从属于拔离于三界的寂灭之道的所断,以及彻底脱离于三界的所断;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虽然不是无漏的所断, 但却必须存在,难道不是这样表述的吗?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以,自宗的诸佛、辟支佛以及声闻乘的贤圣们,都对这种业果关系的安立远离常断的理由赞叹不已。

 

癸二(广说)分五: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三、宣说不失坏法之断除60;四、安立债券生灭之理; 五、宣说以本体而分类。

 

【60】 此科判标题在藏文版中缺漏,此处根据其内容予以增补。

 

子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究竟是怎样的呢?有关它的比喻又是怎样的呢?不失坏法就像世间人借贷的债券,不失坏的业就像所借的债款,而业力的成熟就如同收回欠款。

 

此颂还有另一种说法:“业与不失法,如欠款与券。”也说明业就像所欠的债款,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一样。

 

总之,因为业如同所欠的债款,在产生之后立刻就消失了的缘故,所以不会是恒常;而以如同债券的不失坏法,总有一天会将业果连本带利一并收回的缘故,所以又不会是断灭。

 

子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这种不失坏法因所属界之差别,而分为属于分别三界以及无漏界共计四种。因为其本体或者自性既非善法,也非不善法的缘故,所以是无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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