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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按照现行仪轨受戒时需要哪几种条件?请详细分析阐述。
2.若传戒师为不符合条件者传戒,会有什么过失?既然有过失,为何仍然开许这些具有身体障碍者出家,并为其传戒?
3.从未受过居士戒和沙弥戒的人,若直接为其传授近圆戒能否得戒?请具体分析。
4.皈依之后,应遮的学处和应行的学处分别是什么?
5.请详细阐述阿底峡尊者的五种共同学处。
6.现在很多人皈依或者受戒之后,只是将这些戒本作为出入寺院的通行证,或者向他人炫耀的资本。这种行为是否如法?作为一名佛弟子,你觉得应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
下面继续讲阿里班智达班玛旺嘉所造的《三戒论》。本论对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分别通过缘起、未得戒如何得戒、得戒后如何守护、若失毁如何恢复四个问题来宣讲。其中别解脱戒的缘起已经讲完了,现在是第二个问题,即以何种方式获得别解脱戒。获得别解脱戒有两种方式:一是依靠旧仪轨获得,共有十种得法,前面已经讲了;二是依靠现行仪轨获得。下面讲第二种。
丁二、现行仪轨:
现行仪轨是现在人们通常使用的受戒仪轨,依靠它获得别解脱戒。
现行轨离五择定,石女等生之障碍,
国王不允等住障,不能驱乌等胜障,
以及发为黄色等,庄严障碍皆无有。
在出家之前,首先需要遣除一些违缘。有些违缘如果存在,你的相续中不可能获得戒体;有些违缘,虽然可以得戒,但对戒律的住存具有一定的障碍。这些主要是针对出家人来讲的。
前面颂词当中讲到了正学女,一般来说,受持正学女律仪,如果是持家者,十岁即可受持;若是未持家者,须在十八岁以上受持。在中土,由十二位比丘尼为其传授正学女戒;若是边地,需要六位比丘尼为她授戒。传授戒律的仪轨不是白四羯磨,而是白二羯磨。这是对前文作的一点补充。
现行仪轨需要有几种条件,首先必须远离五种择定,如境择定、时择定、时期择定等。还要远离四种障碍,如石女或者造五无间罪者等,根本不得戒,故属于生处方面的障碍;若国王、父母等不允许,虽然可以得戒,但在戒律住存方面存在障碍。
有些人说:你们学院一点不如法。为什么呢?听说我的家属在你们那里出家了,本来释迦牟尼佛规定:家人不同意是不准出家的,他肯定不得戒。这是他自己没有学过戒律的原因,实际可以得戒,只不过传戒的阿阇黎和堪布会犯个恶作罪,这种恶作罪一般在诵戒时就可以忏悔。所以,这并不是很严重的事情。只不过父母或国王如果没有同意,给他传戒以后也很容易还俗。
以前学院里也是有,一位道友的家人不同意他出家,最初的时候,他说:“家里一千个人来了我也不会回去。”他家里到底有没有一千个人也不知道,但他是这样说的。结果不用一千个人,只来了一个人就规规矩矩地跟着回去了。所以说,为什么家人不同意就不开许出家呢?戒律不能长存,有这种违缘的原因,最好不要出家。有些人虽然家里不同意,他自己的誓言特别坚定,这样也可以出家。有些人这样讲的:想让我家人同意,可能只有我死了才可以。这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有时候父母同意,其他人不一定同意,想要“全部手续办完”的话,可能有很大困难。这时上师摄受他出家可不可以呢?应该可以。只不过担心他以后会还俗,暂时不得不遮止,如果他的誓言的确很坚定,出家也不会违犯大的戒律。
另外,还有不能驱乌等殊胜的障碍。年龄太小的话,连乌鸦都不能驱赶,这时出家的话,长大以后,既没有出离心也不懂佛法,很有可能还俗。所以,对一些小孩子,一开始就给他受戒不是很好,最好是稍微长大一些,再观察这个人的性格、习气等各方面怎么样,之后再传戒,这样好一点。如果能够赶走乌鸦,或者《根本律》中说要七岁以上,达到这种年龄也可以出家。还有头发为黄色等,属于庄严方面的障碍。
意思是说,凡是生处的障碍、住存的障碍、殊胜的障碍、庄严的障碍,全部遣除以后才可以出家。不然,有些根本不能出家,就像石女或者造五无间罪者,最好不让他出家。
继旧仪轨之后制定的白四羯磨仪轨及其从属,即是现行仪轨。其中,白四羯磨是指一白三羯磨,一白是陈白的意思,后面念三次羯磨。如果是传正学女戒,不是白四羯磨,而是白二羯磨,这些在讲戒律的时候再说。其实现在这里的内容,对居士介绍也不太合理,一般来说,居士只是听一听它的名词倒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有关白四羯磨的内容,居士是不能听的,否则以后会得不到戒,对居士保密的原因就在这里。有些羯磨,甚至沙弥也不能听,比如诵戒、长净仪式的时候,中间真正的羯磨仪式,沙弥也需要暂时出去,羯磨仪轨念完以后才可以进来。
下面讲从属。其中的斋戒,《俱舍论》中云:“居于低位重复说,不佩装饰明晨前,具足斋戒之分支,清晨于他前受戒。”受居士戒者,需要坐在低于传戒师的位置上,重复传戒师所说的话,比如身体不作装饰、过午不食,明天天亮之前,对斋戒相关的八条戒全部守持,这时可以得戒。在初八或者初十的时候,学院居士林的有些堪布经常会传八关斋戒。
关于受戒者的身份,有部宗认为是七种别解脱种性。经部宗认为旁生身份也能生起戒体。比如早上传戒的时候,有些旁生如鹦鹉、鸽子等听到这种声音,也可以得到戒体。这种说法与大乘比较相同,但有部宗不这样认为,他说自己没有得受之心而得戒不合理。其实经部宗的说法比较合理,听到传戒者的声音时,个别众生可以得到戒体,但也并不是所有众生都可以得到,有些情况还是需要区分的。
对境:有部与经部都认为,传授八关斋戒的人,比丘、沙弥或者居士都可以;甚至根本不是居士,只是当天守持斋戒者,在他面前受戒也可以。在藏地,一般都是比丘来传授八关斋戒,这是比较普遍的,不过普通僧人或居士为他人传斋戒的话,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特殊情况下,在一位上师面前承诺:每月初八、十五守戒。这种人首先在上师面前受戒,后面每到斋戒日的时候也需要受,或者一次性受戒,后面每次只要念一遍仪轨等也是可以的。
按照有部宗的观点,饭后受也能生起戒体。对此,经部并不承许,其他很多宗派也不承认这种观点,所以这种做法不是很普遍。经部认为:在佛像等所依前受戒可以生起戒体。
上述斋戒是时戒,暂时的戒律。如果是终身戒,如居士戒、沙弥沙弥尼戒或者比丘比丘尼戒,这种戒律需要终身守持,因此观待各自学处的违缘,比丘需要真正远离五择定,沙弥也需要相似远离五择定。
所谓的五择定,是在心上安立的,并不是指其他行为等。那什么是五择定呢?第一种,认为在顺缘具足的此地能守戒,于他处不能守戒,此为境择定。有些人说:顺缘具足的地方,我可以好好守戒;顺缘不太具足的时候不好说。或者,在学院的时候可以好好守戒,在城市或者人比较多的地方,我没有这个把握。这种心态一定要远离。第二种,认为仅在此年此月等期限内能守戒,之后不能守戒,此为时择定。比如有些人想:我守沙弥戒的话,今年可以或者这个月可以,今年或者这个月过了以后不好说。这种想法必须远离,因为沙弥戒是有生之年的戒律。第三种,认为在战争期间以外的其他时期可以守戒,此为时期择定。这种时期择定必须远离,在受戒以后,不论遇到战争、灾难等任何不好的时期,都需要严格守持。第四种,认为不会害怨敌以外的他众,此为众生择定。有些人认为:我现在已经受了戒,对某某怨敌有可能会害他,除此之外,肯定不会害任何众生。这就是众生择定没有远离,在受戒的时候一定要远离众生择定,对任何众生都不会杀害。第五种,认为除个别粗的学处以外,所有细微的学处不能护持,此乃分支择定。比如四根本戒,对这些戒条不会违犯,肯定好好守持,但其他细微的学处不好说,很可能会犯。以这种心态来受戒也是不合理的,必须要远离。若未远离上述五种择定,说明心相续不圆满,此时受戒也不合理。
此外,所谓生之障碍,对石女等人虽然传戒,但是根不堪能的缘故,不能生起戒体。还有造五无间罪【64】者,按照小乘自宗观点,这种人死后一定会堕入恶趣,无有解脱的机会,对他们传戒,也不会得到戒体。
【64】 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有些讲义中说:近五无间罪者也是如此。所谓的近五无间罪【65】,《智者入门》里专门有一个颂词:如果是自己的母亲,并且是已经获得阿罗汉果的比丘尼,与她作不净行,则犯近五无间罪;杀害见道菩萨,是第二种;杀害获得一来果、无来果等除阿罗汉以外的其他七个有学圣者中的任一者,这是第三种;抢夺僧众享用的饮食,比如别人对僧众供斋,把它抢夺过来自己享用,称为夺僧和合食,这是第四种;以贪心、嗔心、痴心引发,毁坏三宝所依,是第五种。
【65】 上述五种分别对应杀母、杀父、杀罗汉、破僧和合及恶心出佛身血,由于十分相近而称为近五无间罪。
所以,别人在供养僧众时,不能制造违缘不让供,或者将供养僧众的饮食受用自己享用,这也接近五无间罪。如果造了这种近五无间罪,此相续不能成为受戒的根本。有些人以前可能毁坏过佛像、佛塔,这些都是近五无间罪的一种。比如以前没学佛或者没出家的时候,可能会毁坏佛像、佛塔等,这样的话,对他传戒到底能不能得到戒体呢?这一点确实不好说。小乘即生如果造了五无间罪,是无法忏悔的。但通过大乘金刚萨埵来忏悔,自相续清净以后应该是可以得戒的。
对这个问题大家还是要谨慎。有些人以前在家的时候,依靠恶知识的引诱,毁坏上师的像、佛塔等,这样的话确实很难得戒。你们当中如果有的话,在这次金刚萨埵法会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忏悔,不然,你的相续中不一定能得到戒体。尤其以嗔恨心毁坏佛像和佛塔,是非常严重的罪业。
以上是生之障碍,对此一定要远离。
由于未得到国王与父母的允许,虽然得戒,但无有自由的缘故,戒体不能持久,这是住存之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家人会来找他回去,虽然他自己说不能回去,但家人再三劝导:没关系,你先回去看看父母,马上就回来,到时我们还会给你买房子的钱。回到家里以后,就像供施女一样,被关在屋子里面不让出来,把他的僧衣脱掉,到时也不得不还俗。这种现象确实非常多。
因此,最初出家的时候,自己应该详细考虑。不过我们有时候心比较软,如果不让他出家,过失非常大,不得不同意,但同意出家以后,又回去还俗的现象也比较多。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得到戒体,只是这个戒体在他相续中不会“长久住世”的。
未到驱乌之年,或因病苦缠绕等,虽受戒,但不能守学处,因为不能学到殊胜的功德,称为殊胜之障碍。有些人在心情痛苦的时候,不能给他传戒。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释迦族的有些女人,在她们的丈夫死了以后,特别痛苦地跑去出家。这时确实出离心还不错,过一段时间,原来失去亲人的痛苦逐渐减轻了,也不愿意再过出家生活。所以,戒律当中不开许正在被痛苦逼迫的人出家,不然在他心情好转以后会还俗的。身体病得特别严重的话,也不能出家。当时因为病得很厉害而生起一点出离心,无论如何要把头发落了、把牙齿也取掉。过一段时间,很想装一颗金牙,头发也慢慢长起来,很有这种可能性。这些人虽然可以受戒,但他不会好好学习,无法得到殊胜的功德,因为他出家的目的并不是想从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不过有些人一开始因为家庭痛苦等出家了,确实没有真正的出离心,后来通过闻思修行以后,真正生起出离心的现象也是有。
黄发等色有缺陷者、断手等形有缺陷者,以及屠夫等种姓有缺陷者,虽然能学戒,但由于成为他众不信仰佛法之因,故是庄严之障碍。
原来法王去美国,有十几个美国人要出家,法王叫南卓堪布和我两个人给他们传沙弥尼戒和沙弥戒。当时问他们:你是不是黄头发?他们比较真实地说:是,我是黄头发。释迦牟尼佛当时应该是按照印度的习俗来制定的,因为印度人都是黑头发,在僧团中看到黄头发,容易让人们生起邪见。但现在人们都认为黄头发很好看,所以戒律也应该根据时间和环境来决定。
对这些人传戒,阿阇黎和上师们会犯一点恶作,不是大的罪业。他们虽然可以出家,但人们不一定生信心。佛陀时期也是有一个黄头发、绿眼睛的人出家,后来遭到人们的毁谤。于是释迦牟尼佛召集僧众说:以后黄头发不准出家。
另外形象有缺陷的,比如瞎子、聋子、断手、跛子等,也是不准出家的。出家虽然可以得戒,但传戒的堪布和阿阇黎会犯一个恶作。还有屠夫种姓等,《贤愚经》中讲到五百个屠夫,当时释迦牟尼佛说:我的教法虚空非常广大,任何人均可参加。虽说可以参加,但的确成为一种庄严的障碍。
无有此等障碍,具足五圆满顺缘,方可出家。所谓的五圆满,境圆满:所在地须有三宝及亲教师【66】、轨范师【67】。相续圆满:自己需要未侧身僧会,未破律仪,外貌须已剃净须发。资具圆满:备足法衣、钵等资具。意乐圆满:需具足因位等起,也就是以想从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的意乐摄持。仪轨圆满:仪轨须具足加行皈依、遣除违缘、磕头等,正行作真正的羯磨,后行回向。比如比丘戒有多少条,你要守持;沙弥戒有多少条,你要守持。
【66】 亲教师:即现在所谓的堪布。
【67】 轨范师,即阿阇黎。
一般在受居士戒的时候,没有要求远离这些违缘,因为他的形象没有改变。如果出家僧团里全是瞎子、聋子,其他人会对僧众毁谤。居士里面即使有这些缺陷,也没什么不合理的。现在城市里面的居士,因为黄头发不给传戒的话,可能很困难。尤其年轻一代的这些人,全部是黄头发……那天有一个人说:我就是你课堂上批评的“黄头发”。我在课堂上倒也没有故意批评哪一个“黄头发”,这是现在时代潮流的一种倾向,我觉得也没什么大的问题。
总而言之,远离上述一切障碍的情况下,依靠现行仪轨可以受戒。对大多数受过戒、学过戒的出家人来说,这些道理不是很难懂。
具出离心善缘士,具通善说如海戒,
一百零一种羯磨,上师前渐受近圆,
前未曾受圆满戒,亦于经中有明说。
颂词中说,受戒者必须是具有出离心殊胜缘分的人,传戒者需要精通善说如海的一切戒律以及一百零一种羯磨,在具足这种条件的上师面前,首先受居士戒、沙弥戒,再受比丘戒,次第性地受持戒律。“前未曾受圆满戒”,以前从未受过居士戒和沙弥戒的人,出家以后马上受比丘戒的依据和教证有没有呢?也是有的。这种方式在经部当中有明显宣说。
受戒者的条件:不是为了救护怖畏以及实现善愿,比如害怕国王惩罚、饮食受用缺乏,或者想从痛苦中解救出来,并不是为了救护自己而出家;另外,出家可能会发财、会获得善妙的名声地位等,也不是为了这种善愿而出家。抛开这两种心态,而是以希求获得声闻、缘觉、菩萨三解脱中任何一种的出离发心,身体行为等方面远离一切违缘、具足顺缘的善缘之士。
传戒者则应具有智慧功德、精通三藏,尤其对四种律典所摄的如海律藏之义全部通达,并且,具足以一百零一种羯磨各自仪轨半句也不错谬地背诵方式交代清楚的能力。按照真正戒律的要求是这样的。但现在很多上师,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都是如此,给沙弥和比丘传戒的时候看着书念,按理来说这是不合理的。尤其羯磨仪轨,上师必须连半句都不剩下的全部背诵下来,否则,有些律典中说,他相续中的羯磨不成功,也有这种说法。另外,传戒者还需要具备戒律清净的功德,包括忏戒加持以上连细微的罪行也未曾染污。一般来说,传戒师今天要传戒,之前这一个月自己所犯的罪行,可以清净的需要清净,不能清净的通过加持令罪业暂时不增长,让自相续得到清净。具有上述功德的亲教师参加并具足十三增添法【68】的僧众前,按次序圆满受持居士、沙弥、比丘戒。传戒师如果已经受比丘戒或比丘尼戒十年以上,也可以一次性为他人传授这些戒律。
【68】 十三增添法:近圆戒僧伽所具备的十三种行动,不置身羯磨行列者、罪当受罚者、身不内敛奉还善愿者、未受近圆戒者、破戒者、造五逆者、不信奉大师圣教持恶见者、处迁悦等低下位者、异于佛徒心向邪法者、心不错乱而犯恶作以上者, 此为不属于《毗奈耶本事》所遮十法;加上《毗奈耶大全分》所说三法,非他僧界者、非他性别者和非信其他三宝者。
以前未受过居士戒和沙弥戒的,直接受近圆比丘戒也能生起戒体,但传戒者会犯一个恶作,比如传戒者有十位比丘,每位比丘犯一个恶作。这一点在经部中有说明,《毗奈耶经》云:“未出家之在家人若受近圆戒,可否传授?优波离,可以传授。”以前没有受过在家戒律,直接为他受近圆戒可不可以呢?佛陀说是可以的。《报恩经》亦云:“阿那律亦白佛言:‘设若在家人未受五戒,若顿时受十戒,能得戒否?’佛告阿那律:‘同时可得居士、沙弥二戒。设若未受五戒,亦未受十戒,顿时受近圆戒,亦于同时得三戒体。’”以前未受居士五戒,直接为他传沙弥戒,能否得到沙弥戒体呢?佛陀说:可以同时得到居士、沙弥二戒。如若以前既未受居士戒也未受沙弥戒,直接受近圆戒,也可以同时得到三种戒体。也就是说,得后戒时前戒顺便可以得到。
一般来说,先以居士身份适应一段时间,再受沙弥沙弥尼戒,之后受比丘比丘尼戒比较合适。否则,今天是个在家人,明天就变成一位大比丘,有点太快了。现在藏传佛教的很多传戒方式是这样的,汉传佛教个别地方也有这种传统。不过,所谓传戒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次第受,一种是同时受,这两种方式在《报恩经》和《毗奈耶经》中都有记载。
得戒界限则承许,三念诵之最后次。
得戒的界限,承许在三次念诵的最后可以圆满得到。
阿阇黎在传戒时,受者相续中何时获得戒体呢?
当然对于戒律,有人认为是一种心法,有人认为是色法。月称论师在《辨五蕴》中说:戒律是一种无表色。有时候看来,可能戒律不是心法要好一点,为什么呢?如果是心法,只要心里发愿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阿阇黎通过手印、语言等仪式来获得,就像发菩提心一样:“我从现在开始受沙弥戒沙弥尼戒。”但这是一种相似的理由吧。一般小乘有部宗认为:戒律是无表色的一种色法,这种色法遍于整个五蕴,就像火遍满森林一样。无垢光尊者在《如意宝藏论》中也引用了这个比喻进行说明。《俱舍论》第四品也专门讲到,所谓的戒是有表色和无表色,在相续中以无表色的方式存在。一般经部以上认为,戒律只不过是断除恶行的一种心的相续,或者说断除恶行的一种习气。
这种戒什么时候得到呢?居士、沙弥戒先念诵三遍皈依诵,在自诵他诵中的自诵圆满之际得戒。比如“诸人中之圣皈依佛陀”,有这么一句话,这种诵法叫做皈依诵,自诵指“我某某……”,他诵就是“请尊者垂念我……”,有三诵。在受比丘戒的时候,首先有一白请求,再作羯磨,羯磨中有三诵——本体诵、所作诵、作者诵,在所作诵刚刚圆满时即承许为得戒之界限。以前受过比丘戒或者传过比丘戒的人应该知道,其中专门有一些语句,这里只是大概讲了一下。当时亲教师对受戒者说:现在你获得戒体。于此时弹手指,当你听到弹手指的声音时,受戒者观想:我现在已经获得了戒体。从而获得圆满戒体。
丙三(得戒者不失护持之方法)分二:一、所护之戒条;二、生起戒体之所依。
丁一(所护之戒条)分五:一、略说护持法与皈依戒;二、斋戒;三、居士戒;四、沙弥戒;五、比丘戒。
戊一、略说护持法与皈依戒:
中得不失护戒法,学处不共三皈依,
不寻皈他断害众,不交外道各恭敬。
最初没有得戒时如何得戒的方法已经讲完了。得到戒以后,为了戒律不受损害应如何护持呢?下面对皈依戒、居士戒、斋戒、沙弥戒和比丘戒五种戒一一介绍,首先讲皈依戒的不共学处。
“不寻皈他”,皈依佛后不寻找其他皈依处;“断害众”,皈依法以后断除损害众生;“不交外道”,皈依僧以后不结交外道徒众。“各恭敬”,对自己的本师、法宝和僧宝各自恭敬。
只是得到戒体还不够,中间为了不失坏而必须守护已得之戒,因为不守戒过患无穷,守戒功德无量。《教比丘经》中云:“有者戒律为安乐,有者戒律乃痛苦,具有戒律则安乐,破坏戒律则痛苦。”有些人的戒律成了快乐的因,有些人的戒律成了痛苦的因,怎样成为快乐和痛苦的因呢?具有清净戒律的人,生生世世获得快乐;毁坏戒律的人,生生世世感受痛苦。
护持之方法:了知止行的学处后必须如理取舍。此为总说,下面分别宣说遮止方面各自的戒条,首先是皈依戒:皈依三宝之人不共的三戒,第一皈依本师佛陀外不得寻求其他世间天神等作为皈依处。这一点应该懂。但是有些人,今天皈依佛陀,明天皈依邪魔外道,这是不合理的。皈依佛以后,再也不供养外道天神。不过对世间护法神作供养,也不会破坏皈依戒的。第二必须断绝损害众生之心。皈依法以后,必须要断除损害众生的事情,甚至在路上看见一只蚂蚁,也尽量不践踏。现在我看到有些皈依的居士、法师,看见蚂蚁、苍蝇、蚊子等小虫马上弄死,这样连皈依戒都不具足,不叫什么皈依佛教徒。第三,皈依僧众以后不得交往外道或与之相似的友人。也就是说,即使不是真正的外道,与外道有相似行为见解的人也不能接触。
关于上述三种所遮,《涅槃经》中云:“何人皈依佛,彼为真居士。”什么人如果皈依佛,他就是真正的居士。有些人说:我早就已经皈依了,但没受居士戒,我不是居士,但是皈依佛教徒。这明显违背了《涅槃经》中所说的教义。此经又云:“何时莫皈依,其他诸天神;皈依正法者,远离损害心;皈依僧众者,莫交外道徒。”
作为皈依三宝者,仅仅是残缺不全的佛像、泥塔小像,一字一句的法所依以及僧众的形象,甚至对红黄补丁以上,也应分别作佛宝、法宝、僧宝想,心生恭敬。比如一些残缺的佛像,不能践踏,因为这是佛宝的代表;一字一句的经文,则是法宝的代表,应作法宝想;僧众穿过的袈裟,哪怕一块黄色碎片以上,也是僧众的代表,值得我们恭敬皈依,若对其践踏、不尊重或者不恭敬也犯皈依戒。另外,所谓的破戒者,已经变成了一种僧众的形象,或者行为不如法的,上身穿着太空服,下面穿着福田裙,这叫做相似的出家人。哪怕是这些相似的出家人,也值得皈依。有些居士经常说出家人的这个过失、那个过失,这样的话,连自己的皈依戒都会破的,因为他形象上再不如法,也是穿着释迦牟尼佛袈裟的具功德者,你对他生起信心、恭敬顶礼,也有功德。
前面讲了皈依之后,应该了知有应遮之学处和应行之学处两种。应遮之学处是不能做的,皈依三宝后,不能皈依外道本师、不能杀害众生、不能结交外道徒众,希望大家一定要记住。有些人已经出家很多年了,但是真正的皈依戒让他说的话,应行的三条皈依戒是哪些?“噢,不知道,是不是应行的就是应该可以吃饭……”会不会这样说?所以,大家对应行的三条皈依戒和应遮的三条皈依戒,一定要牢牢记住。
下面讲阿底峡尊者所承认的五种共同学处。
不为命奖舍三宝,何等要事不寻他,
常供令自他皈依,顶礼所去之方佛。
阿底峡尊许五种,即是共同之学处。
为了生命、奖赏等也不舍弃三宝,这是第一条;无论遇到多么重要的事情,也不寻找其他办法,一心一意皈依佛陀,就像《前行》中讲的,即使依靠现代医疗技术治疗疾病,也要知道这是三宝的幻变、三宝的功德加持,这是第二条;经常忆念三宝功德,不间断供养,这是第三条;了知三宝功德以后,没有皈依过的人,应想尽一切方法让他皈依,这是第四条;到东方去就向东方的佛顶礼,到西方去就向西方的佛顶礼,无论去往何方,都应该向那个方向的佛陀顶礼,这是第五条。
大家都知道,阿底峡尊者来到藏地的时候,主要弘扬皈依和发心,因此他的教言是具有窍诀性的。现在很多人具不具足这些条件?自己应该想一想。如果有人杀你,你会不会舍弃三宝?如果有人给你发个诺贝尔奖,你会不会舍弃三宝?如果不舍弃,你已经具足了第一条。还有些人遇到重要事情的时候,根本不想三宝的功德,自己随随便便找一个依靠,这种做法都不合理。
除了上述不共的学处以外,为了生命、奖赏国政等,也不能舍弃三宝。即便如何重大的事情,也不能认为三宝不能救护,而去另寻其他世间的办法。如果认为其他世间的方法也是三宝的显现和加持,比如我今天病得特别严重,念经实在起不到作用,心里觉得中医、西医实际也是三宝显现的,依靠这种方法治疗也可以,这样也不算舍弃三宝。但如果认为:三宝没什么力量,干脆寻找另外一个治疗的方法。这样想的话,已经舍弃了三宝。这些问题比较关键,大家一定要注意。恒时忆念三宝功德,不间断供养。了知功德而令自他虔诚皈依三宝。无论去往何方,都要对那方的佛陀与佛像等作礼。此五种均是共同的学处,这是阿底峡尊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