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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意乐之差别)分五: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二、教导弟子的次第;三、对烦恼炽盛者尤应悲愍;四、随顺根器意乐而作利他之理;五、悲力增盛所得之果。

 

壬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

 

问曰:菩萨饶益有情时,若有人不知好坏善恶,以嗔怒之举对待,此时菩萨该如何调伏自心呢?

 

如鬼执虽嗔,医者不生恼,

能仁观烦恼,非惑系众生。

 

就像为鬼祟迷执的病人,虽然对医生特别嗔恚,但医生不会生烦恼;同样,能仁会观察所化众生的烦恼,而不会对烦恼所系执的众生起嗔恚。

 

菩萨在行持饶益众生的行为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野蛮难化、不知善恶的众生,他们不但不听随教导,反而生起嗔恶之心,甚至对菩萨进行损害,此时修持利他行者更应生起悲愍。此过程就像医生对待为鬼祟所执的病人一样,世间为鬼祟所迷的人,也即通常称为的着魔疯狂者,他们对医生与护理者特别嗔怒,如现在那些精神病医院中的病人,经常会打骂伤害医生护士。但是,那些熟知其病症的医生,对这些病人一点也不会恼怒责怪,而且会因此更加生起怜悯,对他们加强治疗。同样,能仁——已调伏自相续的圣者佛陀或大菩萨,在调化粗暴横蛮的众生时,会观察其粗恶源自于烦恼,因而能仁大医王不会责怪为烦恼魔所执的有情,而是更加对有情生起悲愍,以善巧方便耐心地予以疗治引导。《入菩萨行•安忍品》中说:“自惜身命者,因惑尚自尽,况于他人身,丝毫无伤损?故于害我者,心应怀慈愍。”此颂对有情为烦恼系缚而伤害自己、他人,故不应生嗔怒而应慈愍的道理,分析得非常详细。作为大乘修行人,对于佛菩萨留下来的言传身教尤应重视,在遇到不知罪恶的野蛮众生时,应依循这些妙法调伏自心,对有情生起悲愍。

 

譬如说,狮子在遇到猎人向它射击时,它不会像狗一样,去追逐箭矢、石头,而会认识到伤害之来源是猎人,因此直接向猎人进攻,消灭损害的来源。同样,菩萨在遇到众生的伤害时,应认知伤害之来源乃有情相续中的烦恼,有情只不过是烦恼魔的工具而已,因而不应嗔怒有情,应对烦恼生起勇猛降伏决心。月称论师言:“此非众生过,此乃烦恼过,善察具智者,于众不生嗔。”诸修学菩萨行者,面对损害时当如是调伏自心。

 

壬二、教导弟子的次第:

 

随彼何所喜,先应观彼法,

倘若已失坏,都非正法器。

 

菩萨应随顺弟子所喜爱的法门,先应妥善观察再决定传法次第;倘若不能相应所传之法而失坏,即非为正法之器。

 

菩萨在教导弟子时,应首先妥善观察其意乐根器,而传相应的妙法。比如说,有喜欢布施者,即应传讲布施法门;喜欢持戒者,即应传讲修持净戒法门;喜欢修忍辱者,即应传忍辱法门……否则,如月称菩萨所言,吝啬者首先不会愿意听布施法门,放逸者不会乐意于持戒法,不与其根器意乐相应而传法,很难让弟子受益。因此,先应观察弟子的根器意乐,传予相应的法门,使弟子顺利入道,迅速与正法相应。如果不能如是合理引导,弟子无法接受所授法门,甚至与法背道而驰,那么他不但不能受益,反而损害身心相续,生起邪见疑惑,使他成为非法器。

 

譬如说,往昔有美发菩萨,博通医术。当时有一商主于取宝途中死亡,其妇人深生哀痛而致疯狂,每天守着尸身不肯埋葬。美发菩萨首先给她以种种方法开导治疗,都无法奏效,后来菩萨详加观察,遂命妇人身负尸体不放。妇人背负身体经半年之后,发现自己所深爱的丈夫,实际上是一具腐烂的尸骨架,于是顿然清醒过来,精神恢复了正常。同样,菩萨在调化各种众生时,必须先随顺其意乐而说法,才能取得效应,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说过:“言说种种其他语,罗刹诸众不满意,若说罗刹之语言,则令彼等生欢喜。”因此,诸大乘修行人当依教奉行,于传法引导他人时,应如月称菩萨所言:“首先于听者,说布施语等,了知法器后,再宣甚深法。”

 

壬三、对烦恼炽盛者尤应悲愍:

 

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

如是诸菩萨,特意愍恶者。

 

犹如慈母对于有病的儿女,特别觉得痛爱;如是诸慈悲的菩萨,也应特意悲愍作恶者。

 

在利益众生过程中,菩萨对那些烦恼特别炽盛,经常造作恶业的有情,尤应以悲愍之心加持护念。此理如同慈母对于自己有疾病的儿女,定会更加痛爱,不管这些儿女如何扰乱她,甚至谩骂损伤她,慈祥的母亲也会毫无嗔怨地安忍,且更会无微不至地关心照料可怜的儿女。同样,修持大悲菩提心的菩萨,应视一切众生如同爱子,这些子女为无明烦恼疴疾所缠缚,身心恒时处于痛苦之中无法自主,由烦恼所催造作种种恶业。造恶业越重者,其烦恼恶疾越严重,因此菩萨对他们尤应以悲愍之心护念救度。不管这些可怜的众生造作何等恶业,甚至诽谤、殴打损害菩萨,修持大悲菩萨行者,也应安然忍受,并应藉此了知他们的炽盛烦恼疾病,针对其病症而特加对治,以善巧方便加以引导。

 

譬如说,以前有一首陀罗女,她生育了六个孩子,前面五个孩子都成为了品行良好并有一定谋生技能的人,但第六个孩子品行恶劣,经常去外面作非法恶业。因此那位母亲对前面五个孩子,尚不觉得如何痛爱,对小儿子却特别关心担忧,非常害怕他受到国王惩治而遭杀害,成天都想办法关照他。同样道理,三界中那些有智慧而且烦恼轻微的有情,菩萨稍加引导,他们即能自主地步向解脱正道,而那些愚痴无知烦恼炽盛的有情,如果不加以特别地悲愍护念,极难摆脱堕落恶趣的悲惨命运,因此菩萨对他们定会如月称菩萨言:“一切大悲尊,视众虽平等,尤于愚劣者,却更生悲愍。”

 

壬四、随顺根器意乐而作利他之理:

 

或作彼弟子,或作彼师长,

以种种方便,令有情通达。

 

或者作他的弟子,或者作他的师长,菩萨应以种种方便善巧,令所化有情通达真如法性。

 

发心广利众生的菩萨,应先观察所化有情而后因机施教。世间众生以往昔因缘境遇不同,根器意乐千差万别,已入内道者,其胜解智慧也各不相同,如果要饶益他们,须随顺其意乐根器胜解而施设教化。对那些傲慢者,菩萨以弟子的身份言行去接近他,渐次令他自知惭愧而得到调化;对谦虚的有情,菩萨应以师长的身份摄受,适其根器而教以妙法。总之,菩萨针对所化者,应施以种种不同的善巧方便,随顺摄持,无论如何也要引导他们步入正法,通达真如法性。佛经中多处有教言,说菩萨有时作商主,有时成为国王、王妃、大臣、仙人等,而有时菩萨也会变成旁生、非人,甚至地水火风木石桥梁等器界形象,只要是能令有情趋入正法通达法性的方便,菩萨无有不为者。

 

譬如说,医术精湛善巧的医生,对于病人首先会善加诊断,清楚其病症及来源等各种情况,然后御种种因缘之变而对症下药,如对胆病者施以素食,对体弱者施以肉食等等,只要是能疗治疾病的方便,无有不施。同样,菩萨饶益有情时,先察其根器,后施以不同方便,只要能令彼断除烦恼疴疾,无有不施的方便。月称菩萨说:“菩萨现弟子,医师释梵天,显示种种相,调化诸有情。”为利众生,菩萨当示现种种形象,而因机施教。

 

壬五、(悲力增盛所得之果)分二: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二、观察利他不作策励的过患。

 

癸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

 

如善巧良医,少有不治症;

获巧力菩萨,非所化甚少。

 

犹如善巧的良医,少有不能治愈的病症;同样已获得大悲善巧力的菩萨,非为所化的众生极为稀少。

 

修习大悲菩提心的菩萨,由大悲智慧增上,摄受度化有情之力越来越增盛,以此在他面前不能教化的有情极其稀少。此情如同那些医术精良善巧的神医,在其治疗对象中,极少有不能治愈的病症;也如同现代那些医学相当发达的地区,真正不能治疗之症几乎没有。菩萨由修习大悲法门,其度化有情之六度四摄善巧力越来越增上,因此众生不论根器如何低劣,烦恼疴疾如何严重,已得巧力的菩萨几乎都能以方便教化,引导他们步入解脱之境。当然,如果以短时期的眼光看,佛菩萨无法度化无缘不信的众生;而且有些论典如《经庄严论》中尚提到过有一阐提,即断灭种性,这类众生也无法救度。然而以究竟观点考虑,众生皆有如来藏,不存在断灭种性,一切有情皆可成佛,因而可以说无有巧力菩萨不能度化的有情,只不过是时间因缘有先后而已。

 

譬如说,以前有一王子,因贪恋一个女人无法满愿,由此而日夜思慕,饮食起居失调,导致了严重的疾病,而当时的名医对此束手无策,最后求助于龙树菩萨,菩萨即依善巧方便力,很快就息灭了王子的心病。由此可见,于悲力增盛之菩萨前,他人不能教化的有情,也可受到饶益。月称菩萨言:“通达众生根,善巧方便法,是故菩萨前,非所化甚少。”具有明鉴众生根器的智慧,通达了众多引导有情的善巧方便法,在这种大悲菩萨前,非能教化的有情,甚为稀少。诸学修菩萨行者,从中也应了知,要度化有情,定当如是精勤修学。

 

癸二、观察利他不作策励的过患:

 

若菩萨境中,有由未策励,

堕落于恶趣,是智者所呵。

 

若在菩萨的行境中,有众生因未受到策励教化,而堕落于恶趣中,此是一切智者所呵责之事。

 

已获得了一定大悲心与智慧的菩萨,具备了度化众生的能力,此时他应践履菩提心誓言,精勤于教化饶益所化有情,而不能有间断疏忽之时。一般根器者在初进入解脱道时,烦恼恶习力会不时障碍他的修行,若没有菩萨的护念策励,极易失坏退转于善法而随顺烦恼向下堕落,因而菩萨应恒时不断地策励,适机引导他们修习不同层次的解脱善法,这样可使他们不失坏善法,避免堕落恶趣。如果菩萨对所化众生,不如是作护念策励,任一些有情随烦恼而堕落,这是一切智者所呵责的过失。对菩萨来说,也是非理非法违背誓言的行为,如寂天菩萨所言:“若誓利众生,而不勤践履,则为欺有情,来生何所似!”

 

譬如说,众商人所依怙的大商主,在度越旷野的路途中,如果不帮助众中有困难者,而任随他丢队失散,此诚为众人所呵毁之处。同样,菩萨于所化境中,当精勤策励护念诸众生,若自己有能力,尚不施设方便救度,而任一些苦恼有情为烦恼瀑流卷入恶趣,此诚为非理之举。月称菩萨言:“具德神变者,未以佛法调,有者堕恶趣,是智者所呵!”具有功德能力的大乘菩萨道行人,若未以佛法调化利益所化有情,导致有些人无有依靠而堕落恶趣,此即智者所呵之处!诸修行人应切实注意,于漫长的解脱道中,每个修行人都会遇到一些困难,都需要善知识与诸道友帮助鼓励。自己具备一定能力时,对他人之障难若袖手旁观,置之不理,此是诸佛菩萨所严厉呵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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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23

 

己二、(明得果的因是受持菩提心)分三: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发心殊胜;二、发菩提心的福德;三、修学菩萨行之规则。

 

庚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发心殊胜)分二:一、三业中以意业为主;二、意乐善则一切成善法。

 

辛一、三业中以意业为主:

 

问曰:修大乘法为什么要首先引导发心呢?难道以身口善行不能趋入菩提道吗?

 

除心则行等,不见有福等,

是故诸业中,唯意为主要。

 

除开贤善发心则所有的行住等,不会见到其中有福德等业报,所以诸身口意业之中,唯有意业最为主要。

 

大乘佛法之所以首重发心,是因为在身口意三业中,意业最主要,因为它是决定善恶的主要因素。如果没有贤善的心意,那么行住坐卧言谈等身口行为都会成为无记业等,不会有福德果报可言。人们不管造善业还是造恶业,其主要因素在于其内心意乐,若不生起善妙意乐,身口再勤作,也难以积累大福德,宗喀巴大师曾说过:“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一切依赖于自心,故应精勤修善心。”善恶业唯随发心而转,而不由其他因素决定,所以在大乘菩提道中,首先即要求修行者生起殊胜菩提心,六度万行的无量法门也皆是围绕修心而行。华智仁波切也说:“修心修心修自心,以四修法修心者,身口虽无造一善,除解脱道余无趋。”在此有人或会生疑:既然意业如是重要,那是否身口善行没有功德呢?当然不会如此,身口善行如转塔顶礼诵经等,也有相当大的福德果报,然而与心意所造的善业比起来,身口善业无法相比,因此才说“不见”,以微小而加否定词。而且大乘道的身口善业,其主要目的也在于净治内心,围绕菩提心而行,如果离开了此,即不能算是真正的善业。

 

譬如说,以前有一裸形外道,到神庙中去顶礼神像,因殿堂狭小,他顶礼面前的神像时,臀部触在后面的神像上,其他人告诉他:你这样做不如法,一边造善业,一边又要造恶业。这名外道听了后,内心非常矛盾,一时不知如何取舍。外道不懂得业由心生的道理,只执著外表身口行为,故他们无法了知善恶业区分界限,不能积累真正的福德,有时甚至陷入那名外道那样前后两难的矛盾境地,若了知善恶依心则无有此疑。月称菩萨说:“若心意清净,诸业亦极善,是故诸智者,以净心造业。”因此诸欲趋入大乘菩提者,当首重发起菩提心!

 

辛二、意乐善则一切成善法:

 

问曰:菩萨也有造杀生等侵害有情之业,由此可见,发起了菩提心的菩萨,所行并非全为善法,而是也会有造恶业的情况。

 

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

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菩萨由于饶益众生的意乐,身口所行的表面上或善或不善的一切行为,都会成为随顺菩提道的极妙善法,因为菩萨的意乐能恒时自在随顺于善法故。

 

生起了殊胜菩提心的菩萨,在形象上所作的会有种种善、不善、无记的行为。比如说一个菩萨,他有布施、持戒等善行,而有时他或许要杀生、说妄语等,还有行住坐卧等一些无记的行为。但是,由于菩萨恒有利乐众生的清净意乐,这些善、不善、无记的行为,全部会成为随顺大乘菩提道的善妙法行。生起了真实无伪的殊胜菩提心,菩萨于利益众生的发心即得到了自在,随时随处举止言谈之间,他皆能自在保持饶益他人的清净意乐,即使表面上行持一些杀生等恶行,然而实际他不会有任何自私自利的烦恼发心,而唯是随顺利他善心而行。因此,菩萨无论行持何种身口行为,以菩提心摄持,皆成为积累福德资粮的善法,由此更可体现善心意乐于修道中的重要性。

 

譬如说,以前大悲商主与五百名商人跨越一处旷野时,途中有一名凶悍的强盗,准备杀死这批商人掠夺财产。当时大悲商主想:“这五百名商人都是菩萨,若杀害他们,强盗必会堕入地狱,百千劫中也得不到解脱。不行,我宁可自己堕地狱,也要阻止他造恶业!”在勇猛的悲心推动下,大悲商主用短矛刺死了强盗,结果商主不但未堕入地狱,反而以此圆满了一亿劫的资粮。另有公案说,迦叶佛在世时,有一个大菩萨为了引导一些外道,故意到他们中行持外道行为,而且诽谤迦叶佛,说“光头沙门没有什么解脱法”,因菩萨有自在的贤善意乐,结果不但未成罪过,反而成了积累福德的善法。这些公案都说明了菩萨以贤善发心能转一切身口行为成善业。龙树菩萨在《菩提资粮论》中说过:“为利众生故,也忍地狱苦,何况忍余苦,此人易得果。”菩萨为利众生能忍地狱之苦,更何况其余的小苦难呢?由于有如是的大悲菩提心,菩萨能迅速积累巨大资粮,成就佛果。月称菩萨也言:“于横生大悲,非横生大慈,是故诸圣者,无有罪恶门。”菩萨于横蛮难调者,会以大悲方便度化,于非蛮横者以大慈心度化,因而菩萨于一切众生对境前,不会造恶业,只会积累善业资粮。

 

然诸位应知,此处所言的菩萨,是已获自在之佛子,一般凡夫位修行人,自心尚未达到如是自在之境,很难有转杀生等不善行为善业的能力,仁达瓦大师强调说:如果自心没有获得真实的自在,修行人也不能如是行持这些身口行为。

 

庚二、(发菩提心的福德)分二: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辛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

 

问曰:菩萨从何得名为胜义菩萨呢?其胜义发心之福德如何?

 

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

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

 

菩萨于初地发起胜义菩提心,其福德远远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都成为转轮王的福德。

 

菩提心有世俗与胜义两个层次,世俗菩提心是大乘修行人最初发心至加行道之间,为了利益父母众生而生起取证菩提果的发心,胜义菩提心是菩萨在一地至十地之间的菩提心。菩萨证入初地,发起胜义菩提心,即名胜义菩萨,真实成为佛的意子,如《入中论》里所言:“从此由得彼心故,唯以菩萨名称说,生于如来家族中,断除一切三种结。”初地菩萨生起胜义菩提心,其福德不可思议,纵然大地上一切有情众生,皆成为统领四洲的转轮王,其福德总合起来,也无法与初地菩萨发菩提心的功德相比。得到转轮王,只是今生暂时的利益,但是一地菩萨生起胜义菩提心,于所有众生皆能施予生生世世的暂时与究竟利益,即使是一刹那菩提心,也能有不可思议的功德,远非所有的转轮王福德相比。因此,菩萨生起胜义菩提心时,其内心喜乐也无可言喻。

 

譬如说,关在监狱里已被判死刑的人,一旦从死牢中获得释放,得到了自由,其内心安乐定会无法形容,没有任何一种能与之相比。同样,菩萨从凡夫位登上见道位,便从轮回牢狱中彻底解脱出来,获得了自在度生的能力,因此其安乐也非其余事物所带来的安乐可比。还有譬喻说,国王下命令,指挥臣民眷属如法地办理各种事件,以此国王能获得丰厚的财产,而这些财产实际上也是众生安乐之因。同样,菩萨依众生而发心积聚福德,获得胜义菩提心登上初地时,其胜义菩提心也能广利众生。月称论师说:“暂时以菩萨,发心之福德,若彼有色相,周遍诸众生,众生数无穷,佛陀智无边,于彼回向故,福德亦无量!”

 

辛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问曰:自己发菩提心有如是功德,那么引导他人发菩提心,功德如何呢?

 

若有建宝塔,高与世间等,

调伏使发心,说福胜于彼。

 

若有众生为了敬仰佛陀而修建七宝佛塔,高与世间色究竟天相等;而另有人调伏一个众生使他发菩提心,佛说此福德胜于建塔者。

 

教导他人发菩提心,也有不可思议的功德。假若有人用金银等七宝修建佛陀舍利塔,而且此塔量等三千界,高与色究竟天相等,塔体饰以种种稀世珍宝,塔前不断以花鬘饮食音乐歌舞等供养,这些善行的福德当然非常大。但是,本师释迦牟尼佛说过:如果有人能调化一个众生,使他生起无伪的菩提心,此福德远胜于建塔者。此处发心是指发起世俗菩提心,还是胜义菩提心呢?如果是指胜义菩提心,那只是登地菩萨的境界,一般修行人自己尚无法达到此境,要引导他人,更是无能为力。但许多高僧大德于此作过明确简别:此处所说的是世俗菩提心。如堪布阿琼在注疏中指出:此处所说应是世俗菩提心,因从月称菩萨在大疏中引用的比喻可知,教人发心能使如来种性不断,而如来种性者,并非专指登地以上的菩萨,如《入菩萨行》中云:“生死狱系苦有情,若生刹那菩提心,即刻得名诸佛子,世间人天应礼敬。”引导他人发菩提心为什么有如是超胜的福德呢?其原因当然是因菩提心功德非常巨大,有永不灭尽且不断增上的功用,如寂天菩萨所言:“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实生已终枯槁;菩提心树恒生果,非仅不尽反增茂。”菩提心有如是无尽的福德,那么促使他人发心者,即是建造了无尽福德之菩提心宝塔,这种福德岂是他法所能相比。

 

譬如说,以前有一户人家,其家长逝去,他的两个朋友,一人为他安葬尸体,一人抚养其妻子儿女,较二人之福德,后者殊胜。同样,佛陀涅槃后,建塔供养其遗体者,如同前者,教导众生发菩提心者,能令如来家族种姓不断,令佛陀的教法流传不断,如同后者,因而引导他人发心者,其福德远胜前者。月称论师说:“以世间究竟,三宝续不断,为播续种子,故彼福极大。”

 

庚三、(修学菩萨行之规则)分五:一、利他的身语行为;二、意乐之差别;三、悲心微弱之过患;四、不信菩萨的过患和应修信心的理由;五、能究竟圆满菩萨行的理由。

 

辛一、利他的身语行为:

 

问曰:菩萨如何利益有情?

 

师长欲利他,应承事弟子,

因彼不知利,故名为弟子。

 

师长想要利益他人,应当以身语诸行随顺弟子的意乐而承事,因为他们不知如何是有利之事,所以名为弟子。

 

作为大乘菩萨,其唯一心愿即是饶益有情,令一切有情获得暂时与究竟的利乐,为了此目的,菩萨要恒顺众生的意乐,依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摄方便承事弟子,引导弟子。菩萨作为师长,首先应以布施爱语之妙索将狂象一般的弟子拴上,然后用利行同事之巧钩,将其牵引至安乐佛法正道。为什么首先要以布施爱语承事众生呢?因为众生自无始以来沉溺于迷茫轮回中,为深厚的无明愚痴所蔽,不明正法,不知取舍,无法辨析如何行持才会为自他带来利乐,以此他们名为弟子,其一切所作皆需要上师善知识教诫。月称论师言:“上师为弟子,承事说爱语,其心欢喜已,令发菩提心;已发胜心后,渐次而修学,广大与甚深,殊胜之法门。”引导弟子的上师,应先以种种布施爱语承事弟子,令彼等生起欢喜与信心,再教予利他的世俗菩提心妙法,令弟子生起深信,然后渐次引导他们修学更为甚深广大的殊胜法门。作为菩萨,应以如是善巧方便之行利益众生。

 

譬如说,本师释迦牟尼佛于金刚座成就佛果后,首先调化了名称施主及其眷属,然后调化了有发髻的一千名外道。其中外道首领单杰迦叶有五百名弟子,呷亚迦叶有二百五十名弟子,其隆迦叶有二百五十名弟子。当时单杰迦叶认为自己是大成就者,非常骄傲,本师释迦牟尼佛首先以一个普通沙门身份出现在他面前,接着显示神变功德,他还认为世尊只是一个有一些神变功德的沙门;世尊再显示更为稀有的功德时,单杰迦叶虽然认为世尊是稀有功德的大尊者,但还是不肯放弃傲慢,仍然认为世尊比不上他;最后世尊见他已渐渐转化,才显示出大神变功德彻底击溃其慢心,使他不得不心服口服,诚心诚意地与弟子一起皈依了世尊。对刚强难化的无知众生,菩萨当依循本师所引导的妙道,以善巧方便之利他身语行为摄受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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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品 明菩萨行品

 

丁二、(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之轨则)分四:一、正说菩萨行;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三、明远离耽著烦恼所缘境的方便;四、明为成就道器而净治弟子身心的方便。

 

戊一、(正说菩萨行)分四:一、明所得佛果的殊胜;二、明得果的因是受持菩提心;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四、劣慧小乘怖畏大乘的原因。

 

己一、(明所得佛果的殊胜)分三: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二、佛果殊胜;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明知世俗轮回的过患而生起厌离心与愿菩提心后,当发起行菩提心进入大乘菩提道修行,求证无上佛果。而欲求无上佛果,必先了知佛果的殊胜,所以于此紧接着宣说佛果的殊胜,引导大乘种性者发心修持菩提行。

 

庚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

 

问曰:如前已说应断四颠倒厌离轮回而求菩提,那么菩提果又有何功德呢?

 

诸佛所动作,都非无因缘,

乃至出入息,亦为利有情。

 

诸佛三门所有动作,都不是没有因缘的,乃至出息入息,亦是利益有情之事业。

 

于生死轮回生起厌离,从而发起愿菩提心后,不能满足于此,应进一步趋入殊胜的大乘菩提道进行修持,求证究竟佛果,只有佛果才是最圆满的果位,得佛果者才能究竟广大地饶益一切有情。证得究竟正觉果位者,有不可思议的利生事业,其身口意三门所有动作,皆是饶益众生的因缘。观佛身功德,如《月灯三昧经》中说:“百千种光明,法王足下放,地狱尽清凉,除苦获安乐。”佛陀足下发光,即是使地狱众生脱苦得乐的因缘,又云:“由佛履阃故,聋盲喑哑辈,贫穷薄福等,诸根悉具足。”佛陀踏过残废贫穷人家的门槛,也是使他们诸根得到完具,摆脱苦难的因缘,类似教证在大小乘经典中有许多;从佛语而言,佛语无不是清净圆满的法语,能显正法,令众生决定出离、趣大菩提,具如《经庄严论》所言;由佛意而观,佛陀妙智圆满,不住涅槃而安住遍现一切有情之地,恒时利益有情,具如《宝性论》中所言。佛三门作为,乃至任运自然的微妙呼吸气息,也在为有情作大饶益。佛陀所呼出的气息,于地狱中现如密布浓云,从中降下甘露,息灭地狱毒火,使广大地狱众生获得清凉安乐,地狱众生能由此对佛陀生起不可思议的信心,亲见佛陀的微妙身相,即刻从地狱恶趣中解脱。佛出息都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利生功德,何况佛的圣号、庄严宝相、说法等,此等更是饶益有情的奥妙事业。月称论师说:“具智慧世尊,一切身语意,无有为自利,唯行利他众。”证得佛果有如是殊胜的功德,所以诸修行者理当发起志求佛果的菩提心,勤修菩萨行。

 

譬如说,以前有一幻化师,恭敬迎请一名叫朱多吉的具德比丘到自己的宫殿中结夏安居,幻化师的宫殿下面有许多幻化轮,因此而自然成办了许多事业。安居圆满后,幻化师十分感激朱多吉比丘,供养了丰厚的供品,比丘说:“我其实什么也没做,你何故如此客气呢?”幻化师说:“有您住在此处,我的事情就能自然成办,尊者您虽无心也无勤作,但您实际上是我的利乐之源!”同样,佛陀安住于法界无量殿中,外表上无任何勤作,然而不可思议的利益有情事业,也会如同幻化轮一般,自然任运地旋转不息,降下广大饶益有情的甘露,其事业远非有分别戏论勤作者所能比拟。故当对佛陀世尊生起恭敬信心,自己亦应为此而精进于菩提道。

 

庚二、佛果殊胜:

 

犹如死主声,世间皆生畏,

如是遍智声,死主亦生畏。

 

犹如死主的声音,世间一切人闻之皆生怖畏,如是遍智的音声,死主也会闻而生畏。

 

佛果功德不仅表现在三门作为随时皆是在饶益有情,是为众生带来利乐之事业,而且还显示于佛陀的威德能令一切有缘众生从怖畏中解脱。世间众生的怖畏境,分说有生老病死、地水火风的灾难、非人猛兽仇敌死主等无量无边。而其中最令众生怖畏者,莫过于死主,甚至当死主的音声传到耳边时,一切凡夫众生都会心惊胆裂,恐惧到极点,由此可见死主对世间人的威慑力量。然而就像世人害怕死主一样,死主也极度害怕遍智佛陀,佛陀的声音传至众生耳边时,死主就将被摧毁,众生从此可依佛的教言远离一切怖畏,摧毁生死轮回获得究竟涅槃,由是更可了知佛陀不可思议的威德。不仅如此,乃至听闻佛的名号,也可获得解脱,佛经中说:“何人闻我名,彼等善趣中,随依一乘获得涅槃。”何人闻到佛的名号,即能依之而于善趣中趋入三乘安乐道中的任一乘,最终获得解脱涅槃大安乐。类似教证在大乘经论中尚有许多,若能了知佛果的此等功德,修持者对佛果的希求心即会自然生起。无垢光尊者有教言说,若要生起无伪菩提心,必须要有三个条件:一是缘有情的大悲心;二是意念菩提心功德;三是意念佛陀的功德。若欲生起菩提心,趋入菩萨行者,于此尤应依教而行。

 

譬如说,国王得生太子时,为了庆贺,必定会宣布大赦,将牢狱中的犯人全部释放,如是使人们闻之即生大欢喜。同样,佛陀的名号、音声传到轮回众怖畏中有情的耳边时,有情即能从怖畏的轮回狱中出离,生起大安乐。月称菩萨赞叹佛陀功德时说:“何人若听闻,如来此名号,悉皆解脱故,彼亦成佛因。”因此,有志追求解脱者,当如鹅王趋莲池般,毫无犹疑地趣入大乘菩提道。

 

庚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问曰:当年外道向佛提出我与世间是常无常等十四种问题时,佛陀默言无语,以此是否可证实佛陀非遍智呢?

 

佛知作不作,应说不应说,

以是何因说,遍智非遍智。

 

佛陀现量了知一切应做与不应做之事、应说与不应说之界限,因此你们凭什么道理说一切智智的佛陀不是遍智呢?

 

外道向佛提出的我与世间是常与无常等十四种问题,通常称为十四无记法,即世界有边耶、无边耶、亦有边亦无边耶、非有边非无边耶?世界常耶、无常耶、亦常亦无常耶、非常非无常耶?佛灭度后有耶、无耶、亦有亦无耶、非有非无耶?命与身一耶、命与身异耶?对这些问题,佛没有以语言回答,但由此并不能成立佛非遍智,而且相反,以此完全可成立佛是遍智。因为佛陀能以无碍智慧现见一切,于一切时处了知应做与不应做、应说不应说的界线。比如说适时有益众生的事应做,非时无益之事不应做;而且佛陀现量了知每一个众生的根基意乐,在不同众生前,何者应说何者不应说。外道提出的十四个问题,是依于补特迦罗我与法我而问,如果以无我理回答,外道是非法器,不但起不到作用,他们反而会诽谤深法或生断见;如果回答有世俗谛之显现,他们便会执成实常有神我存在。佛陀正是现见了其中一切因果,见其问不应理,针对其根器亦不应答,故而不答,令他们自知谬执而醒悟。因此,凭什么道理以十四无记而说佛陀非遍智呢?《中观宝鬘论》云:“世间有无边,胜者不答问,如是甚深法,非法器不说,智者当了知,佛陀是遍智。”十四无记正是成立佛陀是遍智的理由,而非成立非遍智的理由。

 

譬如说,以前有一婆罗门,其家中有一口水质极为甘美的水井,国王知道后强令婆罗门将水井送至皇宫中,否则要受惩罚。婆罗门的女儿非常聪明,她让一筹莫展的父亲告诉国王:按世间法规,财物应该以财物交换,大象应用大象迎接,那么水井也应以水井相换,国王你应以皇宫中的水井迎请我家的水井。国王听后,觉得有道理,立即命令大臣们用皇宫中的水井去与婆罗门的水井相换,陷入了困境中的大臣们忍无可忍,最后联合起来罢黜了残暴的昏君,而婆罗门女依此巧计免去了治罚。同样,佛陀亦是以善巧方便对付外道,让外道自知谬误而惭愧。有人问:若不应说即不说,那么佛陀为什么呵斥提婆达多为“破衣者之子”或“饮唾小儿”呢?大疏中回答说:佛在大众中呵斥提婆达多,并非是不应说的,若不如是呵斥提婆达多,当面揭露其过失,那么有许多不能明辨是非的众生,要追随提婆达多而受到损害。佛如是说,恰好能灭除他们的罪业,挽救他们,此诚然是应说应作的饶益事业。月称论师说:“汝知应时心,有者问不说,有者问而说,引导诸有情。”佛陀能如实了知一切众生之根器心行与时机因缘,对有些问题不说,对有些人有问即答,如是以种种善巧方便引导诸有情。因此,无论答与不答,其实皆可证实佛陀是遍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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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由作保护众生的事即当为王种:

 

问曰:刹帝利种姓血统不一定清净,也许是事实,然而从所作事业方面说,保护世间者为刹帝利种姓,由此超越了其他种姓,应当骄傲。

 

首陀由作业,既成刹帝利,

首陀由作业,何非婆罗门。

 

首陀罗种姓者由作保护世间的事业,既然能成刹帝利种姓,那么首陀罗由作读诵吠陀等事业,以何理由不能成为婆罗门种姓呢?

 

如果许作保护世间事业者,即为刹帝利种姓,那么种姓即成非决定之法,比如首陀罗种姓由作保护世间的事业,也应许他们为王种。首陀罗种姓虽然在古印度被视为下贱阶层,他们平时所做也是粗重低贱的工作,但他们改变其事业,做一些保护世人的事,也是完全能做到的。再者,他们也可以做一些婆罗门的事业,如读诵祠祀、禳灾、赞颂、歌咏四吠陀,修持苦行禅定等,做此类事业时,又以何理由不能成为婆罗门呢?由此观察,种姓若观待所作事业而定,则世人无有决定的种姓。一个人做国王的事业时,若应称为王种,那么做农务时,即应称为农民种姓,做乞丐时,也应成为乞丐种姓。因此,不应以暂时从事的保护世间事业,执自己决定为王种而生骄慢。

 

譬如说,按古印度习俗,婆罗门不挤牛奶,挤牛奶唯是首陀罗种姓中牧人的事业,如果有婆罗门挤三天牛奶,他立即会被人称为首陀罗种姓,如是看来,种姓又有何固定可言呢?又譬如说,人们坐船过河时,对面为彼岸,始发地为此岸,然而抵达对岸后,原来的始发地又成了彼岸,到达地称为此岸。彼岸此岸观待而取名,并无决定不变的自性。同样,世人种姓也唯是观待事业而不停地变化,有智者不应以自己暂时的事业而执自己决定为某种姓也。此处虽以国王为例,而实际上在针对每一个有种姓地位事业的傲慢者,故诸学者应举一反三,对照各自之无明我慢以观修摧毁。

 

庚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分二:一、破国王对分布众财之权势而生骄慢;二、破王应起大骄慢。

 

辛一、破国王对分布众财之权势而生骄慢:

 

问曰:国王具足大权势,能随意为众人分布发放财富等,由此应生骄傲。

 

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

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

 

如同国王分布财富权位一样分布罪恶,是不能做到的,因此智者谁会为了他人的小利乐而摧毁自己后世的安乐呢?

 

国王固然有权利分布财物与权位,然而这种权利并非值得骄傲之处。作为国王,他为了笼络臣民巩固地位等目的,也会不时地做一些给臣民发放布施的行为,将国库中长期积聚的财富分布给下属,这是他可以自主的权利。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不能认为国王有大功德,一方面他在此暂时施财过程中,往往会生起傲慢烦恼,染污自相续;另一方面,作为国王自己并无能力创造财富,他所有财富都来自于公众,是由种种非法手段榨取百姓血汗而积聚的,这些财富的积累过程实际上是罪业的积累过程,历代国王为了积聚财产,曾造过无数恶业,夺走过无数百姓的血汗生命。而这些罪恶,国王不可能像分布财产一样,自主地分布出去,罪业果报是作者必须独自承受的,此是世俗中无改的因果规律,洞察因果规律的圣者们说过:士夫各自所为的善恶业,如自己的影子一样恒时亲附,没有受报之前,终不离自身。因而国王为了布施笼络眷属而积财造恶业,这种做法十分愚痴,如果是能够了知因果取舍的智者,谁会为了让他人暂时得到一点小小财利而自己去造大恶业,毁坏自己后世的长久利乐呢?

 

譬如说,有人宰杀一条水牛,用来祭天后,分给众人食用,使他们享受了一顿美餐。杀牛者可以自主将牛肉分给众人享受,可是分布杀牛罪过的权利,他是不可能有的,他必然要承受杀生罪业,独自去经受后世堕落地狱之恶果。同样,国王虽有权分布积累的财富,然为积累财富而造的恶业,他却无能力分布,只有独自承受。因此,诸智者当如月称菩萨所说:“来世欲乐者,不应毁今生,来世安乐事,今生亦应作。”欲求后世安乐即不应做毁坏今生的恶业,而应做真正的善业。全知无垢光尊者对此也作过忠告:“虽从贫众取收高赋税,塑造佛像发放布施等,然依善法成他积罪因,自心修善即是吾忠告。”作为寻求长久利乐者,当遵从忠告,彻断自己于世俗财利权位方面的执著,而修持真正的善道。

 

辛二、破王应起大骄慢:

 

问曰:国王有至高无上的自在权势,所以应该骄慢。

 

自在所起慢,当观他有势,

若等若增胜,善士心不起。

 

如果有以自在权势所起的我慢,应当观察他人也有权势,或者与自己相等,或者他人增胜,有此等善思维分别慧的士夫,自心决定不会生起我慢。

 

人趣有情中,没有任何人可以有至高无上的自在权势,能有智慧善加观察思维者,也绝不会如是生起大我慢。如果自己生起了权势威望方面的我慢,应当观察在世间,其实还有许多具足自在权势者,比如自己是一个小国王,那天下与自己相等的国王有许多,比自己威势大的国王也有不少。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君王有压倒一切的权势,因而以权势起大我慢,无疑只是夜郎自大或井底之蛙式的愚痴表现。同样道理,认为自己于智慧、学识、技艺、容貌等等各方面超胜他人,而生大我慢者,当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自己同等者,实际上不乏其人,而超胜自己者也大有人在。能有智慧如是善加思维观察的正士,决定可以打破一叶蔽目式的愚痴计执,而断舍内心的我慢烦恼。

 

譬如说,有一个掌财婆罗门,他的妻子容颜较佳,由此她生起了我慢,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美女。有一天她对丈夫说:“我容貌如此美丽,你为什么不给我购买最好的衣饰呢?”掌财婆罗门颇有智慧,他缓缓告诉妻子:“你确实很美丽,应该有最好的衣饰,但是你应先到愤怒国王那儿,看看王妃们有何等装饰,再决定吧!”那位妇人到了王宫,见到了美艳的众王妃,便自惭形秽地回到家中,从此不再执自己美貌而生慢心。同样,以权势自在而生骄慢者,如同掌财婆罗门的妻子一样,唯是目光狭窄的愚痴表现,若能善加观察他人,傲慢定能息灭。月称菩萨说:“国王于劣者,也不应起慢,何况与等同,或胜起慢心?”诸有权势或超人之处的士夫,当善自思维此中深义,彻断痛苦之因的我与我所慢。

 

〖第四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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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问曰:不能惩治他人,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国王命终后,名称无少德,

无德与屠狗,何无大名称。

 

国王命终之后,其名称无有少分能灭罪业的功德,既无功德,则不会有真实的大名称,如果无德也能带来大名称,那么屠夫在狗面前施威,他为何没有大名称呢?

 

国王在世时,如果他具足威势,能以强力惩治不服从者,以此而暂时会得到一些威望名称,但是这种名称在他死后一点用处也没有。比如说一个恶王,生前他以残暴的手段杀害一切反对者,使全世界的人都闻其名而变色,这种威势名声也算够大了,然而恶王死后,不管其名声如何大,对其恶业无有任何减少作用,威望名称实际无有丝毫功德,不能减轻他的任何痛苦果报。无有丝毫功德意义的威望,其实与那些杀狗的屠夫一样,屠夫在所屠杀的狗等旁生前,其威势也可算是到了极点,狗等旁生一见到就会吓得簌簌发抖,而不管屠夫如何威风,他都不会有任何令人称羡的名称,这种威势也只有罪业,而没有功德。同样,一个国王为了威望而残害众生,只是愚痴的作为,在他死后,这些作为不但无有功德,而且也不可能留下什么大名称,就像历史上那些臭名昭彰的恶王一样,死后只有一个为世人所鄙夷唾骂的臭名,与长久堕入恶趣的苦果。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富人的女儿死了,富人为她举行极为隆重的葬礼,用了大量金银财宝陪葬。当时有一名贫女看见后非常羡慕,她想:这位女人死后能够得到如此隆重礼遇,也能得到许多财宝,我也应该死去,以求得到这些。于是她立即自杀。国王为了后世名望而惩罚很多人,其实与此愚昧的贫女自杀一样,不可能得到任何所愿的结果。因此,国王不应以自己有权利惩治他人而骄傲,这种权威不会有任何利益,月称菩萨说:“如诸恶国王,因名起傲慢,则诸恶盗贼,为何不起慢?”诸以权势而傲慢者应当思维,自己若因无有少分功德的权势威名而傲慢,那么诸凶悍的盗贼、屠夫等人,也可生起傲慢,而这无论如何也不应理,自己当认识我慢过失而彻底断除骄傲。

 

庚二、(破由种姓而骄傲)分三:一、破由恃王子而生骄慢;二、破由王种姓而起骄慢;三、破由作保护众生的事即当为王种。

 

辛一、破由恃王子而生骄慢:

 

问曰:具足刹帝利种姓的王子,当绍王位,因此王子应当骄傲。

 

若时大权势,由自福德招,

是则不可说,此终无权势。

 

若现时的大权势,是由自己往昔所作福德业感召,如是则不能说,别人始终无有这种权势。

 

得王位权势并非因种姓家族而致,而是以自己在昔日所作的福业感召,因此每一个众生都有同等机缘获得王位,现在当得王位者并不是他个人所特有的不共福缘,不值得以此而骄慢。按无欺因果规律,每一个得王位权势者,皆是因其昔日的福德善业成熟而致,本师释迦牟尼佛说过:顶礼一次佛塔,将获得自己身下所压面积直至金刚大地以上所有微尘数量之转轮王位,然其功德之边尚不可尽。以前有一位穷人见到德护如来,生起欢喜心而以七粒豌豆供养,后来得到金轮王、四天王主尊等果报。而每一个有情在无数劫的轮回中,无疑都做过一些善业,现在和未来也都会做一些善业,虽然这些善业成熟果报日期有先有后,但是无论如何,如《百业经》中所言:“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每一个有善业的众生,都一定会有得到权势果报的机缘。因此国王的权位并非稀有难得,现在得王位者,只不过是自己的善业成熟而已,如果以此而目空一切,认为自己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福报,显然是目光短浅的愚者。

 

譬如说,工巧明处是具足智慧者皆可学习的,每一个人都有精通拥有这些明处的机会。同样,国王的权位,是每一个能造善业者都可得到的果位,每一个人都平等地拥有这种机会。因此现时得位者不应骄慢,暂时没有得位者也不应嫉妒,月称菩萨说:“此世诸王位,皆依自福德,故他升王位,不应生嫉妒。”

 

辛二、(破由王种姓而起骄慢)分二:一、非由无始以来就有各个种姓决定;二、既有四种种姓则不一定本体是王种姓。

 

壬一、非由无始以来就有各个种姓决定:

 

问曰:当国王是刹帝利种姓的特权,其他种姓皆无此殊荣,因此以刹帝利种姓的尊贵而生骄慢是应当的。

 

诸生活方便,世间说名种,

故一切有情,无种姓差别。

 

由各种生活方便的不同,世间才说有各种种姓,因此就一切有情的本体,并无种姓差别。

 

以刹帝利种姓而骄慢,唯是愚痴计执,实不应理,因为就众生本体而言,或说从久远历史观察,人们本无任何种姓差别。在劫初时,南赡部洲化生的人们具足福德,以禅悦为食,各个飞行变化自在,也没有男女形象区别。其后开始贪食地上的食物,人们身体出现了排泄的孔穴,从而现出了男女相,又由无始串习引发,生起贪欲而导致了胎生的人类。后来,人们共有的香稻又出现了个人蓄积现象,分田后又出现偷盗的现象,于是人们选出了一些道德较好的人看守稻田,大家共称这些看守稻田的人为刹帝利种姓。而那些不喜愦闹、乐欲寂静生活、以苦行调伏诸根的人,被称为婆罗门种姓;听从国王命令而为其做事的人称为吠舍种姓;为上三种种姓服务,从事粗重低贱工作的人叫首陀罗种姓。各种姓是以各自从事的事业与生活方式而分,并非由本体上的差异而决定其种姓,刹帝利种姓与其他种姓者,并不决定有本体的贤劣贵贱差异,实不应以此而生骄慢。

 

譬如说,同一种质地的瓦罐,若盛糖即名糖罐,盛酒名酒罐,盛不净粪尿即名粪尿罐,各瓦罐质地虽无异,却因作用分工不同而有不同名称。同样,有情众生本体无异,只是因事业与生活方式不同,而有四种姓之名。月称菩萨说:“贤种和劣种,皆由业存活,各自业不同,称为各种姓。”因此执自己决定为刹帝利种姓而生骄慢,极不合理。

 

壬二、既有四种种姓则不一定本体是王种姓:

 

问曰:四种姓是从远古时代就已决定的,因此就种姓血统而言,现在刹帝利种姓的本体与其他种姓有差别,由此应当骄傲。

 

过去时久远,女性意动摇,

是故刹帝利,非由种姓生。

 

过去的时间久远,而女性对男人的心意容易动摇,所以现在的刹帝利种姓并非一定是由刹帝利种姓而生。

 

诸执著刹帝利种姓血统高贵者,应舍弃对血统的非理傲慢。自四种种姓出现区分后,各种姓人们纷纷繁衍后代,经历的时间已非常久远,在此漫长过程中,各种姓血统难保不混杂。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时间久远;二是因女人对男人的心意极容易动摇改变。刹帝利种姓的女人,并不一定只忠于刹帝利种姓的男人,一旦有了时机外缘,心意易变如恶症一样的女人也会经常与其他种姓的男人交合,以此而在其种姓中混合了其他种姓的血统。在古印度历史上,公主王妃越轨行非法的事,也屡有发生。其他三种种姓的血统,由于战乱灾难等外缘及刹帝利种姓中女人的内缘,都有混入刹帝利种姓中的可能,以此任何人也不敢保证,自己是由纯正的刹帝利种姓而生。

 

譬如说,昔日有一名叫拉干德的商人,将一个金瓶寄存在一户婆罗门家中。若干年之后,拉干德去看自己所寄存的东西,金瓶已被主户换成了银瓶,而主户婆罗门已变成了刹帝利种姓,拉干德也没争辩,仍叫那户人家替他保管银瓶。又过了多年,拉干德去看,银瓶已被换成了铜瓶,而主户也变成了吠舍种姓;再过多年后,商人拉干德的瓶子已被换成了铁瓶,而主户变为首陀罗种姓。世事的无常变换,是任何世俗事物也难逃脱的,主户的种姓与拉干德的瓶子一样,在并不长远的时间,便有了三种变化。所以,有智者岂能执种姓血统而生骄慢,月称菩萨说过:“过去时无边,女性意动摇,是故诸国王,勿生种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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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以典章作标准不一定会使世间安乐:

 

问曰:古代国王以君规典章治理国家,有效地保护了世间人,所以仙人的典章应该随顺。

 

往昔诸善王,护世如爱子,

诸依诤世法,今如鹿旷野。

 

往昔诸贤善的君主,护持世人如同爱护子女一样;后来诸国王依据诤世的法规治理天下,使现今世间变得人烟稀少如同野鹿出没的旷野。

 

古时明君依正法治国,能使人们安乐增上,但是现在诸国王随顺现今的法规典章治理国家,不可能使世人得到安乐。在古时候,世人心地善良纯朴,具足福德,因而那时候有贤善的圣王君主出世,他们以大慈大悲心引导世人行持五戒十善等正法,将一切民众视如自己的爱子一样保护,甚至为了臣民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如古代的莲花王为了解除疾疫,自舍生命依愿力变成大鱼,让人们割食自己的肉,以此消除了所有的疫情。这样具无量悲愍心的明君,依善法治理天下,像古人所说那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当然会使人们增上安乐,而不会使任何人受到损害。但现在是充满争论的浊世,国王们依靠浊世中的法规典章治理国家,只会毁坏世间,使天下生灵涂炭,十室九空。因为浊世的法规典章,是无有悲心的非法邪说,是不合世俗因果正理的恶法,依此治理世人,会使世间越来越堕落,使世人身心都遭到摧残。在苛政压榨下,人口越来越少,昔日那些熙来攘往的繁华世间,如今都变成了野兽出没的旷野,这便是依诤世法治国的效果!或可理解“鹿旷野”为善法善士稀少的意思,因为有的国家人口虽然不少,然而在无有悲心的国王依诤世法规统治之下,传统的精神文明宝城被摧毁,精神思想领域变成了荒漠旷野,人们陷入了毫无寄托的空虚绝望之中,唯以追逐五欲享受为乐,由此给个人与世间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由此可见这些世俗典章法规的邪恶,如果说这些典章为合法,除了愚人外,其他人绝不会相信。

 

譬如说,一些野蛮粗暴的强盗,找到一块甘蔗地,本来甘蔗必须善加浇灌培育,待成熟后才有糖可取,但是他们不依这些正当办法,反而愚昧地将尚未成熟的甘蔗全部砍断,榨取糖汁,结果只有一无所获。同样,世间必须依循正法善加护持,才能使人们相续中的福德善根渐渐成熟,生长出安乐幸福,如果国王不依正法,而依愚昧粗暴的诤世非法,只会损害这些安乐的善根苗芽,自己也得不到任何收获,此等行为唯是恶行,绝不应许为善法。月称菩萨说:“自他境无害,诸众能得乐,如是诸论典,智者应恭敬。”对世俗典章,智者诚应依此准则作鉴别,而断尽颠倒邪说的迷惑。

 

壬四、损害仇人是非法:

 

问曰:国王如果有机会,损恼那些为害自己及世间的仇人,按世俗典章所说,这并不是非法。

 

若得便为害,国王无罪者,

盗贼便害他,最初亦非有。

 

如果得到便利机会为害强盗等仇人,而国王无有罪过,那么盗贼趁机损害他人,他最初亦应当无有罪过。

 

国王在统治一个国家时,无疑要遇到一些令他感到棘手甚至让他受到损害的人,比如一些凶悍的强人,具有大势力的豪强等,在平时国王也无法处罚他们。但是如果抓住了他们犯罪的把柄,国王便有机会处罚,甚至可以将仇人全部残害至死。而按婆罗门仙人的教典所言,这种行为是为了治理国家,保护社会稳定,是合法的行为,所以没有罪过。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国王在处罚此等仇人时,是以嗔恨心出发,借机会报复而已,这种行为若无罪过,那么最初强盗损害他人时,也应无有罪过。强盗最初伤害他人时,也是以贪自嗔他之心借机会而行事,最后为国王所捕获而受惩罚时,国王也是在借机会损害他们,如果国王无罪,那也不能成立强盗有罪过。二者同样在以恶心借机会伤害别人,按理不应一者有罪,一者无罪。强盗在即生要受罪业报应,为国王所处罚;而国王以嗔心损恼强盗,也一定会受惩罚,即使现世无人对他损恼,后世中阴也难逃恶果报应。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临死时授权于大臣,让他辅助年幼的弟弟(有说为王子)治理国家。国王死后,大臣将新国王杀害,自己篡夺了王位,结果使他声名狼藉,即世中遭受了种种不悦意违缘,而来世更会有不乐的恶果。同样,作为国王虽然能有机会损害别人,别人也无力反抗,但是这种行为于即生后世都会带来恶果。月称菩萨说:“如作黑业者,不会生白果,如诸腐种子,不生站巴果。”不管何等地位的人,作了黑业,绝不会不成罪过而有善果报,就像腐烂的种子,绝不会生长出站巴(一种树名)果一样。因此,诸人当明了无欺的因果,不为世俗邪说所迷,纵然拥有高位大权,也应知自己难逃因果束缚,故应断除我慢,而循善法规则行事。

 

壬五、临阵死亡非乐趣因:

 

问曰:国王差遣战士进行战争,如果战士打败敌人,能得财产功勋;如果为国王而战死沙场,也能得到增上生的善果。

 

若于酒等事,舍财非供养,

阵中舍自身,岂认为供养。

 

如果为了饮酒等事情而舍财产,这并非是供养,同样于战阵中舍自身命,难道能认为是供养善行吗?

 

许多世间的愚者,盲目听从一些邪说,认为自己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能让国王高兴,即使战死也能生天,此类颠倒念极不应理。比如世间有些酒徒贪图饮酒,赌徒嗜好赌博,好色者贪爱美色,他们为了各自目的而毫不吝惜地舍去钱财。在智者看来,此等舍财行为都是以贪心痴心而起的恶行,不但不是福德善因,反而是招感恶果的罪业。同样,世人因愚痴无知,在种种邪说教唆下参加战争,在战阵中,有的为了获得功勋、财产,有的为了获得名誉,以贪心、嗔心、痴心而战斗,在此类心态中战死沙场,舍弃生命,那么这种行为岂能认为是善趣因的福德善法。在智者眼中,这些行为唯是恶业,是堕落恶趣的罪行,而绝非如外道所言那样,为国王而贡献生命是生天趣的因。龙树菩萨说过:“贪嗔痴及彼,所生业不善。”贪嗔痴及由贪嗔痴所生的业都是不善业,因此以贪嗔痴发心而战死沙场的不善业怎会是善士喜欢的供养,怎会是增上生的善法因呢?

 

譬如说,有位牧人娶了一个妻子,有一次牧人出远门,他的妻子与公公不和,出现了一些矛盾。牧人回来后得知了内情,便责备妻子,告诉她:以后对公爹一定要孝顺,很难得到的物品也要供给他,很难做到的事也要为他做,否则我就将你赶走。后来,牧人外出到远方,他的妻子记住了丈夫的话,对公爹非常恭敬,白天为他供给上好的衣食,到了晚上为他洗脚擦身,睡觉时也到公爹床上脱下衣服大献殷勤,要将身体供养给他,那位公爹见此非常气愤地说:“你叫我干什么?”随即远离了家乡。不久,牧人回来了,见自己的父亲不在家,便追问妻子,那位女人原原本本将经过告诉了丈夫,于是牧人十分悲恼,将愚笨的妻子从家中赶走,又找到父亲接回家中。同样,愚笨的人在战场以身体作供养,其结果得不到任何功德,智者善士也不会喜欢这种非法供养。月称菩萨说:“战阵中死亡,若定转天趣,则诸盗贼死,亦何不生天?”于战阵中为财利、功勋而战死,若能生天趣,则诸为财利而死的盗贼,亦应生天,然而这是世间有智者谁也不会承认的事,由此也就可以彻底推翻为国王临阵死亡是乐趣因的邪论,并因此而应明了国王非是应供处,不应以邪说而认为王位是可贪执之境。

 

辛四、对国王应生厌离:

 

问曰:国王是世间一切人的依怙,所以对国王应生欢喜。

 

国王护世间,汝全无依怙,

怙者自无助,谁能生欢喜。

 

国王你虽然在保护世间,但是你自己却无有真正的依怙力量,这种对自己毫无帮助的依怙者,谁能对其生起欢喜心呢?

 

如果国王是世间人真实可依靠的依怙者,那么他应该以智慧教导人们远离一切痛苦及苦因的非理不善行为,行持五戒十善,使人们安居乐业,享受幸福安宁的生活。可是现在的国王,其智慧福德根本不足以做世人的依怙,他只会以愚痴恶心治理国家,使人们流离失所,过着悲惨的生活。因而国王即生中依靠王位只有积累罪业,王位实际上是他堕落恶趣的苦因,依之全然得不到后世中阴可依怙的善业福德。而且现在的国王大都傲慢愚痴,因此得不到智者的保护,除了极少数信奉佛法的国王能得到一些高僧大德的引导帮助外,其余那些骄傲的国王前,没有人愿意忠言教谏他。而作为凡夫异生,无有可依怙的智者教导,其行为会越来越不如法,陷入恶业之中,至死亦不能自知。《教王经》中说过:“国王趋入死亡时,受用亲友不随身,士夫无论至何处,业如身影紧随后。”国王在死亡时,王位的一切权势受用眷属对自己毫无帮助,而只有生前所作的恶业,如影随形般跟着他。因此,在智者看来,国王的权位于他人无有真正可作依怙的利益,而对自己今世后世也无有任何帮助,对这种所谓的世间依怙名位,有智慧者谁会生欢喜呢?

 

譬如说,无有三学功德的上座僧人,受到新学比丘的礼敬供养,此时他不起惭愧,反而心生欢喜,那么他无疑会耗尽自己的福德,也会为圣者所呵责。同样,实无能力作世人依怙者的国王,其王位只会成为堕落恶趣的苦因,若他尚以王位而生欢喜心,无疑是颠倒的行为,也会受到智者正士呵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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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是非罪行:

 

问曰:为了保护众生而惩罚罪人,国王应当无罪,因为这样做符合许多教派的教义和世俗中的法规。

 

自生欢喜因,随处皆非无,

由教等为因,不能灭非福。

 

自己将非法妄执为生欢喜的因,这种情况随处都是有的,行持非法时由这些邪教等作为根据,不能灭尽非福而成为福德。

 

国王如果毫无悲愍地治罚罪犯,本身即是恶行,并不会以此符合一些教派的教义及一些世俗法规的规定,就能灭去这种行为的罪恶。在世间,将非法恶业颠倒执为福德善法,以便让自己生起欢喜,这种邪说到处都有。比如说有些地区的人们认为,杀死年老的父母有功德;有些人说,杀蚂蚁能得梵天果报;有些人说,杀蚯蚓能得到龙王的果报等等。由此,许多愚昧无知者造作这些恶业,并以此而生起欢喜。在古印度,人们非常注重祖业的传续,有些人因祖辈是屠夫,自己也对杀猪宰羊生起欢喜,当时的婆罗门教典中也说:“一切旁生皆是上天为了我们吃肉而提供,虽然宰杀也无有罪过。”同样,认为国王残暴处死暴恶者无有罪过的邪说及法规等,也唯是为了让国王生欢喜的邪教。造作恶业时,以此类邪教为依据,如此不可能灭去恶业的不善果报而成为福德。一切智智本师释迦佛曾说过:国王惩罚罪犯不能以非法手段。月称菩萨也以推理方式说:坏戒者无有功德,杀害众生故,如屠夫杀害旁生。从瑜伽士的现量观察上分析,杀生罪业无疑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国王如果以邪教为因,而行非法恶业,只是掩耳盗铃般的愚痴行为,不可能不受罪业的恶果。

 

譬如说,有一个人刚进完餐还没有消化的时候,他觉得还想吃,便问旁人:“我现在可不可以再吃?”旁人赶紧回答:“可以,可以。”“那我可以喝汤吗?”“可以,可以。”于是那个人又吃又喝,结果把胃撑坏了,不得不找医生诊断治疗。医生知道原因后,问他:“你明明还没消化完,为什么又吃那么多呢?”他回答说:“我问了别人,别人告诉我可以吃,还可以喝。”然后医生又问那个旁人:“你为什么这么说呢?”“医生,我是为了让他高兴,其实是他自己想吃……”同样,世间论典中那些邪说,并非是随顺因果道理而说,只是为了让愚人生起欢喜,而随顺他们的贪嗔痴习气说一些邪理,愚者不知取舍辨别而盲目听从邪说,结果只会为自己带来痛苦。月称菩萨说:“以教害众生,国王若无罪,则诸度轮回,圣者何无罪?”国王以婆罗门等邪教为依据,做残害众生的行为,如果这些堕落轮回的行为无罪而唯是福德,那么圣者所说与之相反的度脱轮回行为,岂不是成了罪恶,而这是任何人也无法成立的。所以,有智者当细心鉴别真伪正邪,否则为世俗中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所迷,以为权贵者能随意惩治暴恶而无罪,并因此以权位生起我慢,其结果定会使自己懊悔莫及。

 

壬二、(破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是法)分三:一、破由保护世间是法;二、世人依顺之国王为非法之喻;三、非愚不得王位故国王不会住于法。

 

癸一、破由保护世间是法:

 

问曰:保护世间即是能得增上生的善法,所以国王以保护世间为目的所作的治罚暴恶等行为,应承认为法。

 

若谓正防护,国王便为法,

烦恼诸匠人,何缘不成法。

 

如果说能真正防护世间,国王的作为便是法,那么有烦恼的各种工匠以保护自他的原因,为什么不成为善法呢?

 

国王的非法作为,不能以保护世间的原因成为善法。保护世间的事,并非只是国王一人,还有许多人在做,像那些苦恼的贱种工匠,如打造兵器、制造甲胄、修建城堑的匠人,他们的作为也都是在为防护国家。虽然他们的身份低贱,然而其日常作为,也是为保护自己、家人、国家的利益而作,而且他们修建的城堡、打造的兵器等,这些是保护国家必需的助缘。如果承认国王保护世间的作为是善法,那么同样道理,这些工匠也在为保护世间而工作,也应承认其作为是合法的,而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们所作的为非法行。可是世间共许他们的作为是非法恶业,比如打造刀剑的铁匠,他们打造兵器越多,造的恶业也越多,没有人会承认他们这些作为是善法,从因果规律上观察,也必须承认这些作为是非法恶业。所以,如果承认国王以保护世间的角度出发,而作种种如惩治罪犯、榨取赋税等行为是善法,那么世间就没有非法,一切人的作为都应成善法。

 

譬如说,以前克什米尔地方的人们,为了防止外敌入侵,环绕城市挖了一条很深的壕沟,但是这条壕沟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而城市中的人却经常跌落进去,对本地居民造成了危害。同样,国王和那些匠人,为了保护世间而做事情,其结果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将自己推进了恶趣深渊。月称菩萨说:“设若国王者,护世则成法,则诸做事者,匠人也成法。”诸学人当详细思维,明察世人在日常中的类似颠倒,而彻断以权位引起的我慢烦恼。

 

癸二、世人依顺之国王为非法之喻:

 

问曰:具足福报智慧的国王,能妥善地保护其子民,因而广受世人的爱戴拥护,对这样的国王不应呵毁。

 

世间依国王,国王尤可诃,

喻善诃有爱,普为世间母。

 

世间人们所依顺的国王,这样的国王更应该呵责,比喻像那些圣者善士,也呵责能生三有的爱,此无明爱著遍为世间之母故。

 

有许多世间人,要依顺国王而谋生计,国王有时也会为他们提供一些方便,令他们免除各种危难,对此也不用否认。但是,国王会依此而做许多骄慢放逸的非法行为,他对子民们所谓的慈善保护,也是以傲慢自私之发心,为了个人的地位、财产、名誉、眷属等受用而做;而且他会以种种方便,令臣民更加依赖信任他。表面上看这些国王的作为如理如法,而实际上其发心唯是我慢烦恼,所作所为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而对这样狡猾的国王,更应该呵责他的非法行。这就像那些无倒现见三有世间真相的圣者,对世间凡夫所依顺的无明爱著习气,一定会加以呵责一样。三有世间,皆是由爱(十二缘起中的爱支)所生,爱欲实际上是三界众生之母,是众生堕入轮回苦海的根本烦恼,虽然众生都在依顺它对诸境生起爱著,而实际上它有着巨大过患,是应该呵责舍弃的法。同样,世间人虽然对一些国王非常依顺,觉得他非常慈愍,而实际上他对众人也有着巨大的危害,尤其应当呵责。

 

譬如说,有一个商人,向一非常偏僻的地方供应商品。商人对那些顾客说:你们想买东西很困难,所以我要帮助你们。当地人对他非常感激,买生活用品都依赖于他,然而商人供给的商品,价钱十分高,他从当地人身上榨取了许多钱财。同样,世间的国王也是如此,虽然在表面上为一些人提供了保护,另一方面,他却在侵害人们的利益。月称菩萨说:“具德之国王,虽利世间众,然以其过患,智者应呵责。”因此,有智者对这些国王,也应该呵责,而作为具德的国王也不应以国王之位生起骄傲。

 

癸三、非愚不得王位故国王不会住于法:

 

问曰:国王能以悲愍心而保护世间,所以国王所行的是法。

 

非愚不得王,愚人无悲愍,

国王虽护者,无悲不住法。

 

不是愚痴者则不会得王位,而愚人不会有悲愍心,所以国王虽然是世间保护者,却因无悲愍而不会住于善法中。

 

一般国王护持世间的行为,一定不会是善法,其原因是世间除了愚者外,智者不会愿意当国王,得到王位的既然是愚者,那他绝不会以悲心保护世人,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定然为无有悲愍的非法行。无论从道理上推测,抑或从历史事实观察,世间的国王,除了一些佛菩萨的化身之外,其余想当国王者,必然是贪心、嗔心、痴心非常厉害的人,他们不知因果取舍,不知权位的危险,为了满足权位欲望等,而不择一切手段,这种人是目光短浅的愚者。为愚痴覆心,他们不会护持清净律仪,也不会按世间正士的规范去做事,粗重的烦恼会将自相续中的悲心全部障蔽。在这种毫无悲愍心的状态下,他无论表面上作何种保护世间的事业,其实都是在为了满足私欲,根本不会住于善法之轨,而只有不断地行持恶法,为人们带来痛苦损害。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向某富人勒索高额赋税,那个富人不愿交,而国王的一个亲友利用种种手段威胁恐吓,使那个富人如数上交了钱财。国王得到了钱,便高兴地将那位亲友封为大臣,这位残暴的大臣上任后,为了让国王生欢喜心,以暴力压榨百姓,数十万人都被他残忍地烧死了。历史上这样的国王和大臣层出不穷,从中可明显地了知,如果国王以愚昧贪心行持国政,其手段与所用的大臣必然全无悲愍仁慈。月称菩萨说:“大悲尊者说,法极即无害,是故诸国王,无悲无善法。”除大悲尊释迦佛等圣者化身的国王外,其余的国王不会有悲心,也不会按佛法行持国政,彼等唯依权势造作恶业,故有智者理应断除由王位引发的贪执与傲慢。

 

壬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分二:一、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的理由;二、以典章作标准不一定会使世间安乐。

 

癸一、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的理由:

 

问曰:诸仙人所作的论典中说,按刹帝利种族的法律行事,虽然损害他人,也无有罪过,因此不应呵责国王为非法。

 

诸仙一切行,智者不全为,

以彼诸仙中,有劣中胜故。

 

诸仙人论典中所说一切行为,智者不会全部照做,因为彼等仙人中,有劣、中、胜差别的缘故。

 

依仙人所造的论典,而说国王损害他人没有罪过,这也不能成立,以诸仙人论典中所说内容,不一定全部都是符合正理的定量。有一些外道仙人,说国王杀人没有罪过,有些说杀生祭天有功德,有些说邪淫乱伦没有过失等等,类似邪说在各地都有。而世间那些具有智慧、能明辨是非好坏、能如正理取舍的人,绝不会随着诸仙人所作论典中的全部内容照作不误。因为智者会以智慧如理地作辨析,了知诸仙人中,有劣、中、胜的差别,以此其论典也就相应地有劣、中、胜的分类。

 

在古印度,诸仙人中有多种教派,主张也各不相同。比较符合世俗正理的胜等仙人,他们也承认轮回与因果,主张以修持世俗善法与共同禅定以求生天的福德果报;中等仙人作一些无记或于世人无利无害的论章;劣等仙人中,有的不承认一切因果,有的颠倒因果等。比如说古印度有一个拉措古外道,他说杀狗者,即生中无有过失,来世也不会有罪报;还有一个量达日外道,听从其母亲的教唆,认为杀害众生有功德,他一生中将本地城市中的刹帝利种姓屠杀清洗了二十一次;还有外道说,一切都无因无果,对母亲、女儿行邪淫也没有过失等。因此,有智者绝不会将一切仙人所说的都认为是定量,而愚昧地随顺邪说造罪业。月称菩萨说:“何人为自利,分别所造论,明理具智者,不应视定量。”诸世俗论典中,有许多是一些人为得到某种暂时利益,以分别妄念造作。能明了正理的智者,应对世间仙人所说的刹帝利损恼他人无罪善加辨别,了知此说是不符合因果规律的邪说,而断除由国王权位引发的贪执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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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7

 

壬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一个国家的守护者,其臣民都要依靠他,因此应当骄傲。

 

王是护世者,亦为世所护,

由一而生骄,余何不离骄。

 

国王是保护世间者,亦为世间人所保护;如果以保护世间这一种理由而骄傲,那么以另外为众人所保护的理由,为何不远离骄傲呢?

 

作为一个国家,需要一个政治军事等方面的代表人物,需要一个国王的象征来凝聚国民的精神,这样的国王可以说是守护世间者,是臣民的依靠处。但是,国王如果因此而生起邪分别念,认为自己是所有臣民的保护者,自己具足如是大威权、能力等,以此而高自标树,这实际上是一种颠倒的我慢妄执。从一方面看,国王是公众的保护者,而从另一方面说,国王必须依靠臣民护持才可生存。如果臣民对国王不拥护,国王的一切权威、能力即失去了存在基础,在历史上类似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国王既然会以自己是世间保护者的原因而生骄傲,那么以众多臣民是自己的保护者之因,也应远离骄傲。国王只是一个能保护者,而诸臣民是众多的能保护者,由此理应对公众生起谦虚恭敬之心,若反而生骄,这无疑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以前有一对夫妇,丈夫每天起早摸黑地在外面做工,妻子每天在家中照料小孩与家务。开始那位丈夫觉得自己很有功劳,他对妻子说:“我在外面为了你做工非常辛苦,而你在家安闲度日,所以你应好好恭敬我。”他的妻子说:“我其实也一样对家庭有功劳,每天也要做很多家务,不信我们明天换一下,你在家做家务,我去外面做工。”第二天夫妇俩交换了工作,那位丈夫在家看小孩、做饭、扫地、洗衣服……一件又一件的家务活让他晕头转向,也使他明白了妻子平日对家庭的功劳。于是他慢心全然消失,依然兢兢业业地去外面做工,与妻子相依为命地过日子。同样,国王与臣民也是相互依存,双方都处于平等地位,同样是对方的保护者,国王认为自己功劳大而骄傲,其实与那位丈夫一样,只是因自己没有了知对方的功劳,才生起了这种不合理的颠倒分别念。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片森林,森林里住着一只狮子,由于有狮子,人们都不敢去砍树破坏森林。因此狮子觉得自己是森林的保护者,有大功劳,它骄傲地对森林说:“我是林中之王,是你们的保护者!”森林中的众树也回答说:“大王,你确实是我们的保护者,可是大王你也应该知道,我们其实也是你的保护者,没有我们,你去哪儿找食物?你去哪儿居住?有谁为你遮障风雨烈日?”同样,国王与臣民也是互相保护而生活,就像狮子与森林一样,国王理应明白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断除骄慢自大之心。若不了知这种真相,即失去了对治骄慢的有力方便,使自己陷入愚昧迷乱之中,如同月称菩萨所言:“愚人离对治,反执为我慢,如是之我慢,无法能摧毁。”而陷入如是迷乱执著之中者,其结局定会非常痛苦。

 

壬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众人生命财产的保护者,而保护众生的福德非常大,所以应当骄傲。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诸种姓中每一种姓的人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而辛勤劳作,然而顺利地存活仍然难得,如果像你这样掠夺众财,则必然获得不善业,以此你很难得到生善趣的果报。

 

此颂有两种不同解释。在月称菩萨、甲操杰大师所作注疏中,“种中”释为诸种姓中,如婆罗门种姓、吠舍种姓、首陀罗种姓等。由于五浊兴盛,众生福德日浅,生计日益艰难,这些种姓的人们,即使很喜欢专注于各自的业务,辛勤地种地、经营商业、做手工等,然而想顺利存活下来,仍然很困难。平民百姓中,大多数没有可靠的生活保障,都在艰难岁月中如履薄冰一般维持着生计。可是国王却不一样,他以世间保护者的身份采取强制措施,夺走公众辛辛苦苦取得的活命资财,如果以这种掠夺的方式获取众财,那无疑是不善业。国王所谓的护世,其实是一种幌子,其真实目的在夺取众人的资财,因而他所谓的护世福德,也就并不存在,掠夺众人的不善业却是实实在在,以此恶业,他怎么能获得转生善趣的机会呢?既然如是,国王也就毫无可生骄傲之处。

 

俄巴活佛解释此颂时,将“种中”释为“国王种姓中”。在末法浊世,国王种姓之中喜欢自己造善业,依正当手段存活的人,非常难得,大多数国王,都会依靠非法恶业行持国政。因此当国王,这并非福报,依此位置反而极易造恶业,如果获得不善业,你将难以得到生善趣的机会,从而失去长久的安乐,所以,不应认为国王是有福者而生骄傲。这种解释简明扼要,而且与颂文字句对照,很容易理解。但不论如何解释,其中心意义,皆在说明国王并非有福者,不应以此而自傲。

 

譬如说,患麻风病者,本来应服用各种清毒消炎的药物,但有患者不但不喜欢吃药,反而乐于喝牛奶吃鱼肉等;享用这些恶化病情的饮食,结果定然会使病情越来越严重,使他陷入更为剧烈的痛苦之中。同样,得到国王地位者,如同患上麻风病的人一样,他如果不乐于造善业,而以恶法行持国政,也就如同麻风病人不肯服药,却乐于饮乳食鱼一般,其结果会堕入更深的恶趣痛苦之中。月称菩萨说:“设若诸国王,收取六分薪,则增非福德,以此不得乐。”诸人当细察,自己在生活中可能多处存在着这样的非福德行,因而应当彻断我慢烦恼,舍弃不劳而获的恶业。

 

辛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

 

问曰:王位是世间令人羡慕的高位,作为国王有至高的权力地位,所以应该骄傲。

 

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

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如果听由他人的指使而作,世间会说那是愚痴者;像国王你一样的人即是随他而转者,而更没有其余的作用。

 

国王只是一种集体权力的象征,所作所为完全要取决于公众的意愿,因此以为国王有至高权力地位而生骄傲,是不应理的。在世间,如果某人听由他人摆布而做事,像傀儡一样,自己一点决定的权力也没有,这种人肯定会被嘲笑为愚者,而作为国王,其实就是这种随他而转的愚人,他除了听随他人做事外,更无有其余作为。从国政上观察,国王制订每一项法令,发动每一件事业,都是由大臣谋士们依公众需要而商议决定,并无他个人决定的权力;从国王的日常生活看,他一举一动都要受人保护,都要顾忌公众的非议而循规蹈矩,不敢随自己意愿而自由行动。所以,国王所谓的权力即是听随他人而做事,于发号施令、行住坐卧之中,他没有权力自主,只是依他人意愿而作。处于这种境遇之中者,如同世间的愚人般,还有什么可以骄傲之处呢?

 

譬如说,表演马戏的狗和猴子,它们的举动都要听从主人安排,主人叫它跑,它就得跑,叫它钻火圈,它就得钻火圈,自己一点自主权也没有,这哪有可炫耀的地方呢?同样,国王的一切行动也必须听随他人安排,自己只不过是体现集体意愿的傀儡,像猴子与狗一样,一切行动无有自由可言,对这种地位,实不应生起骄傲。月称菩萨说:“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随他转,乃为愚痴者。”若观察世间每个凡夫人的处境,其实与国王也无多大区别,任何一个凡夫皆有他的重重牵制,为了亲人,为了周围的人等,一切作为皆是随他而转的,根本不会有毫无顾忌牵挂的自主行为。因而智者当了知,处在世间凡夫位中,实毫无自在安乐可得,自己理应断除我慢,追求真正的自在解脱。

 

辛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分五:一、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二、破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亡非乐趣因。

 

壬一、(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分三: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是非法;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是非罪行。

 

癸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是非法:

 

问曰:世人需要国王保护,而国王以护世者的身份收取赋税等,是合理合法的自主行为,所以应当骄傲。

 

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以世人需要由我来保护,而榨取世间众人的人力与资财,像这种自己造作罪恶的国王,还有谁与他一样无有悲心呢?

 

国王以保护世人为借口,夺取众人的活命资财,这是非法恶业,而不应引以为骄傲。国王往往说“世间人要由我保护,所以我要如何如何做”,实际上他的发心并非是为保护世人而做事。作为凡夫人,自私自利的贪心很难断除,国王在行持国政时,其作为往往要侵害世人的利益,这方面最明显的是榨取众人的资财、收取贿赂,大量掠夺众人赖以活命的土地粮食金钱等。在保护国家的借口下,国王还会做出许多罪业,比如像历史上那些恶王一样,耗费大量人力、财力为自己修宫殿、坟墓;有些还以种种手段,毁坏人们的精神财富,摧毁人们的精神信仰等。像这样毫无悲愍地掠夺人们赖以活命的各种资财,夺走无数生命的国王,谁也无法否认其罪业;而且在世间,一般人也无法有那样大的造罪能力,也不会像他那样无有悲心,作为这样的国王,又有什么可骄傲的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屠夫,在砸骨头时,一粒碎骨渣弹进了他的眼睛,屠夫觉得特别痛,便去找医生。那个医生非常狡猾,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财,他只是渐次给一些止痛药,而不把碎骨取出来,还假装慈悲地说这需要长时医疗,让屠夫不断来买药。后来有一天那位医生出去了,他的儿子将屠夫眼睛里的碎骨渣取了出来,才将眼病全部治愈。同样,国王如同那位恶医一样,恶医假装慈悲给人治病,其目的在于榨取钱财,而国王借口要保护众人,其目的也是同样,他其实是在残害人们。月称菩萨评论说:“贪执取工资,粗行害他人,此世更无有,无悲粗暴者。”故诸有智者,当知权位的罪恶而应常依正念摧毁我慢妄执。

 

癸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

 

问曰:国王行持国政时,虽然要做一些严厉惩罚罪人的事,但这是为保护世人利益而做的正当行为,所以严惩恶人是合法合理的,非是国王没有悲心。

 

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愍,

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

 

如果造作罪行的众生,不是所应悲愍的对象,则所有愚夫异生都不应是所庇护的对象。

 

作为国王,以严厉手段治罚罪犯,此非是合法的行为,而是无有悲愍的非法行。所谓罪人,只不过是为业力所束缚,在烦恼催动下无法自主而造罪的愚人,虽然他们会造一些偷盗、杀人之类恶业,然而并不能因此而以残暴的刑罚去对付他们。作为国王,如果觉得罪犯不应悲愍,那么对一切愚夫异生,都不应保护。因为一切愚夫异生,也同样是为烦恼所催而在不停地造罪,只不过他们造的罪暂时要轻一点,对他人的伤害暂时见不到其严重性;而且相较之下,那些罪犯恶人的烦恼痛苦比其他异生更为深重,处于更为低劣、更需要帮助保护的悲惨境遇中。如果对最需要照顾的人不生悲愍,那么对其他境遇好一些的异生,又怎么会悲愍保护呢?仁达瓦大师说:如果犯罪的人不应悲愍保护,那么不犯罪的人根本不用保护。意为不犯罪的人,本来就比罪犯的处境优越,如果对那些正在犯罪而急速堕落的人不以大悲庇护,那么对那些并不如是苦恼的凡夫,也就更不会作为自己的庇护对象了。

 

在此,应分析此处所言的应悲愍保护罪犯,与诸大德在世规教言中所说的应惩罚罪犯,二者并无相违。本论中所言,是针对当时的国王,常以砍首、砍断手足、挖眼割鼻等酷刑处治犯人的行为,这些粗暴的刑罚显然是不应理,也不符合佛法。作为明智的国王,悲心应无偏地顾及所有的子民,特别是对罪犯,应以慈悲心对待,以善巧方便挽救他们堕落的悲惨境遇,比如暂时关进监狱、捆绑、鞭打,然后用方便言词开导使其心意转变,不再造恶业。而其他大德如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说:“于彼屡教不改者,若不施予相应刑,野蛮人增毁国故,当依初订而执行。”此中所说的应依法处治罪犯,也即以大悲心保护人们及罪犯的一种方便。因为若不依法处治犯罪者,以示警戒,无知的恶人就会越来越猖狂,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导致整个国家混乱,人们陷于痛苦之中。但是在处罚犯人时,绝不能毫无悲愍地动用酷刑,以恶毒的方式将他们统统处死,这种方式不是明君的行为。

 

譬如说,在某城市里,有一群非常厉害的盗贼,但是他们的身份姓名都没有暴露,市民们谁也不认识他们,因此表面上他们也是普通的市民,而实际上其危害非常大。同样,若对罪犯毫无悲愍地处罚,表面上看这种行为很如法,而实际上会断送佛法慧命的大慈大悲心。另有譬喻说,身体财产常常为人们带来痛苦,佛经中经常将二者说为痛苦源,但是国王会以悲愍心对待自己的身体及财产,并不计较它们拖累,而且会以种种方便妥善地保护它们。同样,子民中的罪犯,虽然暂时会带来一些损害,然而也应加以慈愍保护,而不应以暂时的危害即舍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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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问曰:无常等四种不颠倒,于一事物上容有还是不容有呢?

 

总于一事上,无常与不净,

苦性及无我,四性皆容有。

 

总之在同一事上,无常性与不净性,苦性及无我性,这四种性质都是容有的。

 

此颂总明无常、不净、苦、无我四种名言本性,在同一名言法中都是成立的。凡是世间有为法,皆有刹那迁流变化,故成立其无常本性;因有为皆无常,故可生起厌恼,成立其不净本性;因不净而厌离,故能作损恼,成立其苦性;因苦性无自在,故成立其无我性。以女人身体为例,首先她的身体刹那变灭而无有恒常,分分秒秒都在衰老变坏,所以她属无常;因为她是有漏无常法,无论如何保养、贪爱,最终也会显露出令人生厌离的本质,所以她有不净性;因为身体的不净令自他见而生厌,相续中受到损恼,所以她有苦性;因有损恼之苦,即于身体无有自在,不能随自己转而不受外缘牵制,无有这种自在的原因,所以她有无我性。其余任何一种有为法,也同样具足这四种本性,然而一般凡夫,不能了达名言法的这四种本性,反而生起执著,于同一事上生起常乐我净的四种颠倒。

 

譬如说,以前有人遇到了一个罗刹女,开始时他不知道她是罗刹女,反而生起贪爱,娶她为妻。然而因为她是不清净的罗刹女,那位男人与她生活时,受到了很多痛苦,而且她很不随顺,性格多变。后来他发现妻子是一个食人的罗刹女,不由生起了极大怖畏而逃离。同样,凡夫的身心五蕴,其实与罗刹女一样,具有无常、不净、苦、无我的本性,人们依之将不断受到痛苦;现在依善知识教言,明白了其本来面目,也应生起怖畏而厌离。月称菩萨云:“诸法皆无常,无常皆不净,不净皆痛苦,痛苦皆无我。”诸人当精勤观修,了知自他有情皆住于生死不净痛苦之中无有自在,堪布阿琼说:以上所说内容,应当在上师前专心听闻,听闻后应认识种种颠倒,产生对治的有执智慧(分别妙慧),依此精进修持,最后定能远离轮回痛苦,获得解脱。

 

〖第三品释终〗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此品所言之破我执,是以世俗方便法压伏我执现行的对治法,与本论第十品中所述的以胜义智慧断除我执种子的对治法不同。而且,本品多以国王为针对,来破析我执傲慢,因为在世间,一般国王的我执傲慢与我所执傲慢比平常人都要深厚一些。当然,每一个人其实也是自己领域内的小国王,对自己的地位、权力、资财、眷属等,都有我慢执著,因此,并非仅有国王才应破除我慢执著,每一个人都应以此法理调伏相续中的我慢烦恼。我慢是我见的一种现行烦恼执著,如认为自己具有权势、种姓高贵等而生起执著,按《俱舍论》的观点,我见与我慢是不同的心所法,二者有所差别。

 

己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

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我与我所的骄傲,世间的智者谁会起呢?因为一切有情及诸器界外境,都是众生共业所感共同受用的,而非国王一人所有。

 

一般国王会特别自负,认为自己具足权威而生起我慢;又会认为自己拥有国土臣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此而生起我所慢。这种骄傲执著是不应理的,即使是明白世俗道理的世间智者,也不会对此生起骄傲执著。因为所有情器世间都是众生共业所形成,也是共同享有之法,谁也没有道理执著为独自所拥有;每一个众生依业力出现在世间,依业报而享有自身一切,别人无法剥夺也无力完全占有他的身心相续,人们在各自业力因缘所成的环境里平等地生活着,因而国王凭什么道理认为他们都是自己所拥有的呢?还有外境国土等器物,是众生共业感召,也是共同受用的外境,比如说森林、河流等,人、旁生等都在自在地受用着,而并非国王独自所享用之境。

 

譬如说,一位演员扮演国王,正在表演时,他认为:“啊,我是大国王,这一切土地、臣民都是我的……”然后生起骄傲,这种骄傲无疑不合理,因为这一切都是暂时而虚假的现象,他现在演国王,下一场也许会演一个奴仆,而不可能长期固定演一个角色。同样,在六道轮回的“戏剧”中,每一个众生演员都在随业力导演的安排而变换着角色,有时候演国王,有时候在演昆虫,如果因暂时扮演国王而生骄傲,这种我慢肯定是愚痴之举。月称菩萨说:“权财等圆满,皆由德所生,故世随业转,智者勿起慢。”有智者应如是了知,一切世间圆满皆随往昔之福德因缘而生,故不应对暂时的权势等盛事生起我慢执著。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分五: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壬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

 

问曰:国王对世间事业有权势做出决定,难道这不是应该骄傲之处吗?

 

六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

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王”只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稻谷雇佣的公仆,你有什么值得骄傲呢?王的权位要随着所负担的责任才有,而且要观待他人授给。

 

所谓“王”,并非是有权力决定一切世间事业的主人,而只是众人授权负责做事的公仆,所以不应由王位而骄傲。按古印度历史所载:在劫初时,人们自在享用着大地上自然生长的香稻,但后来福德渐衰,出现了一些盗窃香稻的现象;于是,人们共同商议雇人看守香稻、处罚盗贼等,并给他支付所看守香稻中的六分之一作为工资,这个被雇佣的人,人们名之为“王”。所以“王”实际上是众人的公仆,这种仆人名位又有什么值得骄傲呢?再说国王的权力,只不过是随着他所负担的责任才有。比如说看守稻谷的“王”,他有权力处罚盗贼、平息争议等,而这种权力的前提,是必须负责保护好众人的稻谷,如果他不负担这项重任,其权力肯定不会有。而且他所拥有的权力,也要众人商议,大家对他信任后才会授给,他自己只有服从众人使唤,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工作岗位。这就像现在西方国家民主选举的总统,他必须负担为公民谋求福利的责任,待公民投票选举而授给权力;他如果不能令公众满意,不随公众意愿好好工作,马上就要受弹劾,被罢免下台。因此,王权只是一种公仆的权利,不应作为生骄傲的因。

 

譬如说,有一大户人家雇佣一个仆人,授权他管理财务、建筑等各项事务,仆人对这些事务,必须忠心耿耿地去做,如果不能令主人满意,那么权力立即会被收回去。处在这种地位,仆人当然不应以自己暂时的权力而骄傲。同样,国王也只是公众的仆人,是公众授权做事的奴仆,实无有任何可生骄傲之处。月称菩萨说:“若有主事权,则可生我慢,六分雇佣故,不应起骄慢。”如果有人因此而生起我慢,其实是一种愚痴颠倒的表现,极不应理。诸有智者应明察自己的类似烦恼,切不应以暂时的权位而昏昏然地自命不凡。

 

壬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有布施财物及征收赋税的权力,难道这不是应生骄傲之处吗?

 

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

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国王征收赋税就像佣人得到所应得的薪资,应思念主人是施者,主人在给予所应给的财物,而国王骄矜地以施主自视,是不应理的。

 

国王征收赋税布施发放钱财,也并非可引以为骄傲的权力,如果以此而骄傲,是不合理的愚痴行为。国王在向公众行使征收赋税的权利时,其实如同佣人得到报酬一样。从主人处得到所得的工资报酬后,佣人理应谦虚恭敬地对待主人,思念主人是施放活命资财者,对自己有很大恩德。同样,国王也是公众的仆人,他在得到公众施予的赋税资财时,理应对公众生起谦虚恭敬之心,没有任何理由为此而骄傲。而且,公众主人给予国王财物,就像给仆人发放所应给的工资报酬一样,这个过程是一个平等地交换。国王为公众辛辛苦苦地守护田地,管理各种事务,然后公众作为主人,也应该给予他所应得的六分之一财物,这是相互间早已商定好的合同,国王如果以此生起骄慢,反而认为自己是施主,有权力支配财物,这显然是愚痴可笑的行为。

 

譬如说,有一个奴仆为主人做事情,然后向主人要到了自己所应得的报酬。这时候,仆人不但不思念主人是施主,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支配主人的钱财,自己是施主,这种愚痴的奴仆无疑要遭到他人嘲笑,甚至要受到主人呵斥。同样,国王得到的只是自己为公众服务的佣资,如同佣人得到了所得的薪资,如果不思念主人是施者,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而生起骄傲,同样也是要受到嘲笑呵斥的行为。月称菩萨说:“若施行持后,国王起骄慢,则彼平常人,也应起骄慢。”国王若为自己给眷属布施财物而起骄慢,则那些平民百姓,也应为自己给国王交纳赋税而骄慢,因为二者同样是在给予别人所应给的财产。所以,有智者不应以自己有施收财物的权力而生骄傲。

 

壬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有权力受用常人无法得到的五欲境,所以应当骄傲。

 

余视为苦处,汝起颠倒念,

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其余人视为苦恼之处,而你生起安乐的颠倒念引以为骄傲,依靠给他人做事而存活,你有什么理由生欢喜呢?

 

在智者们看来,诸五欲境如同毒食、毒蛇及火坑一般,都是痛苦之境,是必须避开的险恶之处,可是不知因果取舍的国王,反而生起颠倒妄念,执著这些苦境为安乐境,如耽爱美酒、妇人、歌舞等。这些受用在世间智者看来,唯是衰损福报、消磨才志的恶因;而在明了因果规律的智者看来,受用这些欲境其实都是制造苦因,为自己的后世在制造火坑般的恶趣。而且,从一般道理上观察,国王的安乐富饶也不足以为骄,因为国王必须依靠为他人做事才可取得资财受用,自己必须依靠做公仆才可存活,此中其实有说不出的苦恼辛酸,因此你有什么理由欢喜骄傲呢?国王即使能依非法手段巧取豪夺,取得大量资财受用,而这些都是民众的血汗,国王如果肆无忌惮地掠夺挥霍,后世恶趣的痛苦报应,是无一能免的;而且在现世,这样的国王,也经常会遭到谴责、打击等,他会时刻为此而苦恼。

 

譬如说,盗贼在受惩罚时,别人会差遣他做一些常人不愿意干的苦工,如果他做得不错,别人也会生起欢喜,给他较好的衣食。同样,国王也是受众人差遣,做他人不愿意从事的重活,由此得到众人的六分之一雇资,处在这种受人差使的地位,有智者绝不应生起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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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5

 

辛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二、破现见涤身不净则执身为净;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壬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

 

问曰:身体应该是干净的,因为现见有许多人为自己的身体而骄傲。

 

有唯住秽室,无秽则不住,

于彼不净虫,愚故生骄傲。

 

胎生有情最初有身时,唯是住在母胎秽室中,若无有母胎不净血水等则不能存活,对这样的不净虫,因为愚痴才会执为洁净而生起骄傲。

 

从身体的来源观察,世人执身为净而生骄慢,无疑是极其愚痴可笑的邪执。“有”指胎生人道有情最初有身时,于此胎儿阶段,人们无一例外地住在母胎中,母胎在生脏与熟脏之间,胎中充满着血水等不净物,胎儿住在其中,依其中的不净血水而养活长大。这个过程如同粪坑里的不净虫一样,住在不净之中,饮食也是不净物,若不依秽物则无法存活。所以从人类身体来源观察,完全可以说是不净虫,将这种不净虫执为清净而生骄傲,除了愚痴迷乱的原因外,实是无法找出其他理由,寂天菩萨也曾问:“粪便所生蛆,虽小尚不欲,云何汝反欲,垢生不净躯?”世人贪爱身体、装饰身体,如同为不净粪中爬出来的蛆虫打扮装饰,然后生起贪爱骄傲一样,只是疯狂者或愚者的举动,而绝非因身体洁净可爱才生起爱著骄傲。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男人,与一富人的妻子行邪淫,结果被发现,富人将他抓住后,扔进了一个大粪坑中。那个男人陷在粪坑中,无法爬出来,只有像蛆虫一样以不净粪维生,在粪坑中生活了很久。后来有一天下暴雨,粪坑被冲垮,他才侥幸逃了出来,亲人们为他又洗又涂抹香料,过了很长时间才将身上的臭气减轻。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后,他上街去闲逛,不小心与一个身著破衣的乞丐挤触在一起,他认为衣衫被乞丐身上的衣服所沾染,于是大发嗔恼,骂乞丐将他洁净的身体弄脏了。其实,他自身刚刚从粪坑中出来,满肚子还是粪秽,如同不净蛆虫一般,对这种身体又有何理由执为洁净而骄傲呢?同样,凡夫执身为净而骄傲,与此愚人也无有差别。自身唯是从不净物中出来的不净虫,如果不是愚痴颠倒的邪执,又怎么会执身为净呢?月称菩萨说:智者当观察身体的来源,或身体中所流出之物,依此而了知其本相。若能依教了知身体的不净本质,一定能有效地对治颠倒贪执。

 

壬二、破现见涤身不净则执身为净:

 

问曰:虽然身体有不净成分,但是依洗涤能消除这些垢秽,所以身体肯定是清净的。

 

随用何方便,身内不能净,

汝应勤净内,非如是净外。

 

任随用何种方便清洁体表,身内也不可能干净,你应勤奋地清净不净物之源的身体内部,而不应如是的只净除外表。

 

有人认为依洗涤方便,能将身体上的污垢除去,因而身体虽有不净,但这些不净可以分离,以此而可证实身体本质是干净的,此也是愚人的邪计。身体外表的不净,其来源是身体内部,不管人们用何种手段洗涤,虽然能净除体表的垢腻,然而身体内部,却无法干净。人体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不净粪桶,如果不消除内部的粪秽,只是清洁外表,不可能有干净之时,想将身体洗清净,应该将众秽之源的内部弄洁净,而不应只清洁外表。可是,人体十分紧密,皮层以下是一层层不净皮肉筋骨组成的胸腔腹腔,在腔内是五脏六腑,里面充满着不净粪秽。要清洗这些不净物,依一般凡夫人的能力无法做到,因此,怎么能以外表的垢秽可以暂时消除,而执身为净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管理厕所的人,他觉得厕所应该干净,便忙忙碌碌地清扫洗涤,但不管怎么清扫洗涤,臭烘烘的味道仍不断飘出来,而他也为此不断地劳碌。有人问他:“你干什么?”“我要把厕所弄干净。”那个人告诉他:“你只在厕所外表打扫,肯定没办法使厕所干净,只有将里面的粪秽全部清除才行。”于是他想:里面怎么能弄干净呢?如果能干净,那就不是厕所了。同样,身体也是一个盛满不净粪的厕所,只清洗外表,不可能使之洁净,因身内永远无法干净。另有譬喻说,有两个豺狼在树下,刚好树上落下了一颗巴拉夏果。一个豺狼认为这是巴拉夏果,与树上结的果实一样;而另一个豺狼愚痴地认为这是巴拉夏果,树上结的是巴拉夏肉。同样,只执身外有不净,而身内清净者,与愚痴的豺狼执计树上果实为肉可贪,树下的果不是肉不可贪一样,唯是迷乱分别。有智者当记住月称菩萨所言:“此身从出胎,皆为不净性,无法令彼净,如同不净粪!”

 

壬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问曰:世间有些清净的苦行仙人,都乐于亲近女身,由此可见女身必定会有功德,不应舍离。

 

若具污秽身,如癞非众同,

有秽如癞者,则为众所弃。

 

如果有污秽的身体,就会像麻风病患者,行止不与清净众人相同;有污秽则如同癞者,为清净众人所弃舍。

 

一些苦行仙人亲近女身,其原因是他们的本性也不清净,而并非女身清净,值得追求。那些亲近女色的苦行仙人,其所修并非正道,没有断除堕落世间恶趣之因的贪欲,其身心即不能转化,仍与普通凡夫一样,身体非常污秽,因此他们对本性与自己相同的女身,自然是同类相求,不愿舍离。这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很喜欢亲近那些遍体是脓血的麻风病人,而不会与清净无病的众人住在同一处;同样,女身污秽不净如同癞者一样,如果自身也污秽不净,那无疑很喜欢与她们亲近,而不愿与真正清净的众人住在一起。这个原因并非女身清净可贪,而只是因自己与她们同类,才会有如是举动。在清净天众与持明圣者前,世人因有种种不净物所成的身体,就像癞者一样,为彼等所厌弃。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当时有婆罗门通过观察星相,告诉他几天后要下一场雨,如果有人喝了这些雨水,肯定会导致疯癫。几天后果然降下暴雨,整个国家的人都因此而发疯了,只有国王记住星相婆罗门的预言,没有喝雨水,因而保持了正常。但是,他的臣民见国王与他们不一样,便纷纷指责国王是疯子,在众人呵毁下,国王也渐渐觉得自己是疯子,最后他自己也喝了雨水,真的变成了疯子。同样,世人皆是执不净女身为净的疯子,有少数人稍有智慧,开始对此尚知为颠倒,生起了出离心而修习苦行,但不能步入正确的道路,最后为世俗习气所迫,也变成了执女身为净的疯子。又譬如,在一处海岛上,本地居民脖子上都长有肿瘤,若偶尔有外地人光顾该岛,本地居民见游客们脖子上无有颈瘤,都觉得很不庄严,纷纷嘲笑他们。同样,世人以长久串习贪欲颠倒计执,觉得不净身值得贪爱,若偶有清净无贪欲者出现,他们反而会认为清净者不正常,若不能以智慧坚持清净道者,慢慢也就会像那些堕落的苦行仙人一样,被世间人同化。因此有智者当认知,真理不会以多数人不承认而变成非真理,自己遵循智者之道出离世俗时,世人不论怎样反对,自己亦应坚持。对身体不净应舍贪的观点,世人无论怎样辩驳,智者亦不应随顺,而应如月称菩萨所言:“若人无过失,世人应贪彼,以身有过故,智者远离彼。”

 

己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

 

问曰:虽然女身不净,但依一些涂香、花鬘等装饰,不就可以变得香洁可爱吗?

 

如人肢残缺,假鼻生欢喜,

花等治不净,贪著亦如是。

 

就像有些身支残缺没有鼻子的人,对假鼻子也会生起欢喜执著;以花香等修治不净身,而后对其生贪著也是同样。

 

因女人身上有花鬘、香水,而对女身生贪爱者,如同残废人对他的假鼻子生爱著一样,非常愚痴可笑。有些身肢器官不全的人,比如说以某种因缘而缺少鼻子者,他会为残缺非常苦恼,但后来装上某种材料做的假鼻子,如果他以此而洋洋自得,那么旁人肯定会嘲笑他的愚昧:这只不过是假象而已,实际上你仍是残废者,有什么值得高兴骄傲呢?而身体本来不净,如同残废者本身有缺鼻之苦恼一样;如果以花鬘、香水衣饰等修治打扮,暂时遮住其表面秽垢,而其不净本质不能改变,就像缺鼻子者即使用黄金做假鼻子修治,也无法改变其残废本性。可是世人认为,不净身经花香等修治,即会变成香洁可爱之身,这种愚昧计执与残废者以假鼻子而骄傲的表现毫无差别,都是极不应理、极为愚痴的颠倒执著。寂天菩萨说过:“若香属旃檀,身出乃异味,何以因异香,贪爱女身躯?”因异身之香,而贪爱不净之身,这种执著显然是极为愚痴的行为。月称菩萨呵斥这些愚人说:愚人极贪著,香花鬘所饰,污秽不净身。

 

譬如说,猫对酥油很喜欢,而不愿意吃无油的饭团。如果将酥油抹在它的鼻子上,然后再给它无油的食物,猫即会傻乎乎地认为这是很可口的油饭,而津津有味地吞食。同样,有些人虽然对遍体不净的身体不喜欢,然而通过香水、花鬘打扮后,即认为这是清净可爱的身体,由此而生贪著,这种贪执,实际上如同傻猫一样,非常愚痴。

 

己四、破于应当远离之贪境而执为净:

 

问曰:不管怎么说,世间男人于女人会恒常生起贪爱,因此可以推知女身决定是清净可贪爱的对境。

 

若处生离贪,彼不应名净,

决定为贪因,是事都非有。

 

如果于女身等对境会生起离贪,彼即不应称之为真正的洁净可贪之物,决定是生贪爱的因,这种事任何处都不会有。

 

有人认为女人、香花等,决定是清净可贪的对境,而实际上决定可贪的清净境,在世间任何处都不可能存在。比如说女身,一般凡夫男子逐之不舍,恒常要生贪爱;然而对那些已证悟圣谛的阿罗汉等圣者,或那些已成就不净观的行者,女身却是生起厌离之对境;或者在凡夫人中间,有些男人认为某个女人洁净可爱,而与这个女人有仇恨怨结的男人,对她见而生厌,根本不会生起贪心。如果对女身会生起离贪,那怎么能称之为决定清净可爱境呢?再说,明察诸法名言实相的阿罗汉圣者,对女身决定会呵毁厌离,因此女身也绝不是清净之法。在整个世界上,决定是生贪因的对境,任何处都找不到,如果是决定引生贪爱的因,那么其本性即是清净可贪法,谁遇上都应生贪爱。而实际中,美女、鲜花、香料等并非人见人爱,而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愚者贪爱智者不贪爱。因此,可知女人无有清净可贪之性,如果执著女人等是清净可贪爱的对境而贪著不舍,这种只是愚人的邪执,不合乎道理。

 

譬如说,以前有位商主,将自己的女儿从小就送给了别人,以后多年没有见面。有一次他去城市的花园游览美景,见到一名容貌很美的女子,不由生起了猛烈贪心。这时有人告诉商主:“她是你的女儿,难道你不知道吗?”商主一问,果然是自己的女儿,贪心便立即消失无余。世人对女人生贪与否,主要是取决于自己内心对女人的认识如何,如果内心觉得美妙可爱,贪欲即刻会炽盛,如果内心觉得不可贪爱,贪欲即刻会远离。所以,智者当如理观察,彻了诸法的本性而断净执,作为欲界众生,对异性尤应了知其不净本质,如月称菩萨所言:“有人生贪心,有人不贪彼,是故生贪心,毕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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