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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戊三、(由思维生死体性的不净门断除净执颠倒之方便)分五: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四、破于应当远离之贪境而执为净;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己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分二:一、享受欲妙无满足;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庚一、享受欲妙无满足:

 

问曰:身体的本性虽然是苦,但依可意的受用境,享受满足之时即有快乐生起。如果恒时享用这样的美境而不间断,即可恒时保持快乐,所以应当极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乐。

 

虽经久受用,境无穷尽际,

如恶医治病,汝身劳无果。

 

虽然经过长久的受用,然而欲乐境永无穷尽之际,就像庸医治病药不对症一般,你想依受用欲乐境来为身体除苦予乐,那只会徒劳无果。

 

世间色声香味触五欲境,往往被异生凡夫贪执为可以引生安乐的可意受用境。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年轻时应依世间可意的欲乐境,尽情地享受安乐,享受美好人生;到了中年,应致力于积累财产,将家务安排妥当;这样将整个世间美境享受遍了,自己可以心满意足,到了晚年便远离这一切,依法修持。这种想法极不合理,五欲美境不管人们如何受用,它亦不会有边际,依五欲美境的享受,也永远不会有满足之时。想以可意境的受用来止息痛苦,获得满足快乐,这种做法如同庸医治病,先未诊断病根,所用的药方不对症,因而不管服多少药,也无济于事,反而会使病情加重。同样,人们不管受用多少美境,最终也不能治愈贪欲痛苦,得到满足安乐。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境这种药方治好,它的根源在众生内心的无明颠倒邪执,心病还得“心药”医,不对症下药,不管人们追逐多少美境享受,最终也是徒劳无益,不会心满意足地放下贪爱,自动出离五欲尘世。

 

譬如说,有一只公猴子身披豹皮,想藉此威慑其它猴子,使它们成为自己的眷属,结果其它猴子不但不驯从它,反而恒时远离了它,使它无法满愿而更加苦恼。同样,众生想以颠倒贪执之心的“豹皮”,得到满足快乐的“猴群”,结果只有使自己远离快乐,更加陷入困境。月称菩萨说:“水不可能用水来去掉,火不可能用火来烧尽,同样,人们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断除。”仁达瓦大师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就在享受五欲境,但是现在仍然没有满足,反而增长了贪心烦恼,增长了痛苦,这便是享受外境不能解决贪欲痛苦的最好说明。故有智者,当自警醒!

 

庚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问曰:虽然有贪欲便会引生痛苦,但是人们在享受美境满足欲望之后,对美境不是可以没有贪爱了吗?

 

如有依土虫,爱土终不息,

如是爱欲人,欲望增亦尔。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虫子,对土壤的贪爱终究不会止息;同样,贪爱欲乐的人,欲望会不断增长,也像土虫一样。

 

有情愈享用欲乐,愈会增长贪欲,而不可能因享受满足便离开贪爱。以现实中可以现见的实例来说,最明显的莫过于蚯蚓之类依土壤而活的虫子。这类虫子住在土中,行卧也在土中,遍满大地的土壤便是它们的食品、住房等受用,如此丰富的享用可以说是再无有能与之相比的,可是它们一直吃住受用,也从未停止过对土壤的爱执。古老传说中,说蚯蚓特别爱吃土,可是它非常担心大地会被全部吃完,于是每天都在焦虑中急急忙忙地吃土,从来不敢停息,而其贪心从来未曾满足过。同样,贪爱五欲享受者,时刻沉浸于欲乐受用之中,他不但不会得到满足,离开贪爱的欲乐境,反而在不断享受中,贪欲习气会得到串习增长,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享受欲乐的过程,其实就是增长贪欲的过程,因而贪欲不可能由此得到满足。月称菩萨说:猛火中加薪,火焰会更加炽燃;同样,贪欲者得到欲乐受用,贪欲之火也会更加炽盛。堪布阿琼将此颂解释成贪爱女人者,越享用女人,越会增长欲望,永远不会因满足而离开贪欲。但在月称菩萨、仁达瓦大师、甲操杰大师、俄巴活佛的注释中,都将此颂释为总说贪著五欲境无法满足故不能离贪,并没有释为贪爱女色的欲望,对此诸学人应细心辨析。

 

譬如说,喜爱睡懒觉者,越睡会越想睡,一天到晚睡懒觉,也不会有满足厌离之时;喜欢懒惰放逸者,一天天会越来越懒惰,而不会对放逸懒惰生起满足厌离;又如贪著不净行者,越行贪,贪欲越会增长,永无满足之时。在此世间,可以现见人们的各种欲望,从来就没有谁得到过满足而离开贪爱,而只有越享用越增贪。譬如为干渴逼迫的野鹿,在大草原上见到远处的阳焰水,于是拼命地奔跑,想去饱饮止渴,但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干渴。《月灯三昧经》云:“见野马如水(野马为阳焰之异名),愚者欲趣饮,无实可救渴,诸法亦复然。”世间的一切五欲美境,唯是虚幻的阳焰水,不可能满足止息世人的欲望,只能使追逐者增添欲恼。

 

己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分二:一、破贪爱女人之身;二、破现见身不净而生贪爱。

 

庚一、(破贪爱女人之身)分六:一、不应贪爱女人之美色;二、不应以美色难得而生贪;三、破贪爱有德相之女;四、不应对深爱自己的女人生贪;五、世规典籍中讲须依女人是颠倒之说;六、不应贪爱女人的其他理由。

 

辛一、(不应贪爱女人之美色)分二:一、不应贪爱女人美色之理;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贪爱之因。

 

壬一、不应贪爱女人美色之理:

 

问曰:对一般姿色平平的女人,如果想到过患,也可遮止贪爱,但是对那些姿色特别艳丽的女人,如同酥油遇火一般,无法遮止贪爱。

 

一切诸妇女,稠密无差异,

色亦为他用,美女汝何为?

 

一切妇女的不净身,与之稠密交会并无好坏差别,而其外表容貌姿色也是他人所共享用的,所以你贪著美女干什么呢?

 

愚人认为对美女生起贪爱,是理所当然的事,而分析之下,这唯是分别迷执生起的妄念,若能于丑女遮止贪爱,理应也能遮止对美女的贪爱。不论世间什么样的凡夫女人,她们的身体从外到里结构都相同,皮肉筋骨里盛满了血脓粪便,全身上下的孔穴往外流泄着不净物。自心迷乱颠倒的男人,与女人不净身稠密交合时,并不会因女人的美丑好坏而有差异,从不净行中获得的触受满足也不会有差别,如是贪爱美女、厌恶丑女究竟有何理由呢?如果说是因为美女外表的姿色非常艳丽,所以见而生贪,那么你应仅凭眼睛欣赏便可得到满足快乐,而美女外表的姿色,是任何有眼根的有情可以共同欣赏、共同受用的,你贪求美色又有何必要呢?并且,美色也不存在真实的可贪之处,如果这些外表的姿色,真的存在可贪爱之处,那么猪狗在见到这些美色时,又为何不生贪爱呢?或者那些美女刚刚死去,那时美色如故,人们又为何不生贪爱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男人,娶了一个相貌非常丑陋的妻子,那位男人对妻子说:“你好难看,我很不喜欢你。”他的妻子极为聪明,马上回答说:“不管外表好看还是不好看,你们男人贪爱女人,其实只是想作不净行满足贪欲,在这点上我与其他女人又有什么差别呢?”可是那位男人想不通,仍然不想与妻子接触。后来有一天,他的妻子在金银瓷等不同器皿里,装上同一种菜,他觉得奇怪,便问:“为什么外面的器具不同,而里面盛的菜却无差别呢?”妻子回答:“是啊,我们女人也一样,外表姿色有好有坏,可里面无有区别,男人依之得满足乐受也是一样的。”那位男人听后,心里的疙瘩豁然解开,从此不再嫌弃自己的丑女人。

 

在大疏中,另有一个譬喻,说以前有一个人,对自己的丑妻子非常厌烦,一天他在外面看见了一个美女,不由得生起很大的贪爱,日夜都想着:要是得到这个女人,我该多快乐啊!他的朋友知道了,便告诉他:“我可以想办法,让你与这个美女幽会,但她是种姓高贵的人,一般不愿与别人说话,所以你在与她接触的时候,千万不要说话。”然后朋友告诉他,在某天晚上去某处等待。到了那天晚上,朋友将那位丑妻子悄悄带到了幽会的地方,在黑暗中交给了她那位想入非非的丈夫。第二天,那位愚人跟朋友说:“啊,昨天那位女人真好,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有其他女人能给我带来那么大的满足欢乐。”世间人贪爱美色,与这位愚人一样,都是因自己的迷乱颠倒分别而致,其实女人的美色哪有可贪之处呢?若能于丑陋的女人断贪,也应同样破除迷乱妄念,断除对美色的贪爱。

 

诸女性修行人当知本论与其他经论一样,其字句主要是针对男众修行人而言,而对于女众修行人来说,应从其间接意义上理解,如龙树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说:“如女身不净,汝自身亦然。”男人的身体同样是不净,也不应贪爱,依此层层破开自心的迷乱分别,而彻断颠倒贪执。

 

壬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贪爱之因:

 

问曰:虽然外表颜色不是生贪的主因,但是依美貌的女人,会得到很大的快乐,所以应该贪爱美色。

 

谁于谁悦意,以为彼生喜,

犬等亦所共,恶慧汝何贪。

 

谁人对谁人感到悦意时,就会由接触对方而生起欢喜,这是犬等旁生也共有的习性,所以恶劣的颠倒分别念,你为什么还要贪著美色呢?

 

所谓美色,只是由人们一厢情愿的分别恶念所造成,而外境中并不存在实有的美色,所以人们对异性的贪爱,并不一定是因对方姿色如何,而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分别恶念。现实生活中,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到悦意,或觉得与对方相投时,就会由彼此的接触而生起欢喜心,这种贪爱欢喜的生因,并不是因对方相貌美妙,而主要是依各自的习性。比如说黑人中的男人会喜欢黑种女人,鼻梁低的男人喜欢同类的女人,各以习气而选择不同异性为生贪境;甚至在犬、马等旁生中也会如此,只贪爱各自同类中的异性。而这些所谓的贪爱境,是不是真的很美呢?事实并不是这样。一些东方国家的人刚刚见到西方人时,觉得金发碧眼白皮肤极难看,然而在西方国家生活了几年后,便渐渐发生了改变,有些东方人开始觉得金发碧眼的女人好看了,对这些原先觉得丑恶的异性也会生起贪爱。这种贪欲是欲界众生所共有的恶习,而在观察下,其实外境中并无真实可贪爱的对境。因此,当斥责追问凡夫的恶分别念,你到底为什么而贪著并不存在的美妙外境呢?你为什么还要随顺那颠倒恶习而编织轮回网呢?

 

譬如说,以前有两个罗刹各娶有罗刹女为妻子,一天那两个罗刹在一处闲聊,各自夸谈自己的妻子如何如何美貌,结果为谁的妻子更好看而争吵起来,没办法得出结论。然后两个罗刹找到附近的一名比丘,让他评论谁的妻子更美,那位比丘想了想,告诉说:“对你来说,你的妻子非常好;对他来说,他的妻子非常好。”同样,对每一个有贪爱对象的众生来说,各自悦意的对象,只是他自己的分别念认为可爱,而别人并不一定会如是看待。只有情人眼里才有“西施”,外境并无真正引发贪心的美色,藏族古人说:“山再高,也有鸟不愿飞(山以高为胜),人再美,也有人不愿处。”若外界有美境真实存在,那对此为何不是人人都生贪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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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

 

问曰:乐是真实有的,比如挑重担者,从一肩换至另一肩时,即有乐受生起,若纯苦无乐,他就不会像这样换来换去了。

 

初起灭已生,苦起亦何乐,

故思能仁说,生灭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灭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种苦的生起,又有什么安乐可言呢?所以应思维能仁所说的教言:生灭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许多转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们也往往执著这类将左肩之苦转到右肩的痛苦转移为安乐。挑重担者左肩负担稍久,苦受增大时,即换至右肩,这个过程其实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暂时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让左肩不断增长的痛苦,转移到右肩去增长。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觉得此中有安乐,挑夫们挑着重担长途跋涉时,左右肩换来换去,一直不休息,也会觉得安乐不断,而高高兴兴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随即便会增长为大苦,这个过程都是在痛苦中转圈,而世人执为安乐,显然是极为颠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种种行为,如换一种新工作、换一所新住房、换一辆新轿车、换一个新国籍、男女换新的对象等等,无非也是以新苦代替旧苦,以期麻醉或欺骗自己,让自己得到一种虚幻的安乐感受而已。作者见此痛苦相续不断的世间,不由得思维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经》说过:“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灭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彻见轮回的苦谛本质,诸人岂会再执有安乐呢?因此我们应当致力思维轮回苦患,断除一切执苦为乐的颠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离心。

 

壬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问曰:虽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难道不可以被强大乐受障蔽而不现行吗?

 

异生不见苦,云被乐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乐都非有。

 

异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说是可以被乐受遮覆;然而能够障蔽痛苦的乐受,在异生位中是没有的。

 

异生即随业流转各趣不定生处的众生。在异生位中,没有任何真实的乐,因而无有可以障蔽或说压伏真实痛苦使之不现行的力量。对此可以观察推知,如果有真实可以压制痛苦的安乐,那么这种安乐必然会有其稳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谛所摄的生灭无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谛所摄之法,又谈何压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谛外的安乐法,因为超出三界苦谛唯是圣者的境界,异生与此相距甚远。或者说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彻断堕三界的业和烦恼,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证得了如是大安乐才有可能,而异生凡夫又怎可能有这种境界呢?所以异生凡夫认为自己有安乐,唯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旷野中为狂象追赶,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时侥幸抓住了悬挂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着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边的井壁上,也有一条大蟒蛇在虎视眈眈;这时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着蜂蜜,觉得非常甜蜜安乐,浑然忘了自身的危险。同样,诸异生身处三界旷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赶,衰老变迁如坠枯井,依宿世善业得人身如同侥幸抓住了藤蔓,然而异熟寿命正在不停地趋于断灭,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烦恼在伺机劫夺,如同身边的大蟒,而后世三恶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异生处于这样的轮回险情之中,暂时的欲乐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点点蜂蜜。因此,身处如许危险苦难之中,那小小的乐受怎么可能压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执著有障蔽痛苦的安乐,实际与譬喻中的愚人无有差别。月称菩萨举譬喻说,在狂浪汹涌的大海中,漂浮着一头大象的尸体,有一乌鸦见而生贪,想吃尸肉,便落在象尸上,一心受用尸肉,对那随时都会将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视若无睹。同样,众生身处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这只乌鸦一般,为了那如同大象尸体般的欲乐,竟然无视痛苦烦恼恶浪会将自己卷入恶趣海底的危险。而实际上,那数口尸肉般的享受,怎能压制那汹涌的危险痛苦呢?

 

己二、佛说身苦之理:

 

问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

 

当告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为最下者。

 

应当告诉异生说: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如果不离贪著染污,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

 

身体本性虽然是苦,但众生由愚痴暗蔽,反而执苦为乐,不知出离。因此佛陀与诸圣者要谆谆告诫诸异生,让他们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轮回实属苦谛所摄。如果不能了知苦谛,不舍离对自身贪染,那就会永远处于痴暗痛苦之中,永远受着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来,决定会宣说与斥责这种最为下劣的无明愚痴,使不能自知自身实况的可怜众生清醒过来,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众生的愚痴颠倒,遍于世间凡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例如世俗万法在众生面前,时时刻刻都在显示其无常变灭的本性,然而众人视若无睹,仍执著常有,考虑问题或做事之间,处处都会执著常有的观念。外境姑且不论,与自己最亲近的身体相续,它刹那之间都未曾离开过痛苦,如果对此都不明白,这无疑是最恶劣的无明。而事实上,凡夫众生都陷在这样的愚痴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诸善知识,不但有必要说身体本性为苦的教言,而且还会反反复复、苦口婆心、深入细致地宣说,乃至众生未醒悟之前,都会如此。

 

譬如说,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刚得到工作几天就不干了,回家后他的母亲告诉他说:儿子,你这种做法不对,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抓住了就不要放弃!第二天他看见了一头毛驴,便抓住了毛驴尾巴,毛驴反脚乱踢,旁人大喊:“太危险了,快放开。”那位傻儿子仍然依照其母亲的告诫,紧执不舍。同样,凡夫众生都是无明母亲的傻儿子,紧持无明母所教的愚痴颠倒实执,而执著痛苦世间为乐。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亲告诉他:儿子,看见什么就应抓住不放。结果愚人看见一枚烧得通红的铁球,伸手便抱在怀中,炽热的铁球将皮肉烧得嗞嗞直响,那位愚人仍然不舍,还说:不管你怎么嗞嗞叫,父亲没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绝不会松手的。同样,世间众生皆在随顺无明父亲的唆使,紧紧执著身体铁球不舍,虽然在受着剧烈痛苦,却仍紧执愚痴颠倒实执。因此,为了解救这些愚昧的众生,佛陀宣说了此乃痛苦、当知痛苦、于诸痛苦当生厌离心的教授,这是极为必要的宝贵教法,诸欲离苦者,首当依之如心宝也。

 

己三、修习行苦之理:

 

问曰:身体虽然无常,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说安乐一定会是有的,这有何不合理呢?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众生无论处身于何等安逸环境中,皆不会远离苦苦、变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认为:虽然诸法皆无常,但是身体在刹那变灭中也应许安乐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无法成立,安乐感受皆具无常性,凡具无常性的法,皆不离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论》云:“众生犹如动水月,见其摇动与性空。”月称菩萨将众生比喻为“动水月”,刹那刹那都在无常变迁,受着种种痛苦。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疏》中说:大乘宗许凡无常法皆为行苦,此理空性论中也有宣说。此处所言的修习行苦,即是了知无常与痛苦的此等关系,了知无常是苦的道理。无常法一定会为刹那坏灭所损害,身体既然是无常,那它不论如何觉得安乐,但是同时它必定会在遭受坏灭损恼,在现前受痛苦。例如现在穿衣、吃饭等享受,无论如何安乐,实际上都是在种苦因,刹那都在无常变坏,向痛苦行进。由于有这种无常损害,人们现见的一切安乐受用,实际上都是令人厌离的损恼法,都不是真实安乐,而是苦。

 

“凡无常”是指一切无常法,包括情器世间一切有为法。情器世间皆是苦谛所摄的法,所以可以说一切皆是苦。详细而言,一切器界有为法,皆为无常法,因无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从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间皆是有情所造业的增上果或说依报,故也可说为苦果。所以应理解,苦并非专对有情而言,于一切无常的有情无情法,皆可说为苦。

 

总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无常法,皆是不离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说,堕入咸水海中,不论怎么挣扎,自己必定变成咸味;同样,堕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论如何,自己必定会是痛苦。因而,有知者当生出离,放弃一切颠倒执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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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有饥渴等逼迫,但是有时身体调和,会生起很舒适的乐感,这难道不是安乐吗?

 

无能诸大种,和合说名生,

相违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单独的大种无有能力构成身体,只有各大种全部和合一起,才可名为身体的生起,而将各自性质相违的大种聚合体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从身体组合成分观察,身体也唯是痛苦的本性,不可能有任何安乐。组成诸色法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其中任何单独一种、两种或三种,都不可能组成有情那具有种种能力的身体,而只有四大种完整地聚合时,才可名之为有生命力的身体。《五蕴论》中说,地大性属坚强,水大性属流湿,火大性属温燥,风大性属轻动。由于身体是四大聚合而成,那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为什么呢?四大中的风大要吹散其他大种;火大要令水大干枯,令地大烧坏;水大要令火大熄灭,令地大疏散;而地大要令风大、水大停滞。四大之间相互排斥,冲突不停。正如《最胜王经》云:“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因此,这样一个时刻充满着矛盾冲突的结合体,怎么会有调和安乐生起呢?

 

譬如说,以前一男人有四个妻子。四个妻子中,一个非常傲慢(喻地大),一个有猛烈的嗔恨心(喻火大),一个精神不正常(喻风大),一个非常柔弱(喻水大)。由于她们性格各异,那位男人的家中也就恒时充满着矛盾冲突,无论他如何努力,四个妻子之间的冲突也无法平息。同样,众生如同那位痛苦可怜的男人一样,身体“家”中也有着那四位性格相异的四大种“妻子”,由此而恒时有着无法调和的冲突,在这样的身体中,怎么会存在安乐呢?另有譬喻说,将马和豺狼、毒蛇和鸟、鹿和鳄鱼聚合在一起,彼此决定不会安宁和合;同样,自性相违的四大聚合在一身,身体也决定不会调和安乐。所以应当明了自身的痛苦本性,不应执本为痛苦的生命体为安乐。

 

壬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四大相违使身体有痛苦,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时,人们不是可以通过对治而消除这些痛苦,使自己获得安乐吗?

 

寒冷等对治,非能常时有,

正坏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寒冷等痛苦的对治方便,不是能够恒常都有的,所以将正在受着损害的痛苦说名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身体从名言本性而言,恒时处于饥渴寒热、疾病死亡等诸大种相违不调和的痛苦中,以此不应颠倒计执自身有安乐;再从外缘观察,如果认为自身有安乐,那无疑也是颠倒的。一些人以为,在日常中可以通过方便对治身体的寒冷、炎热等苦痛,即由压伏苦痛而获得安乐,这种想法不可能成立,因为对寒热等苦痛的对治方便,不可能恒常保持。比如说人们在寒冷的冬季来临前,可以准备好取暖设备与厚厚的皮袄、皮帽、皮靴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在短时间对克制寒冷起一些作用,并不能彻底解决冷冻之苦,不管如何努力,人们在冬天还是会觉得冷,不可能恒时有对治寒冷的温暖感受。月称菩萨在注疏中说:“这是因为安乐没有自性而致,如果安乐有自性,那么应恒时都可感受。”如果仔细分析,对治平息痛苦而生起安乐感,只是人们内心中的一种主观观念,是一种不合实际情况的错误感觉。自己在对治苦痛时,无非是在竭尽力量逃避苦受,这个过程中其实只有些微侥幸成功的机会,而绝大部分努力都无用。在对治侥幸成功的时候,也只是暂时缓和了一些痛苦,而并非得到了真实的安乐,将这种痛苦缓和的状态执为安乐,有智者谁亦不会说为合理。

 

譬如说,有一盗贼在某户偷窃财物时,被主人发现,于是主人手持刀杖绳索追赶,盗贼拼命想办法逃脱。在这个过程中,盗贼绝不会有丝毫的安乐,即使他跑得很快,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没有被抓住,很快乐啊!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无疑是极为愚痴可笑的,一个逃命的人,哪会有什么安乐呢?同样,凡夫众生都是为轮回众苦所恒时追逐的人,如果在逃跑过程中,还认为现在逃在了痛苦前面,自己很安乐,这是极不应理的颠倒愚笨之念。因此我们应认识正受伤害的痛苦,不应执为安乐!

 

壬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世间经常有人说:“某某起居一向很安乐,日子过得跟天人一样。”由此而观,难道不是存在着安乐吗?

 

无劳而享受,地上都非有,

说作业为乐,毕竟不应理。

 

无有身心劳作而享受起居安逸者,在整个大地上都不会有,而将正在劳损身心的作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所谓的“起居安乐”,也是颠倒迷乱执著,在这个世间,不需要任何劳作,而能安逸享受生活的人,一个也找不到。人们通常认为,某人很有福气,可以一辈子在衣食无缺中安逸享受,而不需任何身心劳作,这只不过是一种未经观察的想法。一个人即使不需要为衣食资财等生计而操劳,就是为了行住坐卧,也非得劳费身心不可。比如说,某富家公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即使如此他还是在劳作,为了身心五蕴相续在不断吃饭、睡觉、呼吸、消化和排泄……月称菩萨说过:我们为了养活自身,恒时都在做很多事情,恒时都得使用自身去做很多事情。仔细回味,人的生活确是如此,自生至死之间,自己其实从来没有过片刻的休息,身心唯有在不停地劳作中运转着。在这种劳作中,怎么会有世人执著的安乐呢?

 

譬如说,有一位王子,从小被立为王储,在极其尊宠的环境中生活。但是按习俗,作为接替王位的王子,必须从小学习文学、因明、理财术、武艺兵法、治国术五个明处,于是王子身边每天都有这五个明处的老师,严格教育督促着他,就像现在的小学生一样,每天都要上语文、算术、自然等等各个学科的课,课后还要做一大堆作业。小王子为了应付这五个老师,每天都得不停地学习再学习,非常劳累。同样,人们生活在世间,为了应付五蕴,时时刻刻都得无有停息地劳作身心,时刻都在感受不自在的痛苦,不管是国王富人,还是苦工乞丐,各个都在为了自身而辛苦劳作。这样的生活,能有什么真正的安乐享受呢?有智者绝不应执此无有片刻休闲的生命为安乐。

 

壬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问曰:人们虽然有劳作之苦,但是依然愿意忍受,因为依这些劳苦可以换来利乐。如果不存在安乐,那人们为何甘心受劳累呢?由此而知安乐一定是存在的。

 

自于此后世,常应防罪恶,

有恶趣云乐,毕竟不应理。

 

自身对此生与后世,应该经常谨慎防护三门造罪业,将有恶趣苦果之事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世间人不惜劳累而忙忙碌碌,并非是有真正的安乐可以获得,而是因为他们愚痴无知,才会有这些为求虚假小利乐而种大苦因的行为。愚痴的世人,他们在即生中所做的行为,都是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为了今生受用资财、名声、地位等,他们不惜劳苦,也不顾因果,恒时以贪嗔痴为发心而造恶业。例如为了口腹之欲而捕鱼杀生,为了获得钱财权势而欺骗、偷盗、杀掠等,观察世人每天的作为,起心动念举止言谈几乎无一不是恶业。而造恶业者,今生会遭受灾难、多病、短命等痛苦,来世将感受地狱、恶鬼、旁生等痛苦。如果是一个智者,能明白因果不虚的道理,理应为了今生后世而经常防护三门,远离罪业。可是绝大多数世人不但不知防护罪恶,反而将自己的恶行、自己的痛苦之因执为安乐之因或安乐。一边往恶趣火坑里跳,一边还认为自己很安乐,这种愚痴颠倒,是极不合理、极应呵责的。比如有些人为了欢宴亲朋好友,到酒店要上活鱼活虫,让亲友们狼吞虎咽,他们一边造堕地狱的恶业,一边还觉得快乐无比,这种愚痴癫狂徒,还认为自己是有科学理智头脑的人,认为肉眼不见即不会有业果轮回存在。他们怎么不想:自己的根识连下一刹那将要发生的事都不能见,又怎能见到将来的业报呢?业报虽然一般人暂时不能现见,但它却一直像影子一样追随不舍,并不会因人们当下无法现见而不存在。

 

譬如说,某人身边有一个阴毒的怨敌,他没有发觉正是此人经常给自己带来痛苦,还认为这是自己最亲密、最可信赖的朋友,天天对他非常好,这种做法当然是极不应理的。同样,世人将剧烈痛苦之因的恶业,执为现世的安乐,也是极端愚昧、极不应理的颠倒执著。有智者当观察此中的颠倒,为今生后世而慎护三门,断除贪执小利乐的恶习。

 

辛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

 

问曰:安乐怎么会没有呢?比如人们在长途跋涉而倍觉劳累之际,如果改为乘骑象马,那时会有很大的安乐生起,以此现量可知乘骑等受用有真实的安乐。

 

诸人于乘等,安乐非恒常,

若初无发起,彼后何增长。

 

诸人从乘骑等受用中生起的安乐,并不是恒常的,如果最初没有这些苦因的发起,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

 

对乘骑、饮食、沐浴等诸种受用,世人往往会执著有真实安乐,而究其实,此等也是一种颠倒执著。如果乘骑中有真实的安乐,那人们无论何时受用这些,都应该得到安乐,而不应有变化。可是实际中,人们于乘骑饮食等受用获得安乐,并非恒常,而是随时都会变,并且最终要回复到痛苦之中,越受用越增长痛苦。由此可知,乘骑等受用并非真正的安乐因,反而是发起痛苦之因,最初发起的这些受用如果不是苦因,那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痛苦不可能无因无缘地增长。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当人们最初得到车马乘骑时,似乎有些安乐生起,然而一时的高兴过后,这些车马乘骑的真面目便会显露出来,愈来愈为人们增添麻烦苦恼。例如色达县城有一辆豪华小轿车出了车祸,乘车者有的死了,有的受了伤。如果乘车是真实的安乐因,那这些死伤痛苦又从何处而来呢?不难推知,死伤者自坐上豪华小车,便种下或说发起了苦因,这些苦渐渐增长至出事前一刹那,那些人尚执著为安乐,然而后一刹那便彻底显露出这些“安乐”之真面目,到那时人们才认识痛苦的果。乘车的初中后际全部都是苦,但无知者只见到了苦果,却不知道这种苦果的生因,便是他们所认为的安乐受用,他们仍会执迷不悟,认苦为安乐,这是何等愚痴!

 

譬如说,昔日有一愚人十分饥饿,便饮用菸叶(即烟叶)水充饥,然而菸叶水并非可以除饥的良因,而是会给人带来呕吐的苦因,于是愚人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同样,众生执著乘骑等受用为除苦生乐之安乐因,以此而追逐贪执,可实际中乘骑等不仅不是乐因,反而是剧苦之因。因此我们应当了知世人所谓的安乐,其实都是痛苦及痛苦因,理应断除此等颠倒贪执。

 

辛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

 

问曰:用种种方便对治痛苦,不是可以息灭苦受而得到安乐吗?

 

如有于金器,呕吐生欢喜,

如是于治苦,有妄思为乐。

 

如同有人因为向金器里呕吐而生起欢喜;同样于对治痛苦,有人迷妄地认为是快乐。

 

以方便对治痛苦,使苦受息除,世人于此中执有真实安乐存在,然而稍加分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一种迷乱感受,妄以治苦为安乐的颠倒分别念而已。比如有些富贵豪门,家中受用资具极其奢华,盛呕吐物的器皿都要用纯金打造。富人在生病向金器里呕吐时,虽然呕吐很苦,但他一边看着金器,一边想着:“我盛呕吐物都是用金器,嗯,我很了不起……”由此而生起飘飘然的乐受,类似情况还有多种。这种乐受诚然是极其迷妄的邪分别,自己正在受呕吐之苦,又何有安乐可言呢?对这些人所执的类似乐受,一般有智者都会嗤之以鼻,看出其颠倒愚痴之处,然而,实际上世人大多数都是同样愚痴,颠倒执著对治痛苦为乐。世间对治痛苦的方法,其实质都是一些暂时压制、转移、分散痛苦的方法,从根本上无法息灭痛苦。如为解决饥饿而吃食品,为解决长途步行之苦而乘骑,不管这些对治方便如何高级,也不可能息灭本性的痛苦。人们执著这些对治中有安乐,而实际上痛苦却依然如故,毫无改变,只不过是因人们的迷乱分别,才有虚妄的乐受生起,实际中无有丝毫安乐的存在。

 

譬如说,有人于旷野中,为灼热的阳光曝晒,他觉得非常难过,便迅速走到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下,在荫影中乘凉,酷热稍息时,他便觉得很安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炎热逼恼的减轻,或说是寒凉痛苦的因,并非真正的乐受,而世人的一切对治安乐,也无不是如此。堪布阿琼举譬喻说:有些遭魔经常发狂的人,想依靠密咒师的方便治疗,密咒师以各种法器、加持品打击他的时候,患者认为这些对治方便能消除自己的魔障,虽然被打得皮开肉绽,他们却认为很安乐;同样,世人执对治为乐,与这些癫狂者毫无差异。在月称菩萨与甲操杰论师的注疏中,都提到了为“马粪所打”而妄思为乐的譬喻,这个譬喻可能是出自《百喻经•治鞭疮喻》。愚人以为自己得到了治疮的良方,便叫他儿子用马鞭抽打他,后以新鲜马粪敷抹伤口,并以此为乐。

 

此处前后所言的世间只有真实痛苦,无真实安乐,当知是从世俗谛而言,并非说胜义中有真实的痛苦。陷于迷乱分别中的世人,往往执著世间有真实的安乐,而作者依世尊的教言,层层分析了世人所谓的安乐,唯是痛苦的变相而已,所以名言中唯有痛苦,及一些痛苦现为安乐的假象,并无真实安乐。这就如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不存在任何常有法,而世人却虚妄地执本为无常的法为常有法一样。世俗中人们认为安乐与苦、净与不净等,都是同等存在的,这只是世人迷乱分别而显现的法;在名言实相中,经初步分析观察,可现见世人的常、乐、净等执著都是颠倒,而世间唯有无常、苦、不净等痛苦。能彻见此苦谛,即可生起猛烈的出离心,为趋入圣道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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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

 

问曰:乐虽然难得,但它于身无有抵触损恼,所以它是身的本性;苦虽然多,但它与自身有抵触损恼,所以苦如身中客人,迟早都要离开的,以此不应畏苦。

 

如如时渐进,如是苦渐增,

故乐于此身,现见属客性。

 

时间如是如是地渐渐增进,就像这样,人们的痛苦也随着年龄而渐渐增长,所以安乐于此身中,可以现见它是属于暂时的客性而非常住的主性。

 

安乐虽然与自身很相合,对身体没有损恼,然而它不是身体的本性,对此人们可现量观察到。世人自出生后,随着年岁的渐渐增长,身体也会渐渐衰老,而痛苦也同样,随着年岁增长而同步增加。回忆往昔时,上中学的少年,许多人会记得自己在幼年上小学时无忧无虑的生活,日子里充满了阳光,而上中学的日子过得很不开心;到了大学,又会觉得上中学时的生活,过得很快乐,而大学里的日子充满阴霾;然后到参加工作,到成年乃至老年等,年龄越增,会觉得痛苦越多。可是往昔的安乐,如同往昔那些亲人一样,一个个渐渐离开了自己,越来越少,都到另外那些遥远的世界去了。藏族有民谚说:“诸人越老,安乐越少;骏马越老,牙齿越少。”世人的安乐随年岁增长而减少,而痛苦随年岁增长而增多,如是而观,苦乐究竟谁是客、谁是主,岂不是很明了吗?安乐于身体这个旅馆中,实是如同暂住一宿的旅客一样孤孤单单且不能长久;而痛苦于身中,却如同不断繁衍子孙后代的主人一样,越来越兴盛。

 

譬如说,在大漠中步行的游人,时日越增,他就会越疲劳,而饮料粮食也会越来越少,因此他的痛苦也就越来越增。同样,人们都是三界大漠中的过客,年岁越增,安乐的“饮食”也越少,而痛苦疲劳也会越多。所以,不应将安乐执为自身的本性,而应认知自身本性唯是痛苦,以此对痛苦本性的世间,生起坚定的厌离。

 

辛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问曰:虽然身的本性为苦,但是可以用种种安乐因缘对治,所以对身苦不应忧虑。

 

苦因缘众多,众病及外事,

不见于人类,有尔许乐因。

 

身苦的因缘非常多,可现见有内缘的众多疾病及外缘的伤害法,但是不能见到人类有少许安乐因缘。

 

人类的身体,其名言本性即痛苦,《因缘品》中说过:“此身多障恼,脓漏恒疾患。”对这种本性即苦的身体,有些人认为可以藉种种世俗安乐因缘对治,使其众苦消散,得以恒时保持安乐,而这是非理的想法。对人的身体来说,苦因极多,乐因极其稀微。身苦的众多因缘,在日常中皆可现见:从内缘来说,有四百零四或说八万四千种疾病;从外缘来说,有器界的地水火风种种灾难侵袭,其他有情的讥毁打击伤害等等。从内到外的众多法,稍加观察,无一不是苦缘,可是反过来观察,身体的安乐因缘,却极为罕见,也可以说是找不到。因为身内身外一切事物,皆不离无常苦害本性,即使有少许事物能引生刹那的安乐,而转瞬又会变成极大的苦因,正如月称菩萨说:“如同苦海中,身乐如水滴,智者明此理,谁说身有乐!”

 

譬如说,国王有一非常美丽的公主,欲择佳偶,于是有众多青年云集,各个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公主的青睐,然而在成千上万年轻人中,能如愿的最多也只是一个人,其余得到的只会是失望、嫉妒等痛苦。同样,身体的安乐因如同娶到公主的人一样,只有一个,而痛苦因极其众多,如同失望的年轻人一样。因此有智者,应了知身的本性即苦,不值得任何贪爱,而应生起厌离。

 

庚三、(破除乐有自性)分五: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

 

辛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分二: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壬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

 

问曰:如果没有乐,就不应有乐的增长,但是在享受美好生活时,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由此而知,自相的乐是存在的。

 

如乐正增长,现见即回转,

不见苦增长,有如是回转。

 

如果安乐正在增长,可以现见它立即回转为苦;可是不会见到痛苦增长时,有如是回转为乐的情况。

 

身体的安乐与痛苦,虽然都是名言法,但是二者完全不同。有些人认为安乐如同痛苦一样,也有自相,可以恒时存在,其理由是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但此等理由不能成立。安乐虽然暂时会有稍许增长,但这也不过是引生更大痛苦的一种因缘而已,它立即会从增长中回转,重新回复到原先的痛苦状态中。这是人们在生活中可以现量见到的事实,世间没有人能保持自身安乐向上增长且永远也不回复到痛苦之中,由此而观,自身安乐怎么会有真实自相呢?如果有自相安乐的存在,绝不应有如是回转变化,而应恒时存在。可是,痛苦就不同了,从来就没有人见过当自身痛苦正在增长时,忽然有了回转,变成为恒常稳定的安乐。这种情况除了世人的幻想,如在一些民间故事中编造说“某人经历了艰难痛苦后,从此永远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等等之外,于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痛苦有一种特性,能迅速将一切与它相违的安乐,转化成它的状态,而且痛苦与人类的身体联结非常紧密,使身体很难摆脱它的束缚。以此对凡夫众生而言,痛苦确实有其稳定的自相,因自身的一切安乐,最终都会回复为痛苦,而自身痛苦再增长变化,也无法像安乐那样迅速回转。对此,诸人皆可观察,当自身生起安乐并增长时,安乐无论如何也不会永恒不变地保持,而是在短时间中即会消尽无余,这便是安乐无有自相而痛苦有自相的原因导致。月称菩萨也曾说过:“若乐有自性,不苦不回转,因被回转故,此乐无自性。”轮回的本性即是苦,因而凡夫有漏的身体,即使暂时能有安乐生起增长,其安乐也不可能因此而有自相,最终一定会回复到苦的本性中。

 

譬如说,以前南赡部洲有金轮王阿那律(顶生王)出世,依其宿世福德,他从自己父亲头顶的肉髻中生出;后即位为王,得金轮等七宝,一统天下,享尽天下的荣华富贵;又凭金轮,得到了帝释天分半座予他的荣耀;然而当他生起贪心,想独占帝释天的宝座时,却从天上堕回人间,生起了极大的羞愧等苦受而死去。他的安乐受用增长至欲界天,最终还是要回转到痛苦之中。同样,任何凡夫有情,不可能有恒不回转的安乐,而唯有恒不回转的痛苦。因此,我们应了知苦乐之性,彻了世俗的苦谛。

 

壬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问曰:苦乐应该是一样吧,因为苦乐皆依因缘而生,而且现实中,既有恒时生苦的因,也应有恒时生乐的因。

 

安乐俱因缘,现见可回转,

众苦俱因缘,终无回转者。

 

安乐的俱有因缘,现见可回转为苦缘,众苦的俱有因缘,却始终无有回转为乐缘的。

 

虽然苦乐皆依因缘而有,但在世间恒时生起苦的因有,而恒时生起乐的因却不存在。安乐的俱有因缘(即生起因缘),在现实中可以现量见到它们会立即回转成为痛苦的俱有因缘,而不会恒时稳定地产生安乐。比如说鲜花,一般人也许会认为这是谁都会见而愉悦的安乐因,然而有“感时花溅泪”者,看见鲜花便触动心思痛哭伤心。其余任何一种安乐受用也是如此,它们绝不会恒常为世人带来安乐,而是随时都会变为苦缘。比如饮食,受用过多则成苦缘,而且每贪著享用一点这些由罪业所得来的果实,最终必会为此而感受痛苦。可是,诸种痛苦的俱有缘,就并非如此了,它们是“终无回转者”。“终”是指究竟或说最终,从究竟、最终上观察世间诸苦的俱有因缘,确实是不可能有转化为乐缘的,过去未曾有,现在也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如果有这么一些痛苦的俱有因缘,能回转为永恒的安乐因缘,务必请指出来看!在三界火宅中只有生起苦的因,而想找出能恒生安乐的世俗因缘,绝无可能,如果有,那佛经中就应把三界喻为“乐海”,而不应喻为苦海。三界唯是纯苦的蕴集,其本质即是苦,那怎么会有真正不变的安乐存在呢?

 

譬如说,以前阿育王造一监狱,名为“喜乐园”。犯人刚被关进去时,让他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任意选择一种自己欢喜的威仪(行住坐卧),例如躺卧,然后就要恒时保持这种威仪,再不许做其他事。犯人开始时觉得欢喜,然而时间稍久,这种威仪便会给他带来极大痛苦。如今美国也有一些监狱,监狱中的住房等生活设施,如同星级宾馆一样,犯人可以舒适地在里面生活,不受其他刑罚,然而犯人唯一要遵守的规定是: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越出监狱之外。由于没有自由,虽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其中的囚犯却一点儿也不快乐。同样,世俗中生起安乐的一切因缘,与此等欢喜园中犯人所喜爱的威仪一样,实无可能恒时引生真实的安乐,而是一切都会迅速回转为引生痛苦之缘。

 

辛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分六: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壬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就像某某人一样,他现在各方面都如意,生活很快乐,这样的安乐怎么不是真正的乐呢?

 

汝正死时去,现去及当去,

正死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你前刹那坏灭的正死时已逝去,现在之正死时正在逝去,未来之正死时也将逝去,将这些正死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正死时是指有情刹那坏灭,或说灭去刹那存活之时。有情的存活唯是心的刹那相续,而死亡也遍布这从来不停顿迁流变灭的一一刹那中。常人不作观察,往往以为正死时是在人们最后现出死相到断气前的那个时刻,殊不知自出生至最后结束一期生命之间,每一刹那都是正死时。因此,透过世人的无明痴障,看他们所谓的安乐实际很不合理,将正死时执为安乐,这是一种极为迷乱颠倒的邪执。其实世人所谓的快乐生活,是前刹那的正死时已去,现在的正死时正在去,未来的正死时当去,自己正在步步赴死,那怎么能称之为安乐呢?当人们在临终前,知道自己正在死去时,最后那段时光中除了绝望、愤懑、颓丧、惊恐等痛苦之外,绝不会有任何安乐可言,而实际上自生至死之间,自己每一刹那都正在死,每一刹那与咽气前那一刹那一样,都是正死时。有智者按道理应该时刻生起警畏,时刻以“临终的眼”看待生活,而不为愚痴所蔽执著正死时为乐。

 

譬如说,昔日一位施主有一恶仆,恶仆不断偷走施主的资财。最后施主发现了,呵斥那位恶仆:“你真恶劣,我多年来一直如是信任你,可你竟然天天在偷走我的财产。”恶仆也毫不客气地回答说:“主人啊,其实你自己也很坏,不然,你怎么能对我这样的坏人信任呢?其实是你自己损害了自己的财产。”同样,世人将刹那刹那盗走自己生命财产的正死时当成安乐,结果只有损害自己而已。因此智者当明察世人所谓的快乐,实为坏灭无常之本质,而应彻断执正死时为乐的颠倒迷妄。

 

壬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诸有情在一期生命中,有不断的意乐满足,这些快乐难道不是存在于自身吗?

 

诸有情常有,饥渴等逼迫,

逼迫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诸有情众生恒常有饥渴等逼迫损恼,将苦因逼迫说成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人道有情不但时刻处于正死的状态,而且也恒时在为饥渴等逼迫着,毫无安乐可言。作为欲界人类,都有着业识所系四大合成的身体,这种身体自生至死之间,都会不断地向外界索求食物和饮料等种种需求,以解除饥渴等逼迫。然而,食物和饮料只能暂时缓解饥渴,却不能断除饥渴的逼迫。对此人们可以现量了知,不管具足何等丰富的饮食,饥渴逼迫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相续,而人们平时所谓的饱足,也只不过是一种平缓的饥渴状态,或说一种较为隐秘的饥渴状态而已。上至国王富豪,下至穷人乞丐,身体平等地如同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饮食也不会填满它的需求,都同样不停地受着饥渴的逼迫。因而在恒受逼迫的身体上,又有何安乐可谈呢?

 

譬如说,刚刚嫁到丈夫家的新妇人,从早到晚忙碌着家务,很卖力地迎合着家人而劳作不息,虽然很辛苦,她却认为自己在掌握着家政大权,反而以此为乐。同样,世人虽然在为满足身体不断的饥渴需求而劳累,却认为自己是身体的主人,掌握着家政大权,不但不以此为苦,反而执其为安乐,这是何其迷乱的颠倒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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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分二: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二、贪身如同爱仇敌。

 

壬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

 

问曰:虽然痛苦会如影随形般随时不离,但是只要努力,安乐也能获得,故应极力追求安乐。

 

如欲能得苦,乐岂能如欲,

汝何重稀者,多者何不畏。

 

痛苦不需劬劳而随意可得,但安乐岂能如欲而得,你为何只重视稀有难得的安乐,而对极多的痛苦不生畏惧呢?

 

三界有情,谁也不愿意遭受痛苦,可是痛苦偏偏无法逃避,有情在时时处处,都会有痛苦尾随着。假如有人想得到痛苦,那是最简单不过而且会随心所欲即能满足的事,因成熟痛苦的因缘在三界中随时随处都有,比如烧烫冻割打等等,由此不论何种痛苦,可以即刻随意做到。但是要反过来追求安乐,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特别是不懂因果事理的世人,安乐在他们面前如同那天边的彩虹,可望而不可及,或说如同那热带地区盛夏季节中的凉爽一样,其踪难觅。安乐如是稀少,痛苦如是繁多,那么你为何只重视那极为稀少的安乐,却对那遍满的痛苦不生畏惧呢?你若真的爱重安乐,则应远离与安乐相违的痛苦,理应对痛苦生起厌离,如是则应厌离那遍满痛苦之处,往赴那无有痛苦遍满安乐的地方。所以有智者,若希求安乐,不应对多苦少乐之处的“少乐”生贪著。对多苦少乐之处,各注释中解释稍有不同,如俄智仁波切说是指三界,仁达瓦大师认为是指有情的身体,其实二者所指范围大小虽不同,但都是苦多乐少之处。一者从科判出发,紧扣破除乐执的意义而释为身体;另者以广义而诠颂词所释,说为包括有情身体在内的三界情器世间。

 

譬如说,有盗贼挖开了国王的宝库,表面上看他似乎能得到财富受用,然而这种受用安乐,比起他将要受到的处罚,可谓微不足道,有理智者谁会只看重其中的财宝,而不怖畏那更可怕的惩罚呢?同样,三界或说身体如同国王的宝库,依之能得到的安乐甚为微小,而痛苦却不可思议。故有智者,不应只重微乐,而对巨苦失去怖畏厌离之心。

 

壬二、贪身如同爱仇敌:

 

问曰:身乐虽少,然而得到安乐时,也是很舒服的,所以应想办法使身体得到安乐。

 

已得安乐身,反成众苦器,

重身与重怨,二者实相同。

 

已经得到少许安乐享受之身,反而会变成聚集众多痛苦的苦器,因此爱重身体与爱重怨敌,二者实属完全相同。

 

贪执身体者,会拼命追逐受用安乐,而即使得到少许受用安乐的身体,实际上会反过来,成为痛苦更多更剧烈的苦器。众生的身体有一种不共特点:越随顺它的需求享受安乐,便会越痛苦;越贪爱执著它,它便会带来越多的痛苦。它实际上是一个大苦器,里面盛满了痛苦的催化剂,不管人们给它投进多少安乐受用,它一点也不客气地给人催变出多少痛苦来;或说人们给它投入了多少贪爱,它就会给人回报多少痛苦。身体的这种特点,并不是很难了知,比如说平时某人如果特别贪爱护惜身体,它就会变得脆弱,以致小小风寒,也会带来很大痛苦。可平时对身体并不是那么呵护,而是经常让它接受风吹雨打磨练的人,不用说小风寒,就是冰霜寒冻,也不会为他带来痛苦。就像一个人对很坏的怨敌越恭敬,怨敌反而越给他带来痛苦,甚至怨敌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引发恐惧惊疑等种种痛苦。或者说,越恭敬怨敌,他自己便会变得越软弱胆怯,而怨敌会更为猖狂,越会欺负打击他,为他带来更多的痛苦,因而身体就像很坏的怨敌,爱重身体与爱重怨敌,其实是完全相同的。

 

譬如说,昔日有人在马车的硬板上睡觉,可是身体与硬板的触痛使他无法入睡,当地国王见后,对他心生悲愍,便将他带回王宫,让他在有软垫的床上睡觉,开始时他觉得很舒适,可是后来有一颗芥子许的硬物出现在软垫上,他因此觉得触痛异常,更无法入睡。身体享受如何安乐的资具,即会有如是的痛苦生起,有智者了知此,更应如远离怨敌一样,舍弃对自身的贪爱。

 

辛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

 

问曰:如果恒时以安乐受用资具等因,加重对身体的爱护,难道不能使它恒久享受安乐,由苦器变为乐体吗?

 

身虽久享受,不能成乐体,

谓他胜本性,此定不应理。

 

身体即使长久享受安乐,也不能变成乐体,如果说外界他缘所生之乐能胜伏苦的本性,这是决定不应理的。

 

世人的身体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安乐体。人们幻想通过受用资具等外缘,恒久地保持身体安乐,乃至保持纯乐无苦之状态,并为这种梦想奋斗了无数劫,但也只有留下一大堆遗憾而已。轮回即是苦谛,身体即是苦聚,无论人们以何种安乐资具等方便去爱护自身,也无法因这些享受而改变其苦的本性。豪华的住宅、精美的食品、华丽舒适的衣饰、完善的医疗保健、繁荣的文艺娱乐、高度发达的工商金融服务与信息交通等等,西方社会所创造的这一切物质文明,为西方人提供了穷奢极欲的物质享受,然而结果呢?绝望的痛苦情绪仍在笼罩着他们。身体的痛苦本性无法改变,不论人们如何努力,也只是如同“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一般,一切终会归于徒劳。月称菩萨云:“如铁物熔化,岂性变液体,如是苦性身,岂能成乐性。”将铜铁等金属加热至一定温度时,它们会由固体形态熔变为液体形态,但这只是一种暂时现象,铜铁等金属绝不会舍弃其固体本性,而变为液体本性的物质,只要温度稍降,金属液会立即凝固,恢复原状。同样,身体的本性即是苦,依世俗外缘无论怎样改造,也不会变为安乐体,世人的一切努力暂时似乎能带来一些自我陶醉,然而最终仍会归于痛苦之中。

 

譬如说,乌鸦孵化并抚养杜鹃的雏鸟,无论多久,杜鹃只会是杜鹃,而绝不会改变其本性变成乌鸦;同样,身体的本性即是苦,无论依他缘如何对身体加以爱护,令其长久享受,也决不会将其本性变成安乐。作为有智者当明了此真相,而不再造作此等欲洗黑炭为白色一样的无义事业。

 

辛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

 

问曰:怎么没有恒久的乐体呢?在世间,不是可以现见那些具大福德的王公贵族终身在享受安乐吗?所以身体不应是苦的本性。

 

胜者为意苦,劣者从身生,

即由此二苦,日日坏世间。

 

世间胜者为种种忧惧心念而生苦受,而下劣者会从身体生起苦受,就是由此二种苦受,恒时不断地在损恼着世间有情。

 

胜者指具足权势眷属及丰厚财富受用的人,象世间的王公贵族富豪等,他们即是超过一般平民的胜者;劣者即卑劣者,指世间那些福报浅薄、种姓低劣、恒常为贫穷困苦所煎熬的人。这二者虽然在受用资财上相差甚巨,然而在受苦上却并无多大区别,那些认为胜者无有痛苦的想法,其实是未经观察下的错误计执。

 

具足名声地位财产的胜者,他们虽然有丰裕的受用,然而并非只有快乐而没有痛苦。表面上他们不会受到缺衣少食的苦恼,可是其内心有着不断的意苦:为自身权势的消失而担忧,为他人富贵的增长而嫉妒,为控制下属与财产而日夜操心……尤其是权贵之间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苦,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这种损恼胜者的内心痛苦,在现实中人们都可以观察到,如现在那些国王总统、富豪名人,“高处不胜寒”,各个都有其难以道尽的辛酸,而并非如同一般人所认为那样没有痛苦。对劣者而言,他们的痛苦主要从身体受用等方面生起,如超强度的劳动、缺衣少食,及行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等,由此而引起身体的疲劳、损伤、饥寒、疾病等各种痛苦。纵观整个世间,其实充满了身心痛苦,高低贵贱各种人都在恒时为这两种痛苦损恼着,就像同一苦水海浅水层与深水层中的鱼,无一不在为苦水浸泡着。根登群培大师曾说过:高官心里有大苦,小民身上有小苦。这个世间确实如此啊!作为凡夫,不为痛苦损恼的一个人也不会有。

 

譬如说,以前有国王命驯象员调教大象。一名很有经验的驯象员,以极为善巧方便的手段,用铁钩把一头野象调驯得服服帖帖,于是国王非常高兴,按当时的风俗立即命人给此驯象员画像,并大加赞誉赏赐。驯象师受此殊荣后,内心却忧虑重重,非常担心自己以后的表现不佳,如驯象失败或在调伏时将大象弄伤等等,因此而恒时痛苦不堪。当时另外有一名驯象员,因不具善巧方便,调教大象屡次失败,国王很不满意,令人重重鞭打责罚了一番,使他从身体上受了很大的痛苦。同样,世间胜者如同善巧的驯象师一般,虽然有丰厚的名利嘉许,内心却痛苦不堪,而劣者如同失败的驯象员,在身体上有着难忍的痛苦。因而世间不论胜劣,皆为身心痛苦所损恼,对这样的苦恼世间理应认清其可恶面目,实不应贪著不舍。

 

辛五、思维痛苦具大力:

 

问曰:虽然胜劣各有意苦、身苦,但是如果有大乐,这些痛苦即会被压伏,所以,不一定要对痛苦生畏惧吧。

 

乐由分别生,分别随苦转,

是故除苦外,更无大力者。

 

安乐由分别计执生起,可是分别计执随顺痛苦而转,所以除了痛苦以外,世间再也没有具更大力量的法。

 

想用大安乐压伏痛苦,以此息灭对痛苦的怖畏,此类想法也是一种愚痴的颠倒执著,人们的大乐根本不会胜过痛苦。对世间众生所谓的安乐,如果加以分析,便会了知它实际上是由人们的分别计执而生。在外境资具等法上,并不存在安乐,只是由心识对受用等生起分别,执著这些如何如何美妙,才会有一种安乐的感受生起。可是由分别计执而生的安乐并不坚固,当相续中痛苦的感受生起时,安乐的分别马上就会消失,再大的乐受也立即为苦受所取代。如同某人在豪华轿车中享受惬意安乐,但一想到翻车的危险,舒心的安乐刹那即变成了忧惧的痛苦。即使没有痛苦的感受生起,安乐的分别念也不会长久,它刹那刹那之间都在为无常所迁,为变灭痛苦所转,而不离苦谛的本性。既然安乐之因即分别计执尚不能不随痛苦而转,那怎么可能有不为痛苦所转的安乐果呢?在世间,乐不能将苦变成乐,但苦能将乐变成苦,无有超过痛苦的安乐,无论人们想以何种努力获得安乐,战胜痛苦,然而安乐最终都会被痛苦所毁灭,遍观三界,除了痛苦之外,再也没有哪种世俗法具有转化一切的力量。在三界之中,天人的快乐是最大的,但有哪位天人的大乐战胜过痛苦呢?没有,从来就没有!其实,所谓的乐,是由愚痴分别而生,是非真实的、是偶然的,然而苦是世间的真实,是身体的本性,因而,苦的力量是最大的,除了苦之外,再无具大力者。

 

譬如说,往昔一人娶有一妻一妾,妻妾各生有一个孩子,某时那位小妾的孩子夭折了,小妾因此异常悲痛。当她见到另外那位长房(妻)的孩子孝顺其母时,内心更为痛苦,忍不住哭了起来。旁人见了便百般安慰,劝她不要再为死去的孩子伤心,那位小妾却说:“我不是为自己的孩子哭,而是因为别人的孩子还活着才哭!”后来那位长房与孩子搬到了另外一城市住,但不久小孩也开始生病。有一天,那位妒火中烧的小妾看见城市里搬出了一具小孩的尸体,她想:这可能是那位长房的孩子吧!到处去打听,果然没猜错,于是她觉得非常安乐。那位小妾的安乐,谁都看得出,是一种由恶分别念而生的安乐,但一想起自己儿子已死,则此安乐马上为痛苦所覆盖,可见其安乐也是随痛苦而转的。同样,世人所谓的安乐,也唯是愚痴分别念计执的虚假现象,不可能超越痛苦、胜伏痛苦。因而有智者,当知是痛苦而非安乐具大力,故应于痛苦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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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问曰:亲人是必定要分离的,但是自己有父母子女家庭等等,不得不先将这些应做的事务处理妥当,然后才能放心出家,这样难道不合理吗?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

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你想将此等琐事处理完,之后才往寂静林间修行,如果作完后又要舍弃,那么做这些事又有什么意义呢?

 

将一切子女家务等世俗事处理完善,然后才出家修行,这种想法,不知断送了多少人的解脱福缘。世间琐事如同一个无底洞,不管人们如何做,它也不会有圆满了结之时,比如对家庭,如果要完善地将子女后代、家产等一一安排好,那么自己肯定无有出家修行的机会,子孙后代的事是今生无法照顾完的,而住房财产等等,也是没有可以让子女满足的时候。有些人还对一些世俗事业,如艺术、科技、学问、工商业等方面抱有幻想,而这一切也是无有止境的,从未有人能在这些领域中达到圆满。如果要将一切世俗事业作圆满,然后才出家,这本身即是一种幻想,实际中无法做到。全知无垢光尊者说过:世人所做的一切琐事,如同小孩玩耍一般,做起来没有完结之时,放下来,也就完结了。再说,不论琐事能不能做完,即使能做圆满,然后又要放弃一切去出家,那么做这些事业又是为了什么?做后又须舍弃,这种事又有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地做几十年,然后又全部舍弃,这些琐事对自己没有丝毫利益,而对他人,除了增加轮回迷执外,也没有任何实义。

 

譬如说有一过路人,见路上有众多不同形状的石块,于是他停止行路,拿石块琢磨起来,磨了一块又一块,他的这番举动,除了耽误他的走路外,其余毫无意义。同样,世人所作的琐事与此愚人之磨石块,也无有差别,只会消磨自己的生命,耽滞解脱路上的步伐。另有譬喻说,有人见一些芒果落在不净粪中,便急急忙忙捡起来用水冲洗,旁人见而问言:“你将芒果洗净了干什么?”那人回答:“洗净了再扔出去,反正不能吃了!”既知洗净了也不能吃,还要扔出去,又何苦洗呢?同样,既然已知世俗琐事必定要舍弃,那又何必去劳碌自己、浪费时间呢?已知无义还要去作,岂非疯狂者或极愚痴者的作为,有智者谁肯做此无义之事呢?

 

明朝憨山大师年幼时,母亲很严厉地管教他读书,他总觉得很苦,便问母亲:读这些书,将来做什么用?母亲告诉他:读书为做官,从小官一直可做到宰相。“那最后呢?”“罢了!”大师听到母亲的回答,很惊异:既然最后要罢了,那辛辛苦苦做它干什么呢?从那时起,大师便立志要做一个“不罢”的事业,以此愿摄持,大师后广弘圣教,普利人天,终成佛门一代宗师!如果是有心智、有血性、有胆魄的人,既然也知自己一生的作为,最终都要随死亡而全部罢了,那理应像大师一样,去投入那永远不罢的二利事业!月称菩萨说:“出家前往林中修行,对此不能拖延,不能懈怠。”如果拖延,以后就决定没有机会了;如果懈怠,最终一事无成。故有志者,何不多读《七童女因缘经》:“剃除须发已,身披粪扫衣,寺宇寂静处,何时我安居?目视轭木许,手持瓦钵器,何时行无失,挨家乞施食?不贪名利敬,去除烦恼棘,何时心清净,成就供施田?……何时住水岸,药草遍地上,数观浪起灭,同诸世间命?何时我不乐,三有诸受用,破除人我见,一切恶见根?”

 

己三、明修无常的利益:

 

问曰:虽知前往林间修持是必要的,但由于贪执我与我所,所以总有怖畏而无法舍弃一切去林中修持。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

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如果谁人心中有此正念,思维我必定死且死亡当下决定会来,那么他已经舍弃了对常我的贪执,对死亡难道还有什么畏惧吗?

 

有些人虽然略晓诸法无常之义,然而因深厚的我与我所执障蔽,心中对离开亲人独自去森林静处修行充满了恐惧。如害怕自身得不到衣食受用,害怕林中有非人猛兽的违缘,害怕远离亲人的孤独寂寞……一想到这些,出离修行的念头便会消失,这其实是因没有从内心生起真正的死亡无常之念而导致的。一个人若能如实地认识无常,心中能持念:我必定会死,很快会死,并且随时有可能死!如是生起无疑的无常之念后,便能无难地远离世俗,根本不会有上述恐惧。因为他认识到我与我所是无常变灭之苦谛法,以此他就能迅速舍弃对自我的贪爱,这种贪爱已舍,对死主的怖畏也就自然消释。死都不害怕,其他的孤寂饥寒、非人猛兽等诸怖畏,也就根本不值得计较了,此时一切违缘都不会动摇他修持正法、寻求解脱的决心。

 

譬如说,若人持有银镯子,在饮食时他便能以银镯子检验食品,发现有毒便立刻舍弃,不致受到毒害。同样,观修无常的心念,如同银镯子一般,能使人们认识对世俗诸法常有执著的有害本质,以此而能无难地舍弃常执,不为所害,趣入解脱正道。密勒日巴尊者说过:“吾初畏死赴山中,数数观修死无定,已获无死本坚地,此时远离死畏惧!”博朵瓦格西也教诫过:“若唯修一法,无常最为要。”若有信者,应当数数思维如上所说之无常教义,乃至未生定解前,当以观修无常为唯一所修之正法。

〖第一品释终〗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

 

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虽然见身犹如怨仇是众苦之源,然而也应加以保护,因为此身如果具足律仪长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广大的福德资粮。

 

正念诸法无常的“银镯子”,能使人了知诸有为法皆不离无常苦害的本质,特别是身体,它更是一个无常苦害的大堆聚。身体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应迅速舍弃远离它呢?很多人会有类似疑问。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杀舍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内道中,教主大德们严禁修行人对身体作无义的损害。

 

有漏的身体内有风胆涎四百零四种疾病的逼恼,外有刀杖兵器的击打、寒暑的侵袭等等无量损恼,它实际上是众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们就不会有那么多苦恼。所以有智者见身,如同专门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怨敌一般,是苦源,是苦蕴,是苦器,不应对它执著。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而言,智者们对身体也会加以合理保护,不让它无义地受损伤。对修行者而言,身体也是解脱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满人身,守持清净律仪,这样的身体若能长久存活,就可以广行善法,积聚起广大的福德资粮。佛陀在《月灯三昧经》中说过:“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在末法时代,持守一条戒律一昼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议,但只有依靠暇满人身,才有机会积累这不可思议的功德。因而智者们既了知身体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体有益的一面,古德云:“此身行善即是解脱舟,此身造恶便是轮回锚,此身一切善恶之奴仆。”为了让身体能长久行持善法,理应断除各种非理损害,而对其善加保护。上一品无常的教诫,是让人明白身体有害的一面,使人舍离对它的非理贪著;而此处的教言,是让修行人断除轻贱身体的心念,虽视身如仇,亦应善加驾御保护,使之成为修习善法的工具,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譬如说,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证正觉如意宝的大业。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来源,是一个充满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饱暖赖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身体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为罗刹,反而生起贪爱,与她共乘一车。其后不久,车前显出了一凶恶的罗刹,那位男子大惊,拔剑将罗刹砍为两段,而罗刹不但未被杀死,反而一分为二,那位男子又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此时那位男子平时祈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此时男子方知美女是罗刹女,车前罗刹亦为她所幻化,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会如将罗刹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庚二、(广说修苦之理)分七: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五、思维痛苦具大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辛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分二: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壬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问曰:苦虽然是从身体上生起,但是依靠衣食医药资具等众多受用方便,可以使身体生起安乐,以此也就不应畏惧小苦。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若人们从任何受用所生的安乐感受,也不能比痛苦感受大;那么如是极大的苦受,怎么还能认为它很小呢?

 

不管人们如何努力,以种种安乐受用方便对治痛苦,然而身体本身即是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超过或消除身体的苦受。不管人们享受的安乐如何强,只要有些微的苦受,安乐刹那之间便会烟消云散;而正在经受痛苦时,平时给人带来很大安乐的受用,也无法使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普遍现量可见的事实。比如说,有一国王坐在皇宫中柔软的垫子上,享受着歌舞美食,沉浸在五欲满足的快乐中,在世间来说,这是很大的安乐。然而当一只小毒蜂飞进来,它的细针刺中国王时,刹那之间所有的乐受都会消失,他只会觉得痛苦难忍,这时候,歌舞美食软垫等安乐不论如何增加,也不可能压住小蜂蜇刺的苦受。苦受的作用,比乐受的作用大,这是名言中无欺的规律,如稍加观察,人们都会明白这种事实。月称菩萨说,很多人认为丰衣足食是生活中最大的安乐,然而在有吃有穿时,如果儿子死了,那么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解脱痛苦,让人生起快乐。因此,应知身体相续中的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消除,佛陀说过:三界轮回都是痛苦的,有少许安乐也会变成痛苦。

 

譬如说,有一札左罗刹为了得到罗刹女“司达”,与别的罗刹打了十年仗,后来虽然得到了“司达”,然而依之却无法消除十年战争带来的痛苦,反而更为恐怖,时刻害怕别的罗刹来劫夺。同样,不管人们如何努力追逐世俗安乐,自身的苦受也无法消除,即使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转变为痛苦。

 

壬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问曰:虽然苦受很多,但是快乐感受还是有的,因而努力追逐安乐,难道不应该吗?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

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世人皆寻求安乐,然而安乐实际上非常难得,而且此求乐之行反会成为苦因,所以于逐乐众生,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

 

世间众生,无一例外想得到快乐,因而都在为安乐追逐不休,大成就者根登群培说:“没有眼睛的小蚂蚁为了安乐而忙碌,没有四肢的蚯蚓也为了安乐而忙碌……总之,世间所有众生都是为了求得安乐而奔波。”然而,世间能如愿以偿暂时得到安乐者,却是非常罕见。三界如同火宅,其本质即是痛苦,烈火之中怎能得到安乐呢?弥勒菩萨说:“五趣之中无安乐,不净室中无妙香。”而且善趣众生暂时的安乐,其实也不离变苦行苦的本质。再从安乐之因而看,众生要得安乐,必须行持善业,可是三界有情,绝大部分不懂因果业报的道理,虽然想得到安乐,却恒时为贪嗔痴所催,所行几乎全部都是不善业。尤其是我们南赡部洲的人类,如《地藏菩萨本愿经》云:举心动念,无非是罪。以恶业所感,有情恒时感受着痛苦,即使偶尔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被紧随的痛苦所湮没;也由于上述原因,众生恒时追逐安乐的行为,其结果反而在不断地为众生带来求不得、不欲临等等各种痛苦,而且以恶业所感,痛苦如影随形刹那也不会远离。因此有智者应知,无论世人如何努力,处身于三界火宅中,痛苦怎么会停息呢?

 

譬如说,狂象追逐某人,于是那人拼命逃跑,最后找到一口井,那人便躲进井中,心想现在可以不必害怕了,而实际上,他并未远离危险,因为大象鼻子很长,可以将他从井中捞上来。同样,陷于三界中的众生,也在为痛苦“狂象”所追逐,即使能暂时逃至善趣安乐“井”中躲避,然而实际上并未脱离痛苦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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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5

 

壬三、不必向人表示对子女死的哀痛:

 

问曰:对子女等亲人死亡,虽不应忧恼,然为随顺世俗习惯,捶胸跺足地哭闹以表哀痛,以免他人反感,这难道不应理吗?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

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既然知道哀哭等对自身有损恼,也完全没有少分益处,你自己还要做这些诡诈的行为,这也是极不应理的。

 

世间亲人的聚会,最终都会分离,各个为业风所催而独自步向中阴后世。可世人不能看破这种必然的结局,似乎不能接受事实,往往要为亲人离别而哀哭忧恼。最后竟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哭丧习俗,认为亲人死去后,其余亲人必须以捶胸跺足、拔发槌身地嚎哭,表示对亲人爱著,否则就与风俗相违,会招致他人的非议。因此有些人虽然以各种原因,对儿女亲人的死亡,并不哀伤心痛,也知这种哭丧不但无益,反而对自己有损害,但是为了随顺习俗,也会假惺惺地哭闹一番。这种诡诈虚伪的行为,不但无有意义,而且是可耻的,只会增添人们的虚诳狡诈恶习,使自己更向下堕落。自己心里不哀伤,而表面行为却相反,这种行为是妓女等人的所为,妓女为了赚钱,对本不喜欢的男人也会以伪装笑颜迎合,而世间正直之士,又何必如是伪装自己呢?

 

譬如说,有女人教某位女子自杀的方法,被教的那位女子虽知自杀是非常痛苦的事,而且也知道这种行为于己有害,于人无益,但她仍然如实去效仿,对这种行为,谁会说应理呢?同样,世人明知哀哭于己有害,于人也无益,还要去假惺惺哭闹一番,与那位女子自杀之愚举,实无少许差别。

 

壬四、不应为了联络亲友后辈对亲友的死表示哀悼:

 

问曰:为亲人之去世而衰哭,自己确实有损无益,但是为了维系亲友后辈的关系,这样做又有何不当呢?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

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如是哀悼亲人之行为,即是分布痛苦,使痛苦辗转遍布于世间;对于已经陷入痛苦中的众生,还分布痛苦给他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些人认为哀悼亡者可以加强亲人之间的亲情,而这种做法其实是错误的,按他们的方式而行,一定会把痛苦进一步扩大,分布给已陷于苦难之中的众生。某亲人死了,其余亲人皆会聚合在一起,如果你去嚎啕大哭,表示出极大哀伤,如是使亲人们受感染,当时就会使他们更加觉得痛苦,而后时会使亲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相互更为贪著。由此也就使个人的痛苦,变成亲人共同的痛苦;亲友中某一人的苦难,变成所有亲人的苦难;而且以此贪爱恶业系缚,会使各人堕于轮回苦海中更难以出离。这种行为是很明显的在分布痛苦、增加痛苦,而众生堕在轮回之中,已有的痛苦尚难忍受,你再去增添痛苦,无疑是雪上加霜、疮上加盐,所以这种行为,还有什么必要去做呢?(关于颂中的“分布苦”各论师解释有异,如俄巴活佛释为爱别离苦。)

 

譬如有兄弟二人,兄与父亲住在一处,弟与母亲住在另一处。某时父母都逝去了,兄弟俩同样想:应将死讯告知对方。于是心怀亡父之悲的兄长,动身前往其母所住之处,而心怀丧母之哀的弟弟,也往其父所住之处赶来;兄弟二人中途相遇,彼此告知了父母死亡的音讯,不由得悲上加哀,二人更加痛恼。而世间亲人之间的哀悼亡人,与此兄弟二人之行径,实际上无有差别,唯是分布增加痛苦之举,不是有智者所应做的。月称论师说:“志求出离轮回者,切不可因苦痛而失坏善法。”堪布阿琼也说:“以分布痛苦而毁坏自他相续的善法,极不应理也。”二者都指出:不应做分布痛苦之哀悼等无益行为,以免毁坏自他相续中的善法。作为志求解脱的修行人,对此教诫应加以重视,各修行人皆有父母等亲人,他们也必然会逝去,此时当以佛法检束自心,以佛法助济亡人,而不能过分哀伤,否则于亲人于自己都有害无益。密勒日巴尊者在山洞中修行时,他妹妹琵达一边哭着,一边向尊者诉说母亲及自己与他分别后的痛苦经历,而尊者却笑了起来,唱起了金刚歌,山洞里的哭声与笑声同时响起来……尊者早已将父母亲度到净土去了,而且尊者已如流水般相续不断地安住于法性大安乐之中,对这些梦幻般的世事又怎么会执著呢?作为修行人,如果能这样,则永远不会给亲人增加痛苦。

 

壬五、(不应贪著亲友聚会)分二:一、正说;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癸一、正说:

 

问曰:由于亲人分离是苦因,亲人聚会能使人生起安乐,因而应当喜欢亲人的聚会。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

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如果喜欢亲人集聚,那又为什么不喜欢亲人的分离呢?集聚与分离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

 

贪著亲人聚会,也是使人滞留世俗而不能生起念死之心,使人无法顺利入道的一种颠倒常执。所以对贪著亲友聚会者,作者以反问形式破斥其迷执:如果喜欢亲人聚会,那么你也应该对亲人的分离生起欢喜吧,聚会与分离二者属于同一因,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所谓的同一因,即是令相互佐成之二法,同时生起之因。如果不加观察,世人也许不承认,聚会与分离怎么会是同时俱有之法呢?要知二者同时俱有,并非二者必然在同一刹那一起显现,而是二者生因相同,聚会生起时,分离也必然会生起。就像生与死、升与堕等有为法一样,一者已存在时,另一者也必然会存在,如同一张牌的正面与反面。在世间,有聚会必有分离,理智者都会知道这种必然规律,而没有分离的聚会在世间从来就没有过。因此,在喜欢聚会的同时,为什么不喜欢与之必然伴随的分离呢?

 

必然成对的世俗法,不会有只选择一半的可能。譬如往昔有人祈求吉祥天女(赐福的天神)赐给他吉祥福乐,修持了很久,吉祥天女终于出现了。在极度的欢喜中,那位修持者发现,在面貌端严慈和的吉祥天女身后,还有一位令人见而生畏的女神。修持者问吉祥天女:“女神啊,您背后的是谁呢?”“黑耳女(即祸神)。”“可是我祈求的只是您吉祥女神啊,她来干什么呢?我不想见到她。”吉祥天女回答说:“这是不可能的,无论在哪儿,我们俩都决定会在一起出现,如果不想见她,除非你不召请我。”福祸相倚,聚散相随,轮回法的本性即是如此,只喜欢亲人聚会,而不喜欢亲人分离,如同譬喻中的修持者一样,唯是愚稚而天真的想法,在世间实际绝不可能实现。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有一颂:“犹如大海与死尸,亦如吉祥与黑耳,如是持戒诸大士,不乐与犯戒杂居。”其中的譬喻说吉祥与黑耳,二者不会在一处,如果与本论在此处譬喻相较,似乎有点相违,二者实则并不矛盾。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所言之吉祥与黑耳(《入中论自释》云:黑耳是指不吉祥之义)不会在一处,是从吉祥与不吉祥二者之名言本性出发,说二者性质相违,如冷与热二者性质相违一样,故不能同时出现于一法之上。而月称论师在《四百论释》中的譬喻,说吉祥女与黑耳女必然会相伴随,是从二者相待成立的关系上而言。世俗中有许多法是成对出现的,一者已成时,另一者也必然会成立,如生与死、高与下、祸与福、积与尽、聚与散等等。所以两论中的譬喻,是从两个不同角度而言,并不相违,诸学者当细察。对集聚与分离的同时俱有,还有譬喻说,如同服食毒品,暂时虽会生起乐感,但痛苦也必然会随之出现,因而理智者当明察,不应于苦谛的世间法生贪著。

 

癸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问曰:虽然一切亲人最后都会分离,但是聚会的时间很长而分离很短,所以要做到聚散平等观是办不到的,而极应爱著享受亲人共聚的天伦之乐。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

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过去的时间无有起始,未来的时间无有终端,为什么你只见其中短短时间的聚合,而不见到那时间漫长的分离呢?

 

执著聚合时长而认为聚合应贪,是极为愚痴的短视者。有情堕入轮回,在三界中流转,其时间无有始端,也无有终端(就时间漫长无法计算之久远而言,并非指每个有情永无出离轮回之日)。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每一众生所饮乳,胜过四大海洋水,今仍流转投异生,未来所饮更过彼。”在已经历的长久时间中,今生的聚合只是短暂一瞬;与未来时间相较,今生的聚合也只是如同电光石火般的短短一刹那。因而从全面的时间来衡量,亲人们在今生聚会只不过如同空中飞舞的微尘偶尔相触一般,其相遇时间只是一刹那,而分离时间却长久得不可计算。如是长时的分离你见不到,只见眼前一刹那的会合,并执著聚合是长时的欢乐,而分离只是短暂的,不必计较,这种邪执何其颠倒愚痴也!对如是漫长的分离你不计较,却为短短的会合而贪著不舍,这种做法如同只以一时快乐为重,而不顾终生监禁之苦的抢劫犯一样,极不应理。

 

世人的这种颠倒贪著,遍于整个世间。譬如说,昔日有一人外出经商,离家多年未归,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凄清,便跟别的男人私奔了,后来商人回家,见妻子已离开了,内心非常痛苦。商人与其妻子本已离开了多年,那么多年的分离,他并不痛苦,回家后见妻子逃走,那时却为分离而痛苦不堪,这种忧恼,在智者看来,无疑不合道理。如果人们明白道理,既然自己对短时的聚合生深厚执著,那么对更长时间的分离,又焉可不计较呢?理应更加关注亲人之间的漫长分离之苦,而寻求对治之道。世人陷于浑浑噩噩之中,对此似乎毫无觉察,以此而导致了贪著亲人聚会,无法将自己投入于对治分离等诸苦的正法修习中。有一位老人,本拟在喇荣寂静处出家,以即生所余之生命修持离苦之道,翌日忽然有变,说老伴病了,想回去看看,我试着劝言:“不要回去为上策吧,你回去也治不了她的病!”老人坚持要请假,说:“师父,我与老伴共同生活了四十几年,相伴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哪能不管她呢?”呜呼!唯见四十余年之短短相聚,而不见无边际的漫漫分离,世人持此颠倒短见不舍,岂有出离机会!

 

壬六、不应贪著良辰美景:

 

问曰:分离的时间长,也是事实,但有春夏之花开鸟啼、秋冬之月朗雪飞等良辰美景以娱自心,所以并无分离的苦恼,不需要对分离特别执著。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

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刹那等所成的各种时间,决定会像诸怨害一样夺走寿命,因此对刹那等怨仇,你都不应贪著。

 

春花秋月等良辰美景,不是可以遣散离别苦恼的欢乐境,而是随时都在夺走生命的怨敌。春夏秋冬、晨昏昼夜等等时间,皆由刹那刹那流逝的时光组成,而在这刹那须臾之中,存活也在不停地减灭。比如有人为消遣孤闷,去花园里散心,或如诗人那样“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借酒消愁、自歌自舞一番,也许当时能解开一点惆怅,但是时间却在此番放浪形骸之间,不知不觉将其寿命夺走了一截。不管欣赏美景之时内心如何觉得舒畅快乐,在快乐之同时,它也在悄悄地减损你的生命,因而美景良辰实际上也必定会如夺命怨仇一样。堪布阿琼在此把时间比喻成会将亲友变成怨仇的小人,由于这种小人从中作梗,一切令人愉悦的良辰都变成了夺命怨敌。所以,对这些夺命怨仇,你怎么能贪著呢?这些刹那不停的夺命魔怨,又怎么会消散你的离别苦恼呢?

 

譬如说,有一个老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经常打骂奴役,而老女仆不但不生仇恨,反而贪爱主人;同样,刹那流逝的时光,在不停地残害着有情,而世人不但不了知,反而愚痴地贪著这些时光。堪布阿琼的注疏中,此譬喻稍有不同,说有一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而主人的夫人对她很好,因而她虽然在不断地受着痛苦折磨,仍然贪著主人的家。主人的家喻世间,刻毒的主人喻世间之苦害面,夫人喻世间欲乐令人感到愉悦的一面,女仆喻贪著世间欲乐的凡夫众生。月称菩萨在此处也教诫说:现在应是彻底了知有为法本性之时,故智者对世间不应生贪心,而应了知凡夫作为的颠倒,生起强烈的厌离心。

庚三、(教诲应当远离贪著尘事而勤修解脱道)分二: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辛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

 

问曰:以上所说的,是有道理,但是一想到要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孤零零地只身前往寂静处修学佛法,我非常害怕,所以还是没办法出离。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

智者定应做,谁待于治罚。

 

恶劣的分别心怖畏分离,所以不能舍俗出家,而这是智者经抉择后,决定应做的事,谁会不作而束手等待死亡的治罚呢?

 

恶慧是指卑劣邪恶的分别心识。由于卑劣的分别恶念,世间有许多人害怕与亲人分离,而无法舍俗出家到寂静处修学解脱正法。具此类分别念者,应知分离必定会到来,不管你害不害怕,死主决定会使你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在三界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凡夫可以摆脱与亲人分离的厄运。因此,出家修行才是圣者以智慧观察所应作之事业,也是每一个能了知诸行皆无常的智者决定会行持的正道。对智者们所决定的,能如风吹散微尘般破坏诸轮回痛苦的出家正道,有头脑者怎么会不去作呢?有理智者,谁会无动于衷、束手等待死神的诸般惩罚呢?《因缘品》中说:“正道四圣谛,智慧所观察,破坏爱轮回,如风吹尘散。”“一切行无常,如慧所观察,若能觉此苦,行道净其迹。”故而,智者们以智慧抉择的舍俗出家、修持脱苦圣教,实是每个轮回众生所应作的事业,也是必须作的事业。

 

譬如说,国家法规所定的赋税,人们迟早都得上交,有识者也会按规定主动缴纳,而不会等到政府以强力手段治罚之后,才去缴纳。同样,明知自己必定要与诸亲人分离,又为何不早一点依智者所抉择之道,主动舍离他们去修持离苦圣道呢?即使有点小怖畏痛苦,也应想想,现在不及时出离,下一刻死主以强力分离自己与亲人时,那种怖畏痛苦会比现在更为强烈!

 

末法时期的人们,其恶慧更为卑劣,顷刻之间其分别念也能找出千百条不让自己出家修行的理由,对亲人的贪爱也更为深厚难舍。曾亲见多人发愿出家,但数日之后便以各种借口回家,要去征求家人意见,可大多数人一去不复返,痛失出家脱苦的机缘!藏族有谚语:出家之时节,不要问父亲,亦不询于母,自己当做主。出家是自己生生世世的大事,是自己向上解脱或向下堕落的关口,有智者为何还不清醒,不要徘徊,该下决心选择了!有些人说自己年纪大了,出家也成不了器,不能弘法利生,不如在家做居士,自己好好修法以求解脱。在家好好修法,恐怕也只是口头虚语而已,实际上如陆地之行船,烈火中生莲,难!难!难!想出家便应出家,年纪大小实不必计较。汉传佛教史上,中年晚年出家而终成高僧大德者,代有人出,如能海阿阇黎、弘一大师皆是三十九岁才出家,而为近代的汉传佛教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出家有诸多分别,尚犹豫不决者,切勿迟疑,当速做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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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自己未解脱死怖不应专忧虑他死)分二:一、略示;二、广说。

 

辛一、略示:

 

问曰:自己有生必有死,这是已清楚了知的事实,但是,由于儿孙后代们也会随时遇到死亡的威胁,自己非常忧虑担心。由此关切之心,以致对自己的死亡不再顾虑,这难道不应该吗?

 

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

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你应当忧虑自己的死亡,何需担忧儿孙等人的死亡呢?你以应该自责的过失说他人,这岂不是应该受呵责吗?

 

由于贪执儿孙等亲人,有些人忘了自己的死怖。世间有甚多父母均如此,他们一辈子辛勤操劳,其目的就是为了儿女后辈,考虑担忧儿女的成长、生活、疾病等,几乎占据了他们的全部心思,尤其是对儿孙的死亡分离,非常顾虑,以此而对自身的死亡问题,全然忽略不顾,这也是一种颠倒执著。子女后辈与自己的聚合,不离无常本性,按理不应对聚合有常执,也不应为分离而担忧。作为凡夫,应着重考虑自己的死亡问题,如果自己的死怖尚未解除,那专门忧虑儿孙他人,又有什么用呢?死就在眼前了,如果没有把握对治它,这就是你该自责的过失,现在你不但不作深深的自责,去遣除这种过失,反而以儿女他人有这种过失替他们担心,这岂不是应当呵责的愚行吗?自己尚是为死主所控制的众生,累劫多生造作了无数恶业,今生还要贪执儿孙造恶业,于人于己皆有害无益,这是智者们都会呵责的行为。

 

譬如说,昔日的婆罗门仆人,头上皆会戴有孔雀毛为标志。有一婆罗门仆人,他见到别人头上有孔雀毛时,觉得对方非常卑下可怜,却忘了自己也是奴仆,头顶上也戴有孔雀毛。同样,愚痴的世人也是如此,他们为儿孙死亡非常担忧,却忘了自己也有死亡之怖畏。所以,具智者不应忽视自己的死亡,切不可贪执他人而耽搁修习正法。

 

辛二、(广说)分六:一、破子女未请问便往后世应当悲伤;二、对于子女不应过分贪著;三、不必向人表示对子女死的哀痛;四、不应为了联络亲友后辈对亲友的死表示哀悼;五、不应贪著亲友聚会;六、不应贪著良辰美景。

 

壬一、(破子女未请问便往后世应当悲伤)分二:一、正说;二、实已请问过而去唯由自愚痴故不察。

 

癸一、正说:

 

问曰:对自死是应当考虑,但儿女是自己的亲骨肉,他们如果一点也不请问我,便猝然离开人世,这实在有点残酷,所以对此应当忧虑。

 

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

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如果任何时你也没有请求,而是他随自己的业力来做你的子女,那么他不问而随自业死去,并非是不合理的举动。

 

有些父母认为儿女等人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若他们一声招呼也没有,便永离自己而去往他世,为了这种事,做父母的自然于心不忍,要牵肠挂肚,日夜忧虑,不然又怎么能合乎情理呢?而这实由不知一切法乃因缘所生,缘尽必散的道理而致。依理而言,父母与子女之间,哪会有决定的关系呢?当父母婚姻结合时,并没有指定或请求他们来做子女,儿女随业缘投生之时,父母子女间也不认识,开始之时也没有任何亲情可言。如果缘分尽了,他们撒手归去,只不过是又回归与以前相同的状态罢了,这也是因缘使然,一切聚合皆具无常本性,又有什么可悲伤牵挂的呢?来时不请自来,去时不问自去,相互如同偶然一遇的旅人一般,他们悄然离去,又有何不合情理呢?你再忧虑牵挂,于他们也无益,唯有徒增自苦。

 

譬如说,以前菜园中有一种菜人,某日忽然来了一位妇人,与他相好成家。过了一段时间,那位妇人忽然失踪,不知所去,种菜人为此异常苦恼,日夜思念。旁人问:你为何如此苦恼呢?种菜人说:她如是绝情不言而去,岂不令人伤心?旁人又问:你知道她从哪里来的吗?种菜人答:不知。旁人笑言:她来时不请自来,去时也同样不问自去,来去皆一样,你又何必忧恼自苦呢?忧恼子女之不问而独自逝去者,与种菜人之遭遇及愚痴,岂不是同样!

 

癸二、实已请问过而去唯由自愚痴故不察:

 

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

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只是由于你愚昧无知,才不了知子女欲行往他世之相,这种欲往后世之相,其实早已用老衰变化表示过。

 

子女不问自去,非不应理,更何况子女等人离开前,其实已经给你打过招呼,只不过是你自己太愚痴,没有发觉。他们在离开人世之前,与你日日相伴时,都在显露其欲行往后世之相,这些相即是老衰病变等。当他们年龄渐增、红颜渐枯、老相日现之时,不正是在向你说:“父母,我快要与你分离了,快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而那时,你默然无言,毫不在意,岂不是已默许了!那在正式分别之时,又何必哀伤悲泣呢?如果你真的为儿女死亡担忧,那么在儿女以老相向你表示告别之时,又为何不忧虑呢?仔细想来,世人的这些行为,无非是愚痴不解诸法真相,由颠倒常执而导致。若能了知聚际必散、生际必死的无常之理,人们也就不必为那些生死离别而嚎哭,自然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牵挂。

 

譬如说,有一父亲令儿子负担远去他乡,儿子正离去时,其父悲泣伤怀,心痛不已,这种行为除了增添自苦外,无有任何实义。许多世人对此中之蒙昧颠倒,也能一眼看破。又如,有一位牧童第一次离开家乡,去远方的村镇上学,原本是他父母再三商议好的。出门那天早上,父亲将他在一个学期中所需的糌粑、酥油备好,放在牦牛背上,正要出发时,母亲却抱着他大哭不放,这时候,父亲很不高兴地对母亲说:“你这个人怎么不懂道理,自己同意的事,现在哭哭啼啼干什么……”有智者若以此份心思,顾念生死无常大事,力求脱苦之道,于人于己,皆有裨益。故应于世间颠倒常执,再再思维勘破其迷蒙,不应于无义之事耽误时光。

 

壬二、(对于子女不应过分贪著)分三:一、不应过分贪著子女的理由;二、随不随顺父母都不应生贪著;三、子女爱父母不待他缘是不坚固的。

 

癸一、不应过分贪著子女的理由:

 

问曰:虽然子女之往后世,已用衰老等行相表示过,但是自己对子女非常关心,虽已知迟早都会分离,但离去时仍然忧苦难忍。

 

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

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如同父母爱护子女那样,子女则对父母不如是,世间人大都如是向下趣而行,因而很难上生天趣。

 

过分贪执子女极不应理,无论从现世、后世而言,对子女都不应生贪爱。按世间的一般规律,做父母的对子女会非常关心爱护,父母含辛茹苦,百般操劳,取得资财,其目的即是哺养或留给子女,而自己却勤俭节约,省吃省穿。儿女的苦痛,父母愿代受,儿女的愿望再困难也要想尽办法满足,做父母的为了后代,几乎是将全部生命都献出了。可是,做子女的对父母,一般都不会如此回报了,藏族古人说:“母心如水,子心如石。”子女后代对父母长辈,一般都是忤逆不孝,心如坚石一样冷酷无情。世间有几个人能以父母照顾养育自己的那种慈爱,去回报孝养父母呢?想想这种事实,做父母者又何苦那么贪爱子女呢?可是世人根本不懂这些,他们辛辛苦苦养护着子女,为此而不惜造作恶业。那些执爱子女的父母,以贪爱为因,一生中不知造过多少恶业,由贪爱为引业,怎么可能有机会上生善趣呢?唯有不断地往下趣堕落。去佛日远,浊世众生以愚痴造作恶业而向下行的趋势,尤其明显。

 

譬如说,一瓶欢喜丸,被人日日取食,日复一日,瓶中的欢喜丸便会渐渐减少,最终全部被取完。同样,做父母的贪爱子女,自己上生善趣的福德便会如同欢喜丸一样,渐渐为贪爱恶业取走,如果不顿然断除贪爱恶业,最终只有耗尽福德之“欢喜丸”,而堕落下趣。另有譬喻说,世间父母子女之间,父母因贪爱子女之恶业,子女因忤逆父母之恶业,都导致了福德的损坏,生善趣的机会如同铃声,渐渐由大变小乃至消失。由此而观,明智者岂能再贪爱这些使自己堕落的逆子呢?月称论师于注释中还说过:出家人与自己的长老等,也不能有世俗的亲情贪执。善知识与弟子之间,应以纯正的佛法相互关照,而不能掺杂世俗染污烦恼,应当将恭敬爱戴与贪执染污区分开来,如此方能趋入正道。

 

癸二、随不随顺父母都不应生贪著:

 

问曰:若儿女忤逆不孝,显然是不应生贪执;但事实上有些儿女对父母非常孝顺,因而对这样的子女,难道不应爱著吗?

 

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

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如果何时子女不孝顺,则完全无有所爱著的理由;而子女孝顺时,若起贪爱,只不过与做买卖相同,也不应理。

 

如果子女对父母不随顺,所作所为处处忤逆伤害父母,对这种子女自是不应生贪执。这种子女全然已与仇人冤家一般,时时为自己带来伤害痛苦,他们已完全没有可以贪爱之处,没有理由再对他们生贪执,否则你对仇敌也应生贪爱。如果子女恭敬孝顺,对这种子女,父母也不能生贪。这种情形下的贪爱,只不过与贸易买卖一样,谁对自己好,自己也对他好,相互交易情感,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这种交易,是不合理的。子女不随顺,做父母的便不爱著他们,子女若随顺,便生爱著,这种爱著与世间人求利益买卖往来,毫无区别。若因此即生爱著,做父母者应爱著一切善心待人者而非只是贪爱子女。

 

世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实际上不过是基于自私自利的立场,根本无有可靠性可言。譬如说有一国王,对太子极为宠爱,忽一日太子死了,群大臣大概是为了不让国王悲伤,便启奏:“大王,太子死后又起尸了!”哪知国王极生厌恶,大发雷霆,恨不得立即将太子碎尸万段。但不久群臣又禀告:“太子死了!”国王便大喜,令眷属敲鼓庆贺。世间父母对子女,又何尝不是与此譬喻的国王相同呢?故应断除对子女的贪执,远离一切迷乱世间之束缚而趋入解脱道。

 

癸三、子女爱父母不待他缘是不坚固的:

 

问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是坚固的,并非由随顺与不随顺等外缘而改变,因此,爱著子女又有什么不合理呢?

 

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

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由离别所生的痛苦,在人们心中会迅速消失,因此可以观察,由于贪爱苦恼能够远离,也就表示贪爱本身是不坚固的。

 

执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著为常恒坚固者,也唯是未有观察下的错误执著。世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其实也不离无常本性,不断随缘而生灭,毫无坚固可言,这从现实生活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如失去儿女或失去父母的人,由于顿然与亲人分离,往往会有爱别离的痛苦,然而无论这种由贪爱所生的苦恼如何强烈,在短时间后便会消退,最后乃至完全消失,他们又会恢复到与原来相同的心态,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亲人离别的悲剧一样。由此而观,亲人之间的贪爱并非坚固,而是随时都会变灭。如果贪爱坚固不变,那么由贪爱所生的苦恼就不会消失,就像一个人如果真正执爱他的儿子,那么不管儿子逝去有多久,他都会永远保持着怀念哀痛的情绪。但是世间无有任何人会将亲人刚刚逝去的悲痛,长久保持不变,而是随时间流逝,渐渐淡化消失。由此推断,应该很容易明白,亲人之间的贪爱,并不坚固,因而不值得为亲人特别忧虑牵挂,否则会将自己的生死大事付诸东流。

 

对失去亲人的悲哀,诸人皆有体验,古人对此也有言:“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然亲人们对生死离别的余悲,也会很快消尽无余。譬如说:一国王外出航海,遇非人索食血肉,当时随行的大臣自愿舍身代国王一死,他祈请国王:请大王照顾我的儿子!言毕投海为非人吞食。国王平安归来后,将大臣的死讯告诉了大臣之子,那位儿子异常悲哀。但国王对他大加赏赐爱护,大臣之子心中的悲伤也就很快消退了,日后则全然不再为父死而忧苦。世俗人情之淡薄,于父子之间也同样,故有理智者,又何必为此而忧虑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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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不应以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

 

问曰:寿命虽不决定,但死亡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结局,并不是我个人才有,所以这又有什么可怕呢?

 

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

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由于死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原故,你就不畏惧死,难道死亡只是唯害你一人所生的嫉妒之苦吗?

 

以为死亡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苦,自己就不必害怕,这种人十分愚痴,而且其心态也是一种嫉妒烦恼。按这种心态去推理,如果大家全都会死你就不害怕,那么你一个人为死主所害,而别人都不受害时,你岂不是要害怕,要为别人不受害而生嫉妒苦恼吗?所以因一切众生共有死苦而自己心安理得,这种心态本身就是非理的嫉妒烦恼。而死亡本身也并非可以因众人皆有,就不会为你带来痛苦,众人皆死,并不会遮止你个人面临死亡的痛苦。死亡带来的,非只是残害一人使其生起嫉妒苦恼,而是它本身即能生苦,如同火能生热一般,会给每一个凡夫平等地带来极度痛苦。众生的身心相续不同,生时独来,死时独去,自相续中的感受他人无法代替,因此面临死亡时,即使成千上万的人在一起,每个人也必定会独自感受死苦。

 

譬如有一国王,首先只征收某个人的税收时,那个人心里非常苦恼。但后来不是向他一个人征税,而是向所有的人收税时,他虽然照样要交税,却心安理得,不再苦恼。见到众人皆有死亡结局而不怖畏死亡者,不但与此人相同,而且比此人更为愚昧卑劣。死亡不会因众人共有就消除其苦,这就像共处一死牢的人再多,也丝毫不能减少每个人所要面临的死亡痛苦一样。

 

壬三、不应恃有医疗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

 

问曰:如果没有衰老病变,也就不会有死亡,然而疾病可以疗治,衰老可以延缓,若用金丹妙药则可长生不老,永远不死,所以对死亡不必畏惧。

 

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

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如果以为老病可以对治,你就对死亡不畏惧,然而最终死主的处罚是无可对治的,所以你极应畏惧死亡。

 

死亡是三界众生谁也无法逃避的处罚。虽然对一般疾病有种种医药可以有效地治疗,以断除它对色身的损害,对衰老也有一些抗衰老的特效药或一些特殊方法对治。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许多金丹之类长生不老药的传说,现在国外医学界在抗衰老方面,也有很大进展。台湾有一位八十岁左右的富人,不惜花费巨资服食特效药物,据传一直保持着二十余岁时的容颜。但是,不论有情采取何种方法,即使能对治老病,对最后死神的处罚,却是谁也无法对治。在死亡面前,任何金丹、仙术、威势等等,起不到丝毫作用,因此在三界之中,从来就没有一个有情逃过了死神的处罚。《解忧书》中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大仙具五通,能行于虚空,然而却不能,诣于无死处。”除了趋入内教证得长寿持明果位的圣者,如虹光身成就者莲师、布玛目札等,此外谁也不可能摆脱死神的掌握。所以作为低劣的凡夫众生,即使能暂时抵抗老病,然而有什么办法不怖畏死亡呢?

 

譬如说一个大国王要铲除某位横蛮的大臣,开始时派其他将军去,那位大臣都能抗拒,以种种方便或武力躲过惩罚,然而最后国王亲自领兵围剿,这时他也就再无能力抗拒了。众生如同大臣,死主如同国王,开始时即使能抗拒死主派来的老病将军,然死主亲自降临时,怎么能抵抗呢?如近日被处死的某自治区领导,他虽然有种种手段超越地方ZF的法规,而不受惩罚,可是当ZYZF的严令出现时,他也就无法可施,只有束手就死了。同样,对凡夫有情而言,死主的惩罚谁也无法逃脱。还有一个比喻说,洗衣服的人将婆罗门的衣服弄坏了,能以种种方法使婆罗门无法伤害他(喻有情可以用方便抗住老病),而将国王的衣服弄坏了,他也就回天乏术,定会受到国王的惩罚(喻死主无法抗拒)。甲操杰论师在注疏中说:月称论师于其注释引了与此不同之喻,谓损坏王衣者能以悦耳歌赞对治,然而对死主却无法以请求而对治。然细阅月称论师的注释,此观点是引用其余注释中的说法,而非其自宗之义。

 

壬四、(由死时不决定故而不畏死极不应理)分二:一、现见死是一切共有故需畏死;二、破未见决定死故不需怖畏。

 

癸一、现见死是一切共有故需畏死:

 

问曰:一切凡夫有情虽无法避免死亡,但是并非当下就决定知道自己会死,以此而观,不害怕死亡岂不是很应理吗?

 

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

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就像所宰杀的众牲畜,无一可免死亡一样,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那么你为什么不害怕死呢?

 

众生必有死亡并非很难理解,它不是秘密,而是任何有头脑者可以一目了然的事实,就像屠场中的众多牲畜,死亡是它们共同的结局,由见到一个被杀死,也就极易推知它们无一可免死。同样,三界众生都有死亡,我们现在活着的这些人百年之内,肯定都会死去,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实;而且,在自己面前,已经有不少众生死去了,现在也有一些众生正在死亡或很快会死亡,这是现量可见的,我们不用佯装没看见或不知道。所以用不能决定了知当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无非是一种掩耳盗铃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为。难道你捂上眼睛,前面就不会有悬崖了吗?你以为不知道当死,就可以不畏惧死亡吗?

 

譬如屠宰场中的牲畜,见一畜被宰杀,另外的牲畜如果视若无睹,仍然悠闲安住,这是极不应理的麻木愚痴。同样,不愿再浑浑噩噩任死神摆布者,当深思:我们现在都是三界屠场中的待宰者,死神屠夫正在逐个地残杀着,见到同类遭杀,我们岂能如同蠢畜而无动于衷;有些牲畜见同类遭杀,尚知惶惶寻求逃脱,作为有智力的善趣人道有情,更应努力寻求脱离三界之方便也。

 

癸二、破未见决定死故不需怖畏:

 

问曰:虽然能现见其他人的死亡,但是对我而言,死的时间却不决定,并不见得马上就会到来,这难道不是现在可以不用害怕死亡的理由吗?

 

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

 

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由于死时不决定的原因,便计执我是常恒者,则最终有一日,死神必定会来伤害你。

 

以死亡之时不可决定而计执自己为常,可以高枕无忧不惧死亡者,显然是非常愚笨的人。正因死时不可决定,每个人或许当下就会告别人世,或许明日、后日即命归黄泉,《因缘品》中说过:“明日死谁知,今日当精进,彼死主大军,岂是汝亲戚。”以此更应时刻警惕。如果明日复明日,将对治死苦之修习耽搁下去,死亡最终也不会放过你,到那时必定会取走你的性命,这是凡夫众生谁也免不了的结局。

 

譬如说,有一瓦格罗刹,其控制地区内的人必会为它所食,无有幸免者;同样,身处三界之中,绝无可免死神残杀者,有理智的人,当断绝自己现在不会死的愚痴常执。虽然我们无法以眼等决定了知自己何时会死,别人何时会死,然而最终都会死而且死时无定,对此完全可以决定了知。因此,当恒念死亡,以策励自己彻底放下可以存活不死的常执,而勤修出离三界之圣道。

 

壬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分二:一、为名利而不畏死非为智者;二、不应为爱护自己的生命而造恶业。

 

癸一、为名利而不畏死非为智者:

 

问曰:虽然能知道决定会死,但怕死只是怯弱者才会有,而英勇无畏者,为了名利赞誉等冲锋陷阵,虽利刃加身也不会有任何死的怖畏。由此而观,为了名利,岂不是不会畏惧死亡吗?

 

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

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只顾现世将来的名利,而不顾所依生命之灭尽,谁会将你这样为名利而自卖其身者,称为智者呢?

 

世间有许多人认为,畏惧死亡是怯弱者的标志,而英勇豪壮之士,不应畏死。世人有谓生命诚可贵,但为了名誉地位、财色等此生的利益,抛弃也是可以的,如为了得到王侯之位而奋战沙场的勇士,其想法大抵如是。这些只顾眼前尚未到手的利益,而不顾当下生命失去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见识,没有远大心胸目光之举,稍有见识者,谁也不会说这些人是智者,这种不怕死,智者们也是不会赞扬的。如果受用所依的生命失去了,又由谁来享受名利恭敬呢?名利只是将来之事,能否得到无法肯定,而生命却是最为珍贵,是你享受一切的所依。如果现在不重视,为名利而奋不顾身,这种举动是以出卖自身而换得将来的名利,何其颠倒也!这就像有商人为了获暴利而坑蒙拐骗,致使其声誉尽失,很快就破产沦为乞丐一样,所求不得,反蚀其本;如是名利高位不得享受,反而徒丧身命,这种所谓的不怕死,极不应理。

 

譬如说,一婆罗门有三个儿子,遇灾年时准备卖一子以度饥荒。当时有王子见而欲购,但婆罗门父携其长子,母抱幼子依依不舍,而第二子慕王子之富贵威势,自愿卖身为奴,为了将来的温饱,当下失去了自由之身。为了将来的名利享受而舍生命者,在现代社会中,这类人比比皆是,他们与卖身之婆罗门子,又有何区别。所以这种愚昧的不畏死极不应理,有智者当深思人身之难得,珍惜有限生命时光而修持真实有意义的离死正道。

 

癸二、不应为爱护自己的生命而造恶业:

 

问曰:为求财利而舍身命,当然是不应理的,那么为了保护身命,不择手段甚至以造恶业的方式谋求受用,那应该是可以的吧?

 

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

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以什么缘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而造作各种恶业,可能是你已经像证得圣果的智者们一样,对自我已远离了贪染吧!

 

为利忘身固然是非理之举,而为了保护身命不惜造作恶业,也是一种颠倒常执。作者在此以一种调侃的语气说:以自身作为抵押,而造作恶业以求当下之受用,按这种做法推测,你一定会是大智者吧!你一定是像阿罗汉圣者一样,已经远离了我执,后世再也不会有轮回了!世间有许多类似的人,他们认为为了取得资财受用保护身命,造作恶业也无所谓,甚至以为是正当的,有人还认为不造恶业现在根本活不了等等,这类邪见不胜枚举。而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自身作抵押,以换取微利的愚笨行为。今生寿命其实很短暂,即使你能以种种非法手段巧取豪夺,获得极为丰厚的资财受用,然而最终能受用之生命必然灭尽,到那时你也不可能再拥有分毫财产,只有独自赤身步向中阴后世。但是你生前造恶业时,实际上已将自身后世典押给了地狱恶趣,以恶业换来的短暂享受过后,该是实现这个抵押合同,感受那漫漫无际的痛苦之时了!可是在造作恶业时,你不畏惧这些,以为自己根本不会有后世,就像已经完全断除了我执的阿罗汉一样,可以不受先世所作恶业的报应,但到头来你又该如何面对那残酷的事实呢?

 

不计自身将来而造作恶业者,就像譬喻中那位将自身抵押给妓女的愚人一样,既可笑又可怜。从前有一位好色之徒,经常逛妓院,不但将钱财耗尽,还将自身抵押给那位所贪爱的妓女。后来,他与那位妓女成了家,生了两个孩子,但生活非常穷困,而且他又恶习不改,不断地做一些非法行为,以致生活无法维持,只好将两个孩子作抵押,到商人那里借一些钱财。到最后,那位妓女把他卖给商人做奴仆,以偿债务。为了短暂而可怜的欲乐,这位愚人不得不在大半生时间里受苦。为此生之受用而造恶业者,与这种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譬喻说,为了现世微利而造恶业者,如同某贪杯者,天天到酒店喝酒,最后没有钱财时将自身抵押给酒店做苦工而换酒喝。这类人在各地都有,以前在炉霍(在川西),有两位贪杯者就上演过类似的闹剧。那两位首先可能有些钱,到了酒店大呼小叫,喝得半醉时,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继续要来酒,埋头猛喝。最后结账时,却只有摊开双手,拿不出钱。结果酒店老板将他们两个扣下来,罚他们给酒店挑水劈柴,一直干了半个月重活才罢。为了数杯黄汤之口腹享受,付出了半个月的辛苦,见此者谁不笑他们愚痴呢?而为眼前微利造恶业者,谁又能说比他们明智,实是更为愚昧也!

 

辛二、(修习细无常)分二: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应坚信不死;二、欢喜久存活与不乐衰老是相违故不应贪著相续不断。

 

壬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应坚信不死:

 

问曰:如果是希望长久存活,而造作恶业出卖自己,那当然是不合理。然而不论如何,为了现在的生活而耽执一些世俗事业,不去考虑死亡之事,又有何不可呢?因为生活在人间,毕竟需要资财维持现在的身命存活。

 

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

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任凭谁所谓的存活,只是心的一一刹那顷,众生不能了达这种刹那不住的事实,因而了知自己生命无常本性者极为稀少。

 

人们所谓的存活,是一种未经观察下的迷惑,也即一种模糊概念。不管是谁,他所谓的存活,仅仅是心念的一一刹那,除一一刹那心念外,有情别无任何形式的存活。所以这种存活,又有什么可靠性,又有什么值得耽执呢?刹那不住是一切有为法的本性,众生因无明覆蔽,不能了达这种规律,由是而执自己之存活为恒常。从小到大,我们都天真地认为,自己在活着,而以理观察,我们所谓的存活在何处呢?自己前一刹那的存活,现在又在哪儿?如果现在还存在,那应成永生不死。而后一刹那,自己是不是活着呢?肯定是不成立的,因后刹那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儿。堪布阿琼在注释中用阿字观作比喻说,观想阿字时,第一个阿,第二个阿……每个字存在的时间形态都是不同的;同样,我们所谓的活着,刹那刹那都是不同的时间行相。只是由于没观察,人们才以为自己长久活着,不知自身的本性,为了这个虚幻的我活着而忙忙碌碌,耽执俗事,这个世间真如同寂天论师所说:愚痴癫狂徒,呜呼满天下!

 

譬如说,昔日有一人的衣服掉入河流中,过了许久他还在掉失衣服之处打捞,心里一直想“我的衣服在这儿”,而最终也不可得到。执著存活恒常者,与此类“刻舟求剑”式的愚人实是无有区别。如同快足天子之行走,任何其他天人也赶不上,同样,无论有情采用何种世俗方法,也无法赶上或超越刹那变迁的无常。因而有智者,对此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之事实真相,焉可不闻不问,甘受愚痴蒙蔽呢?

 

壬二、欢喜久存活与不乐衰老是相违故不应贪著相续不断:

 

问曰:存活虽然只是刹那顷,但这一一刹那相续不断,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那岂不是可以长寿,所以耽著存活是应理的。

 

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

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你只喜爱长久存活,而不乐于衰变老坏,噫!只有与你同类的愚痴众生,才会认为你的行为善妙。

 

有些人虽然也大概知道,存活只是一一刹那的心念,这些刹那也在迁流不住,但是他们认为迁变不住的刹那,存在着一个相续,这个相续不会那么短暂变灭,而是在有情一期生命的生死之间恒常存在着。随这种对相续的常执,他们便幻想自己能长久地活着,而对于衰变老坏,发白面皱的形象,极端不乐,甚至想尽办法阻止这些与其常执相背的变化,如服食药物、炼丹纳气、整容等等。殊不知生老病死、新陈代谢乃不可阻挡之自然规律,这些不乐衰老、阻止衰老的行为,如同想阻止水往下流等不可避免的自然趋势一样,极为荒唐可笑,极为愚昧无知!菩萨写至此处,不由得为这些众生的愚昧发出感叹,唉!只有那些与之同类的愚者,才会认为这些邪见行为善妙,值得随顺,而智者对他们谁不见而生怜呢!世间那些稍有理智者,也会了知生命无常、衰老朽坏无法避免的道理。以前,有一部很有意思的影片,演示着一对年轻姐妹,在鲜花绚烂的花园中,看见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妇人,小女孩看着发白面皱、齿落背伛的老人,问:“姐姐,我们会不会变成她那样呢?”“会的,一定会变成那样的……”

 

譬如说,一处花园中,有一衰朽老人,一群童子围着他讥笑说:你真丑,怎么这么衰老难看呢?然而群童不知,最终一天,自己也会如是老迈,无论自己如何乐于久活不老,也无法避免这种结局。他们对衰老的讥笑厌恶,无非是一种愚痴的表现,而一切乐活厌老执著存活相续为常者,与此愚痴也无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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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正值难胜黑者的母亲已死,他正在依外道仪轨作水施,圣天论师问:“你在做什么?”外道回答说:“我的母亲堕在孤独地狱里,以此水施,愿济慰之。”圣天论师即寻一根吉祥草,沾水向南挑洒,外道见状也问:“你在做什么呢?”答曰:“大士龙树与我,在南天竺拥有一块田地,现在遭到了旱灾,想以此沃灌那块田。”外道笑言:“你真愚痴,相隔如此之遥,以此小小草梗沾些微水滴,如何能及呢?”圣天论师正颜回驳道:“你尚能以一小杯水,熄灭八万由旬之地狱烈火,我又何尝不可以此浇灌区区千里之外的田地呢?”外道闻言无以作答。片刻后,外道了知他是南天竺圣天论师,欲来与自己辩论,便立刻作了准备。难胜黑者在辩论时有三种取胜对方的助缘,其一是有一辩才无碍之女班智达为助手,其二为一巧舌如簧无人能敌的鹦鹉,其三于辩论急难之时,大自在天会亲自现身提示(或说由铜镜中显示而为外道解难)。

 

辩论开始时,彼此规定论辩三场,外道依常规先让女班智达出辩,圣天论师便将所携之疯狂者出示,那位疯子作出裸体等种种无理行为,使女班智达羞愧难当,无法论辩。继后外道的鹦鹉上场欲参辩,圣天论师也出示所带之猫,鹦鹉见猫瞪目呲齿,惊惧而遁。外道见状,也不怯弱,仗大自在天可随时帮助自己,亲自出场与圣天论师辩论。圣天论师在辩论场所洒下清油,并点火焚起浓烟,大自在天嫌恶烟气,不能现身。至此难胜黑者助缘皆断,只有凭自力参辩,时外道讥讽说:“你只有一只眼,如何能与我争辩呢?”圣天论师慨然答言:“三眼威猛神,不能见真实,帝释具千眼,亦不见真谛,伽那提婆我一目,能见三界之真实!”随后以正法义使外道的一切争论全部失败。外道见辩论全盘告输,便以飞行术腾入空中准备逃走,圣天论师警告他:“不要再往高处飞了,否则头顶上的宝剑风轮,会斩断你的头!”外道半信半疑,拔下一根头发往上一举,果然立断,不由心生大怖畏而堕落于地。如是圣天论师将他彻底降伏,并以方便引入佛教,摄受加持。难胜黑者转入内教后,圣天论师为他取名为巴俄,译成汉文即圣勇。后来,圣勇成为精通五明和内外宗派的大师,造了许多论典,如《菩萨本生正法犍槌音论》、《本生鬘》、《示善道论》、《六波罗蜜摄颂》、《别解脱经本释》等,此等论典在藏文的论藏中皆有收集。并且,圣勇大师还在其他方面为佛教做过许多有益的事业。

 

如今,雪域诸多智者所编的《藏汉大辞典》及一些史书中说难胜黑者即马鸣大士。但在《红史》、《布顿佛教史》及汉传佛教的史料记载中,马鸣大士是龙树菩萨前两代的住持教法者;另外《释摩诃衍论》中亦曾列举出六位马鸣。难胜黑者与马鸣大士可能并非一人,故而,我希望有志于此者重作全面的研究。

 

据《如意宝史》所载,圣天论师前世曾为世尊座下的嘎拉巴模比丘。当年世尊为他及其他几位比丘转F轮时,空中飞过一只乌鸦,所遗粪秽落于佛的金身。世尊即时授记:“以此缘起,此乌鸦将来会成为一具力外道,毁坏佛教。”嘎拉巴模比丘闻言,心中发愿:“此乌鸦毁坏世尊教法时,我一定降伏他。”以此愿力成熟,当乌鸦转世为难胜黑者毁坏佛教时,嘎拉巴模比丘果然出世降伏了他。

 

圣天论师是南赡部洲六大庄严之一(其余五庄严为龙树、无著、世亲、陈那、法称),其论著有《中观四百论颂》、《中观学中论》、《断诤论》、《成就破妄如理因论》、《智慧心要集论》、《摄行明灯论》、《理智成就净治心障论》等,在密宗方面也有多部著作。

 

关于圣天论师的果证功德,在《文殊根本续》中,世尊曾授记:“非圣名圣者,住于胜嘎拉,制止外道宗,遣除邪道咒。”很明确地说其为“非圣”,即尚未登地;然而在印度阿阇黎菩提贤所著的《智慧心要集论释》中,说圣天乃八地菩萨;还有说圣天论师即生证得了佛位,因为在《摄行明灯论》中,圣天论师说自己已证得了无上瑜伽的“不共幻身”,如是按龙树大士的观点,得不共幻身者,即生可证得殊胜成就,圣天大士晚年也亲口说过“去呀圣天去,光身赴净刹”。这三种说法其实并不相违,圣天论师上半生为凡夫,然依龙树大士之教授深入修持,得不共幻身成就,位住八地,最后证得佛位,这是可以成立的观点。就像龙树大士在经典中有多处授记:有的授记大士为一地圣者,有的授记为七地,有的授记于即生证入佛位,此亦无有矛盾,因各种授记,各自针对大士的早中晚年等不同时期。同样,各种对圣天论师的授记评论也是如此,所以不会存有谬误之处。

 

依其传记,圣天论师著述《四百论》时,已近暮年,因而此论乃登地以上的圣者所著。诸后学者,对此应生猛厉信乐,专精习之。

 

丙二、辨除谬误:

 

那烂陀寺的大德护法论师曾依唯识宗观点,造疏解释此论,说此论意趣在于破除遍计执法有自性。虽然诸宗究竟义趣一致,但圣天论师造此论的理趣实是紧承龙树大士之《中论》,建立修行般若空性的道次第。月称菩萨也曾于《中观四百论释》中说:“将《四百论》之意义,说成与龙树宗意义不同者,臆造也。”再从此论的主要意义看,是抉择诸缘起法无有自性,建立修习空性的道次第,所以也非中观宗之外的宗义。还有论师说,此论不别作皈敬文,乃说明此论不仅是为断除别人对龙树阿阇黎的怀疑而作(有疑《中论》为争辩之作),而且表示此论属于《中论》。从此角度而言,《四百论》之宗义尤为明显也,故不宜以他宗观点而释此论之本义。

 

有些人怀疑说:既然此论亦是抉择诸法无自性,那么造此论岂非无必要?因为龙树大士在《中论》、《七十空性论》等论中已广说般若空性正理。答曰:龙树大士在诸论中虽已广述空性正理,破除各宗派行人之错误执计,然有些人未通达大士之义旨,误以为《中论》等唯是与他宗争辩、破坏他宗的论述。而实际上大士的义趣,是在破除邪见之中豁显般若正理,在摧灭谬执同时开演修行正道,所以圣天论师为拨疑云现红日,著此《四百论》。于本论中,秉承龙树大士破一切实执,显究竟真空之义旨,圣天论师更以实际观修之具体阶次作了明显开阐,故不应生疑。诸不能顿断四边戏执径入无生法忍之大乘弟子,尤其是末法之时绝大多数修行人,若能遵循此论所阐次第如法而习,则可趋入无生大空实相之境!

 

丙三、略述各品大意:

 

如上所述,本论是宣讲中观实修的道次第,那么论中各品到底是如何宣说的呢?前八品是从世俗谛的角度进行宣讲,后八品是从胜义谛角度进行阐述,如月称论师在大疏中说:首先开演怎样安立世俗诸法(也即以此破除众生相续中的粗大实执),然后再次第宣说究竟的胜义谛。

 

具体来讲,前四品广说如何破除常乐我净四种颠倒,从而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其中第一品,宣说五蕴诸法皆依缘而生,故为无常,也即是说应修习生死无常从而断除常执。第二品宣说有漏五蕴既是无常,则必具损恼,如是于己无利,从而破除执五蕴为乐的颠倒。第三品宣说,有漏五蕴既属苦性,则应对其生起厌离,从而断除执生死为净的颠倒。第四品宣说有漏五蕴既为不净,则不应执为我及我所并由此生起我慢,应舍弃之,从而以此断除我执颠倒。按甲操杰大师的观点,这四品不仅是宣讲修习中士意乐,发起出离心,而且对于大乘根性来说,还应由此发起愿菩提心,发愿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并且其科判也是按大乘发心方式进行安立的。第五品是宣讲在发起出离心与愿菩提心后,大乘行人应再发起行菩提心,从而真实趋入菩萨道进行修持。但由于初发心者相续中烦恼粗重,尚且无法自利,何况利他,故第六品宣说烦恼生起及如何断除之理。第七品说明在破除缘诸境之后,生起现行烦恼并如何破除之理。第八品说明没有通达色等诸境的真实性而生起非理作意,也即烦恼生起之因,从而教导弟子生起断除烦恼的意乐,并且对真实法理即使有少许的怀疑,亦应趣入正道修行,此乃净治弟子使之成为法器的轨则。

 

通过前八品的宣讲,可令众生身心相续得以成熟,从而成为法器,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宣讲更深的胜义谛瑜伽,也即后八品开始说明如何断除烦恼、所知二障。

 

具体来说,第九品宣讲诸有为法无有常体可得,从而破除万法为常的实执。第十品说明内的身心相续与外的山河大地等一切诸法皆无我。第十一品破除时间为常的实执。第十二品广破边见。第十三品从根境的角度破除实执。第十四品宣说诸缘起法皆无自性,从而破除边执以获得解脱之理。第十五品广说诸有为法生住灭三相空无自性之理。第十六品宣讲造论的目的以及遮破诸敌论者的其他问难,从而抉择出中观正理为诸人所应修习。

 

总之,此论广宣了如何修习中观的道次第,也即先依世俗修法,待根器成熟后,再趋入胜义修法,从而达至中观究竟实相的修习轨则。

 

 

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分二:一、明由断除四颠倒门修习中士意乐发起愿菩提心之轨则;二、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之轨则。

 

丁一、(明由断除四颠倒门修习中士意乐发起愿菩提心之轨则)分四:一、明由广思维念死门断除常执颠倒之理;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三、由思维生死体性的不净门断除净执颠倒之方便;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

 

戊一、(明由广思维念死门断除常执颠倒之理)分三:一、略示由念死门策发勤修解脱道不放逸行;二、广明修无常之理;三、明修无常的利益。

 

己一、略示由念死门策发勤修解脱道不放逸行:

 

三界有情趣入圣道生起精进的首重障碍,是于死亡执为不死的常执。由于颠倒常执,众生终日漫然放逸,浑然不知老死将至,由此而不知出离,不知寻求断除无常死苦的圣道;即使闻得圣教,也会因此颠倒常执之迷障,不能发起精进之心修习脱离死苦的正道。所以,初学佛法者,首当数数思维死亡无常之教义,世尊言:“犹如众迹中,大象迹最胜,如是佛教内,所有修行中,唯一修无常,此乃最殊胜。”观修死亡无常,初为趣入正法之因,中为促生精进之缘,后为证悟法性之助。故于本论之首,即示念死无常之教义,意在策励学者,断舍放逸懈怠,远离世俗琐事,勤修解脱圣道,为证悟般若空性奠定基础。

 

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

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如果有三界主,众生必会死亡,且是自死而非他力所教,如是他还像圣者一样安然而睡,那还有谁比他具有更厉害的愚痴懈怠呢?

 

三世主,原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或地下、地上、天上三世间的主宰者——乐自在主(天名)。所谓“有三世主”,泛指三界内的一切凡夫有情,皆是乐自在主的眷属,都受其系缚。此处以“三界主”比喻死亡无常,有着这种“主”的有情,皆为死亡无常所缚,而且有情的自身即是无常的体性,故自己就是死主,自己即是本人死刑的执行者,其死亡没有任何外来命令,唯是由自己的业力而定,唯是自死。若陷于如是之境,已见自己正在趋向死亡,而还像圣者般安然而睡,不精勤修习对治死苦的方便,这种人的愚痴懒惰懈怠,再也不可能有谁比他更粗暴恶劣了!流转于生死轮回的有情,无一可免死主的弑杀,而真正已入圣教精勤修习无死之道者,却甚为稀少。世间绝大部分众生无视死亡之凶险,犹在庸庸然放逸度日,如是之众,皆为此处所呵斥之愚痴懈怠者。故诸有志者,当深思三界无常之本性,恒念自己必死而精进修持解脱圣道。

 

譬如说,已得罪了国王近侍的大臣,已知近侍及国王欲谋杀他,便时刻小心谨慎,不敢有稍许放逸;同样,有情住于三界,随时皆面临着死亡威胁,故应勤修出离之方便,若放逸不求自救,则如旷野迷途者,虽行至极为凶险之境,尚昏然不信险情已临,如是决定会为死主所杀。

 

己二、(广明修无常之理)分三:一、修念生际必死;二、自己未解脱死怖不应专忧虑他死;三、教诲应当远离贪著尘事而勤修解脱道。

 

庚一、(修念生际必死)分二:一、修习粗无常;二、修习细无常。

 

辛一、(修习粗无常)分五: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应只坚信存活;二、不应以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三、不应恃有医疗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四、由死时不决定故而不畏死极不应理;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

 

壬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应只坚信存活)分二:一、正明;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癸一、正明:

 

问曰:虽然有三世间死主的降临,但是每个有情在出生与死亡之间,皆有一定的存活时间,在存活时间里,又为什么要害怕死亡呢?

 

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

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为了趣向死亡的缘故,才有出生存活,刹那不停随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本性。一切生命的出生存活现量可见皆为死亡,非是为永久生存而活着。

 

一切生命现象的必然规律是有生必有死,而且从出生伊始,就在刹那不停地趋向死亡。佛陀曾于《本生经》中言:“众生于初夜入胎住世,日日所作,唯是速趋于死。”有情的一生中,生是起点,死是终点,自始至终的历程如同从悬崖上摔落一般,无有刹那停顿。因此,出生、存活之目的地,即是死亡,有情的一切生命历程,无不是刹那不息地趣向死亡,以此而观,一切出生存活,难道不正是为了死亡而作吗?随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无常本性,看一切有情生命之生生不已,有谁是为存活不死而生呢?落木萧萧,大河滚滚,一切皆无常是人们现量可见的事实,短暂的存活绝非脱离了无常,以有存活而不惧死亡者,唯是自欺而已。

 

人们自出生起,就一直以为自己在为生存而奋斗,在为美好生活而劳作不息,孰不知这一切都是在走向死亡途中的作为。有人尚为赴死途中的些微欲乐而陶醉,在清醒者看来,这与赶向屠场的牛羊,在路上尚为啃草饮水而乐,又有何区别呢?世人每一刹那的生活,其实与死牢中的囚犯一样,每分每秒都在接近被处死。可是死刑犯尚知急惶惶寻求逃离死亡之方便,而愚昧放逸之世人,为什么不警醒反观自身的处境,了知行住坐卧一切所作皆为趣死而非存活呢?

 

生活在三界,当知如旅行者之骆驼,唯能随主人而无有自在,当主人思乡欲归时,骆驼也只能随主人而行,别无其余归处;同样众生也皆是随死主而行之毫无自在者。如陷害他人之刺客,杀他未逞,反遭他杀,如是刺杀过程中的一切行动,本为杀他,结果却是步步为自死而作;同样世人一切为存活之作为,不但未能使自存活,反而是步步趣死也。

 

癸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问曰:虽然生际必死,但人寿百岁,我们已度过的年岁少,而剩下的日子还长着呢,这难道不是可以因此而不害怕死亡吗?

 

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

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你见自己的人生已过去之时间短,未来的时间还很长,如是你计执过去与未来的时间相等或不相等而作常活之想,由此而说不怖畏死亡,这显然如同怖畏者反而大喊不害怕一样。

 

以为自己还剩有存活时间,就不必顾忌死亡,这种想法极不合理。在世间有很多人怀着这种想法而贪恋世俗欲乐,不顾生死大事。比如说,有些年轻人认为,现在是人寿百岁的时候,自己才活了二十岁,以后还有八十年时间可以活,所以现在可以毫无顾忌地享受生命,不必忙着苦修对治死亡之方便。这种想法无非是找借口懈怠放逸,其实毫无根据。寿命是不定的,人寿百岁的时期,并非每个众生都能活百岁,《因缘品》中说:“或有在胎殒,或初诞亦亡,盛壮不免死,老耄甘心受?若老或少年,及与中年者,恒被死来侵,云何不怀怖?”生命随时会为死缘所夺,你有何理由不怖畏死亡而安逸度日呢?同样,有些中年人认为自己的百年生命才过一半,还有相等的五十年;有些老年认为自己才活七十岁,虽然大半生命已尽,但仍有部分可以享受。如是思维自己尚有与已度时光等不等的日子可存活,可以不害怕死亡,这无非是自欺之举。既然已了知生命在不断流逝,就应当对死亡生起警惕、恐惧,然自己不但不生惧意,反而以种种似是而非的想法为自己壮胆,说不用害怕死亡,这种说法如同人们步入怖畏之境时大声呼喊“不害怕”一样,显然是掩耳盗铃之举。

 

死亡的威胁在整个人生过程中都平等存在着,故不应有一时不会死的分别邪计。譬如说,有一群婆罗门童子外出,黄昏到某处村庄借宿,晚上这些童子到处大便,染污了村庄的环境。清早群童子一哄而散,只有几个婆罗门子没来得及走,被守村庄的巡夜人抓住。巡夜者对他们说:“你们本应受到处罚的,趁村长现在还不知道,赶紧将粪秽打扫干净吧!”几个婆罗门子只除去了自己所遗的粪秽,而对别人所遗的粪秽却捂着鼻子不愿清除。世人计执自己尚有一段不会死的存活时,这种邪计如同婆罗门子执自己的粪便为净一样,或认为村长会因一部分粪秽已除而对其余的粪秽不会计较,不会惩罚自己一样,何其愚痴也!